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研究了井田的形式和历史,现在我们考察儒生们描述的井田制细节。首先考察井田本身,看看它是什么样的?按照《孟子》一书,方一里为一井,合九百亩。井的中心那一方叫公田,四围的八块叫私田,分属八家。【1】在公田的中央,划出二十亩用于八家的房屋,每家分得两亩半;其余的八十亩公田由八家共同耕种,每家实际耕种十亩。每户从公家得到一百亩私田,同时在公田上为公家耕作十亩,这是什一税。 既然井是建立在共同经济利益之上的最小共同体,它不仅是一种农业共同体,也是一个商业共同体。因为财富的交换很少,每井建立有一个市场,人们能十分容易地得到生活必需品。因为每个井同时也是市场,常用术语“市井”就是这么来的。“市”指市场,“井”是井田。这一术语至今仍用于大城市的商业区。 为了保证土地的平均分配,就有了如下规则:一般来说,五人为一家,即夫妻、父母和孩子。农民一家分得一百亩私田,邑中五亩宅地,田中两亩半作庐舍,十亩公田。总共一百一十七亩半。如果一家超过五人,其中的年轻男子称为“余夫”,分得不交税的田二十五亩。 士、工和商人之家也得到一份土地,但数量较少。他们成年时,每人得到相当于农民一半的土地——五十亩,其余夫分得相当于农民五分之一的田地——二十亩。 民二十成年,这时即可得到全份土地一百亩。但这些土地既不能传给后人,也不能卖与他人,必须在他们六十岁时交还给政府。十六至二十岁的年轻人被称为余夫,分得全份土地的四分之一。所有的人,到了七十以上就由国家赡养;十岁以下的小孩,也由国家抚养;十一岁以上,国家强令他们学习农活。 土地按质量分为三等。上地每年耕种、中地隔年轮种,下地每三年轮种一次。每户分得一百亩上地、或两百亩中地、或三百亩下地。各家的耕地连同宅地每三年互换一次。这样,无人能够永远享用肥沃的土地,或永远忍受贫瘠的土地。上面描述的规则只应用于平原地区。在山地、丘陵、沼泽和盐咸地,分配数量按质量的不同而不同。【2】 按照《孟子》的说法,自卿以下,所有官员都要有圭田(用于祭祀的田——译者注)五十亩。不过按照何休的说法,地方官员,如父老、里正,皆受倍田,即两百亩。这些说法都是对的。因为孟子指的是接受俸禄的政府官员,圭田只是用于宗教祭祀,而何休指的是地方官员,它们是由人们推选的,没有俸禄。 第三,我们看看人们的农活是如何规范的。他们种谷物,不允许只种一种,一般要种五谷——稻、黍、稷、麦、菽——目的是为了避免坏的收成。田中不能种树,以免妨碍谷物生长。在公田中心的庐舍四周要种植桑树,他们的菜园里种各种蔬菜,在庐舍的界边种各种水果。每家养五只母鸡、两头猪。养蚕织布是妇女的专职。 春、夏、秋季,人们都在田中工作。每天早上和晚上,作为监督者,父老及里正坐在里大门的两边。那些出去太晚的人不准出去,那些没有带回柴禾的人不允许进来。他们带柴禾,要按负担的轻重互相帮助,将头发斑白老者的柴禾全部帮着带回。在所有人都出去、或都进来后父老及里正才能回家。 除了田中的庐舍,人们在离田不远的邑中也有住屋,一邑包括几个里,每里有来自十井的八十户,每八家共一巷。每户房地五亩,墙下种桑树,供妇女养蚕。秋天收成后,他们全都住到邑里,然后里正催促他们织布。晚上,同巷男女在一起纺织至半夜。所以,妇女一个月的工作相当于四十五天的量。纺织始于十月,终于一月。他们必须在一起工作以节约灯火和取暖的消耗,传播技艺、统一风俗。所有这些规定意在使人们的生产能力相互接近,以均平财富。事实上,井田制是生产合作的一种特殊形式。 第四,我们应注意到井田制既有社会主义性质,又是个人本位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土地、庐舍和住屋,自己的桑树、蔬菜、果木和家畜,等所有属于他的东西;地里耕作的成果各人自己收获,数量从可养活九人到养活五人不等。而且,从六十到六十九岁,在他将土地交还给公家后,他或者由自己的子女赡养,或者依靠自己的积蓄。因此,从十一岁至七十岁,一个人完全自力更生,这也是个人本位。 总之,井田制是建立在地域基础上的一种群体制度。在田里,一井是一个单位,由八家组成,在邑中,一里是一个单位,由八十家组成。无论血缘关系如何,该群体制度的唯一基础是地域。因此,井田系统不是一个种族社会,而是一个经济的、伦理的、社会的、政治的和军事的组织体系。从上面的描述中,可以看到其经济性。为了说明其伦理性,我们可以引用《孟子》中的话:“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3】还有,既然每个里都有校舍作为道德教化的讲堂和社会政治活动的会所,因此它也是一个社会的和政治的组织。农民同时也是士兵,每十井合供兵车一乘,作为其军事义务;在和平时期,他们在家是农友;在战争时期,他们是战场上的战友。因此,井田也有军事的性质。简而言之,井田是一切的基础。因为我们在其他地方已经描述了它的许多特点,这里不再赘述。 注释: 【1】参阅《孟子·滕文公上》。 【2】参阅《汉书·食货志》。 【3】《孟子·滕文公上》,意为:每个乡里同耕一块井田,出入劳作时相互伴随,抵御寇盗时相互帮助,有病痛意外相互照顾,这样百姓就友爱和睦了。 (节选自陈焕章《孔门理财学: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思想》,翟玉忠译,陆寿筠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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