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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中国古代经济“三十六计”•素赏之谋 
作者:[翟玉忠] 来源:[作者惠赐] 2017-09-01

经济学阐微:

素赏之谋告诉我们,国家安全永远是国家的最高、最大的利益,国家必须尊重浴血奋战的将士,无论是在战争前的物质激励,还是战争后的奖赏,其目的都是通过表彰战士,激发全国军民的斗志,使军民一条心。《管子•八观第十三》指出,如果有功的战士得不到丰厚的赏赐,国家就会失去战斗力。上面说“良田不在战士,三年而兵弱”,“积劳之人不怀其禄,则兵士不用”。

译文:

管仲向桓公报告说:“全年的地租金额将得四万二千斤黄金,请在一天内全部预赏给战士。”桓公说:“可以。”便下令准备鼓旗于泰州之野召集军队战士。桓公站在台上,宁戚、鲍叔、隰朋、易牙、宾须无都依次挨肩而立。管仲拿着鼓槌向战士拱手致礼说:“谁能陷阵攻破敌众,赏黄金百斤。”三次发问无人回答。有一战士执剑向前询问说:“多少敌众呢?管仲说:“千人之众。”“千人之众,我可以攻破。”于是赏给他一百斤黄金。然后管仲又发问说:“在兵接弩张的交战当中,谁能擒获敌军的卒长,赏黄金百斤。”下面又询问说:“是多少人的卒长呢?”管仲说:“一千人的卒长。”“千人的卒长,我可以擒到。”于是赏给他一百斤黄金。管仲又发问说:“谁能按旌旗所指的方向,而得到敌军大将的首级,赏黄金千斤。”回答可以得到的共有十人,每人都赏给一千斤黄金。其余凡自说能够在外杀敌的,都赏给每人黄金十斤。一早上的“预赏”,四万二千斤黄金都光了。桓公忧惧地叹息说:“我怎能理解这项措施呢?”管仲回答说:“君上不必忧虑。让战士在外荣显于乡里,在内报功于双亲,在家有德于妻子,这样,他们必然要争取名声,图报君德,没有败退之心了。我们举兵作战,能够攻破敌军,占领敌人土地,那就不只限于四万二千金的利益了。”五人都说:“好。”桓公也说:“可以。”于是又告诫军中大将们说:“凡统领百人的军官拜见你们时,一定要按访问的礼节相待;统领千人的军官拜见你们时,一定要下阶两级拜而送之。他们有父母的,一定要赏给酒四石、肉四鼎。没有父母的,一定要赏给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这个办法实行才半年,百姓中父亲告诉儿子,兄长告诉弟弟,妻子劝告丈夫,说:“国家待我们如此优厚,若不死战于前线,还可以回到乡里来么?”桓公终于举兵攻伐莱国,作战于莒地的必市里。结果是旗鼓还没有互相看到,军队多少还没有互相了解,莱国军队就大败而逃。于是便破其军队,占其土地而虏其将领。因此,还没有等到拿出土地封官,也没有等到拿出黄金行赏,便攻破了莱国,吞并了莱国的土地,擒获了他们的国君。这便是预先行赏的计策。

原文:

管子入复桓公曰:“终岁之租金四万二千金,请以一朝素赏军士。”桓公曰:“诺。”以令至鼓期(通“旗”——笔者注)于泰州之野期军士。桓公乃即坛而立,宁戚、鲍叔、隰朋、易牙,宾须无皆差肩而立。管子执枹而揖军士曰:“谁能陷陈破众者,赐之百金。”三问不对。有一人秉剑而前,问曰:“几何人之众也?”管子曰:“千人之众。”“千人之众,臣能陷之。”赐之百金。管子又曰:“兵接弩张,谁能得卒长者,赐之百金。”问曰:“几何人卒之长也?”管子曰:“千人之长。”“千人之长,臣能得之。”赐之百金。管子又曰:“谁能听旌旗之所指,而得执将首者,赐之千金。”言能得者垒千人,赐之人千金。其余言能外斩首者,赐之人十金。一朝素赏,四万二千金廓然虚。桓公惕然太息曰:“吾曷以识此?”管子对曰:“君勿患。且使外为名于其乡,内为功于其亲,家为德于其妻子。若此,则士必争名报德,无北之意矣。吾举兵而攻,破其军,并其地,则非特四万二千金之利也。”五子曰:“善。”桓公曰:“诺。”乃诫大将曰:“百人之长,必为之朝礼;千人之长,必拜而送之,降两级。其有亲戚者,必遗之酒四石,肉四鼎;其无亲戚者,必遗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岁,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谏其夫,曰:“见其若此其厚,而不死列陈,可以反于乡乎?”桓公终举兵攻莱,战于莒必市里。鼓旗未相望,众少未相知,而莱人大遁。故遂破其军,兼其地,而虏其将。故未列地而封,未出金而赏,破莱军,并其地,擒其君。此素赏之计也。

古今案例分析: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1694~1778年)早就发现,中国传统政治注重依法赏赐有功者,这在其他文明中是罕见的,他在《风俗论》中写道:“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伏尔泰:《风俗论》,梁守锵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250页)

在中国古典政治中,赏和罚是最基本的制度工具,被称为“二柄”。赏罚一定要依照法律严格执行,不能依据个人的喜怒哀乐进行赏罚。伟大的中国古典政治理论家韩非子曾经详细论述了依法赏罚的意义,指出赏罚不仅要法制化,还要使之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韩非子认为,保持赏罚权威性的方法主要是最高领袖不能将“二柄”这一国之利器转交他人。

与齐桓公一天之内将全年地租全部预赏给战士相反,明朝末年的崇祯皇帝和他的大臣们在大敌当前时,还同守财奴一样公饱私囊,结果是身死国灭的可悲下场。

1644年初,李自成的大顺军进逼北京,明政府军饷严重不足,当内阁向皇上询问库藏究竟还有多少银子,崇祯似乎不想告诉别人自己的家底,只是含糊地说:“今日内帑难以告先生。”崇祯自有“妙计”,他派太监向大臣、勋戚逐家强行“捐银”。

那些大臣们立刻哭起穷来,纷纷推托说“家银无多”。惹得崇祯大怒,老皇亲张国纪这才捐二万两,皇后父亲周奎捐一万两,太监中的“首富”王之心也认捐一万两,其余“未有及万者”。大学士陈演推托“从未向吏兵部讨一缺”,干脆一毛不拔;据说崇祯认为周奎捐一万两太少,要老丈人再捐,“聪明”的周奎却暗地里进宫去向女儿求援,于是周皇后背着崇祯给了他5000两,这些出自崇祯内帑的5000两银子,周奎也只捐了3000两,余下2000两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如果不是李自成的大顺军撤离北京前大肆抢掠,这些守财奴的浅见和短视似乎永远无法为世人知晓。史载:“铁公鸡”陈演被拘,派人送四万两至刘宗敏府,结果为家仆告发,“先后搜掘黄金360两,白银48000两,珠宝盈斗”。太监王之心家,搜得白银15万两,珍玩珠宝大抵价值也在15万两左右。在皇后父亲周奎家,搜得白银53万两,“缎匹以车载者相属于道”。

那么崇祯内库中有多少钱呢?据目击者杨士聪《甲申核真略》叙述,从1644年4月10日起,即有马骡等车辆不断装运各库银锭往李自成定都之地西安。是月16日更是以千骑计。据他观察,所载的内库“镇库银”,刻有“永乐”字号,每锭500两,每骑二锭(千骑则为一百万两),其它寻常元宝则打成包裹搭装在一起,估计白银总数是3700万两,黄金为若干万两。任职户部的赵士锦在《甲申纪事》中也说:载往陕西的银锭上有万历年号,因万历八年以后所解内库银尚未有动,计白银三千余万两,黄金150万两。

如果社会财富不是奖励给为国家作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战士,而是在自由市场的旗帜下,任凭那些贪官、奸商、歌星、戏子豪夺,那么这与自缢煤山的崇祯皇帝将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今天,我们必须更深刻认识《素赏之谋》的意义!

(节选自翟玉忠《国富策——中国古典经济思想及其三十六计》,该书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0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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