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能忍,拔刀而起,怒而杀人的事时有发生。每每听说此类事,我都不愿多看、多想——因为这种悲剧表面道德与法律的张力过大,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心痛! 自己日夜所思、所做的,就是提醒中国的法学界、政界:中国是这个地球上极具特色的文明,西方的道德主要靠宗教维系,而我们的道德主要靠法律维系,德与法的关系是“以法生德,以德固法”,法与德不是二元对立,而是阴阳相生的关系。 进而言之,我们不能脱离现实土壤、中华法系谈中国法治! 对“于欢故意伤害案”,我也相信法官能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做出公正判决。然而现实却令我不敢确信,因为目前法律连扶起路边跌倒老人的善良人都保护不了,又怎能能审理好发生于高利贷等复杂背景下的“辱母杀人”者?! 看到媒体上连篇累牍的煽情报道,“北大某教授断言于欢行为属正当防卫”之类谣言满天飞时,我不禁要谈谈自己的观点——警惕舆论与道德绑架法治! 因为舆论与道德正确,有时并不意味着法治、政治上的正确。 读史可以明智。 在孔子诸弟子中,最擅长治国理政的当属宓(音fú)子,孔子有一次甚至将他比作尧舜之流,这恐怕是老夫子对人的极高评价了。 宓子治理靠近齐、鲁边境上单父(音chán fù,故址在今山东省单县南)的故事都很有名。 据西汉贾谊的《新书·审微篇》,有一年即将夏收的麦熟季节,齐国进攻鲁国,边境上的单父首当其冲。当时大片麦子已经成熟,齐军一来,眼看这到手的粮食让齐军抢走,人们很着急,于是城中一些德高望重的人去请愿说:“麦子马上就熟了,应该赶在齐国军队到来之前,让咱们这里的百姓去城外抢收,不管是谁种的,谁收了就归谁所有,这样既可以得到粮食,又不会资敌了。” 这些人再三请愿,宓子就是不听,结果单父居民眼睁睁地看着齐军把城外的小麦一抢而空。 鲁国大夫季孙氏听到此事,极为恼火,要宓子对这种违背民情、道义的行为做出解释。宓子践说:“我们今年没有收到麦子,来年还可种。但如果这次让人们去抢收麦子,那些不种麦子的人就可以不劳而获,这样有人便会年年期盼敌国的入侵。况且,单父一年的小麦,对鲁国的影响很小。但是如果让单父的老百姓有了获得意外财物的侥幸心理,这才是我们长期的大损失呀!” 季孙氏听了,大为惭愧,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原文:“使穴可入,吾岂忍见宓子哉!”) 想一想,如果宓子听从公众舆论,让百姓得一时之利,破坏了“定分止争”的法治基础,那将是怎样的后果啊! 一个国家,无法治而能道德流行者,是从来也没有过的。这是空谈“以德治国”的学者不愿意正视的大问题;这些人可以获得世人道义上的赞誉,却不能为世人得到道德本身。 关于于欢一案,如果真的因汹汹舆论与道德情绪而影响了法官公正判决,它将成为中国整个社会的悲剧。 ——而不仅仅是该案当事人的悲剧!
(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新法家网站中英文版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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