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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寿筠:西方上帝无法解释天道,天道可以解释西方上帝 
作者:[陆寿筠] 来源:[作者惠赐] 2022-06-07

中世纪欧洲神学家奥古斯丁,曾将当时欧洲的世俗世界和理想中的精神世界分别称为“地上之城”“上帝之城”。两“城”最根本的差別是:前者人民的共通点在于对自己的爱,后者则是结合于对上帝的爱和因此而生的彼此之爱。上面引述过老子关于“天之道”和“人之道”关系的陈述。显然,这两位思想家分别所说的“爱”与“道”是两回事。在老子眼里,人间之爱是“天之道”在人间的展现,因为人间社会只是天地自然的一部分。但奥古斯丁笔下的“地上之城”并不是“上帝之城”的一部分,那个“上帝之城”是一个与人间宏观社会生活无关的幻境,因此想通过那种虚幻的“对上帝的爱”来孕育人间“对彼此的爱”、进而战胜那个堕落的“地上之城”,也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因此,这种虚幻不实的理想世界与老子笔下的理想境界不是一回事。

由于西方人始终没有摆脱从原始先民那里承袭下来的、对于超自然精神力量的盲目崇拜,因此,自从他们认识“上帝”以来,“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之间的关系从来都不是水乳交融的关系,而是油浮于水的关系。精神之“油”之所以从来都无法渗透于世俗宏观世界之深“水”区,就其精神本身来说,这有两个原因:

1、上帝并不是一个能够统含一切的最高存在

无论是宗教还是非宗教信仰(如对于非宗教化之“道”的信仰),其实质都是将个人的心灵维系并寄托于信仰者心目中一个能够统含一切的最高存在。但是,上帝并不是这样一个最高存在,因为它不能将自己统含进去:一切都是它创造的,但它又不能创造自己。虽然号称“无所不在”,但它本身并不在这个世界之内,而永远是外在于、悬浮于世俗世界之上的一个超自然的幽灵。那么这个幽灵又所由何来?当然应该是从另外一个真正的最高存在派生而来。这个最高存在就是中国人所认识的“道”或“天道”。西方的上帝无法解释东方的天道,只有东方的天道可以解释西方的上帝,因为东方之“道”不是像上帝那样外在于整个存在世界的,而是渗透于从宏观到微观、包括人们已经认识和尚未认识的、既包括意识对象也包括意识本身的、所有万事万物之中、之间的。“道”就是一切,一切就是“道”,根本分不开,因为本来就是一回事。

如果借用西方哲学语言,中国的“道”是统含了“心”与“物”的,是心物一元不二的(所以中国传统中没有唯物、唯心之争)。西方的上帝与世界心物二元分立,上帝并不是统含一切的最高存在。说上帝“至高无上”“无所不在”,这无论在理论逻辑上、还是在历史实践中,都无法自圆其说、也经不起检验的。在“地上之城”的宏观社会关系中,从来都不是“爱你的邻人,就像爱你自己一样”,或“损有余而补不足”,要么只“在于对自己的爱”“损不足以奉有余”,即无限制地满足有余者的贪欲;要么如奥古斯丁这样少数的贤者“执着于永恒而形上的事物,轻视可及的事物;看重理论性的冥思,认为实用的知识是此生的必须和无奈而加以轻视;坚持要从感官的奴役得到解放,借以达于灵魂的净化”(参见博文“中世纪vs奥古斯丁美学思想”,https://wenku.baidu.com/view/1e65b92abcd126fff7050bf7.html,2021/9/5)。这后者倒是与儒、佛两家属于同一条思路上的:佛家虽然能超越心物之分而上达性空一元论(这是高于奥古斯丁的),但下不及人间宏观生活之实际(尤其是佛家出世派将世间生活看作是一种“无奈”);而儒家则上下两头都不达。上述这种神学理论,总体上是在概念堆里兜圈子的经院烦琐哲学,或象牙塔空论。由于上帝是游离于世俗世界的,它是一个假冒的“最高存在”,所以它自己倒是成了一个基督教话语中的“偶像”(idol)。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自称上帝忠实信徒的人可以同时是金钱拜物教的狂热追随者。

2、基督教《圣经》教义自相矛盾

一方面宣称要“爱你的邻人”,一方面又自封为“上帝的选民”(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先进分子”或“先进国家/民族”),自我独尊,而将不信他们的上帝者戴上“偶像崇拜者”或“无神论者”(在他们的词典里这也是个贬词)的帽子,而加以歧视、排斥、打击、甚至剿灭。所以它所宣称的要“爱你的邻人”实际上是有条件的;究竟谁该爱,谁不该爱,是要以对它这尊偶像是否崇拜的态度来划分的。只要口头上崇拜上帝,即使你物欲横流、滥杀无辜,也会上天堂;如果是异教徒,或是无神论者,即使你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了增进人类福利的事业,也一定下地狱。

鉴于上述两点,基督文化中体现了人类终极普世价值的那个博爱精神,始终没有渗透到世俗宏观世界的核心社会经济政治关系中去,因此从来就没有成为社会精神的主流,而只存在于一个个分散的、边缘性的基层微观小社区内平民基督徒之间的互慰互助、或他们对外的慈善活动中。这些小社区好比是零星散落于世俗文化沙漠边缘的、点点精神绿洲,他们真正代表着基督文化中蕴含的人类最高精神价值,他们是真正的基督精神在人间的复生和传承。可惜他们从来都没有构成西方整个基督教文明的主流。从大社会的经济政治关系和基督教国家与非基督教国家的关系来说,历来基督教主流势力基本都是站在特权强势利益集团那一边,或他们本身就是世俗化了的特权强势利益集团、而卷入了世俗的权势之争。自从其被君士坦丁大帝“招安”为罗马国教以后,这种分别代表着真假基督精神的边缘与中心、非主流与主流的“双轨制”式的分野和对立始终贯穿于以后西方文化发展的历史。


(摘自《道法社会主义:二十一世纪人类意识形态革命》政治理论篇,第二章第一节;该书由香港东方文化出版社2021年5月出版,购买可加微信zhai200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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