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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林繁:成就强秦的变革之道 
作者:[纪林繁] 来源:[光明网2016年4月28日] 2016-06-20

  在历史的长河中,商鞅已渐去渐远。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商鞅的著述——《商君书》,管窥商鞅改革、治理的基本思想,这些思想体现了秦国的变革之道。

  因时而变

  商鞅指出了因时而易、各当时而立法的主张。时代环境的变化导致了社会形势的差异,因此治国手段不可偏执一端,要因时而变。他认为上古的圣贤治国方法不一,而天下皆称王,以古论今说明“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道理,驳斥了旧贵族“循礼”“法古”的主张,为变法革新提供了理论基础。

  任法而治

  商鞅主张任法而治。商鞅对人性不怀好感,认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他的“法治”思想。在商鞅眼里,法治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功效。

  第一,提防人性之贪婪,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一兔跑,百人逐之,非一兔可以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名分已定也”,商鞅认为,法令不明是名分不定的诱因,而名分不定又会导致“尧舜犹将皆折而奸”的恶果,是势乱之道,并由此得出了法令是民之命、治之本的道理。

  第二,消除贵族特权,达到壹赏罚的效果。法治的精神中包含着平等的理念,既然要任法而治就必须破除“刑不上大夫”的教条,于是,商鞅提出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于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这在当时等级森严的历史背景下是难能可贵的。事实上,商鞅对于法令的执行并不只针对百姓,在变法中,他表达了“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的感慨,并严格要求贵族阶层恪守法治,以极大的政治勇气以墨劓之刑处罚了违抗法令、破坏变法的太傅公子虔与公孙贾。正因为用刑平等,才使法律受到尊重,变法得以推行。

  第三,严刑峻法使民惊愕,从而实现以刑去刑的目的。商鞅奉行人性恶的观点,认为人是自私自利的个体,因此他不屑于以人类优雅的同情心为视角去探讨社会治理,如果人类真的多愁善感,那么这个社会又怎会有贫富之别和仇恨屠戮呢?商鞅深刻地认识到治国者不可有妇人之仁,流行于人们之中的那些仁义道德只不过是些虚伪的表示,是不可靠的。治国必须“慎法”,法令严酷则人民望而却步,不敢违反,因此便不会有刑戮之灾;相反,法令轻微,则人人敢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积小成大则会有灭顶之灾。所以商鞅主张“重其轻者”,认为“以刑去刑,刑去事成”,这反而是对人民最好的仁慈。当然,商鞅的法治思想具有显著的目的论色彩,他之所以建议孝公实行法治,主要的原因在于法治有益于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而非增进百姓福祉,因此,就其实质精神而言,与现代性语境下的法治有不小的差别。

  奖励耕战

  在富国强兵的目的论导向下,商鞅主张奖励耕战,抑制学商。“国之所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商鞅认为农业是国家的根基命脉,也是一国对外兼并、行王霸之事的必要保障,因为农业生产不仅可以为国家积累雄厚的物质财富,而且可以用土地束缚百姓流动,增加壮丁,“民农则朴”,又易于驱使。而所谓的学问、商贸等奇淫技巧乃是巧言虚道的劳民之举,所以《商君书》中说:“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商鞅在上书秦孝公时曾把“乐学”“事商贾”而不进行农业生产的人比作“虱子”,认为这些人对国家有百害而无一利,要严格控制,堵住他们加官晋爵的途径,从而遏制浮华空谈之风,使人民安于农业生产,不生非分之想。在军事思想上,商鞅以赏罚为手段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把战功作为世人获得奖赏的唯一条件,无军功不得晋爵,达到“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的效果。在微观层面,他也有具体的作战方法和防御手段,足以见其对于军事的重视。

  统一意志

  在《商君书》的行文中,商鞅曾多次提到“壹”,即专一、统一之意。商鞅主张,君主要有绝对的权力,使“民壹意”,统一人民的意志,使他们专注于农战,心无旁骛。他提出了“壹言”和“壹教”的观点,主张限制言论自由,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从而统一思想认识,抑制文人墨客和巨贾商旅所带来的浮夸之风。商鞅认为“上壹而民平”,强调法令必须贯彻统一,不因身份而异法,主张“壹刑”,不改法家思想之本色。正如《商君书》中所说的那样:“圣王之至,慎法、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作壹,则民不偷营。民不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强”。在诸侯并起,兼并日盛的战国时代,商鞅的这种集权主义思想具有进步意义,它有效地抑制了国内奢靡浮夸的社会风气,积累了雄厚的物质财富,集中全部国力于对外战争,为后来的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事实表明,在商鞅思想的指导下,秦国厉行变法改制,“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这不仅推动了宗法分封制向中央集权制转型,而且使偏居一隅的秦国一跃跻身战国七雄,为后来秦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对后世的治国思想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所以后人论道:“百年犹得秦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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