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关锁国是什么,日本的闭关锁国是什么样子?
什么是闭关锁国?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闭关自守,不与外国往来;严格限制对外经济、文化、科学等方面的交流。出处《周易·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历史上有东方有两个特别出名的闭关锁国的国家,一个是日本的徳川幕府时代,一个是中国的清朝,这都是教科书上写的。
在讨论清朝前,我们先看看,日本的闭关锁国是什么样子:
以1633年(日本宽永10年)到1639年(日本宽永16年)发布5次“锁国令”为标志,主要内容是禁止日本人出入国门,取缔天主教,禁止葡萄牙人来日本等。
在禁止出海方面,1636年禁令中称,严禁派遣日本船和日本人到外国,如有偷渡者处死罪。已去外国定居的日本人,若返抵日本,即处死罪。
禁止天主教方面,1636年禁令中称搜捕天主教传教士,若发现外国人传播天主教的一律逮捕下狱,外国人在日本所生子女,以及接受这些子女作为养子养女的人,一律判处死罪。
在对外贸易方面,日本早在1641年就关闭了除长崎以外所有对外贸易港口,只允许与中国、荷兰通商,而且规定每年与中国的贸易量不超过6000贯,与荷兰的贸易量不超过3000贯。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日本虽在对外交往和贸易上严格奉行锁国令,并非是其也完全不重视文化交流,徳川幕府在长崎设有“风说役”,专门搜集从中国和荷兰来的商人们的言谈,同时,八代将军徳川吉宗出于个人对西方书籍的喜好,也放宽了对荷兰书籍的流入和翻译的禁令。
综合看,日本的锁国令主要针对的是对外贸易层面,和普通人的对外部交往方面,就文化交流上,至于幕府将军乃至武士阶层的影响并不大,但到了贸易层面,日本国小物资贫乏,这种主动断绝对外贸易的行为,对国内势必造成巨大影响。
传统上中国所谓的“闭关锁国”是指什么?
1757年(乾隆22年)清廷下令关闭漳州、宁波、云台山三处对外贸易港口,只余广州“一口通商”,以后在1759年(乾隆24年)、1809年(嘉庆14年)、1831年(道光10年)、1835年(道光15年)先后又颁布了《防夷五事》、《民夷交易章程》、《防范夷人章程》等条令,主要对来华外国人的活动进行各种限制,一般认为这是中国彻底实行闭关锁国政策的标志。
但是,1757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促使乾隆皇帝下了这样一道命令?
原来,清廷在康熙朝后期开放海禁,沿海地区贸易发达,仅苏州一地就有船千艘出海,几百船的货物卖给外国人,而且前来贸易的外国商船无不携带武器,这种情形引起了乾隆皇帝的忧心,尤其是担心江浙良港宁波会变成第二个澳门,于是下令关闭三处海关,只留下广州一处海关作为通商口岸。
就在这种情况下,还发生了洪任辉闯关事件,更坚定了乾隆皇帝闭关的决心。
原来,洪任辉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翻译,1757年前两年,他带船绕过广州海关,在宁波海关进行贸易,由于宁波海关的税率远低于广州海关,让他尝到了甜头,此后两年,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商船都在宁波入关。
等到乾隆皇帝1757年禁令下达,洪任辉接到东印度公司的指使,试图在宁波闯关贸易不成下,竟然一路北上天津,试图直接上书乾隆皇帝,以达到重新开关恢复在宁波贸易的目的。
这种行为自然不会被一向自大的乾隆皇帝所容许,这件事的结果是洪任辉被驱逐出境,替他写状纸的中国人被斩首,清朝进一步加强了“一口贸易”的禁令。
清廷的禁海令影响海上贸易?
通过对比中日两国的闭关锁国,我们会发现,日本是在1633年发布锁国令后,不断加强这一禁令,但清廷却是在1757年才开始颁布一口通商的禁令,在此之前,清廷在做什么?
有人会说了,禁海啊,清廷一早就在实行禁海令。可是,如果真是禁海的话,会有乾隆皇帝看到的苏州一港千船贸易的景象么?
事实上,关于清廷实行海禁的时间段,大约是在顺治十二年(1655)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实行了比较严格的海禁,康熙五十六年(1717)至雍正五年(1727)实行了部分地区海禁。
顺治十二年(1655)、十三年(1656)及康熙元年(1662)、四年(1665)、十四年(1675)五次颁布禁海令(《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20第一页;卷692第一页;卷776第三页。);顺治十七年(1660年)及康熙元年(1662)、十七年(1678)三次下达“迁海令”(《东华录》顺治十七年九月癸亥条;康熙十七年闰三月丙辰条;《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七七六第三页。),以图断绝大陆人民对台湾郑成功的支援,禁止沿海居民出海经商。但对于外国商船来中国贸易,则不在禁止之列。
从这里可以看到,即使在清廷禁海期间,清朝也并非是闭关锁国,对外的交往并未因此而中断。当然,这种禁海令首先损害的就是中国百姓的利益,尤其是沿海各省百姓,因此当台湾郑家归降后,提出解除禁海令的声音就在清廷内部发出来。
其实,还在台湾郑家没有被征服的时候,清廷的中央大员与地方督抚们,关于是否解除禁海令有过一番争论:
武英殿大学士明珠、直隶巡抚李光地等人主张坚决执行禁海令,主张宁可少要一些钱,也不能和外国贸易,以免引起不虞。
而闽、粤、浙、苏各省的地方官吏,却竭力反对禁海,主张开海贸易。康熙十五年(1676)始,江苏巡托慕天颜、福建总督范承谟、巡抚吴兴作、广东巡抚李士桢及监察御史李清芳、工科给事中丁泰等,不断向清帝上疏,反映实行海禁所造成的经济衰败、财政困难、百姓失业和铸铜枯竭的情况,认为只有开海禁贸易才能解决“谷贱伤农”、“赋税日缺、国用不足”和铸铜“匮拙”等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六第一四页;江日昇:《台湾外纪》卷六。)
于是,在台湾郑氏被征服后的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正式停止海禁:“今海内一统,宇宁谧,满汉人民相同一体,令出洋贸易,以彰富庶之治,得旨开海贸易”。(清朝文献通考》卷三三,《市籴》)
第二年,清廷颁布四处海关: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和粵海关,以管理对外贸易。
清廷真的施行过闭关锁国?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1757年,由于洪任辉(James Flint)违反法令闯关贸易,以及对外国商船的忧虑,清廷宣布关闭三处海关,只留广东的粵海关进行贸易。
这道命令看似说明了清廷的闭关锁国,但是问题来了,清廷与俄国商队的陆路贸易口岸张家口并未关闭,而且运转良好,俄国商队三年一次来中国的贸易始终在进行,这也能说是闭关么?
而且,关闭三海关,只留粤海关的所谓一口贸易,并非是将其他三处海关完全关闭,此禁令的对象只是针对英国、荷兰等西方国家,对于日本、朝鲜,以及东南亚的西方殖民地国家,则并不在此限制之列,这些国家的商船仍然可以在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也就是云台山、宁波、漳州等地进行贸易,至于中国商人更是不在限制之列。
或许有人认为,清廷施行闭关锁国后,中国人就会像日本人那样被严禁出海,这种想法就大错特错了,虽然受到严格管制,但中国商人一直可以进行海外贸易,仅仅嘉庆二十五年(1820)前后,驶往东南亚的帆船共295艘,这些这些商人也是不受一口贸易限制的。
如果认为一口贸易禁令施行后,对英国、荷兰的对华贸易产生影响,也是错误判断,因为,乾隆二十三年(1758),就是禁令施行的第二年,至道光十八年(1838)到粤海关贸易的商船共5107艘,平均每年为63.8艘。其中,以英国的商船最多,乾隆五十四年(1789)为58艘,占外商船总数的67%;道光六年(1826)为85艘,占外商船总数的82%;道光十三年(1833)为107艘,占外商船数的80%。(梁廷枏:《粤海关志》卷二四,《市舶》;张天护;《清代法国对华贸易问题之研究》,载《外交月报》第8卷第6期。)
综上,清廷从海上贸易看,与所谓的闭关锁国完全没有半点关系,可以说,所谓的乾隆帝1757年禁令,并不足以成为闭关锁国的标志性发令,更应当被看作一个大国对自己海关和海外贸易进行管理的象征,是国家关税自主的一个标志,与教科书上灌输的“野蛮黑暗的”闭关锁国毫无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