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从根本上说经济原则与伦理原则是相谐调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二者不能很好地共存。那么我们来看看孔子是如何在两者之间进行抉择的。 一次,子贡问如何治理国家,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期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1】这段对话十分重要且十分有趣,问答都很精彩。“食”一词包括所有的经济生活,“兵”一词包括所有军事力量和军事装备,“信”一词包括所有的宗教和伦理生活。诚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孔子强调经济生活在社会中的优先地位,甚至在这个对话之中,他仍然将食放在其他二者的前面。但当经济生活与伦理生活不能共存时,经济生活必须被牺牲,这看起来是一个愚蠢的政策,一个不可能实行的理论,而且,它看来同孔子关于经济生活先于伦理生活的原则相矛盾。然而,事实上这儿存在着极大的谐调。在原始阶段,人们不知道什么信,他们的直接需求是食物,在满足他们的食欲之前,如果你与他们谈如宗教、伦理这样的话题,他们不会听你的。因此,食必须置于其他事情之前。在高级阶段,如果人们已经建立起了像国家那样的高等社会组织,他们必须懂得信,因为信是最强大的社会纽带。如果得到食物是他们唯一的目的,避免死亡是他们最高的理想,那么为了最低层次的自我他们会不惜以任何方式做出任何事来。无信,世界将成为一片蛮荒,没有人信任他人,每个人都是其他人的敌人,社会将不能存在。最后,甚至个人也不能存在,只有最强者才能残存。开始时人们可能会为逃避死亡而牺牲信仰,但最终,他们会因为没有信仰而一起毁灭。像孔子这样伟大的导师必然视信重于食,或者说,他会甘愿杀身成仁,而不会无信而苟存。食物是建立社会的基础,而信是维系社会的终极力量,孔子的这两个原则是不相矛盾的。因此,这一政策不仅实在,而且明智,也不是不可以操作的。为了说明伦理生活重于经济生活,孟子引用了一个具体的事例,表明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良知,他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2】孟子认为即使是流浪汉或乞丐也仍然看重个人荣誉,为了保持尊严他们可以宁愿去死,确实是这样。因此,事实上没有一个人可以称为是纯粹的经济人,道德动机,与经济动机一样,也是植根于人性的。正因为此,我们完全可以将经济生活与伦理生活协调起来。(节选自陈焕章《孔门理财学: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思想》,翟玉忠译,陆寿筠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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