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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中国古代经济“三十六计”·北郭之谋 
作者:[翟玉忠] 来源:[作者惠赐] 2017-08-09

经济学阐微:

 

北郭之谋说明,在中国古代农业社会少有机器辅助生产的情况下,当时的人们已经注意到合理劳动分工不仅会提高生产率,还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亚当·斯密在十八世纪英国制针厂里似乎更多地看到了前者,他没有看到的是:不合理的社会分工会使社会出现巨大的鸿沟,最终影响整个经济体。

 

《管子》的作者和亚当·斯密都强调劳动分工促进生产力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点:一是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而日进,二是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管子》的劳动分工理论集中体现在其“四民分业”的思想中。在今天看来,《管子》书中提到的“子从父业”制度有其保守性,但在当时教育资源贫乏的情况下,父兄教授,耳提面命,可减少子弟学习的盲目性,少走弯路。且父子兄弟不存在技术保密的问题,父辈可以毫无保留地将其掌握的生产技术传授给子弟。这些对于人才的培养、手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译文:

 

桓公忧虑北郭百姓的贫苦生活,召见管仲询问说:“住在北郭的都是编织草鞋的贫民,又以种菜为主要收入来源,有办法帮助他们么?”管仲回答说:“请下令,有百钟存粮的富家不得做鞋,有千钟存粮的富家不得经营菜园,住在城郊三百步以内的家庭不得自种蔬菜。这样失业的人家就可以得到帮助,北郭的贫民就可以打开产品销路。他们的劳动成果和菜园收入,都将由此有十倍的大利。”

 

原文:

 

桓公忧北郭民之贫,召管子而问曰:“北郭者,尽屦缕之甿也,以唐园为本利,为此有道乎?”管子对曰:“请以令:禁百钟之家不得事鞒,千钟之家不得为唐园,去市三百步者不得树葵菜,若此,则空闲有以相给资,则北郭之甿有所雠。其手搔之功,唐园之利,故有十倍之利。”

 

古今案例分析:

 

中国的劳动分工思想出现极早,可以上溯到西周时期,到春秋战国时已经发展成为相当成熟的理论。《荀子·君道第十二》认为,只有良好的社会分工才会实现社会的治理。上面说:“人之百事,如耳目鼻口之不可以相借官也。故职分而民不慢,次定而序不乱,兼听齐明而百事不留。如是,则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止,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意为:人们的各种工作,就像耳朵、眼睛、鼻子、嘴巴等不可以互相替代官能一样。所以,职务划分后,民众就不会再谋求他职;等级确定后,秩序就不会混乱;同时听取各种意见,完全明察一切,那么各种工作就不会拖拉。像这样,大臣百官直到平民百姓就无不提高了自己的修养以后才敢安居,真正有了才能以后才敢接受官职;百姓改变了习俗,小人转变了思想,奸邪怪僻之流无不转向诚实谨慎,这就叫做政治教化的最高境界。)

 

中国古典经济思想对百姓均平的重视是西方现代经济理论所欠缺的。《管子·侈靡第三十五》中所讲的“夺余满,补不足,以通政事”原则,不仅应用于丰年储备,也适用于社会各阶层利益的调节。

 

对于《侈靡第三十五》,过去许多学者受西方单向线性思维的影响,认为相对于传统节俭思想,本篇主张奢侈消费,纯属异类。持这种观点,是因为这些学者没有理解《侈靡第三十五》的主旨,如果我们通读全篇就会发现,作者提倡高消费是为了为贫人创造就业机会,进而实现“民相利”,所以作者言富侈处必言“贫为”。

 

历史上行北郭之谋者如战国时鲁相公仪休,为了让农民和织妇更容易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他干脆拔掉了自家园中的蔬菜,烧毁了自家的织机。《史记·循吏列传》载:“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公仪休)食茹(蔬菜的总称)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出售)其货乎’?”

 

“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一方面,它减少了政治权力危害经济生活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市场秩序的形成。另一方面,后世一些儒生将这句话作为反对国家参与市场的理由,导致儒家自由主义小农经济长时期内盛行。

 

(节选自翟玉忠《国富策——中国古典经济思想及其三十六计》,该书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0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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