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们考察丧葬礼节的费用。这是孔教中最重要的一点,我们不能不用较长的篇幅讨论它。我们先谈论一些细节,然后考察其理论。 死者的“小敛”,国君要用绣花的被子,大夫用白丝的被子,士用黑丝的被子,各用一件。但衣服各有十九套。一套衣服由一件长袍和套在外面的一件短袍组成,也要有上衣和下衣。“大敛”,各有两套被子,君有一百套衣服,大夫五十套,士三十套。关于棺椁,君的大棺(最外层的)八寸厚,再里面一层棺六寸,内棺四寸;最高级别大夫(上大夫)的外棺八寸厚,内棺六寸;下大夫外棺六寸,内棺四寸。士的棺材六寸厚。君的椁用松,大夫的用柏,士的用杂木。【1】孔子成为中都宰时,他命令说,庶人的棺应是四寸厚,椁五寸。【2】这仅是说明葬礼消费的一个例子。(周代制度规定:天子之棺四重、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就是说是天子所用除贴身的内棺外,外面还套着四重外棺,总共五重。每一层棺都有特定的名称、最外一层叫大棺,第二层叫属、这两层用梓木制作,又统称梓棺或梓宫,第三层叫作迤或俾,用椴木制作,第四、五层为水牛皮和犀牛皮制成的革棺。诸公以下由内至外递减,到士这一阶层,就只有一层大棺,不得用套棺了。不仅如此,棺木大小厚薄,内外装饰的用料花样,也都有严格的等级;套棺是一层一层紧套在一起的,如果在棺和套棺之外隔较大的空隙再加一层,叫做椁——译者注) 现在我们讨论为葬礼赠送财物的问题。因为葬礼费用十分大,所以除了伦理和社会关系的考虑以外,在经济上也的确需要别人的捐赠。按照《仪礼》和《春秋》,我们可以将此类赠送分为三类。首先是对死者的赠送。一些叫“襚”,如被子和衣服;一些叫做“遣”,如“明器”,这类礼物不是固定的,只是取决于贡献者财物的多寡。如果一个诸侯赠于一个士,则需180尺丝。如果贡献者认识死者,他的贡献当属这第一种。第二是对服丧者的赠送,称为“赙”,送钱或其他财物。如果贡献者认识服丧者,他的捐献当属这第二种,目的是互相帮助、补其不足。第三是对死者和服丧者共同的赠送,被称为“赗”,送的东西包括丝、车、马、羊等等。它们既是对死者的礼赠,又是对服丧者的财务帮助。当捐献者对死者和服丧者都熟悉时,赠送就属于这第三种。通过这些赠送,社会关系相互交织像一张网,财富像潮水一样来去流动。但它们对于捐献者来说是一种支出。如果一个穷人没有什么可送,中国人的风俗是以劳力代替财富来帮助亲友。对于近亲和挚友的葬礼,通常人们会既出钱又出力。 孔子提倡的葬礼其费用较高的原因有四:(1)伦理的,(2)审美的,(3)社会的,(4)经济的。首先考察伦理因素。我们知道,在孔子的学说中孝道是其道德准则所规定的主要美德之一。我们已经看到,当父母健在的时候,侍候他们的礼节十分繁多,那么他们死后又怎么样呢?一个人如果一开始就善待其父母,那么他必须善待他们到底。如果他照料他们的生活非常用心,而对他们的死去却粗枝大叶,这说明他只尊敬有知觉者,而对失去知觉能力者并不敬重。这代表着一颗忤逆之心,是不忠不孝之徒的行径。即使对于仆人,如果我们背信弃义,我们也应感到羞耻,何况是对我们的父母呢?死亡是人生的终点,它给了我们侍奉父母的最后机会。【3】孔子说:“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4】孟子说:“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5】按照孔子的观点,如果父母死时一个人不动感情,他一定是个铁石心肠的动物,没有人类的感情。因此孔子制定丧葬礼节让人们必须遵守它们,这是引导人们责无旁贷的一个促进步骤。既然在双亲死后子女也必须衷心地尽孝,何况他们活着的时候呢! 伦理考虑在丧葬礼仪中有着根本的重要性,但我们仍不能以道德理由来解释为什么葬礼应该如孔子所规定的那样花费。那是因为还有审美上的考量。子游说:“礼有微情者,有以故兴物者。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因此,葬礼不单纯是为了表达悲伤的感情,也是为了引导大家、精心地调适他们的心情。他接着说:“人死,斯恶之矣……是故制绞衾,设蒌翣,为使人勿恶也。”【6】 荀子提出了与子游同样的理由。如果死者不加妆饰,就成为令人厌恶之物。如果令人厌恶,人们就不会为之感到悲伤。父母死了不到一天就埋葬,也没有悲伤,这就与死去一头野兽无异。人怎能不知羞耻地这样作呢?因此,为了防止这种倾向,在葬礼的安排上,每一步都加上更多的修饰。 对葬礼的规定除了道德和审美的理由,还有社会考量。孔子对生者划分了社会等级,因此对死者也是这样。天子死后七天入殓,七月而葬;诸侯五天入殓,五月而葬;大夫,士和庶人三天入殓,三月而葬。【7】葬礼延后的原因是:(1)死者所需的物品能准备齐全;(2)参加葬礼的客人能够到齐。但我们必须懂得这一期间花费很大。 不过社会分等是有意义的。天子的葬礼,帝国治下的所有诸侯都要参加;诸侯的葬礼,与其有外交关系的诸侯都要参加;士和庶人的葬礼,所有亲友都要参加。不过,受过刑罚者的葬礼,除了妻儿,任何人不得参加;他们只有三套衣服,棺材只有三寸厚,上面不允许有任何装饰;不得在白天出殡,只能在晚上埋葬;也没有通常的的仪式,没有哀悼、服丧,掩埋了就算完事:这是最耻辱的事。因此,葬礼开支的规模反应了死者生前的荣辱。如果财力允许,任何人都不应让他们死去的父母落入与罪犯一样的境地。当一个人活着时,他应是荣耀的;当他死后,他应为人们所哀悼。【8】这是葬礼花费不能省的社会原因。 最后,对我们的讨论也是最为重要的,是经济上的原因——人类需求的满足。对此,孟子解释得十分清楚: “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蘽梩而掩之。”【9】 这是对最原始时代葬礼演化的描述,说明葬礼对于人们心理需求的满足是必要的。 既然在文明时代,社会进步了,人类对葬礼的需求也更复杂了。因此,孔子的体系也就产生了。只是简单地遮盖父母的遗体,已经不能让人们得到满足,而必须要用一种体面的方式。这是人类需求的特点。孟子埋葬了他的母亲之后,他的学生充虞问棺木之事,因为它看起来太好了。孟子回答说: “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乎?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10】 孟子还说:“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11】换言之,改善人们的经济条件使之令人满意,是好政府的首要目标。但我们要知道,儒生们将生者的滋养和死者的葬礼看得同样重要,是经济生活的两大必须。 这是孔子制定丧葬礼仪的四大理由。但是我们或许会问:孔子是否迷信到竟然相信死者有知觉或有力量呢?答案绝对是否定的,在这一重要的问题上我们必须直接引用他的话。孔子说: “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12】 由此我们知道,为了避免不仁或不智,孔子置死者于生死之间。孔子还另有一处十分引人注目的论述。当子贡问死者是否有知时,他回答说: “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不葬也。赐欲知死人有知将无知也?死徐自知之,犹未晚也 !”【13】 孔子不仅规范了丧葬礼仪,还规定了对经济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的服丧期。除了服父母之丧,我们将不讨论关于服丧的其它细节。古代人们为父母服丧仅一年,孔子将之延长了一倍,实际天数是二十五个月,名为“三年之丧”。在此期间孝子不饮酒,不吃肉,也不同妻子同居。孔子说:“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14】孟子说:“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15】这是儿子对父母之恩的报答,孔子解释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16】 葬、丧之礼属于孔子的教义。当孔子及其门徒宣讲孝道时,这些礼仪被作为让人皈依的手段。但反儒的人将这些作为孔教的最大弱点加以攻击。在反儒者中,墨翟首当其冲。他是孔子的学生,但对其葬、丧之礼不满,于是建立起自己与老师对立的新学派。这些礼仪是儒家与墨家最根本的分歧之处。那么墨子为什么在这一点上不同意孔子呢?他的争辩完全建基于经济的理由。因为我们是在研究孔子的经济学说,为了更好地理解孔教,不妨看看墨翟的相关论证。 墨翟的经济论据包括两点:首先,这些礼仪不能增加财富;其次,它们不能增加人口。由于葬礼的规定,太多的财富被埋掉了。由于长期服丧,生产停顿太久。过去已经积累的财富被白白浪费,有待事后生产的财富迟迟不得生产,这有违财富增长的原则。在不同亲属的不同服丧期内,他们的物质境况被弄垮了,生活也过于糟糕,许多人因此而死去。而且服丧之礼极大地损害了两性关系,这有违人口增长的原则。为此,墨翟制订了如下葬礼原则:冬天死者服冬衣,夏天服夏衣,衣服不能超过三套。棺材只能三寸厚,服丧期只能三个月。一旦死者被掩埋,生者必须立即恢复财富的生产。【17】 墨翟以经济的理由作为反对孔子的最有力依据,然而也失之于经济的考量。他过于关心生产,很少关心消费。因此,他抓了手段、丢了目的。这是儒家与墨家决定胜败的关键点。庄子对墨家作了最好的批判,如下: “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恐其不可以为圣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独能任,奈天下何!离于天下,其去王也远矣。”【18】 从庄子的评价中,我们不难理解为何墨翟失去自己的影响,为什么孔子会成为“素王”。这只是出于经济的原因:孔子满足人的需求,墨翟没有。 然而我们也不应误解,以为孔子的葬礼过于靡费,因为他仍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他的社会体制是建立在美德标准的基础上的:德行越高,地位越高,得到财富也越多,因此他们葬礼的规格也应更高。而且,他是当时葬礼制度的真正改革者。在周朝,生活奢侈,葬礼的铺张最为过分,甚至以活人为死者陪葬。在孔子按照一定的、必须严格遵循的标准制定了不同阶层的葬礼规格以后,情况就好多了。按照孔子的观点,死人用的所有东西应与活人用的完全不同。比如泥塑车子和稻草人只代表着一种精神理念,没有太多经济价值。甚至木俑陪葬也受到孔子的严厉谴责——他哪能会赞成过分铺张的葬礼呢?【19】因此,孔子在《春秋》中记载了桓王的墓葬,以谴责其奢侈靡费,尽管他是一国之君。【20】 孔子应用三年之丧的原则一丝不苟:虽贵为尊者也不能长,卑微小人也不能短。所有葬、丧之礼都遵循中庸之道,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注释: 【1】参阅《礼记·丧大记第二十二》 【2】参阅《礼记·檀弓上第三》 【3】参阅《荀子·礼论第十九 》 【4】《论语·子张篇第十九》 【5】《孟子·离娄下》 【6】参阅《礼记·檀弓下第四》 【7】参阅《礼记·杂记下第二十一》 【8】参阅《论语·子张篇第十九》 【9】《孟子·滕文公上》,意为:上古时代曾经有不安葬自己父母亲的人,父母死了就扛起来丢在山沟里。过了些日子经过那里,只见狐狸在撕食尸体,蚊蝇在叮咬尸体。那人额头流出汗来,避开眼光不敢正视。这汗不是为他人所流的,而是内心的愧疚表露在面目上,于是就回去拿了锄头土畚把尸体掩埋了。 【10】《孟子·公孙丑下》,意为:古时候棺椁没有一定的尺寸,中古以来棺厚七寸,椁厚与之相当。从天子直到庶民,不仅仅是为了看着漂亮,还要尽人子之心。达不到标准不能觉得称心,不具有财力不能觉得称心。能达到标准而又具备财力,古时候的人都用了,我为什么唯独不这样做呢?而且,庇护死者不使泥土与死者的体肤相接触,人子之心难道就不欣慰吗?我听说,君子不会在天下人都能做到的事情上俭省自己父母亲的用度。 【11】《孟子·梁惠王上》 【12】《礼记·檀弓上第三》,意为:孝子以器物送葬,从而认定死者是无知的,这种态度缺乏爱心,不可以这样做。孝子以器物送葬,从而认定死者是有知的,这种态度缺乏理智,也不可以这样做。所以送葬的器物既不可以取消,也不能做得像活人用的那样完美。送葬的竹器,没有縢緣,不好使用;瓦盆漏水,不好用来洗臉;木器也沒有精心雕斫;琴瑟虽然张上了弦,但没有调好音阶;竽笙的管数也不少,但就是吹不成调;钟罄不缺,但没有悬挂钟罄的架子。这样的送葬器物就叫“明器”,意思是把死者当作神明来看待的。 【13】《说苑·卷十八·辨物》,意为:我如果告诉你人死了有知,恐怕孝顺儿孙要妨碍活人的生活厚葬祭送死人。如果告诉你人死了无知,又恐怕不孝的子孙遗弃亲人的尸体不加埋葬。端木赐啊,你要想知道人死了以后是有知还是无知,死了以后自己就慢慢知道了,那也不晚啊。 【14】《论语·阳货篇第十七》 【15】《孟子·滕文公上》 【16】《论语·阳货篇第十七》 【17】参阅《墨子·节用》、《墨子·节葬》等篇 【18】《庄子·天下篇》,意为:人活着时勤劳,死后那样瘠薄,他的学说太苛刻了;使人忧伤,使人悲哀,他的主张难以实行,恐怕这种主张不可以成为圣人之道,违反天下的人心,天下人不堪忍受。虽然墨子能独自实行,然而他把天下人又能怎样呢!背离于天下的人,这种做法离开外王之道也太远了。 【19】参阅《礼记·檀弓下第四》 【20】参阅《春秋·庄公三年》 (节选自陈焕章《孔门理财学: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思想》,翟玉忠译,陆寿筠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