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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相:“六和敬”原则的现实意义 
作者:[邹相] 来源:[《禅露》2010年冬之卷] 2013-12-18


    佛教徒虽有七众弟子之分别,但在团体生活的原则上,则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这个标准就叫做“六和敬”——身和共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六和敬者,谓身业口业意业同戒同见同学,同亦名同利,戒见利既同,身口业复悉同,无有乖诤,故名和敬。(《华严经·六和敬章》)

    《华严经》云:“行六和敬,是故能令僧宝不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和敬”是何意?“和敬”是对于自身和他人两个方面来讲的,所谓“和”即是“外同他善”,所谓“敬”则是“内自谦卑”。“六和敬”为僧团的基本行持规则,也是大众修学的基本原则。“六和敬”也就是六种规则,能促使大家过的生活是清一色的,互相敬重,和谐共聚,清净快乐。

    实际上,“六和敬”思想不仅仅适用于僧团建设,同样适合我们这些在家之人。如果我们能将“六和敬”的善巧思想用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去,也能达到圆满、如意的效果。

    身和共住。这个原则是要求大家各司其职、各安其分,和睦共处。试想,在工作单位里,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大环境中,遵守相同的规章制度,从事相同或相似的工作,这明显是缘分啊!当然,在工作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冲突和矛盾,这本来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有人要把这个因工作需求而必然存在的矛盾和冲突看成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冲突,进而把由此而导致的私愤带到日后的工作,甚至是生活中,那么,人身的攻击就在所难免了。有一次,一位同事抱怨说,领导不该只相信我而不相信他。后来一打听我才知道,因为领导交给我一件事情,从能力上讲,他也是能干的,结果却没让他去办。得知这一情况,我及时和他沟通交流,指出领导让我办那件事情的原因是,我正好在那件事上有人脉资源。后来,那位同事给我道歉,坦承自己过于计较得失,我们的关系也一下子更加融洽起来。

    大家因机缘而聚合在一起共事,这本身就是一种殊胜的因缘。因而我们的人身是平等而自由的,大家之间有矛盾有分歧的话,需要及时沟通交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达到相安无事、和谐共处的境地,这就要遵循“身和同住”的原则。

    口和无诤。有一次,办公室里的两位女同事对骂起来,事情的起因是她们在某一问题上进行争辩,结果没分出个高低你我,结果双方都恼羞成怒。这样的事情,在工作中也是常见的,我们常常会因某一问题达不成共识而竞相争辩,结果却耽误了正事,这又何苦呢?在这个时候,就要遵循“口和无诤”的原则。所谓“口和无诤”,不是指不要争论,而是说不要做无益的争辩。

    单位里,如果不能谨守“口和无诤”的原则,则人人都会从自己的角度找出若干条理由来证明自己的正确,而否定他人的看法,进而导致无益的争辩。这样一来,大家也就无法在语言上寻找到共同的方式。当然,除了不做无意义的争论之外,“口和无诤”还要求大家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利而去争讼。

    意和同悦。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人结婚生子了,与大家分享后,大家都会兴高采烈,替他高兴;有人遇到喜悦之事了,同事知道后,也和他一样高兴。同样,如果人人在工作中都能怀着一份喜悦之情,不仅能营造和谐愉悦的工作环境,也能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独乐乐不若与众乐乐”,这就是“意和同悦”的原则。

    比如我在工作的时候,经常会讲一些幽默笑话,与同事们一起分享。当同事们一脸欢喜的时候,也不自觉地加速了工作的进程。比如我们学佛修行,如果没有“意和同悦”的“法喜”,也就体悟不到学佛的乐趣。这就像每个人都有兴趣或嗜好一般,当我们怀着满心欢喜去做一件事情时,很可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戒和同修。戒律是僧团必须遵守的,沙弥(尼)要受十戒,比丘(尼)要受具足戒。同样,一个单位要有一定的纪律条文,包括各类规章制度、礼仪仪规等。只有每位员工,上至单位“一把手”,下至基层员工,都能按章办事、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才能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如果有员工违章办事却不被惩罚,肯定会引起其他员工的不满,而违规的事情也会频频发生,如此,则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达不到应有的效用。故而,单位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一视同仁,“天子与民平等”,做到“戒和同修”。

    见和同解。在一个单位里,对于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法与技巧,员工们一定要有共同的见解,这是单位能够高效运转的基础。“见和同解”实际上就是“达成共识”之意。你为一个单位效力,肯定得接受该单位的理念、规定、价值观,等等。否则,你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去。我们单位曾经组织了一次管理培训,其中有一道题目是这样的:把我们分成两组,每组做一道题,最后看哪组的答案更接近标准答案。后来结果出来时,培训老师大吃一惊。他发现我们两组的答案大相径庭,而实际上也没有所谓的“标准答案”。最后,他给出的结论是:我们的向心力不行,尚难拧成一股绳,需要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共识。

“见和同解”是一个单位核心价值观最终形成的必要法则。试想,若一个单位的员工均心怀鬼胎、各有所谋,则影响到团队的整体协作能力,也很难打造高效、团结的团队,最终必将是一盘散沙。

    利和同均。我有一个朋友,与人合伙开了一家装饰公司,刚开始的时候生意红红火火,二人的感情也非常密切。渐渐地,他们之间出现了隔阂,随后升级为“口舌之争”,最后竟然分道扬镳。我问他是何原因,他一脸无奈地说:“不患寡,患不均!”原来是因为利益的分歧。对方嫌我这位朋友不够大方,给的钱太少了。尽管公司刚刚成立时所有的筹款都是我这位朋友自行解决的,但对方可不想那么多,非得要求“平等”。“平等”只是相对的,在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平等”。一个国家的领导人与一家集团的董事长,在能力上可能相差无几,但他们的权力却有天壤之别,你能要求他们平等吗?

     当然,如果一个单位里面,人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获得物质回报,人人都有均等的升迁机会,在办公设施、福利补贴上差距不是太明显,就能提高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这就是“利和同均”原则。如果一个单位能灵活地掌控这种善巧方便,就能使得全体员工“劲儿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在现实生活中,人类的冲突多是由于对资源的争夺与抢占,而“利和同均”则强调利益的共同分享,这是一个慈悲智慧、和平共生的理念。

    “六和敬”是佛陀在二千五百多年前,制定出的团体共同生活和平等和谐共处的原则。现在一切团体生活的原则,都不能越此“六和敬”的范围,这也正是伟大的佛陀慈悲为怀、上行下化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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