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视频里,我们讨论了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四个殖民帝国的“帝国理由”,现在来说说跟我们当下最具有相关性的帝国,它建立了迄今为止统治手段最为隐蔽的帝国。这个帝国甚至可以不依赖于对领土的直接占领,就实施广泛和深入的控制力。它有800多个海外军事基地,监视着全球各个地区,哪里有隙可乘,就可以从最近的军事基地出发进行干涉,那就是美利坚帝国。美国用自己的科技霸权和美元霸权,在全世界收割财富,但它又掌握意识形态霸权啊,可以通过媒体、NGO,想办法让被割了韭菜的民众的怒火对准当地政府而不是美国。2008年美国爆发金融危机,美联储为了救市大放水,放出去的美元在国际市场上兴风作乱,引起了国际粮价的波动,阿拉伯世界爆发粮食危机,引发巨大的政治动荡。但当地民众把矛头对准了他们自己的政府,美国也在中间这么操纵,很少有当地人意识到,美联储的救市是一个巨大的祸根。今年美国那边又在大放水,我们不知道国际上还会闹出什么样的政治动荡来。美国是在乾隆年间建国的,它的前身是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到今天这个庞大的全球帝国,中间经过了好几轮扩张。那么,它的帝国扩张是凭借什么样的“帝国理由”呢?首先要强调的是,美国是有扩张主义基因的。从殖民地时期到美国独立建国,再到西进运动,印第安人长期是美国的帝国扩张所针对的对象。在殖民地时期,殖民者通常还是承认印第安人对土地有某些权利,经常跟印第安人签订协议,获取他们的土地,当然这种协议中充满了欺诈和胁迫,最后也不可能有中立公正的第三方来监督执行。许多印第安部落是没有排他性的土地所有权的概念的,他们把签订这样的协议理解为一种政治结盟行为,也就是我允许你跟我一样,使用我脚下的这片土地,但并不是让你建立对土地的排他的所有权。但一旦签订这样的协议,解释权就不归印第安人了。殖民者一旦在一块土地上扎下来,又会不断越界,侵入旁边的印第安人的领地,或者通过过度的狩猎或开发,让旁边印地安人的土地也失去狩猎价值,印第安人打不着北美野牛了,那只能向西迁移,寻找有北美野牛的地方,现在住的地方就空出来了,殖民者就可以用很便宜的价格,从印第安人拿到土地。北美殖民者向印第安人购买土地的历史,就是一部欺诈和胁迫的历史。北美殖民者不断扩张自己占有的土地,压缩法国在北美的势力范围,然后把大英帝国拖入了1756~1763年的七年战争。英国在北美打赢了法国。但是大英帝国意识到允许北美殖民者继续扩张,可能会和其他殖民帝国发生进一步冲突,英国国王在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西部划了一条线,不允许殖民者越过这条线去获取印第安人土地。这条线对印第安人其实是一个保护,但北美殖民者非常不满意,认为英国政府凭空划出一条线,是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殖民者的扩张欲望受到阻碍,加上别的一些因素,最后就爆发了独立战争。在独立战争中,许多印第安部落站在大英帝国一边对抗反英的北美殖民者,最后遭到了严厉的惩罚。美国建国后,更倾向于用洛克式的理由,否定印第安人对土地的所有权。洛克式的理由就是说,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在全人类共有的世界上建立起私有财产权,因为印第安人不从事农业,没有对土地付出劳动,所以也无法建立对土地的所有权。美国人认为自己要么是从大英帝国那里获得土地,要么是通过“先占”获得无主土地,这些土地都不是印第安人的。在1831年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Cherokee Nation v. Georgia案,马歇尔大法官宣布印第安人的法律地位是“境内依附民族”。什么叫做“境内依附族群”呢?它既不是外国(foreign nations),又不完全归属联邦管理。美国联邦政府与他们之间存在一种类似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a“ward to its guardian”)的关系。联邦政府应像父亲一样手把手地教给印第安人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其信仰基督教从而进入文明社会。在土地问题上,虽然印第安人占有土地,但联邦政府可不考虑印第安人的意志而对印第安人占据的土地行使主权。美国不断扩张,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话语就是“门罗主义”。我最近在三联书店出版的《此疆尔界:“门罗主义”与近代空间政治》是一部“门罗主义”的全球传播史,许多同学可能会有兴趣读一读。“门罗主义”源自于1823年门罗总统反对欧洲列强干预美洲革命的国情咨文,它反对欧洲列强在美洲建立新的殖民地,反对欧洲列强干涉美洲国家内政,同时也声明美国不干预欧洲内政。这看起来是美国讲义气,为了美洲兄弟们打抱不平。美国确实也干过打抱不平的事情,比如说帮助墨西哥的共和派推翻了法国人在墨西哥扶植的“墨西哥皇帝”,来自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的马克西米连诺一世(Maximiliano I)。但是楼从一开始就在不断地歪。比如1836年美国策动得克萨斯从墨西哥独立出来,然后在1845年加入美国成为一个州。1845年12月2日,美国总统詹姆斯·波尔克(James Polk)发表年度国情咨文,用“门罗主义”来支持德克萨斯并入美国,说“本大陆的人民单独有权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如果他们中的某一部分组成一个独立国家而建议要和我们的联邦合并时,欧洲列强不得干涉。这就是用“门罗主义”里的“不干涉”来推进自身的领土扩张。再到后来,美国就用“门罗主义”在美洲建立“非正式帝国”,就是不吞并领土,但建立对内政的实质影响和对经济的实质控制。“门罗主义”主张的“不干涉”,是欧洲人不能干涉美洲事务,但可没有说美国人不能干涉美洲事务。1904年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重新解释“门罗主义”,它说拉丁美洲许多国家文明程度比较低,自己的事情处理不好,经常招来欧洲列强的干涉。为了防止欧洲列强干涉美洲事务,美国就要勉为其难,行使国际警察的职能。比如说一些拉美国家欠了欧洲列强的钱,美国就说,为了防止欧洲列强上门讨债,这个钱我帮你还,但从此之后,我就是你的债主,我就关心这个钱你是否还得上,于是美国人就会往你的财政部派顾问,往你的军队派顾问,控制你的海关,而且随时就有可能把军舰开过来。在这个阶段,美国还只是干涉美洲国家的内政,到下一个阶段,它就要在全球范围内建设“非正式帝国”了。1917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中,威尔逊重新解释了“门罗主义”:“所有国家应自愿将门罗主义作为世界性的原则;任何国家都不应将其政治体制扩展到其他国家或民族,而且每一民族都有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体制,有不受阻碍、不受威胁、不必恐惧地决定自己的发展道路的自由,无论是小国还是大国和强国。”这个解释去掉了“门罗主义”原来带有的“美洲”或者“西半球”空间限制。威尔逊说,“门罗主义”的核心就是支持每个国家每个民族自由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这听着很高大上吧?但从实践上说,威尔逊任内对于拉美国家内政的干涉,甚至可以说是变本加厉。他在总统任内好几次次发动对拉美的军事干预:1915年侵入并控制海地内政、1916年对墨西哥的“潘兴远征”(Pershing's Expedition)、1916年军事占领多米尼加。威尔逊这么解释,简直就是欺负欧洲人和亚洲人对美国在美洲的所作所为不够了解。但撇开这种欺骗的因素,威尔逊对“门罗主义”的新解释,本身就包含了能够产生干涉主义的内在逻辑。这个逻辑是这样的: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权自己决定自己的发展道路,但是,这种自主性经常会受到各种力量的压制,那么,美国挺身而出,帮助被压迫者实现他们的自主性。这种解释,就是让美国去代言弱者的自主性,把对弱者的干涉,包装成为一种“不干涉”“反干涉”。但至于究竟是那些群体受到了压迫,究竟受到了多大的压迫,就是美国自己说了算。一战之后,威尔逊干涉欧洲事务,为了打击战败国,就支持战败国境内一系列民族的独立建国。这样在原来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俄罗斯帝国和奥斯曼帝国的境内,一下子就出现了许多独立国家。但是当亚洲的殖民地、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提出要从殖民压迫下独立出来的时候,威尔逊就不支持了。他对菲律宾的态度是很典型的:菲律宾还不够成熟,还需要在美国的教育之下成长。这还是文明等级论的话语。这是美国一贯的对菲律宾的态度,它认为只有真正有自治能力的民族才能够获得独立,菲律宾人缺乏自治能力,就像没有长大的孩子,还需要跟着美国好好学习,等到真正发展成熟了,再谈下一步的事情。所以威尔逊对被压迫民族的政策,跟列宁相比,那真是差得远。1919年巴黎和会,威尔逊把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殖民利权转让给日本,在中国的道德声誉破产了。列宁同志旗帜鲜明地支持被压迫民族反抗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所以对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们在上面讲到的各个殖民帝国在扩张和统治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借助“文明等级论”话语。殖民帝国的精英们会论证,文明程度高的国家统治文明程度低的族群,是对后者的教育和帮助。近代以来,欧洲人的条约实践,与“文明”的观念紧密关联在一起。在相互承认为具有同等文明程度的列强之间,签订的是平等条约;在欧洲列强与中国、土耳其、日本这样的被视为“半文明国家”之间,签订的主要是不平等条约,而且列强通常会以相关国家法律“不文明”为由,寻求建立领事裁判权,这就是说,因为你的法律不文明,所以我的人不应该受你的法律审判,而应该受我自己的领事审判,适用我自己的法律。而外国传教士在中国不仅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还会庇护那些入了教的教民,迫使地方官在中国教民和中国普通民众的纠纷中做出有利于前者的判决。而为了摆脱“领事裁判权”,许多非西方国家参照西方标准,在西方监督之下进行自我改革,希望成功通过导师的“论文答辩”,最后能跟导师平起平坐。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克里米亚战争之后,被接纳到欧洲“民族大家庭”(the family of nations)的一员,名义上是一等国了,但列强对土耳其作为“半文明”国家的定性却保持不变,相应地,它们在土耳其的领事裁判权也没有什么变化。日本是在1905年打赢日俄战争之后,被接纳为“民族大家庭”(the family of nations)的一员,然后逐渐取消了列强的领事裁判权。但即便日本成为了东亚的区域霸权,成为世界列强之一,它的侨民在西方,仍然长期受到歧视和排斥,这背后其实就是种族主义和文明等级论在西方的广泛影响。日本在1919年巴黎和会上还要求把“种族平等”写到国际联盟的盟约里,但遭到了西方列强很强的反对。威尔逊总统自己就是个种族主义者,在美国联邦政府内推行种族隔离。他担心这一提案会对美国国内的种族不平等政策产生冲击,所以就跟日本做了交易,把德国在中国山东的利权给了日本,日本撤回提案。当然,近代日本在面对西方的时候,感到自己受歧视了,脸转过来朝向中国的时候,却又露出傲慢的表情。日本在东亚建立殖民帝国的理论很复杂,它会讲“东洋是东洋人的东洋”“亚细亚是亚细亚人的亚细亚”,说黄种人要团结起来,排斥白人对东亚秩序的干预。但为什么在所谓亚洲的联合之中,日本要占据主导地位,中国只能跟从呢?有一种文明等级论很快就会出来,论证日本文明至少能与西方文明并驾齐驱,而中国文明程度低下,需要引导。日本有个思想家福泽谕吉写了本《文明论概略》。福泽谕吉自己后来是主张“脱亚入欧”的,在甲午战争的时候,福泽谕吉还写文章论证日本打中国是文明打野蛮,但是他的“文明等级论”,对于日本的“亚洲主义者”产生的影响非常大。福泽谕吉模仿了法国政治家基佐的《欧洲文明史》叙事,认为欧洲文明之所以水平高,就是因为多元力量长期并存,相互竞争,释放出自己的活力,都对文明进步做出了贡献。这么一对比,他认为中国长期大一统,被专制君主统治,一元化的政治结构窒息了社会活力,人民缺乏自治能力,思想贫困而单纯。而日本呢,虽然历史上受到中国的影响,但毕竟存在天皇和幕府的二元结构,不是只有一个权力中心,所以它能够更好地汲取通过多元力量互动形成的近代西方文明,达到和西方文明并驾齐驱的程度。许多“亚洲主义者”也汲取了这样的论述,认为日本经过明治维新,文明程度已经不低于西方列强,有责任来引导中国,防止中国被西方列强瓜分,这是帮中国一个大忙,体现了亚洲兄弟的情谊。日本版的文明等级论,对于中国近代的许多精英都有深刻的影响。比如我们看梁启超旅日时期的很多文章,里面就有很强的这种“文明等级论”的烙印,比如认为欧洲的列国竞争促进文明进步,中国的“大一统”窒息了文明的进步,梁启超一度主张各省自立,这背后就有一个日本所传递的欧洲文明的模板。在今天,殖民主义的“文明等级论”是否已经消散了呢?在我看来并没有,它只不过是转型了,获得了更为精妙的包装。我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我们这些留学生都体验过一种带有冷战色彩的话术,它把中国界定为比所谓自由民主国家低一等的所谓“威权主义”国家。它表面上反对歧视中国人和华裔,但在现实之中,它会这么来操作:如果你的意见接近于中国政府的主张,那么你要么是威权主义机器的一部分,要么就是被威权主义机器洗脑了,在这两种情况之下你都不具有真正的独立人格,不是真正的道德主体,你的言论也就不值得认真对待;只有那些跟中国政府唱反调的,才有可能被认为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但政治异议分子毕竟是极少数,这种话术实际上就否认了绝大多数中国人的道德主体资格。这几年,推特上有一些中国网友,要向西方揭示被西方媒体遮蔽的真相,结果是被大批封号。推特的逻辑,其实就是我上面讲的这个逻辑,它不承认你是独立的道德主体,认为你讲的话都属于官方宣传。这种话术就把实质上的“文明等级论”和种族歧视,包装成了西方的政治正确普遍认可的“自由民主 vs.威权主义”的二元对立话语。最近几年,美国国内出现了很强的针对亚裔尤其是华人的种族歧视,还有政客出来洗白,说针对中国的不能叫做歧视。我觉得我们就是要一针见血地指出,不管你用什么东西来包装,歧视就是歧视,背后就是殖民主义的“文明等级论”和种族主义的余毒。中国已经解决了“挨打”和“挨饿”的问题,目前正在解决“挨骂”的问题。我们千万不能觉得,中国“挨骂”只是因为人家对我们有点误解,只要信息沟通充分了,那些恶意言论自然就会消失。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们正在经历一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近代历史上受到殖民主义沉重压迫的一系列发展中国家正在崛起或复兴,这就对西方的主导地位产生冲击。这种冲击,也就引来了充满恶意的回应。这个局面,在短期内是不会改变的。在这个时候,了解一点殖民帝国的意识形态建构史,既有助于我们跟殖民帝国的子孙们打交道,更有助于我们和第三世界国家找到更多共同话语,搞好团结。感谢大家的聆听,希望以上所讲的内容对大家理解当代的国际秩序有一些帮助。期待下次和大家继续讨论这个话题。
(注:文章原题目为《为了防止欧洲人主导美洲,我决定自己先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