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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雷:尸子及其杂家思想 
作者:[朱海雷] 来源:[] 2012-02-10

编者按:本文为朱海雷先生《尸子译注》前言,该书由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1月出版。
 

(一)

    尸子,名尸佼,战国时人,大约生活在公元前390年至前330年间。由于留传下来的史料极少,后人对他的生平事迹及著述详情知之甚微,所以现今研究起来颇感困难。

    关于尸子其人和其书,可从两方面看:一是考察尸子生平,二是据《尸子》中文字来讨论其学术思想。先谈其人,据刘向《别录》云:“楚有尸子,疑谓其在蜀。今按《尸子》书,晋人也,名佼,秦相卫鞅客也。卫鞅商君谋事划计,立法理民,未尝不与佼规之也。商君被刑,佼恐并诛,乃亡逃入蜀。自为造此二十篇书,凡六万余言。卒,因葬蜀。”可说是最早关于尸子的文字。班固《汉书·艺文志》杂家《尸子》条有自注云:“名佼,鲁人,秦相商君师之。鞅死,佼逃入蜀。”刘向、班固,距战国时代都不算遥远,但这两位两汉时代的大史学家与大校勘家述及尸子生平事迹及著作也只是三言两语而已。就在司马迁的《史记·商君列传》中,太史公颇为详细地记载了商鞅的生平事迹,但根本没述及尸子,所以对研究尸子来说不能不说是种遗憾。

    这里我们看到一个尸子的籍贯问题,他的籍贯存有三说:一说晋国人,二说鲁国人,三说楚国人,但不管何种都难考其详,亦无从确定。一般说这个问题不很重要,重要的应该是他在秦国参与了“商鞅变法”。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当可以商鞅来反证尸子的政治活动,通过商鞅来认识尸子的政治面貌。

    尸子在秦国生活过,他是商鞅的志同道合者,还参与其变法,这是可以肯定的。大家知道,“商鞅变法”对秦国起了极大的作用,使秦国富国强兵。商鞅为秦国谋图霸业的努力,必有尸子参与其中。刘向《别录》明白地说:“(尸子)晋人也,名佼,秦相卫鞅客也。卫鞅商君谋事划计,立法理民,未尝不与佼规之也。”可知商鞅与尸子的关系确是十分特殊的,那个具有划时代进步意义的“商鞅变法”,可以说就是商鞅与尸子在政治上共同合作的成果。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王继位,公子虔等人诬告商鞅“谋反”,商鞅惨遭车裂之酷刑。尸子因惧怕受累,秘密地逃亡入蜀地,大概就在川蜀终老一生了。尸子对于川蜀地方文化定有促进作用。据刘向说:“自为造此二十篇书,凡六万余言。”我们推测,或许尸子就在此时于川蜀撰写《尸子》一书,并且开课讲学,传播他的思想学说。关于尸子其人的生平也只能知道这些。

    《尸子》一书至隋唐,亡佚多篇,《隋书·经籍志》云:“其九篇亡,魏黄初中续。”可见三国前《尸子》已经亡佚九篇,只余十一篇。曹魏黄初中有人加以续补,于是到初唐时期的魏徵手里又有了十三篇,其《群书治要》即加以载录,流传至今。

    明清时代关于《尸子》的辑本主要有八种,明代为陶宗仪与归有光两辑本。陶宗仪辑本《尸子》载于《说郛》卷六《读子随识》内,但此书不注出处;归有光辑本《尸子》载于《诸子汇函》卷九中,归氏辑本中有“止楚师”、“君治”等篇目,据汪继培判断,这些篇目只是“联缀群书,虚造名目,不足据”。清代辑佚《尸子》有惠栋、任兆麟、孙志祖、孙星衍、汪继培五家,具体是:惠栋辑、任兆麟补遗的《尸子》三卷、《附录》一卷,均载于《心斋十种》内;孙志祖辑《尸子逸文》,载在《读书脞录》卷四;孙星衍先辑《尸子》一卷,有清嘉庆九年岱南阁刻本,后辑《尸子》二卷,载于《问经堂丛书》、《百子全书·法家类》、《四部备要·子部·周秦诸子》之内;任兆麟辑《尸子》一卷,载于《述记》内;汪继培辑《尸子》二卷、《存疑》一卷,载于《湖海楼丛书》、《二十二子》、《二十五子汇函》、《子书二十八种》、《子书四十八种》内。从现存明清诸辑本的质量来看,汪氏辑本较其他辑本为优。因为汪氏以唐代魏徵的《群书治要》内的《尸子》十三篇为主体,再查核、校 勘明代的陶氏、归氏辑本和清代的惠、任、孙氏之辑本,汪氏纠拾遗谬、是正文字,得《尸子》上下两卷,上卷列有十三篇,下卷为散见诸书的逸文,而上下卷都详细注明出处。汪氏辑本为最佳本之理由由此而见。

    本书原文采用汪氏辑本,本人只做文字注释与试译现代汉语的工作,其中肯定存有不少错误与疏漏,为此恳请读者斧正。

(二)

    现在拟对尸子的思想作一番探讨。从《尸子》书中的内容看,他的思想基本上可说是属于杂家的。

    从先秦起至西汉,杂家学派绵延不绝,当产生过众多著作,在《汉书·艺文志》中,班固指出杂家学派的特征为:“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他列出杂家的著作有:1.《杂家言》一篇,2.《推杂书》八十七篇,3.《解子簿书》三十五篇,4.《臣说》三篇,5.《博士臣贤对》一篇,6.《荆轲论》五篇,7.《伯象先生》一篇,8.《东方朔》二十篇,9.《淮南外》三十三篇,10.《淮南内》二十一篇,11.《吕氏春秋》二十六篇,12.《尸子》二十篇。这些著作除《尸子》二十篇、《吕氏春秋》二十六篇以外,其余所有著作都已亡佚。如此多的著作荡然无存实令人遗憾。
 
    《尸子》一书的内容特点为“兼儒墨,合名法”,而杂家之“杂”并非糅杂拼凑之意,而是择各家之所长,是一种新型的学术思想。我们应将《尸子》书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结合起来,加以综合分析。《尸子》书内有儒、道、名、法诸家思想,我们按其原意,首先谈及其中的儒家思想。儒家创始于孔子,其学说影响极大,波及整个中华文化。儒家提倡教育,孔子在其《论语》中有很多涉及教育的论述,指出了教育对人的裨益,教育的作用及意义等。汪继培辑本《尸子》第一篇《劝学》里即谈到教育问题,指出“学不倦,所以治己也。教不厌,所以治人也……是故,子路,卞之野人,子贡,卫之贾人,颜涿聚,盗也,颛孙师,驵也,孔子教之,皆为显士。夫学,譬之犹砺也……夫学,身之砺砥也”。在此尸子强调学习不是一路顺风的,而是非常艰难、千辛万苦的事。一个人欲取得一定的学习成绩,必须经历学习过程中的千锤百炼才能获得。所以尸子强调,经过学习磨炼之后的人才能发挥才干,方可成才。这里,尤其重要的是,他指出孔子通过辛苦的教育,把原来出身微贱、素质颇低的颜涿聚,颛孙师诸人,都培养成大才。可见他十分赞同儒家的教育观。

    《尸子》记载的儒家学说涉及了一些基本概念:仁、恕、忠义、信义等。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对尸子有很大的影响,尸子把它融纳在自己的杂家体系之中。如《尸子·仁意》:“仁者之于善也,无择也,无恶也,惟善之所在。尧问于舜曰:‘何事’舜曰:‘事天。’问:‘何任’曰:‘任地。’问:‘何务’曰:‘务人。’”《尸子·四仪》“行有四仪:一曰志动不忘仁,二曰智用不忘义,三曰力事不忘忠,四曰口言不忘信。”“是故志不忘仁,则中能宽裕;智不忘义,则行有文理;力不忘忠,则动无废功;口不忘信,则言若符节。”他肯定仁、义、忠、信,这四条儒家道德规范之重要性,非常尊重它们的现实意义,认为它们是当时生活中的指南。

    尸子在其《治天下》中阐释了自己的思想,这可以说是杂家对仁之新诠释,具有一定的新意,其文云:“治天下有四术,一曰忠爱,二曰无私,三曰用贤,四曰度量。度量通,则财足矣;用贤,则多功矣;无私,百智之宗也;忠爱,父母之行也。”我们以尸子的忠爱、无私、用贤、度量来观察尸子不同于孔子的地方,便能清楚地区分出尸子自己的学术性格。“恕”是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心,是仁的实施方法或手段。尸子同样肯定了“恕”的伦理价值,其《恕》篇云:“恕者,以身为度者也,己所不欲,毋加诸人。恶诸人,则去诸己,欲诸人,则求诸己,此恕也。”“己所不欲,毋加诸人”,这同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正是一脉相承的,它集中表达了“恕”就是以人的自身作为法度或准则,来阐释道义的。

    《论语·里仁》中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者,天理之所宜”。《礼记·中庸》中有“义者,宜也”。《孟子·离娄上》中有“义,人之正路也”。这些儒家经典文献中有关“义”的阐释、表述,概括地说,表明“义”就是指人的行为活动符合伦理法则与规范,或者即行为活动与伦理道德准则的统一。而尸子强调“义”的社会效应,指出“义”是融于实践活动之中的,其文云:“农夫之耨,去害苗者也;贤者之治,去害义者也。虑之无益于义而虑之,此心之秽也;道之无益于义而道之,此言之秽也;为之无益于义而为之,此行之秽也。虑中义则智为上,言中义则言为师,事中义则行为法。”如此,我们可以肯定,尸子对“义”十分重视。

    尸子吸收了儒家学派的学说,这是显然而见的,然而他不仅于此,还提出了“心论”,这点很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尸子十分重视“心论”,指出心的作用及实践功能,云:“目之所美,心以为不义,弗敢视也;口之所甘,心以为不义,弗敢食也;耳之所乐,心以为不义,弗敢听也;身之所安,心以为不义,弗敢服也。然则令于天下而行,禁焉而止者,心也。故曰:心者,身之君也。天子以天下受令于心,心不当则天下祸;诸侯以国受令于心,心不当则国亡;匹夫以身受令于心,心不当则身为戮矣。”(《尸子·贵言》)他以“心”来整合“仁”、“义”、“忠”、“信”等行为法则,以此治国平天下。他又云:“因井中视星,所视不过数星。自邱上以视,则见其始出也,又见其入,非明益也,势使然也。夫私心,井中也,公心,邱上也。”(《尸子·广泽》)由此可见,推崇公心、反对私心是尸子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三)

    《尸子》一书涉及道家思想的地方有好几处,我们须逐条分析。《尸子·贵言》云:“天地之道,莫见其所以长物而物长,莫见其所以亡物而物亡。圣人之道亦然,其兴福也,人莫之见而福兴矣;其除祸也,人莫之知而祸除矣。故曰神人。”尸子的这个顺应自然、顺应运动与发展规律之思想,显然来源于道家。老子《道德经·二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道德经·十章》:“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德经·五十一章》:“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尸子所云与此如出一辙。可见尸子所谓的“天地之道”,就是指成长万物的自然之道,即自然万物的生成之道或生成规律。自然界存在物都受“天地之道”的支配,所有的成长与衰亡都依此道(规律)而来。也就是说,自然万物之成长是依赖于自身规律而行,而不需人为地干预来辅助成长,这即是尸子对“道”的理解。

    《尸子·分》云:“执一之道,去智与巧。有虞之君天下也,使天下贡善;殷周之君天下也,使天下贡才。夫至众贤而能用之,此有虞之盛德也。”《尸子·明堂》:“其本不美,则其枝叶茎心不得美矣,此古今之大径也。是故圣王谨修其身,以君天下,则天道至焉,地道稽焉,万物度焉。”“有虞之盛德”,是杂家的一种理想主义,同儒、道、墨、法诸家相同,是把上古人文始祖当作政治理想上追求的对象与道德的化身,使之充满神秘化的色彩。以圣人为榜样,尸子认为谨修其身极重要,这就好像树木的枝叶与茎心一样都须有其根本,倘根本不美,树叶与茎心也不会美,这是“古今之大径也”。而这个“大径”就是成长与衰亡的规律,也就是“道”。

    但这里我们又须指出的是,在尸子的政治哲学中也吸收了道家的政治观,《尸子·治天下》中有:“夫用贤,身乐而名附,事少而功多,国治而能逸。”在老子哲学中有“功成身退,天之道”(《道德经·第九章》),“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道德经·第十七章》)之语。在此我们可谓尸子与老子在政治哲学上也有相近之处。


(四)

    《尸子》一书中还经常涉及名家与法家的言论和思想。首先考察其名家思想。《尸子·分》指出:“圣王正言于朝,而四方治矣。是故曰:正名去伪,事成若化;以实核名,百事皆成。夫用贤使能,不劳而治;正名覆实,不罚而威。达情见素,则是非不蔽;复本原始,则言若符节;良工之马易御也,圣王之民易治也,其此之谓乎!”尸子的这段文章说明了“正名”的基本意义。他认为正名审分,各符其表,乃是治理天下,理顺万物的根本要素。在《发蒙》中尸子又说:“治天下之要,在于正名。正名去伪,事成若化。苟能正名,天成地平。为人臣者以进贤为功,为人君者以用贤为功。”这表明欲治理天下,统治人民,管理国家,就要给每个人以适当的分工,并给各种分工以适当的名义。每个人依各自的身份与地位,各守本分,相辅相成,而非彼此对抗,如此,国家机器就能高效运行,正名才真正达到它的目的。其中有两层意思需强调,一是审名分,即“正名”,二是要使既定的名分在政治生活中得到落实,即“明分”。所以在《发蒙》中,尸子指出:“正名以御之,则尧舜之智必尽矣;明分以示之,则桀纣之暴必止矣。贤者尽,暴者止,则治民之道不可以加矣。听朝之道,使人有分。有大善者,必问孰进之,有大过者,必云孰任之,而行赏罚焉,且以观贤不肖也。……明分则不蔽,正名则不虚,赏贤罚暴则不纵,三者,治之道也。于群臣之中,贤则贵之,不肖则贱之;治则使之,不治则□之;忠则爱之,不忠则罪之。贤不肖,治不治,忠不忠,由是观之,犹白黑也。”他以“正名”、“明分”、“赏善罚暴”为实现治道的三个环节,并且表明三者之间有逻辑联系。这是尸子对名家思想的一种合理发挥。在此基础上,尸子提出了“明王论”。《尸子·分》:“明王之道易行也。劳不进一步,听狱不后皋陶;食不损一味,富民不后虞舜;乐不损一日,用兵不后武汤。书之不盈尺简,南面而立,一言而国治,尧舜复生,弗能更也。”《尸子·发蒙》:“明君之立也正,其貌庄,其心虚,其视不躁,其听不淫,审分应辞,以立于庭。……明君不用长耳目,不行间谍,不强闻见。形至而观,声至而听,事至而应。近者不过,则远者治矣。”这是将名家的“正名”、“明分”与道家的无为而治相结合得出的理想君主标准,显示了尸子思想的特色。

  作为商鞅改革的志同道合者,尸子对变法有亲身体验。而这一切会使他更加理解法家的主张及法家哲学精神的含义。法家有一个观点即“用贤”,这对尸子的影响颇大,“用贤”一词在《尸子》中见于《治天下》篇,其中曰:“治天下有四术:一曰忠爱,二曰无私,三曰用贤,四曰度量。……夫用贤,身乐而名附,事少而功多,国治而能逸。凡治之道,莫如因智。智之道,莫如因贤。”所谓“用贤”是什么意思呢“用贤”即是说,国家行政管理人员的选择应是择贤才录用。尸子非常重视“用贤”,他把“用贤”看作治国的道理,认为凡是治理国家的方法都出于君王的智慧。有智慧才能懂得怎样让贤才来治理国家,运作政治。他指出使用贤才是国家选择政治人才的标准,倘若相反便会出现“今人尽力以学,谋事则不借智,处行则不因贤,舍其学不用也。此其无慧也,有甚于舍舟而涉,舍车而走者矣”(《尸子·治天下》)。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用贤”有时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的。尸子指出:“治天下之要……为人臣者以进贤为功,为人君者以用贤为功。为人臣者进贤,是自为置上也。自为置上而无赏,是故不为也。进不肖者,是自为置下也。自为置下而无罪,是故为之也。使进贤者必有赏,进不肖者必有罪,无敢进也者,为无能之人。若此,则必多进贤矣。”(《尸子·发蒙》)由此可见,主张进贤、用贤是尸子政治思想的要点。这种见解在战国时代无疑是一种进步思想。

    另外,尸子提倡在治国中必须坚持赏罚严明,强调明君以法律治理国家,尽力使法律表现出它的权威。明君要运用权威与权势,使人们绝对服从和遵守法规,如此才能真正达到安邦定国之目的。


(五)

    尸子生活在战国时代,而战国时代正处于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大变革、大动荡时期,即所谓“礼崩乐坏”的社会大转型期。尸子的杂家思想对当时与后世都发生过一定的影响。《尸子》一书兼合儒、道、名、法诸家思想于一炉,内容丰富多彩,思想多元,独具特色,反映出战国时代的学术精神。在中国思想史上它自应占有一席之地,但由于长期以来仅存辑本,今人对它已了解不多,希望通过这次翻译介绍,使它得到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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