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主义”概念的明确出现从一开始就是一种站在外面对“东方”的评价。人们从中发现了真正的希腊世界本身的古典时代,一个主要的经典说法就是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著名论断:“野蛮人比希腊人更有奴性,亚洲人比欧洲人更有奴性;因此,他们毫无反抗地忍受专制统治。这种君主政体很像是僭主政体(tyranny,即“暴政”),但是由于它们遵循成法而世代相传,所以很稳定”。【1】这样,在欧洲全部政治哲学的源头(fons et origo),专制主义就被明确地说成是亚洲的属性。R.Koebner的论文【2】追溯了专制主义这个词在中世纪的前史,因为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个词因其语言学的来源不纯粹而受到贬黜。18世纪,随着殖民开发和扩张,最初同土耳其接触而形成的观念,在地理上的涵义越来越向东扩展,先是扩大到波斯,然后是印度,最后是中国。随着这种地理涵义的扩大,最初在土耳其发现和局限于土耳其的一组特征就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概念。政治“专制主义”的概念由此而诞生了——在以前欧洲人对土耳其的评论用语中是没有这个概念的,虽然其实质内容早已用来描述土耳其。
在16世纪初的意大利,马基雅维利是第一个把奥斯曼国家作欧洲君主国的对立物的理论家,在《君主论》的两个核心段落里,他单单挑出土耳其的专制官僚制作为同所有欧洲国家分道扬镳的制度:“整个土耳其帝国是由一个主子统治的,其余的人都是他的臣仆;他把自己的王国划分为若干‘州’,派遣各种行政官员去治理它们,他可以随心所欲地调动或撤换他们。……他们都是臣服于他地奴隶和奴才。”【3】他又指出,奥斯曼统治者可以任意支配的那种常备军也是当时大陆其他地方所没有的:“今天没有一个君主拥有一支在政府和地方行政机构根深蒂固的职业军队。……土耳其君主是一个例外。这是因为他经常控制着一支由1.2万名步兵和1.5万名骑兵组成的军队。土耳其王国的安全和力量就是以此为基础的。君主政权的最高原则就是确保这支军队的忠诚。”【4】正如夏博(Chabod)在其《欧洲思想史》指出的,这些思考是“欧洲”最早进行自我界定的探讨之一。
60年后,当法国正经历宗教战争的磨难时,博丹提出了一种政治对比,一方面是必须尊重臣民的人格和财产的君主国,另一方面是不受限制地统治其臣民的帝国。第一种是欧洲国家的“国王主权”(royal sovereignty),第二种是诸如奥斯曼国家的“主子权力”(lordly power)。后者实际上是欧洲之外的。“土耳其人的国王被称作大君(Grand Seignior,直译“大领主”),这不是因为他的王国面积特别大——西班牙国王的领土比他大十倍,而是因为他是王国人民和财产的绝对主子。只有在他的宫廷里长大和培养的奴仆才被称作奴隶。而提马尔日——大君的臣民是他们的佃户——完全是由于他的默许才获得提马尔的;他们的采地每10年更新一次,而且在他们死后,他们的后嗣只能继承他们的动产。在欧洲其他地方没有这种主子君主国。……欧洲民族比亚洲或非洲民族更高傲,也更英勇善战,自匈牙利人(指“匈奴人”)入侵时代以来,他们从来没有容忍过或者说从来没有见识过主子君主国。”【5】
在17世纪初的英国,培根强调指出,欧洲和土耳其体制的主要差异就在于,奥斯曼王国的社会没有世袭贵族。“一个根本没有贵族的君主国乃是纯粹和绝对的专制政体(tyranny);土耳其人的君主国就是如此。因为贵族能够抑制君主权力,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把民众的目光转移到王室以外的地方。”【6】
霍布斯(Hobbes)是第一个在17世纪谈论专制权力的作家,但是他很奇怪地把它说成是正常而恰当的主权形式。这种用法当然是一个例外。随着这个世纪的时间的推移,专制权力普遍地被愈益等同于暴政。在法国,自福隆德运动起,在反对派地论争文献里,“土耳其暴政”常常被用来指波旁王朝。贝尔(Bayle)可能是于1704年使用这种一般性的专制主义概念的第一位哲学家,尽管他本人对这一概念提出质疑,但他含蓄地承认,这种观念是当时广泛流行的。
在殖民探险和征服的大航海后,启蒙运动能够在精神上涵盖全球,因此第一次能够对这种联系作出普遍系统的概括。这项任务是由孟德斯鸠承担的,孟德斯鸠的著作第一次包含了一种关于被他归类为“东方专制主义”的全面比较理论。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所谓的专制主义是指欧洲之外的政体,其整个结构同欧洲“封建主义”所产生的原则相对立。孟德斯鸠深受博丹的影响。他从前人那里继承了基本公式,即亚洲国家没有稳定的私人产权,或者没有世袭贵族,因此其性质是专横和暴虐的——他以其特有的优雅文字反复地说明这些观点。另外,东方专制主义不仅仅是基于凄惨的恐惧,而且基于臣民被消除一切差别的平等——因为他们都同样地屈从于专制君主可怕的心血来潮。“专制政府的原则是恐惧,……它处处强求一律”【7】这种一律性是古典时代城市统一的不幸反题。“在共和国中人人都是平等的。在专制国家中人人也是平等的。在共和国,人人平等时因为他们就是‘一切’;在专制国家,人人平等是因为他们‘什么都不是’。”【8】人们早已认识到,土耳其缺乏一个世袭贵族阶级。这一点在此变成更严重得多的问题,变成遍及亚洲的赤裸裸的,平均主义的奴役状况的一个条件。孟德斯鸠揭示的解释欧洲国家和亚洲国家不同特点的原则是地理因素:气候和地形决定了它们各自的命运。“亚洲有比欧洲大的平原;海洋所划分出的区域也更广阔。在亚洲,权力必须总是专制的,这是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严酷的话,这个大陆就会饱受分裂之苦,而这是该地区的地理性质所不容许的。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不大不小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同国家的生存不是格格不入的;相反,法治是极其有利的,如果没有法律,国家就会堕落,而变成低于邻邦的弱者。正是这一点造就了自由精神,使得大陆的各个部分除了屈从于法律和商业利益外,绝不屈从于外力的征服。反之,一种奴隶精神统治着亚洲,而且从来没有离开亚洲。在那个大陆的全部历史中,不可能找到一点自由精神的痕迹,只能看到奴隶制的耀武扬威。”【9】
孟德斯鸠的描述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变成以后的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的一份重要遗产。此后,在发展被普遍接受的亚洲和欧洲截然相反的观念方面,亚当.斯密(Adams Smith)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当时,他第一次把这种对比修改成由不同的生产部门支配的两种经济类型之间的反差:“现代欧洲的政治经济学更有利于城市的行业,即制造业和外贸,而不利于农村的行业,即农业;而其他民族的政治经济学则遵循着另一条道路,更利于农业,而不是制造业和外贸。”【10】
19世纪,孟德斯鸠和斯密的后继者们基本上遵循着同样的思路。在德国古典哲学里,黑格尔(Hegel)深入研究了这两人的著作,在《历史哲学》一书中用自己的语汇重申了孟德斯鸠关于东方专制主义没有中间等级或中间权力的观念。在东方,“规模宏大、耸然而立的专制主义”是“完全符合这个历史破晓地区的政体形式”【11】。黑格尔历数了这个大陆符合这条规律的主要地区:“在印度,最专横、恶劣和堕落的专制主义横行于世,为所欲为。中国、波斯和土耳其——实际上亚洲普遍是专制主义的舞台,用贬义的说法,是暴政的舞台”【12】。天朝帝国(中国)曾引起启蒙思想家的迷惑,也是黑格尔特别关注的一个对象,他认为它是平均主义专制的一个范型。“在中国,我们看到的是绝对平等的现实,所存在的差别只是同政府机构的联系,个人凭借着才能在政府中担任高级职务,由于中国盛行平等,而没有任何自由,所以专制主义就是一种必然的政体形式。但是,在我们这里,人们只是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且相互尊重彼此的财产权,但是人们也有各种各样的利益和特权,如果我们有我们所说的自由,这些利益和特权就能获得保障。然而,在中华帝国这些特殊利益根本没有独立存在的余地,政府统治完全是出于皇帝一人,他操纵着政府的官员等级体系。”【13】黑格尔最后重申了一个延续至今的所谓历史停滞的传统说法。他认为这是这两个国家的特点:“中国和印度始终是停滞的,甚至至今依然维持着一种自生自灭的存在。”【14】
自黑格尔(Hegel)以后,有关亚洲社会的基本观念大多保留下来,在学术上通常用以将欧洲历史——孟德斯鸠在封建主义中确定其最初特征,在绝对主义中识别其现代特征——同其他大陆的命运作截然对立的对比。
参考文献:
【1】Aristotle,Politics,III,ix.3. 【2】R.Koebner,“Despot and Despotism:Vicissitudes of a Political Term”,XIV,p.300. 【3】Il Principe e Discorsi,pp.26-27 【4】同上,pp.83-84 【5】Les Six Livres de la République,pp.201-202 【6】The Essays or Counsels Civil and Moral 【7】De l' Esprit des Lois,I,pp.64,69. 【8】 同上,I,p.81. 【9】 同上,II,p.168. 【10】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II,p.281. 【11】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p.260. 【12】同上,p.168 【13】同上,pp.130-131. 【14】同上,p.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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