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法家研究
翟玉忠:伍非百《形名杂篇•序》译释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11-08-19

 

                              伍非百先生像

 

伍非百,本名伍程骥。名学大师,革命家。

 

伍非百先生1890年出生在今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利溪乡桥亭子老宅,幼年丧母,继母寡情,待他刻薄。他儿时就学于本乡私塾,十分勤奋,遍读了四书、五经及诸子文集。他记忆力强,思维敏捷,善于为文。年13岁应科举,中秀才,被时人誉为神童。

 

1906年清廷罢科举后,伍非百欲进学堂读书,家庭经济无力支持,遂前往合川县实业学校,学习实业技艺。在合川,他加入同盟会,从事革命活动。辛亥革命后,伍非百任第一届四川省议会议员,继又在川军石青阳和熊克武部参加反对袁世凯和北洋军阀的护国、护法斗争,任石部秘书长。石、熊失败,伍亦被列入逮捕名单之内,被迫流亡上海。由于党人四散,失去联系,又从上海返乡。在老家回埋头读书,专力治学,欲以文化救国。

 

伍非百穷一生主要精力,专注于复兴中国古名辩之学。他从1914年即开始整理《墨子经》上下,《经说》上下,历5年方成书。初名《墨子辩经解》,后改名为《墨经解故》。于1922年由北京中国大学晨光社出版后,颇受学术界重视。廖季平、谢无量等名家均为之作序,伍亦因此而成名。

 

1925年,张澜创办成都大学,任校长,伍非百被聘为该校教授。1928年,应南京前中央大学邀请,他到了南京,任中央大学教授。其间,还以同盟会会员资历兼任考试院考选委员。至1932年,他又先后写成了《大小取章句》、《尹文子略注》、《公孙龙子发微》、《荀子正名解》、《齐物论新议》、《形名杂篇》,合前著《墨子辩经解》,总称《中国古名家言》——作者按名学的内在理路整理国故,对于中国名辩之学,实有存亡继绝之功。

 

抗日战争爆发,国民政府西迁,伍非百亦返川。其间,除一度担任过四川大学,华西大学教授外,他集中主要精力创办了西山书院和川北文学院。

 

1949年南充解放,伍非百被委任为川北行署委员,并兼任由川北文学院和川北农工学院合并而成的川北大学(今西华师范大学和四川师范大学前身)的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从1953年开始,伍非百任四川省图书馆馆长,并先后担任过伍非百省政府委员,伍非百省人民代表、伍非百省政协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四川省委常委等职,1957年被错划右派,改聘为四川省文史馆研究员。19653月,因患脑溢血逝世。享年75岁。  

 

《中国古名家言》是伍非百先生一生学术的结晶,该书对于近代中国学术的贡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伍非百第一次对先秦遗存古名家言作了系统整理。其中用力最勤者是《墨经》。梁启超在《近三百年学术史·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中评价说:“伍非百著《墨经解故》,从哲学科学上树一新观察点,将全部《墨经》为有系统之组织。”

 

这里我们仅摘抄其《新考定墨子辩经目录》“辩经上〔正名〕”的第一篇“散名”部分,看看作者是如何去重新复原墨辩体系的:

 

  第一篇 散名

 

  甲、正散名之在人者

 

  第一章 故、知

 

  第二章 德行之名:仁、义、礼、行……

 

  第三章 生理之名

 

  第四章 利害诽誉之名

 

  第五章 云谓之名

 

  第六章 政刑之名

 

  乙、正散名之在物者

 

  第一章 宇、宙

 

  第二章 物德之名:损、益、变、化、动、止。

 

  第三章 物形之名:兼、体、直、圆、方……

 

  第四章 物际之名:谓物质体集相互间关系如盈虚、聚散等。

 

在《新考定墨子辩经目录》中,伍先生甚至说:“曩年病《辩经》文句艰深难读,尝欲分章析节,别加标题,列诸正文之前,如近世专科教科书之组织,恐有窜乱古藉,妄凿垣墙之讥,屡作而中止。”(伍非百:《中国古名家言》,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11月,第18页。)将学界公认难读的《墨经》改编为“近世专科教科书”的形式,先生为复兴艰深的中国名辩之学,摩顶放踵,大胆开拓之精神,令人敬服!

 

论及名家学术史,伍非百先生认为:“名家之学,始于邓析,成于别墨,盛于庄周、惠施、公孙龙及荀卿,前后历二百年,蔚然成为大观。在先秦诸子学术中放一异彩,与印度的‘因明’,希腊的‘逻辑’,鼎立为三。”(伍非百:《中国古名家言》,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11月,“中国古代名家言序录”第3页。)

 

伍先生还指出,名家主要是研究与“名”有关的学术问题。包括名法、名理、名言、名辩、名分、名守、形名、正名等。最显者为“名法”、“名理”、“名辩”三派。

 

名法派研究“刑名法术”之学,其代表人物是申不害、商鞅、韩非等人。他们主要是将刑名法术应用在政治方面。

 

名理派的主要研究“极微要眇”之论,他们辨“天地之始终,风雨雷霆之故”,“万物所生至起”,讨论“影不动”,“火不热”以及“时”、“所”、“宇、宙”等等问题,这些人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理论自然科学家。晋代清谈者有其遗风。

 

名辩派研究名、辞、说、辩四者原理和应用,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汉书·艺文志》所列名家,以属于此派者居多。这派在先秦极盛,差不多诸子百家中都有人研究它。

 

伍非百另一个生大学术贡献是,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初他最早提出了名辩学的理论体系,即所谓的名、辞、说、辩四事。这一理论研究成果为后世学者广泛接受。

 

关于这一点,蒙默先生在《缅怀墨学大师伍非百先生——〈中国古名家言〉再版代序》中论述甚详。他首先指出,伍非百先生在《墨辩释例》中就曾说:“《辩经》研究之范围,为名、辞、记、辩四事。然亦非仅四者原理及方法而已,而关于原理之原料,及应用方法、所解决之问题,亦附其中。”接着蒙默指出:“文中第言名、辞、说、辩四者为《辩经》研究之范围,各有其原理及方法,而未疏说四者之内涵及其相互关系,是为不足。师另于《墨辩定名答客问》中言则稍详,并将名、辞、说、辩又提为正名、析辞、立说、明辩,指出名、辞、说、辩之说本自《荀子·正名》,且谓:‘命(名)、期(辞)、说、辩四者,各有等伦。’并皆略作疏释。又以之与《小取》互证:‘以名举实者,正名之事也。以辞抒意者,析辞之事也。以说出故者,立说之事也。三者皆明辩之所有事。不能正名,无以析辞,不能析辞,无以立说,不能立说,无以明辫。’是四者间之先后层次言之亟明。此师一九二二年之说也。二文载一九二二年八、九月出版之上海《学艺杂志》第四卷第二、三期。”(伍非百:《中国古名家言》,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11月,“《中国古名家言》再版代序”,第14页。)

 

    另外伍非百在《大小取章句》“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按中也说:“名、辞、说、辩四者层累而上。‘名’也者,所以举实也。‘辞’也者,兼两名而抒一意也。‘说’也者,兼两辞而明其故也。‘辩’也者,兼两说而判其是非也。名,辞,说、辩为古代名学之四级,本文仅举名、辞、说,而不及辩者,因辩为第四级,包名,辞、说在内。本文主旨在明辩,其全篇内容皆叙述‘辩’之要义,故不赘举也。”(伍非百:《中国古名家言》,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11月,第455页。)

 

伍非百论名辩之学时没有提及先秦以后诸子,如《刘子》等等,这是其不足之处。不过也不能苛求先行者——因为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建立在他们开疆拓土的学术成就基础之上的。

   

令人遗憾的是,《中国古名家言》脱稿于1932年,1948年才由南充益新书局用土纸石印100部出版。1961~1962年间,作者和中华书局又曾作过比较细致的修订,然终未付排出版,直至1983年才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使这部煌煌巨著得以流布天下学林——此时距作者逝世已有18年。

 

蒙默先生在《缅怀墨学大师伍非百先生——〈中国古名家言〉再版代序》曾经情深意切地写道:“伍师以不世之才,于古名辩之学,独力探寻,精益求精,孜孜矻矻(kūkū ,辛勤劳作的样子——笔者注),逾五十年,竞得成此精湛罕匹之杰作——《中国古名家言》,斯亦伟矣。然先生之学竞不传,四川大学出版社将再版此书,幸能有好学深思之士能读先生之书而光大先生之学,则所至愿也。”(伍非百:《中国古名家言》,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11月,“《中国古名家言》再版代序”第18页。)

 

今日学者大抵只用西方逻辑学解剖之中国名学,今天学校也大体只讲西方逻辑学而罕讲中国名学——对于补西方逻辑学之足,修正人类西化的思维方式如此重要的名学有再次沉寂的危险,吾辈敢不奋起!

 

兹所录乃伍非百先生《中国古名家言》《形名杂篇》部分,在196212月作者所作的《中国古代名家言序录》中,论其主旨云:“‘名家’者流,世有篇籍。自秦以来,率颇残阙。昔鲁胜杂集为《形名》二篇,今已不可再得。于是辑录管、老、申、韩以来,孟、荀诸家之说,作《形名杂篇》第七。”(伍非百:《中国古名家言》,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11月,“中国古代名家言序录”第18页。)

 

为了方便一般读者,我们参照相关书籍对原文加了白话译文,并对每一部分都作了题解;按语部分“伍按”为作者原按,“翟按”为笔者所加。

 

 

    鲁胜《墨辩注叙》云:“自邓析至秦时,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颇难知,后学莫复传习,至于今五百岁,遂亡绝。”又云:“采诸众杂,集为《形名》二篇,略示指归,以俟君子。其或与微断绝者,亦有乐乎此也。”观此,则鲁胜于《墨辩注》外,尚有《形名杂集》二篇。由鲁胜至于今千六百有余岁,《墨辩注》久亡失,惟此序犹存。《杂集》二篇如何,世莫得见。其杂集所采之书,今亡失者,又不知凡几矣。兹录自管仲以来,至于淮南,凡十一家,其中有言涉形名者各若干条,略示指归,分为六章。

 

    《要略》第一。论形名家之派别及概略者属之。计采《老子》三条、《论语》一条、《庄子》五条。

 

    《法术》第二。法术家之言形名者属之。计采《管子》六条、《韩非子》十二条、《吕览》四条、《淮南子》四条。

 

    《分守》第三。言正名定分者属之。计采《孔子》二条、《吕览》四条。

 

    《辞说》第四。研究辩说及听言之术者属之。计采《墨子》四条,《孟子》五条、《吕览》十条、《荀子》六条、《韩非子》四条。

 

    《名理》第五。精微要眇之辩,如坚白异同之类属之。计采《庄子》十三条、《吕览》二条、《列子》一条、《淮南子》一条。

 

    《思辩》第六。论慎思明辩之方法,如“推类”、“明故”者属之。计采《墨子》十一条、《孟子》五条、《荀子》八条、《韩非子》十条,《吕览》四条、《淮南子》四条。

 

    右六章,共十一家。所采书除《吕览》、《淮南》、《列子》为集说外,兹再将管、老、孔、墨、孟、庄、荀、韩八家之说,略述如左:

 

    计录《管子》六条。管子为法家之祖,其言多本于道,而出入形名,为申、慎、商、韩所自出,中多形名精语。故撮录之,以为言申韩“形名”一派之学者考证云。

 

    录《老子》三条。《老子》一书,影响至深。诸子中言形名法术之学者,时称述之。兹录其言名之未形,名之既有,无名之朴,有名之用者。

 

    录《孔子》九条。孔子为儒家之宗,不言形名法术之事。然论治国家明赏罚,则有取乎名。故曰:“必也正名乎!”又曰:“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其慎名审矣。尹文、荀卿言“正名定分”、“名分”、“名守” 一派者,实自此出。

 

    录《墨子》十五条。墨子作《辩经》以立名本,其后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形名显于世。孟、荀、庄周,皆非毁名家,而不能易其论。自邓析之书云亡,其言如何,世不得知。溯形名家言之源者,自当以《墨子·辩经》为祖矣。《墨辩》今存,其蕴蓄宏博精深,已另有解注。兹择其散见于各篇者,摘录于后,以补其未尽之意云耳。

 

    录《孟子》十条。孟子于儒家中,推为“好辩”,且自谓“知言”。斯时齐赵及梁楚间,形名家及辩论之风最盛,其研习辩术,乃自然之热。鲁胜有云:“孟子非墨家,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是孟子亦深通名辩之学者。今观其与告子辩“性善恶”问题,所对诤无非名家之律令,且引“白马之白”为证。离白言马,与惠施公孙龙同趣;其说当有自来者。其论诐、邪、淫、遁四辞,精审不在《墨辩》下。又云:“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此天之所以与我者。”“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以理义之则,同于物则,人心同然,不容独生疑虑。故云“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其重视“规矩”观念,与墨子“法仪”观念同。不可谓非一代名家大师也。惟其辩言正辞,有时不尽守规律。此则好辩之过,流为“辞胜”者也。

 

    录《庄子》十六条。庄子承道家之学,明不言之教,自言超然于是非之外。其与名家对诤者,多属知识论范围。此篇所录,与《齐物论》相互发明。亦间有形名家绪言,为诸家所遗者。庄子虽非毁名家,转以益其论。荀卿之《正名》、《解蔽》,实多取资焉。

 

    录《荀子》十四条。荀卿之学,长于治人。故曰“道者,非天之道,地之道,而人之道也”。其论名辩之理,皆以人治为依归。于惠、季、慎、墨精微要眇之辩,皆以为无关人治损益,不如其已。其人于诸家名辩之规,皆甚通晓。取精用宏,作为《正名》,殆集名家之成者。惟惜其执“名守”太过,而忽略“名理”。

 

录《韩非子》二十六条。韩非之学,出于荀卿。其言形名,则兼采道家、法家之说,盖形名法术之本质然也。其论形名,“叁伍错综”之验,及原于道德,究于赏罚之义,与《庄子》、《尹文子》略同。盖古形名正宗也。至于论“思辩”,则本其师说,弃眇论而取庸言,薄浮夸而大功用。然持之太过,“宁信足,勿信度”,则“以一知万,以近知远,以微知明”之道废。而所谓“法仪”,所谓“隆正”,所谓“大法”,胥可以弃而不用矣。则求学致知,将何所收资焉?若夫《说难》之作,虽原本荀卿,而极其诡遇,只问所说者之心之当否,而不复顾所以说之论之是非。“致用”之心切,而“求真”之意忘。卒之“真”不可得,“用”亦旋失。此老聃、管仲、荀卿之学所以至韩非而益硗确(qīao qùe ,原意是土地坚硬瘠薄——笔者注)狭隘也欤!


相关文章:
·翟玉忠:中华政治文明的源头——《尚书》
·翟玉忠:跳出历史周期率,让人民监督政府制度化
·翟玉忠:真正理解 “中国”不能离开经学
·翟玉忠:政府的“中国式”与学界的西学化
·翟玉忠:从养生到反腐看我们为何不能离开经学经典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