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史研究需要一定的方法,而方法应从概念辨析入手。概念辨析之于思想史研究,类似于考证之于历史研究,都属于基础性工作。在思想史研究中,有不少概念辨析的学术行为,但是鲜有学者对其方法进行总结。考虑到概念辨析的种类很多,有同语词概念辨析、近义词概念辨析、中西语词概念辨析等,相应的方法也不一而足,非一篇小文所能讲清,亦非一人所能胜任,故笔者择取其中最具基础性的“同语词概念辨析”加以探讨。“语词”是语言符号,本身没有意义,“概念”是“语词”表达的思想内容。“同语词概念混淆”是指同一个语词表达的可能是不同意思,学者未能加以区分而将之放在一起使用。常见同语词概念混淆分为以下三种: 一、同一语词古今概念混淆 同一语词古今概念混淆,是指研究者未能区分今人概念和古人概念之不同。如“人性”一词,今天指的是人的本质,有词典解释为“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杨群生:《试论人性的“两个统一”》,《中山大学学报》1980年第4期)。相比之下,先秦诸子的“人性”外延要窄得多,主要是指生而具有的属性,甚至只是生而具有的属性中的一部分。比如先秦的“性”“心”都是人生而具有的东西,但是“性”多指人生而具有的欲望,如“食色性也”,“心”多指人生而具有的思维能力,如“心之官则思”。可见,古今之间的“人性”概念外延差别很大。 在韩非子研究中,学界经常讨论的“人性论”之“人性”,外延很大,几乎等同于人的本质。韩非书中涉及到人的本质问题(人性、人心、人情)的材料,几乎都纳入了“人性论”。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韩非子·八经》“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30页)和《韩非子·解老》“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著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106-107页)。虽然这两句话谈的是“人情”“人心”,但是研究者常常拿来论证韩非的“人性”,也未见有引用者对其中差异做出说明,似乎它们天然是一回事。与大陆学者不同,日籍台湾学者佐藤将之严格区分了“性论”与“人观”(佐藤将之:《荀子礼治思想的渊源与战国诸子之研究》,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3年版,第237-260页),盖未受大陆学界浸染故也。 再如“平均”一词。今天许多学者把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解释为经济上财富的平均。如孟祥才、胡新生说:“贫穷、弱小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由于分配不均、心理失衡而导致纷争和战乱,孔子的所有思想都是从这一基本观念派生出来的。”(孟祥才、胡新生:《齐鲁思想文化史———从地域文化到主流文化》,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3页)李宗桂说:“平均平等的思想,在中国文化中,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上的彼此一样。平均即是平等,平等必须也必然表现为平均,亦即社会财富的占有和劳动产品的分配上的平均一致。孔子说:‘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治国理家,不怕财物匮乏,就怕分配不均。”(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56页) 李振宏先生发现,古代经学家在注解孔子这句话时,讲的不是经济平均,而是把“寡”与“不均”理解成土地人民的寡少和政治不均平。如《论语集解义疏》引孔安国:“不患土地人民之寡少,患政治之不均平也。”(《论语集解义疏》卷八,四库全书本)朱熹《论语集注》说:“寡,谓民少。均,谓各得其分。是时季氏据国,而鲁公无民,则不均矣。”(朱熹:《论语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71页)康熙时期儒臣编纂的《日讲四书解义》说:“诸侯之有国,大夫之有家者,不患人民寡少,而患上下之分僭乱而不均。”(《日讲四书解义》卷一○,四库全书本)李振宏先生结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背景——孔子反对冉有和季路辅佐季孙氏攻打颛臾,指出这句话的意思是“(治国的道理)不在于他所占有的土地和人民的多寡,而在于国内的政治是否平均,是否公平合理。”(李振宏:《历史与思想》,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44-462页) 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古今概念混淆,除去少数学者个人原因外,大多是因为学界的学术话语出了问题。学界在长期研究中沉淀下一套话语体系,这套话语体系包含了对各种概念的理解,构成了下一代学术群体的“潜意识”,成为先入为主的观念。一般情况下,研究者很难对这些潜移默化的观念提出质疑。然而,那些“常识”性的概念理解,可能是有问题的。当研究者带着这些理解去解读材料时,便容易出现古今概念混淆。 对于古今概念混淆问题,根本的解决办法在于做一番专门的概念古今演变梳理。张岱年的《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在这方面做了开拓性研究,不过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重要的哲学范畴,有很多思想史概念如圣、忠、义、信、礼、法、勇、武、均、时等,均未涉及。因而,我们还有着十分广阔的研究空间———从哲学史范畴拓宽到对一般性的思想史概念的梳理。李振宏先生对“平均”或“均平”概念的梳理,便是一个十分成功的范例。 在具体研究中,也有一些现实可行的办法,有助于我们规避或者发现古今概念混淆。一是做横向联系,通过与当时的同语词概念联系,确立一种历史感。比如“性”在先秦诸子中外延都比较小,如果有这样一个大体的判断,我们便不会轻易地对“性”作宽泛理解。历史感虽然说不清、道不明,却是一种对历史的理性直觉,它犹如一道无形屏障,能够有效地过滤掉很多当今的理解;二是做纵向联系,重视古人注释。“十三经”“先秦诸子”往往有很多古人注释。古人注释虽然也时常有问题,但是近古必存真,他们对经书、诸子的理解,很多时候比我们更接近古人。对比古人与今人的注释,往往能够发现古今概念差异。 二、思想家同一语词不同概念混淆 思想家同一语词不同概念混淆,是指思想家用的语词可能有多个意思,但是研究者没有察觉出其中的不同。这种情况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日常用语与专业术语混淆。如韩非的“术”,“术”作为日常用语有“方法”的意思,有学者便从这个层面解读韩非的“术”。有人认为:“‘术’在基本上,乃是以国君的立场,去统一这些矛盾(君臣异利、公私相背、上下一日百战等——笔者注)的方法。”(张纯、王晓波:《韩非思想的历史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0页)“术”包括了立法之术、执法之术、御臣之术、外交之术(张纯、王晓波:《韩非思想的历史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0-140页)。还有人认为:“法、术、势三者皆术也。也就是说,三者皆为治之具,而非治之本。”(雷戈:《道术为天子合:后战国思想史论》,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5页)很明显,他们把“术”理解为一般意义的方法,而非特定的概念。其实,“术”在韩非思想中是个特定概念,韩非对“术”有着十分明确的定义。如《韩非•定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304页)《韩非•难三》:“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290页)从定义来看,“术”专指君主控制群臣的手段,如果把它理解为一般的治国方法,便会出现“立法之术”“执法之术”“法、术、势三者皆术也”的混乱表述。 第二种是不同层次概念的混淆。一个语词,在思想家著作中可能有很多概念与之对应,这些概念有核心、延伸之分,如果不能区分其中的层次,便会出现混淆,无法对概念做出准确的解释。比如韩非的“法”,有篇博士论文将之归为“宪令、公法、法和律、法令、法度、法禁、刑法、权衡和度量、规矩和绳墨”九类(刘慧:《韩非法思想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2012年,第92-95页),解释这么多,读者仍然不清楚“法”到底是什么,事实上作者始终也没有弄清楚。其实,韩非对“法”有着十分明确的定义,《定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304页)《难三》:“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290页)“法”的核心概念是法令,其延伸概念是准则、规矩等。把握住了核心概念,其他概念便容易理解。 以上两种情况,均通过定义来定位核心概念,然后扩展到对其他层次概念的理解,这些概念属于不同层次的关系,研究者容易辨认其中的主次。不过,有些概念可能是并列关系,辨析难度较大。 第三种是复杂范畴的概念混淆。范畴是高度抽象的概念,在思想家思想中居于核心地位。由于过于复杂、抽象,有些思想范畴包含了多个子概念,这些子概念似乎都很重要,不像韩非的“法”能够让研究者立即定位核心概念。如果对范畴把握不到位,容易把子概念理解弄得一团糟。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范畴结构化”的方法,将一个复杂的思想范畴内部的子概念进行结构化处理。 如孔子的“仁”。孔子在《论语》中对“仁”下了很多定义。显然,这些定义说的不是一个概念,而是多个概念。这些“仁”概念纷繁复杂,研究者很容易搞混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妨对“仁”采取结构化的处理方法。根据笔者的理解,孔子“仁”范畴的概念结构大体上如下。 1.对自己的要求: 克己复礼 恭、宽、信、敏、惠 刚、毅、木、讷 居住恭、执事敬、与人忠…… 2.对他人的态度: 爱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忠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恕道) 3.对百姓的贡献: 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 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由仁而圣) 三 不同思想家同一语词概念混淆 不同思想家同一语词概念混淆,是指不同思想家使用的是同一个语词,但是表达的不是一个意思,研究者未能区分其中的不同。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思想相近或者具有继承关系的思想家的概念研究中。对于这个问题,其难点不在于发现问题,即发现概念不同,而在于解决问题,找出概念辨析的方法。笔者认为,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不同,其解决方法分为三种。 第一种,材料对比法。当前研究者做不同思想家同一语词的概念辨析,多采用此方法,比如,对孔子之“礼”与荀子之“礼”的辨析,先搜集《论语》涉及到“礼”的表述材料,然后再搜集《荀子》中关于“礼”的表述材料,对比二类材料的侧重点、交叉点,然后探寻两种“礼”概念的异同。这种方法在思想史研究中比较常见,然而一旦涉及到比较抽象的概念时,通过材料比对进行概念辨析的方法就会捉襟见肘。 在思想史研究中,思辨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材料的释读能力。理解一个概念,特别是抽象的思想范畴,仅靠搜集材料是不够的。因为概念(特别是范畴)只有放在整个思想体系中,才能得到完整的理解。思想史研究者应具备从概念到概念进行思考的能力。只有具备纯粹概念思考的能力,才能透过材料准确把握一个概念在思想家思想中的意义。 第二种方法,笔者称之“围魏救赵法”,即不直接去分析两个概念的异同,而是采取迂回的方法,厘清与之密切相关的另一个命题或概念的异同,待那个问题解决之后,当下的概念辨析便迎刃而解。 如徐复观对“齐物”概念的辨析。长期以来,人们无法分辨慎到与庄子的“齐物”。《庄子》有《齐物论》,而《庄子•天下》又说慎到“齐万物以为首”(郭庆藩:《庄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70页),相关表述又十分相似,于是便有人(如傅斯年)认为《齐物论》的作者便是慎到。虽然学界多不接受傅斯年的观点,但是也很少有人能够讲清其中异同。徐复观采用了“围魏救赵”的方法,做出了极为精彩的辨析。 《齐物论》的“丧我”,乃解放形骸之小我,以成其与道相冥合之大我,亦即是《天下》篇所述庄子的“上与造物者游”的精神境界……在此种精神境界之内,便会“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即是认为社会上的“恢诡谲怪”,皆道之一体,故在价值上是平等的。所以《齐物论》的齐物,是承认各物的个性不同,而价值相同的齐物,是承认各自完成其自己之个性……揭穿了说,是对物之不齐,却加以平等关照的齐物(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九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395页)。 (田骈、慎到们)劳神明为一,乃是在物的身上着意安排,以求物之齐,根本缺少由“丧我”以使自己的精神成为无所不包的“天府”的一段工夫……他们主张由自己无知到如土块一样时,这便与道相合……由此可以了解他们的齐物,不是在自己精神之中,对不齐的万物,作平等的关照,以承认万物的价值平等的齐物……只是要求万物在客观世界中作没个性的形式上的均齐。但万物本各有其个性,各有其不同的存在形式的,如何能使其均齐呢?这便只有赖于“法”(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395-396页)。 我们来分析一下徐复观“围魏救赵”的概念辨析方法。我们知道,“齐物”是人对待万物的一种态度,“人”是主体,“物”是客体,“齐”是主体对待客体的方式。徐复观的高明之处在于采取了迂回策略,不直接分析“齐物”,而是先分析“人”,通过对主体的分析,了解庄子与慎到的精神境界之别:一个是对生命主体性的充分肯定,另一个是把人的精神向下压直至为生物性存在。既然主体精神有天壤之别,那么主体对待客体的方式便相去甚远,因而“齐物”概念也大不相同:一个从内在精神上去“齐物”,另一个从外在强制上去“齐物”。从对主体精神境界的辨析,再转到对“齐物”的辨析,徐氏整个推理可谓是水到渠成。 第三种方法,笔者称之为“概念结构比对法”,是指把不同思想家各自的概念放在各自概念结构中,找出概念在概念结构中的位置差异。因为概念受概念结构的制约,所处位置的不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会不同。如老子的“德”与韩非“德”的差异问题。 一般而言,学界很少注意到这个问题。从训诂上讲,两个“德”基本上是一个意思,即“德者,得也”,如王弼注《老子》说:“德者,得也。”(王弼:《老子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3页)《韩非子•解老》也说:“德者,得身也。”(王先慎《韩非子集解》作“得者,得身也。”据周勋初等人意见改,参见韩非子校注组编写、周勋初修订《韩非子校注》修订本,凤凰出版社2009年版,第149页)但是,如果通过概念结构比对,就会发现两种“德”差别很大。 在老子思想中,道是“一”,万物(包括人)是“多”。从“道”到“物”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单向分解过程。这样,作为整体的“道”便分散在“物”之中,任何一物只能得道之一端,而“德者,得也”,“德”是指“人”和“万物”得自于“道”的部分。老子道论的概念结构是“道-德-人(万物)”。而在韩非思想中,“道”之下、人(万物)之上,居中的位置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德”,另一个是“理”。其概念结构“道-德或理-人(万物)”。“德”与“理”显然不是一个概念,那么二者必然会在居中位置相互限制,互相约束。那么,韩非的“德”在中间层面会受到“理”的限制,而不像老子的“德”那样在中间层面自由伸展。 通过“概念结构对比法”,我们推测老子之“德”在外延上大于韩非之“德”,然后,我们再回到材料,加以检验。笔者省略具体论证过程,结论如下:老子的“德”是指“人”和“万物”得自于“道”的部分,韩非分解了老子的“德”,他把“道”在自然、社会方面的落实称为“理”,把“道”在人的精神层面的落实称为“德”(有必要指出,老子的“道”和韩非的“道”存在一定差异。为了简单有效地讲明方法,文章做了简化处理,忽略了两种“道”之间的差异)。 四 结 语 思想史研究中常见的同语词概念混淆有三大类:同一语词古今概念混淆、思想家同一语词不同概念混淆、不同思想家同一语词概念混淆。对于这些问题,有的重在发现问题,难在意识到同一语词表达的是不同概念,其辨析方法相对容易得多;有的重在解决问题,概念之不同显而易见,难在如何辨析其不同。因而,我们在做概念辨析时,应根据情况的不同,做出相应的处理。我们常说“史无定法”,这并非历史研究没有方法的意思,而是说历史研究面对的问题不同,解决问题的方法也相应不同。思想史研究中有些问题比较常见,因而其解决方法便是“常法”。 “史无定法”,然“史有常法”。历史研究包括思想史研究应有方法意识。历史研究相对于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方法意识比较淡薄,而在历史研究中思想史研究的方法意识更是薄弱。我们常常看到,很多学生跨方向、甚至跨学科报考思想史,一些热情的专家跨“圈”研究思想史。虽然大家对思想史热情度很高,但未见整体研究水平上升一个层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研究者缺乏方法意识,用的还是其他方向、学科的方法,忽略了思想史研究在方法上的独特性———概念辨析就是思想史研究独特的方法之一。笔者愿与学界同人一道,从小处入手,共同致力于对思想史研究方法的探究。 (贾坤鹏,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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