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家内业
[北宋]程颢:定性书 
作者:[程颢] 来源:[网友推荐] 2014-01-01
摘要: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


编者按:《定性书》是程明道(程颢)回答张横渠问如何定性的一封回信,为明道哲学最为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写于其二十七岁时;章太炎先生称,明道之学,“大端当以《定性书》为主。”

    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

    苟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且以己性为随物于外。则当其在外时,何者为在内?是有意于绝外诱,而不知性之无内外也。

    既以内外为二本,则又乌可遽语定哉?

    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易》曰:“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苟规规于外诱之除,将见灭于东而生于西也。非惟日之不足,顾其端无穷,不可得而除也。

    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自私则不能以有为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今以恶外物之心,而求照无物之地,是反鉴而索照也。《易》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孟氏亦曰:“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与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也。

    两忘则澄然无事矣。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

    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是则圣人岂不应于物哉?乌得以从外者为非,而更求在内者为是也。今以自私用智之喜怒,而视圣人喜怒之正为何如哉?

    夫人之情,易发而难制者,唯怒为甚。第能于怒时,遽忘其怒,而观理之是非,亦可见外诱之不足恶,而于道亦思过半矣。

附:南怀瑾先生论《定性书》

    但如从宋儒的传道讲学,高谈“心性微言”的造诣来说,最为扼要简洁,足与佛道两家媲美的,莫过于程明道的《定性书》,实亦“言中有物”,并非都是托空妄语。可是他的内容实质,又都是汲取了佛道两家的精华,融会于心而著述其“理”,批驳一般人所认为的“修定”而求“明心见性”,或妄求达到“清静无为”之道的误解。现在我们特别为他“认祖归宗”,指出他本来的出处,不必避讳他本来是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因袭手法了。

    “无内外”一句,也是汲取《楞严经》的心不在身的内外中间,以及龙树菩萨所作《大智度论》的“不依身,不依心,不依亦不依,是谓宴坐”而来的。这真可说他是善于读书求学,字字句句,都能会之于心的实学了。

    程明道《定性书》所说“修定”之学的中心要点,就是上面所讲起初“破题”的四句话。实际上,都是佛道两家的家当,但他却一借不还,概不认账。以下的文章,都是对于这四句的根本而发挥,但其内容,大部分都是从《楞严经》的说“心”,禅宗的谈“性”而来。可是除了首先提出这四句特别高明的警句以外,跟着而来的结语,却又含混不清,并未说明所谓内和外的界别,是指身和心或心和物。如说:“既以内外为二本,则又乌可遽语定哉?”

    如果《定性书》也有如《楞严经》一样的交代明白,那么,他所说的“定性”之定,本无一定点之定可言,不必再假借“修持”的方便,错认禅观的“定境”或“清净无为”的“静态”为本来自性。那他就确实对于《易经·系传》所说“故神无方而易无体”、“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以及《诗经·大雅·文王之什》所谓“上天之载,无声无臭”等的奥义,就真的有其见地了!

    很可惜,他在下文的发挥《定性书》的道理,却又急切于有心用世,坐而论道,用来和“明德”外用的“治国平天下”之道合拍,反而又迷离倘恍,言不归宗,恰如禅师们的说法,“扇子哱跳,撞着三十三天帝释鼻孔,东海鲤鱼打一棒,雨似倾盆”,始终没有说明“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有关定慧之间的妙用,甚为可惜。

    总之,程明道的《定性书》,虽然对于定学,语焉不详,但比起他的再传弟子朱熹的学养,就大有高明之处。希望你们年轻人“后生可畏,安知来者之不如今”,当善于探讨,取其精华,舍其糟粕,必定有利于心性修养,大有用处,照此学以致用,“虽不中,亦不远矣”!不可因噎废食,随便轻听我的话,视古人的成就,都不值得一顾,那就不对了。

                          (来源:南怀瑾《原本大学微言》)


相关文章:
·【北宋】王安石:龙说
·陈雨露:从现代金融角度看北宋的灭亡
·雷博:北宋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一次试验
·安鲁东:北宋政治制度得失
·【北宋】王安石:庄子“九变而赏罚可言”解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