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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军:《老子新解·第二十四章》 
作者:[华军] 来源:[] 2009-04-25

  原文:

      吹者不立,自视不彰,自见者不明(1),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其在道,曰余食赘形(2), 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3)。 

  译文:

      自我吹嘘、言不符实,就不能立身。自视甚高者,不能彰显自己。自我表现者,不清楚明白。自我夸赞炫耀,不会有功业。骄傲自大者,不能长治久安。这些做法(指吹、自视、自见、自伐、自矜)对于道来说,是多余的食物和身上长的赘瘤,惹人厌恶。所以有欲(对立、彰、明、功、长的欲求)的人不能这样。

  解说:

      君主处处标榜自己的“功劳”和“恩德”并不是在百姓当中确立地位的好办法,浮华的夸耀和只能做给人看的礼制并不能成就实际的功业。只有抱法处势无为而治,才是让百姓自立自为成就事业的好办法,也是君主立身的好办法。《商君书》讲道:“能为天下百姓带来益处的,没有比国家得到治理更大的了。而天下得到治理,没有比确立君主的威信更大的事,确立君主的原则,没有比实行法治的意义更大的了。”(4)此章与二十二章说明的基本上是一个意思,在此不再过多解释。

  注释:

(1)帛书乙本“自视”後有“者”。通行本作“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

(2)赘,指身上长的赘瘤,俗称“瘊子”。

(3)帛书甲乙本皆为“有欲者”,流行本为“有道者”。老子讲:“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欲而民自朴”。那么可能就有人把老子的思想理解为什么欲望也没有,这是无知荒谬的。就如同把老子所说的无为理解为什么都不做一样。无为而治,无为不是目的,治才是目的,真的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管,那怎么能维护好国家社会?无为是不以自己的意志而“为”。治是目的,也是百姓的愿望和君主的欲求。老子在第一章里就讲道:“恒无欲,以观其妙。恒有欲,以观其徼”。老子反对的欲是私欲,是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侵扰百姓的生活。此处改为“有道者”却掩蔽了老子的原意。

(4)《商君书·开塞第七》:“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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