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很早就依据劳动的分工,将人们分为四个群体(四民)。这种分类并不是种姓制度,而是一种职业区分,涵盖了所有的人。《春秋榖梁传》上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1】何休给出了四民的定义,他说:“古者有四民,一曰德能居位曰士,二曰辟土殖谷曰农,三曰巧心劳手以成器物曰工,四曰通财鬻货曰商。四民不相兼,然后财用足。”【2】这是古人的体系,此种分类现在仍在使用。 在孔子的影响下,中国没有出现社会阶级或种姓,只是依据劳动分工,从古至今她都拥有四民。从上面所引述的语句我们当注意到有特殊意义的三点。第一是社会平等,所有四民都一概地称为民,没有一个群体高于其他群体。二是商人和士农工一样也有生产效能。在汉语中,四民的顺序通常依次是:士、农、工、商。但是根据《春秋榖梁传》,商紧跟在士的后面。显然,儒家承认商人的生产效能,他们并不歧视商人,无论他被置于第二位还是第四位。第三是劳动分工原则,四民分工是为了使生产能力更充分发挥。人们并不被限制在某一特定群体,仅仅是由于职业的区分而划入某一群。这是该分类体系的本质所在。 关于四民古代有一种主静忌变的理论。按照《管子》的说法,明君把士安置在清静的处所,让工匠进工场,商人进市场,农民在田间。每一个职业群体都分别集中生活在一个特定区域,夜以继日地做自己的事。他们从年轻的时候起就从事自己的行业,感到心满意足,即使看到新奇之事也不想改行。因此,父兄的施教不苛而有效,子弟们的学业轻松又成功。于是,每一个职业群体通常都子承父业。所以,这四群人当分开居住。如果混居在一起,他们交谈的内容会变得错杂,他们就会改行。【3】管子成功地贯彻了这个学说,这和儒家的理论是相合的的。事实上,四业相分并不是为了社会分等,而是为了职业的专业化。 由于古代中国人有这种静态的经济学思想,所以他们认为,人们不改行是好事情。当楚国令尹子囊描述晋国良好的社会状况时说(27 B.K. 或578 B.C.):“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皂隶不知迁业。”【4】这段话说明,子囊是根据四民对他们职业的坚守与否来评判晋国的经济状况的。而这个评判是正确的。因为,如果人们对自己的职业不满意,他们一定会从一个行业转到另一个行业。只要人们愿意留在自己的岗位上不动,就说明他们的职业能够养活自己,其他的职业并不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这是一种静态,因为四民处于同一等地位,没有高低之分,人们不想改变他们的职业。 注释: 【1】《春秋榖梁传·成公元年》。 【2】《春秋公羊传解诂·成公元年》。 【3】参阅《国语·齐语》。 【4】《左传·襄公九年》。 (节选自陈焕章《孔门理财学: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思想》,翟玉忠译,陆寿筠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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