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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中国人迥异西方的战争、民族、宗教观念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25-02-24

21世纪人类已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但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似乎没有任何进步。良知是如此麻木,因为它对于野蛮早就司空见惯。

但笔者还是要告诉世人写作本文时正在发生的事实:半岛电视台等媒体报道,2024年11月2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指出,在信仰犹太教的以色列人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巴基斯坦人的新一轮冲突中,仅过去48小时内,以色列对加沙北部贾巴利亚的袭击就造成50多名儿童死亡。

这是过去千年来,世界上太多宗教-民族战争的延续——仿佛这种战争形态的结束遥遥无期。反观东方,我们会惊奇地发现,过去四五千年来,中国历史上很少发生宗教战争或民族战争,发生最多的是改朝换代的战争,不过这种战争的出现频率很低。整体上,东亚大陆能够维系持久的和平。国外也有学者注意到这一点,美国纽约大学的简·伯班克和弗雷德里克·库珀写道:“中华帝国的主要威胁,从一开始就是附属的王室成员们或其他的地方势力可能再次分裂国家或夺取控制权。为扼杀这种可能性,秦朝和汉朝的统治者们创立了延伸到乡间的中央集权化官僚体系。”【1】

除了少数来自外部的入侵,是什么力量使中华文明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宗教和民族冲突呢?笔者认为,长期的大一统天下秩序铸就的战争、民族和宗教观念是重要的因素。人类如果要摆脱野蛮的宗教-民族冲突,非学习中国人的战争、民族、宗教观念不可,否则以邻为壑,冤冤相报何时了?


1、兵者,凶器也——中国人的战争观念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从诞生那一刻起,就同非正义战争和种族灭绝联系在一起。对美洲的征服是其中的典型。他们在上帝的名义下,将那些具有复杂文明形态的人群视为原始落后,并毫无道德感地进行野蛮屠杀——战争作为实现目标的首要手段,是西方人根深蒂固的观念。

中国人不是这样,她将战争视为最后的、不得已而用之的手段。因为打仗和斗争会带来巨大的损伤,所以兵革本身就是一种不祥的凶器,互相争夺是违背仁德的。即使打了胜仗,也要以令人悲伤的丧礼对待。不能以任何方式美化战争。《老子·第三十一章》论述道:崇尚武力是不对的,因为战争是不祥的东西,人们都不喜欢它,所以通晓大道的人不在这样的国家居住。君子平时居处以左侧为贵,而用兵时以右侧为贵。因为武力是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的选择。即使最后迫不得已进行战争,最好要淡然处之。取胜了也不要自鸣得意,如果自鸣得意就是喜欢杀人了。喜欢杀人者不可能获得天下人的拥护。所以说,吉庆的事情以居左侧为尊;凶丧的事情以居右侧为尊。副将常居于左侧,主将常居于右侧,因为作战要以丧礼来处置。杀人众多,要用哀痛的心情去面对;即使打了胜仗也要以丧礼之法行事。

为了能更清楚地理解中国人的战争观念以及相关古礼,我们将《老子·第三十一章》原文附上河上公的古注【2】,放在括号内。如下:

夫佳兵(傅奕本《老子》“佳兵”作“美兵”——笔者注)者,不祥之器。(佳,饰也。祥,善也。兵者,惊精神,浊和气,不善人之器也,不当修饰)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兵动则有所害,故万物无有不恶之者。有道之人不处其国)

君子居则贵左。(贵柔弱也)

用兵则贵右。(贵刚强也。此言兵道与君子之道反,所贵者异也)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非君子所贵重之器也)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谓遭衰逢祸乱,欲加万民,乃用之自守。不贪土地,不利人财宝)

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虽得胜不以为美利也。善得胜者,是谓喜乐杀人。为人君而乐杀人者,此则不可使得志于天下矣——为人主必专制人命,妄行刑诛)

故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左,生位也。阴道主杀。偏将军卑而居阳位。上将军尊而居阴位,以其专主杀矣。上将军居右,丧礼尚右,死人贵阴也)

杀人之众多,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伤己德薄,不能以道化民,而害无辜之民。古者战胜,将军居丧主礼之位,素服而哭之。明君子贵德而贱兵,不得已而诛不祥,心不乐之,比于丧也)

河上公注中的“伤己德薄,不能以道化民”,等于《老子·第三十章》开篇所说的“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君主有道,就不会穷兵黩武,这是强调宇宙人生普适真理对于维系和平的重要性。

位列《五经七书》之一的战国兵书《尉缭子》竟然两次提到兵革是杀人的凶器,战争是违背仁德的行动。强调将帅是掌握生杀的官吏,只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军事手段;战争的目的是为了讨伐暴乱,要以仁义为本。《尉缭子·武议》:“故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尉缭子·兵令上》:“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故王者伐暴乱,本仁义焉。”后来唐太宗李世民也曾对大将李靖说“凶器无甚于兵者”。(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下)

战争的最高境界是不战不杀。《尉缭子·武议》谈到军事行动的基本准则时说,凡是用兵打仗,不要进攻无过错的城市,不要杀害无辜的人民。杀害人家的父兄,掠夺人家的财物,奴役人家的子女,这些都是强盗行为。战争意欲平定暴乱,制止不义。对于被讨伐的国家,要使农民不离开他们的土地,商人不离开他们的店铺,官吏不离开他们的官府,因为用兵的目的只在于惩罚祸首。这样才能兵不血刃就让天下人亲附。“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肆,意为贸易场所,商店——笔者注)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

反映西周兵学重要内容的《司马法·仁本第一》开篇就说:“古者,以仁为本。”战争以仁义为根本,不是以征服为根本。战争不是实现政治目标的首要手段,而是不得已而用之的最后手段——中国人的这种战争观念,本身就是伟大的和平宣言,我们要将之昭告全世界!


2、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中国人的民族观念

至晚从1550年开始,西班牙征服者们就开始反思对美洲战争的正义性,印第安人是否应被看作野蛮民族,天生作奴隶的异类。就是在这一年,当着西班牙王国诸大臣的面,长期为印第安人请命的德拉斯·卡萨斯神父(Bartolomé de Las Casas)宣布:“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是人类的一员!”【3】

不幸的是,卡萨斯神父并没能阻止种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蔓延,直至欧洲心脏地带,德国纳粹将其推上顶峰。二战后西方公开的种族主义殖民逻辑才逐步从历史舞台上消退——尽管直到今天,美国那样的国家仍深受种族问题的困扰。

西方按体质、肤色、语言、宗教、风俗等因素将人类划分为不同民族,而中国在过去数千年里坚持四海之内皆兄弟,所有的人都是平等高贵的。中国人眼中的民族,不过是不同风俗的人群,并没有相互对立为仇的理由。

《孝经·圣治篇》说:“天地之性,人为贵。”这里的性,是生命、生物的意思。为何天地之间的生命,人最为珍贵呢?《礼运·礼记》对此作了详细阐发:人是天地大德的产物,阴阳二气相交的结晶,形体与精气聚合的成果,是五行的秀气凝集而成;人可以代表天地的精神,五行的开端,生活中吃着不同的口味,欣赏着不同的音声,穿着不同色彩的衣服。“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

那么,不同民族是如何产生的呢?主要是因为人们为了适应不同的地理环境,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服饰,生产器具,乃至性情特点、文化偏好等。分别族群的前提是社会和谐,和同于人,如同天与火相亲一样。要在此基础上区分不同人群,辨别各种事物,以审异求同,《易经·同人卦》象传之所以用天与火为喻,是因为天体在上,而火又向上燃,二者特性相同。“《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所以不同民族并没有高下之别,政府所做的,不过是用普适的礼法教化不同族群,用政令统一人们的行为,并不需要改变这些人原有的风俗习惯。因为只有礼法、政令相统一,不同的族群才能长久地和平共处。同人卦的象是上为乾,为天,下为离,为火。卦辞说:“同人于野,亨。”东汉郑玄注:“乾为天,离为火。卦体有巽(同人卦下互体为巽卦——笔者注),巽为风。天在上,火炎上而从之,是其性同于天也。火得风,然后炎上益炽,是犹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为人和同者,君之所为也。故谓之‘同人’。风行无所不遍,遍则会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于野,亨’。” 

《礼记·王制》写道:凡各地人们的生活技能,必定适应当地寒暖燥湿等气候条件,以及山谷大河等地理条件,进而采用不同的制度。人民生活在自然之中会有不同的习俗:刚强、柔弱、轻捷、滞重、迟缓、迅疾等性情不同,口味不一致,所用器械不一样,衣服也各自适宜不同的环境。应当注重对他们进行礼义教育,而不一定先要改变他们的风俗;同时应当注重统一政令,而不一定先要改变适用当地的各种做法。“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

接着《王制》具体解释了何谓华和夷,这对于我们理解华夷之辨的本质十分重要。作者笔下的华夷是平等并立的,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嗜好,但并不妨碍他们之间相互交流。文中写道:中原与四方少数民族都有着天然的生活习惯,不可以勉强改变。住在东方的民族称为夷,他们习惯在身上刺花纹,剃光头发,有的人还不吃熟食;住在南方的民族称为蛮,他们在额上刺着花纹,走路时脚趾相向,有人也不吃熟食;住在西方的民族叫戎,他们披散着头发,身穿兽皮衣,不吃五谷杂粮只吃禽兽的肉;住在北方的民族叫狄,穿着鸟羽、毛皮衣服,住在洞中不吃五谷杂粮只吃禽兽肉。尽管中原、夷人、蛮人、戎人、狄人这五方人民风俗不同,但都有各自舒适的住所、可口的食物、适合的衣服,便利的工具、完备的器物。他们语言不相同,嗜好和需求也不同,但可以互相表达思想欲求,有负责沟通者,这种人在各方也有不同的称呼。“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皮,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题,额头——笔者注)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 

华夷平等,四海一家,不同民族只是不同风俗的人群,这是怎样先进的理念啊——今天,有人抛弃了中国固有的民族观念,引用西方极易导致族群对立的民族理论。这种买椟还珠式的愚蠢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因为西方的民族概念,对于不同族群长期融合形成的、没有明确族群边界的大一统天下——中国而言,不过是一种有名无实的“伪名”!如果我们盲目引入这类概念,早晚会“以名害实”,危害国家安全!


3、圣人以神道设教——中国人的宗教观念

宗教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烈的排他性,将其他宗教视为异教或外道。特别是亚伯拉罕一神教,它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源头,其激进信众会将异教徒视为非人类,以怨报德,乃至任意屠杀——500年前,西班牙征服者对善良的美洲印第安人就是这样。那里发生的种族灭绝暴行超过了一般人的想象力,罄竹难书,读者可以参阅德拉斯·卡萨斯神父的《西印度毁灭述略》一书。【4】

而中国人将宗教列入神道设教的范畴,所有的宗教都被视为一种教化,这就在理论根源上避免了宗教冲突。因为我们学习一种知识从而得到教化,与学习另一种知识得到教化并无矛盾之处。

“神道设教”一语源自《易经·观卦》彖辞:“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这里的神道,是神妙规律的意思,并不是西方文化中以神的信仰为中心的教化。作者的意思是说观察大自然万物运行的神妙规律,就能理解四季变换丝毫不差。圣人效法这种神妙规律设立教化,则天下万民景从。在中国人心目中,“阴阳不测谓之神”(《黄帝内经·素问·天元纪大论篇》),“阴阳不测之谓神”(《周易·系辞上》),从中我们能看到中国人超越神本的文化特性。

超越神本,不是说否定神或宗教,而是将之作为一种教化手段。《管子·牧民》特别强调重视鬼神的重要性,认为这样可以教化那些智慧尚未充分开发的民众。指出:“不明鬼神,则陋民不悟。”

将不同宗教视为不同的教化方法,国家给予平等的保护,让其健康发展,这是中国历代王朝的普遍做法。比如1407年(永乐五年)明朝永乐皇帝颁发的给伊斯兰教徒“米里哈只”的敕谕,就相当有名,文中强调伊斯兰教(当时称“马哈麻之教”)是一种引人向善的教化,所以官员都要加以保护。“哈只”是阿拉伯语音译,意为“朝觐者”,用以尊称前往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履行了朝觐功课的男女穆斯林。其内容如下:“大明皇帝敕谕米里哈只:朕唯能诚心好善者,必能敬天事上,劝率善类,阴翊(翊,yì,意为辅佐,帮助——笔者注)皇度。故天赐以福,享有无穷之庆。尔米里哈只,早从马哈麻之教,笃志好善,导引善类,又能敬天事上,益效忠诚。眷兹善行,良可嘉尚。今特授尔以敕谕,护持所在,官员军民一应人等,毋得慢侮欺凌。敢有故违朕命,慢侮欺凌者,以罪罪之。故谕。永乐五年五月十一日。”【5】

永乐皇帝还对佛教发过类似谕令,比如现存甘肃崆峒山的《平凉永乐敕谕碑》,可见当时中央政府是平等保护各类宗教的。

事实上,《易经·观卦》所说的“神道”,是指囊括宇宙人文的普遍真理——道。包括社会礼法教化,大一统的王教政治,这才是中国之所以成为中国、凝聚不同信仰族群的法宝,即河上公所谓的“以道化民”。《易经·贲卦》彖辞:“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意思是说,观察天象,可以知晓四时的变化;观察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可以推行教化于天下。

在先哲观念中,文化不仅是一切文明因子的总和,还是一种战略手段,只有在教化行不通的情况下,不得已才动用武力。西汉刘向在《说苑·指武》中:“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夫下愚不移,纯德之所不能化而后武力加焉。”

进而言之,只有不同风俗的人群,都接受超越宗教、代表普遍真知的道的教化,人类才能融合成为一个持久和平的命运共同体。若失去这种教化,将导致社会的分裂。《司马法》指出,不同地区的人有不同的性情,它随各州而有别。通过教化可以形成一个地方的风俗,风俗因州而异,但圣贤可以通过人文教化改变这种风俗。《司马法·严位第四》:“人方有性,性州异。教成俗,俗州异,道化俗。”宋代兵学家施子美注:“俗虽因于教,亦各随其州而异焉。古者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此性也,所以随州而异也。然天下有不同之民,而圣人有能同之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吾化以道,则天下一统,六合同风,一归于道化之中,而无异政殊俗矣。此道之化也。”【6】

东汉学者应劭在其《风俗通义》的序中,首先分别定义了风和俗。风,指天气有寒冷与温暖,地形有险阻与平缓,泉眼的水质有好有坏,草木有刚强柔弱。俗,指众生适应效仿万物而繁育,因而言语歌声有差异,舞蹈动作有区别,有正直有邪恶,有善良有淫邪。“风者,天气有寒暖,地形有险易,水泉有美恶,草木有刚柔也。俗者,含血之类,像之而生,故言语歌讴异声,鼓舞动作殊形,或直或邪,或善或淫也。”接着他警告说,圣人努力整齐风俗,使之都归于正道。如果圣人的努力失败了,各地又会恢复到原来的风俗。所以治国理政的关键在于改变纠正各地风俗,这最为重要!“圣人作而均齐之,咸归于正,圣人废则还其本俗……为政之要,辨风正俗,最其上也。”

“正风俗”的大道是天人、宇宙人生的普遍规律,如同科学规律一样具有普适性。只不过科学几乎只涵盖自然规律。遗憾的是,当今许多人视中华文化为无用之物,包括本文所论述的战争、民族、宗教、文化诸观念,都弃之如草芥——这不仅是中国人的悲剧,也是人类对自身伟大文明成就的亵渎。

只有中华文化及其天下为公的大道流行,人类才能走出野蛮和争斗,实现持久和平——这是历史和现实反复告诫我们的。


注释:

【1】简·伯班克、弗雷德里克·库珀:《世界帝国史:权力与差异政治》,柴彬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53页。

【2】原文和注文皆从王卡点校:《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中华书局1993年版。

【3】BBC纪录片:《征服者》(Conquistadors)第四集,网址:https://weibo.com/tv/show/fid=1034:4565659686993927,访问日期:2024年11月5日。

【4】德拉斯·卡萨斯:《西印度毁灭述略》,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5】转引自姚乐音:《伊斯兰教传入泉州后的汉化》,载《南方文物》 2010年第3期。

【6】陈曦译注:《吴子·司马法》,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4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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