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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焕章:经济学与社会学——妇女的地位 
作者:[陈焕章] 来源:[作者惠赐] 2024-07-04

人的起源问题之后最重要的是妇女的地位问题。因为男人和女人是社会的两个组成部分,妇女的地位不仅对于社会生活,对于经济生活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们将从孔子的观点出发考察妇女的地位。

首先,按照孔子的学说,男女是平等的。从皇帝到百姓,任何人的妻子都应是与其平等的。因此,“妻”这个字的意思就是“平等”。《易经》上甚至说,为了一方的满足而压迫另一方,所以男人的相对位置要在女人之下。因此,孔子将夫妇关系称为“兄弟”关系。《诗经》中也说:“宴尔新婚,如兄如弟。”【1】
为了男女平等,孔子将“亲迎”作为婚礼的必须环节。即新郎必须亲自到新娘家去迎接她。这一礼节适用于所有阶层,就是国君也不例外。在《诗经》和《春秋》中有许多对不遵守一礼节的人的谴责。当鲁哀公问孔子穿着王冠行“亲迎”是不是太隆重时,孔子回答说一个国王必须尊敬他的妻子。“亲迎”之礼确实反映了尊重妇女的原则。在这一点上墨子攻击孔子说,一个人像仆人一样恭敬谦卑地对待自己的妻子,将她送上车的礼节就像孝敬父母一样,婚礼有如祭礼一样庄重。从墨子的争辩中我们清楚地看到,孔子将妇女的地位提升得非常高。
说明男女平等的另一个例证是已婚妇女婚后保留着自己的名子。我们将看到孔子将每个人的名子看得十分重要,因为它与个人独特性相联系,甚至比生命还重要。如果一个人不能拥有自己的名字,那就意味着失去了个人独特性,不能在这个世上留下任何痕迹,这是最大的灾难。欧美人为他们的妇女享有很高地位而骄傲,但她们在婚后必须放弃自己的姓,接受她丈夫的姓,称为某家的太太,这意味着它不能保有自己的独立人格,而仅仅是其丈夫的依附者。而中国的已婚妇女有自己的名字。在《春秋》中孔子总是给出妇女自己的名子,如伯姬、叔姬、仲子等等。这显示妇女在婚后没有失去独立人格,她们与男子是平等的。
其次,我们将考察男女有别问题,这是一个古老的风俗,为孔子所认同。《礼记·曲礼》上说:
“男女不杂坐……不亲授。嫂叔不通问……女子许嫁……非有大故(如灾祸病丧之类),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2】
由于人性是普世的,远东的社会生活与西方没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男女之防并不是中国的独创。《诗经》中许多诗篇描写的社会生活与今天西方社会十分相似,我们从两首诗中选取两节为例,一节是:
溱与洧,
方涣涣兮。
士与女,
方秉蕑兮。
女曰“观乎?”
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
洧之外,
洵訏且乐。
维士与女,
伊其相谑,
赠之以勺药。【3】
另一节如下:
穀旦于逝,
越以鬷迈。
视尔如荍,
贻我握椒。【4】
从上面两节诗中读者看不到中西方社会生活的任何不同,可能也看不到这样的男女聚会有任何不妥。但孔子将他们放在《诗经》中是作为淫荡风俗的坏典型。男女之防确实为古代中国人广泛认可,但这一理论被孔子大大地强化了。
男女有别之风俗是历史地发展起来的。以前,当王侯聚会时(大飨)他们的夫人和丈夫一起出来招待客人。有一次,在这样的场合阳侯杀死了蓼侯并抢走了他的妻子。这有点像特洛伊战争,当帕里斯去拜访斯巴达国王墨涅拉俄斯时,他偷偷拐走了后者的妻子海伦。孔子认为,大飨废夫人之礼是为阳侯的缘故。从这个例子看,男女之防以前并不像后来那样严格,但早在孔子时代以前,通过许多事件这一风俗已经逐步演变形成了。
男女之防的简单理由是为了防止不正当的交往,孔子说:
“夫礼,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5】
虽然男女有别提高了道德水准,却阻碍了经济发展。孟德斯鸠说:
“女性的社交败坏了风俗,而形成所谓品味。为了比别人更能取悦于人,便产生了饰物。由于宁愿取悦别人甚于取悦自己,因而产生了时尚。时尚成了一个重要的话题。通过对人们浮浅思想的鼓动,追求时尚的风气不断地刺激着商品交易五花八门的花样翻新。”【6】
从孟德斯鸠上面的论述中我们能够理解中国经济长期停滞不前有其原因,主要原因是男女相防,因此社会生活单调,经济发展缓慢。将问题的对错与否放在一边,女人实际上是社会的调味剂,是经济进步的催化剂。古代中国人尽管可能意识到了让妇女与男人共享社会生活的经济好处,但他们害怕世风败坏和女性失贞。
不过我们必须知道,男女有别不意味着女人与男人不平等。当然,在父权制社会,妇女无疑会有很多不利条件,但就男女之防而言,女性与是男性平等的。虽然妇女不能参与男人的社交活动,以致失去了许多社交乐趣,但在另一方面,男人同样不能参与女人的社会活动,他们也失去了许多社交乐趣。在这一点上,男人从来没有比女人有更多的特权,尽管他们属于一个更为幸运的性别,可以享受妇女不能有的一些快乐。所以说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没有因男女有别而改变。
第三,我们将看到孔子认可男女之间的社会交往。按照井田制,冬天十月到一月,从傍晚到午夜,同一里中的男女在一起纺织。这是一个将两性安排在一起促进社会交往的极不寻常的例子。而且在这四个月中,无论男女当他们有任何不满时,他们可以在一起通过唱歌表达这种不满。这为两性的社会接触提供了更大的自由。
另外,按照《春秋》的原则,王后和公主必须有教师和保姆。教师从年老的高级官员中选出,负责照看她们的行为。保姆由高级官员的妻子中选出,照顾她们的起居。这一原则意义重大,只要年老的高级官员被选为王后和公主的老师,男女之防就不复存在。因此,男女之防不是孔子的理想,只是当时必要的习俗。
第四,孔子给了妇女政治权利,并通过担任官职体现这一权利。这一原则是《春秋》中提及的最有价值的事情之一。在孔子的井田制中,如果妇女到了五十岁还没有孩子,政府就会供给她们衣食。她们将会被指派为采集民间诗歌的专员。这表明孔子认为妇女完全有资格担任官职。既然采诗的专职相当于今天的钦差,那就非常不同于一些低等的差事。而且,这意味着妇女的教育程度应该很高,否则她们不能任职,不能理解诗歌。这一原则对以后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第五,我们会得知,妇女的完全独立将标志着孔子学说中社会发展的最后阶段。我们已经看到在大同社会中没有婚姻,这里将对此进行较详尽的讨论。小康社会将继续采纳目前所有的制度,但大同社会不是这样。这两个阶段的根本区别是妇女的独立,这是从小康社会向大同社会过渡的基础。因此,在小康社会中,孔子提及了所有家庭关系,如父子、兄弟、夫妻。但在大同社会中,他对它们只字未提,只是说“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这里没有用“夫、妻”二字,而是用了男、女,“男有分,女有归”是大同社会的两大基础。为什么会是这样?只是因为他们必须废除婚姻制度。
孔子说“女有归”的意思是女人不是任何男人的妻子,她有自己的个人人格,在所有方面自立,她不因性爱关系失去任何个性。当她爱一个人时,就如同和一个男人握手或跳舞,而不会成为男人的财产。康有为在《大同书》【7】第五部中对这一原则作了很好的解释,他的理论大概是这样:婚姻制度成为爱的协议,夫妻的名分取消。这种协议有一定的期限,当它期满,契约双方可以立刻宣布解除或者不断续签它,直到生命终止;或者先解除它,然后以后又续签。实际上,他们有充分的自由按照其真正的所爱而行事。协议的期限不长于一年,也不短于一个月。
如果说婚姻的纽带是废除了,但家庭的职能则不得不交给国家。因此《大同书》第六部讨论了国家对家庭的替代作用。在大同世界中,国家是一个世界共和国,所有人都由国家照顾。一旦妇女怀孕,就必须进入“人本院”使胎儿接受胎教。孩子到二十岁完成教育,就可以独立地走自己的人生之路。六十岁以后,他可以进“养老院” 生活,直到去世。事实上这个国家是所有人的大家庭,只有这样妇女才能获得绝对地独立。
除了孔子的大同学说,中国古人从来没有谈及婚姻制度的废除,唯一的例外是战国时期的哲学家列子。他描绘了一个叫“终北”的乌托邦社会,那里一切都令人感到幸福快乐。至于社会关系,他写道:“长幼济居,不君不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8】这是一个类似大同社会的图景。
总之,妇女的地位是这样的:本质上男女平等,但在据乱世男女之防是明智的;在升平世,两性的社会交往是合适的;在太平世,妇女的绝对独立是可爱的和正义的,所有这些都同孔子的三世说相协调。
注释:
【1】《诗经·邶风·谷风》)。
【2】《礼记·曲礼上第一》,意为:男女不可同坐在一起……不可亲手互相递交东西。小叔和嫂嫂不互相问候……女子订婚之后……没有大事,不得进入其居室之门。姑母、姐妹、自己的女儿,出嫁以后回到娘家,兄弟不可与之同席而坐,不可与之共用同一器皿进食。父子不可同席而坐。男女之间,如果没有媒人往来提亲,就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如果女方还没有接受财礼,双方就不会有交往,更不会关心亲密。
【3】自《诗经·郑风·溱洧》,意为:溱河,洧河,春来荡漾绿波。男男,女女,手拿兰草游乐。姑娘说:“去看看?”小伙说:“已去过。”“请你再去陪陪我!”洧河那边,真宽敞,真快活。少男,少女,互相调笑戏谑,送一支芍药订约。
【4】自《诗经·陈风·东门之池》,意为:良辰佳会总前往,屡次前往已相熟。看你好像荆葵花,送我花椒一大束。
【5】《礼记·坊记第三十》,意为:礼可以用来防止人们的贪淫好色,强调男女之别,使其避免嫌疑,并成为人们遵守的纪律。所以,男女之间没有媒妁就不得往来,不下聘礼不得相见,就是担心男女无别才做出这种规定。
【6】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九章)
【7】这本书尚未出版,康有为热诚地送给了笔者一个手稿复本。
【8】《列子·汤问》,意为:年长和年幼的都平等地居住在一起,没有国君,没有大臣;男女混杂游耍,没有媒人,没有聘嫁。
(节选自陈焕章《孔门理财学: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思想》,翟玉忠译,陆寿筠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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