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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中:毛泽东的法家观——结语 
作者:[喻中] 来源:[] 2024-06-27

按照笔者对法家的历史分期,中国固有的法家经历了春秋战国时代的第一期、20世纪上半叶之后的第二期、自20世纪下半叶以后开始进入第三期。 【1】法家第三期作为一种思潮、一种政治法律实践,是由多方面的因素促进的。“新战国”当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与条件。20世纪中叶以后的中国对富国强兵、依法治国的选择,在相当程度上,就是对新战国格局的积极回应。毛泽东的法家观,其实也是对新战国格局的积极回应。毛泽东对法家立场的确认,既促成了法家第三期的兴起,也是对法家第三期的表达。毛泽东早期思想中的法家因素、法家思维,毛泽东晚期反复致意的秦始皇、反复表达的褒法贬儒立场、反复阅读的法家文献,都说明了先秦法家在毛泽东心中的地位。全面回顾毛泽东关于法家的言论,不仅可以揭示毛泽东的法家观,也可以折射出法家第三期兴起的姿态。

本章内容原刊于《理论探索》2017年第1期

注释:

[1].详见喻中:《法家三期论》,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页。

(喻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节选自《法家的现代性》,该书由法律出版社2017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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