在中国古典政治中,法是宇宙规律在人间的直接体现,这种自然法的思想不仅影响到了传统政府组织形式,也通过法国重农学派影响了现代西方政治经济体制。 西汉黄老政治的经典《黄帝四经》开篇就将《老子》的道法自然观念引入政治领域,提出“道生法”,并进一步解释说:“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同为黄老学派的尹文子提出了类似的观点,认为治国依法犹如将纷繁的大千世界归为一(道),是最为简易有效的手段。《尹文子·大道上》上说:“以名稽虚实,以法定治乱,以简治烦惑,以易御险难。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归一者,简之至;准法者,易之极。” 作为中国本土政治经济学的主体思想,法家将法置于与道同样重要的地位。《韩非子·饰邪第十九 》将道法万全作为无为而治的基础。上面说:“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凡智能明通,有以则行,无以则止。故智能单道,不可传于人。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故佚而有功。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 韩非子告诉我们,先王把道作为常规,把法作为根本。法制严明,君主名位就尊贵;法制混乱,君主名位就丧失。凡智能高的人,有道理就行动,没有道理就停止。所以智能是偏道,不能传给所有人。道和法是万全的,而智能多有偏失。悬挂衡器才知道平不平,设置圆规才知道圆不圆,这是万全之道。因为明君能使百姓用道来管理自己,所以省力而有功。丢掉规矩单凭技巧,放弃法治单凭智慧,是使人迷惑混乱的办法。 《商君书·君臣第二十三》同样强调法治的重要性,指出明主的行为准则应该是:“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言中法,则听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故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此治之至也。”《管子·任法第四十五》也说:“法者不可不恒也,存亡治乱之所以出,圣君所以为天下大仪也。君臣上下贵贱皆发(通“法”,笔者注)焉,故曰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被马克思称为西方“政治经济学始鼻祖”的魁奈(1694~1774年),对中国古典政治体制崇拜有加,他指出,中国君主并不是西欧专横残暴的统治者,而是执行法定权力的政治家。在《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前言中,魁奈为中国政治家正名:“中国皇帝是专制君主,但这个名词适用于哪种含意呢?在我看来,好像我们欧洲人常对中国政府怀有一种不好的印象,但是我从有关中国的报告中得出结论,中国的制度系建立于明智和确定不移的法律之上,皇帝执行这些法律,而他自己也审慎地遵守这些法律。”(弗朗索瓦·魁奈:《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24页) 作为法王路易十四的宫廷医师,魁奈不仅治病,还治国。著有《欧洲与中国》的英国学者赫德逊这样评价说:“他(指魁奈--笔者注)认为统治者的开明就在于认识‘自然秩序’的原则并制定符合这些原则的法律。当国王改革了立法,他就应该‘让法律去统治,而自己不做任何事’。”(转引自郑汉根:《东方有圣人--中国文化影响欧洲思想家》,线装书局,2008年,第37页) “无为而治”正是中国道/法家政治思想的核心观念!魁奈为何被称为“欧洲的孔子”呢?文史学者郑汉根解释说:“重农学派的思想到底源头在哪里?虽然魁奈及其弟子都主张其思想来自孔子,实际上,魁奈的这种看法,受到当时欧洲对中国文化的流行看法的影响。耶酥会士介绍到中国的文化,以所谓的儒家学说为主。而给欧洲人的印象就是,中国文化简直可以和孔子划等号。而任何从中国文化里获得的启发,于是都归到孔子的名下了。这无疑是对中国文化的误解。当代英国哲学家克拉克说,魁奈的思想来源是《道德经》。而从该学派主张的‘自由放任’的原则看来,似乎能闻到更多老子思想的气息。法国人把老子的‘无为’翻译‘laissez-faire’(自由放任)。魁奈从有关中国的介绍里了解到的中国国情是,这个国家有着高度的组织性,政府很少干预经济生活。这接近老子的‘无为而治’。而‘自然法’的概念,更容易让人想象到是老子主张的‘道法自然’的另一种表述。”(郑汉根,《东方有圣人--中国文化影响欧洲思想家》,线装书局,2008年7月,第32页) 历史有时就是这样阴差阳错。西方人最早接触的是已儒化的中国,他们将中国文化等同于儒家并不奇怪。不过它不仅阻碍了西方人进一步学习中国文化,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中国人自己汲取本土思想资源的能力。因为中国政治经济思想的主体,外王的精髓是法家,而不是儒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儒家思想更多表现在教化层面。 (节选自翟玉忠《中国拯救世界:应对人类危机的中国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