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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一把手”应定期报告廉政情况 
作者:[陈良宇] 来源:[网友推荐] 2006-09-28

来源:《新闻晨报》 2003年8月14日

   上海市委、市政府昨天(2003年8月13日)下午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上海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当好人民公仆为专题,对全市各级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在会上强调,要根据新情况、新要求,坚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改进党风政风,为实现上海宏伟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陈良宇指出,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具有力度,上海党风政风总体上健康向上。

  陈良宇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上要靠得住。政治上靠得住,就是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始终忠于党和人民、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特别是面对复杂国际政治经济局势,政治方向不明确,政治信念不坚定,不仅会在政治斗争中败下阵来,也会在种种糖衣炮弹的诱惑面前守不住自己,丧失共产党人操守。这是每个领导干部必须解决好的重大思想政治问题。

   陈良宇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决不能搞台上相信、台下不相信,决不允许公开发表或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听信、传播政治谣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听信、传播谣言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必须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充分发挥舆论阵地主渠道作用,运用各种宣传方式,主动及时地开展正面宣传报道,以正视听。同时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决不给错误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陈良宇强调,市委就中央纪委反复强调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有关问题,根据上海实际情况,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全市党员干部遵守执行———

   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企业改制等重大事项的正常进行。任何人不得以批条、电话等明示或暗示方式,用个人意志插手这些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已经制定的招投标制度,任何人不能开口子。对国家规定允许的、尚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集体决策。

  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在买房及住房装修、买车和本人、配偶、子女出国(境)时,不准接受上述对象任何形式的馈赠。在推荐和引进项目、资金和人才中,必须严格按照法规和制度办事。

  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领导干部要作出明确表示,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得打着领导的旗号进行活动。所有单位都不能给打领导旗号活动以任何特权。谁违反规定,谁承担责任。

   陈良宇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努力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自身思想和行动中去,切实摆正做官与做人、组织与个人的关系,增强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真正做一个品德高、官德好的人民公仆。

   陈良宇强调,各级党政班子“一把手”要模范遵守中央和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来自上级、同级、下级以及群众等各方面监督;要在民主生活会和党委全委会上定期报告廉洁从政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就业、就学等方面情况,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须如实向组织说明;每半年至少一次到基层直接听取群众对自己和班子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的意见,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陈良宇重申,自己首先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做到手中权力绝不为家属和亲友谋利;如有以我的家属和亲友名义办事,要不见不办,并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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