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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华夏礼义文明的普世性、世界性特点 
作者:[翟玉忠] 来源:[作者慧 赐] 2020-11-03

 是什么原因使华夏文明生生不息、持续发展了五千年呢?在此我们首先要回答:何谓“华夏”?

《左传·定公十年》载孔子的话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春秋左传·正义》疏:“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由此我们知道,华夏的本意乃衣冠华美的礼仪大国,故《春秋公羊传·隐公七年》何休注:“中国者,礼义之国也。”而衣冠制度是这一文明的最显著标志。

华美的衣冠不仅是经济发达的象征,更意味着先进的政治经济制度。

据说华夏人文始祖黄帝被是衣冠制度的发明者。《汉书·律历志》云:“黄帝始垂衣裳,有轩、冕之服,故天下号曰轩辕氏。”《世本》云:“黄帝作旃冕。(旃冕为一种纯色丝帛制作的冕冠——笔者注)。”

《周易·系辞下》认为黄帝开始取《乾》、《坤》上下之象而制作衣裳。上面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周易》的作者何以能将衣冠制度的建立与天下大治联系起来呢?因为衣冠制度的成熟意味着社会纵向分层(等级)的实现、社会系统的复杂化。故《白虎通·衣裳》云:“圣人所以制衣服何?以为絺绤蔽形,表德劝善,别尊卑也。”《尚书·尧典》云:“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大意为:[]让他们报告政务,然后考察他们的政绩,赏赐车马衣物作为酬劳。)

现代考古学也认为:社会分层、阶层或阶级的出现是社会复杂化和进步的标志。黄帝建立衣冠制度,标志着中国国家体制的发轫!它使衣饰脱离了原始的保暖意义,具有了更多的社会属性。历史上似乎所有文明都曾经历这样的阶段——德国艺术史家格罗塞(Ernst Grosse1862~1927)在其名著《艺术的起源》中写道:“在较高的文明阶段里,身体装饰已经没有它那原始的意义。但另外尽了一个范围较广也较重要的职务:那就是担任区分各种不同的地位和阶级。在原始民族间,没有区分地位和阶级的服装,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地位阶级之别的。”(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81页。)

也就是说,在人类文明早期,衣冠等级同时也是社会分层及社会组织制度的外在形式,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

与其他民族不同的是,在中国,从西周到清代,衣冠制度几乎始终与社会分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限经济资源的分配也基本是按与衣冠相联系的社会层次分配的。晋国随武子所谓:“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礼不逆矣。”(《左传·宣公十二年》)

著名历史学家章权才说:“礼是‘礼义’和‘礼仪’的统一体。”(章权才:《礼的起源和本质》,《学术月刊》,19638期。)我们这里所说的“礼”有着更为深广的内涵,不单指历经春秋战国礼乐崩坏之后儒家提倡的礼乐服饰制度,而是对西周整个文明形态的总称。 

从西周开始,中华文化走向成熟。所以钱穆先生说礼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不能用西方与一个地区语言风俗相关的文化概念套用中国文化,以“礼”为核心的中国文化本身就是普世的、世界性的。 

19837月,钱穆向来台北拜访他的美国学者邓尔麟(Jerry Dennerline)这样解释说: 

中国文化是由中国士人在许多世纪中培养起来的,而中国的士人是相当具有世界性的。与欧洲的文人不同的是,中国士人不管来自何方都有一个共同的文化。在西方人看来,文化与区域相连,各地的风俗和语言就标志着各种文化。但对中国人来说,文化是宇宙性的。所谓乡俗、风情和方言只代表某一地区。要理解这一区别必须理解“礼”这个概念。在西方语言中没有“礼”的同义词。它是整个中国人世界里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标志着中国的特殊性。正因为西语中没有“礼”这个概念,西方只是用风俗之差异来区分文化,似乎文化只是其影响所及地区各种风俗习惯的总和。如果你要了解中国各地方的风俗,你就会发现各地的差异很大。即使在无锡县,荡口的风俗也与我在战后任教的荣乡不同。国家的这一端与那一端的差别就更大了。然而,无论在哪儿,“礼”是一样的。“礼”是一个家庭的准则,管理着生死婚嫁等一切家务和外事。同样,“礼”也是一个政府的准则,统辖着一切内务和外交,比如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征兵、签订和约和继承权位等等。要理解中国文化非如此不可,因为中国文化不同于风俗习惯。(邓尔麟[美],《钱穆与七房桥世界》,蓝桦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8页。)

在先哲看来,道德仁义、刑罚诉讼、各种政治伦理关系、军事、祭祀都要用礼来节制,礼指导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整个世界、天下秩序的基础。礼甚至成为人区别于动物界的标志。《礼记·冠义第四十三》开宗明义地指出:“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记·曲礼上第一》对此则详加阐释,上面说: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

将政治、法律、道德,甚至宗教因素统一起来是早期文明的基本特征之一,只不过中国人为它取了一个名子:礼。梅因在《古代法》中考察古代法典时就注意到:“这些东方的和西方的法典的遗迹,也都明显地证明不管它们的主要性质是如何的不同,它们中间都混杂着宗教的、民事的以及仅仅是道德的各种命令;而这是和我们从其他来源所知道的古代思想完全一致的。至于把法律从道德中分离出来,把宗教从法律中分离出来,则非常明显是属于智力发展的较后阶段的事。”(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9~10页。)

  (节选自翟玉忠《中国拯救世界:应对人类危机的中国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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