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7月,青海省文物考古工作队在大通县上孙家寨115号西汉晚期墓葬中,发掘出400片云杉木简,完整的长25厘米、宽11厘米、厚0.2厘米左右。隶体墨书,每简30~40字不等。内容包括军事律令文书,军队编制标帜,兵法、阵法等。然而由于简条残断散乱,很难缀合出一段较完整的文字。今举其大者介绍:
十一,军吏六百(石)以上,兵车御右,及把麾竿、鼓、钲、铖(chéng)者,拜爵赐论,爵比士吏(339)。
其意思是:“第11条,军官600石俸禄以上,兵车上居右边的战士,以及举旗帜、鼓军乐的,都拜爵论赐、封官加赏。其爵位颁授标准,军吏与士吏同”。这可能是集体立功,遂级行赏的条例。这是当时的军事律令。
其后曲为左翼,右部前曲为右翼,其后[曲为右翼,右部前曲为左翼](239、189、081片)。
此大意为:“部曲列队,如果后曲为左翼,则右部前曲为右翼;如果后曲为右翼,则右部前曲为左翼”。这是阵法程式。
……色别, 五百 ( 将 ) 以旃 ( zhān ,红旗 ) 上齿色别,士吏 以下旃下齿色别,什以肩章别,伍以肩左右别,士以肩章尾色别(374片)。
其意思是:“五百石之将,以红旗上齿牙的颜色分别,所属士官以下各职,以红旗下齿牙颜色分别,什长以肩章分别,伍长以肩章居左居右分别,士以肩章尾色分别。比如“左什肩章青,前什肩章赤,中什肩[章黄](326)。这是军队编制标帜。
《合战令》。孙子曰:战贵齐成。以[屯]干行,五百将斩;以曲干行,侯斩;以部干行,司马斩;以校干行,军尉斩(355、044、056、027、232、218、354)。
此为《孙子兵法》佚文,其大意为 :“《合战令》之章。孙子曰:战事贵行动一致。以百人之屯违令,斩500石之屯长 ;以200人之曲违令,斩候;以400人之部违令,斩司马 ;以800人之校违令,斩军尉” 。其解释依据是:《后汉书·百官志》所言军队编制 :
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
也依据唐朝杜佑《通典·兵一》所引司马穰苴曰(括号内为不著名者古人注释):
凡立军,一人曰独,二人曰比,三人曰参,比参曰伍。伍人为列(列有头),二列为火(十人,有长,立火子),五火为队(五十人,有头),二队为官(百人,立长),二官为曲(二百人,立候),二曲为部(四百人,立司马),二部为校(八百人,立尉),二校为裨(千六百人,立将军),二裨为军(三千二百人,有将军、副将军也)。
还依据《汉书·赵充国传》所言:
步兵九校,吏士万人,留屯以为武备……
这些传世资料说明,《孙子兵法》残简佚文所言军队编制与司马穰苴所言及汉代军队编制大体一致。还有一些残简佚文虽未有“孙子”、“十三篇”等字样,但从内容、字体、形制上判断,也是《孙子兵法》的散落文句,如:
矢前有还顾目北者,后行杀之,如杀敌人;故以后禁前,是[乃]可与赴汤火白刃也(002、009、001片)。
《孙子兵法》佚文的出土,证明传世的孙子十三篇之外,还有一些篇章为孙子所著,但未收入十三篇之版本。这在我国古籍中早有记载,如《汉书·艺文志》录《吴孙子》八十二篇,图九卷;《隋书·经籍志》则记有《孙子兵法》二卷。如此看来,《孙子兵法》还有更多的内容有待出土文献充实。
从文学角度审视,军事文献的作者总是尽量将文章写得简洁明快、雷厉风行、慷慨激昂、生动逼真,使读者有身临其境、不寒而栗之感。如上述“以后禁前”的军令可译为:
在枪林箭雨面前,若有左顾右盼回头奔逃者,后面的士卒可以斩杀他,就象杀敌人一样。所以“以后禁前”的方法,可使兵卒赴汤蹈火、血染白刃。
然而,不管译文多么精巧,都写不出原文的神韵。这就是古典文献的风彩。
综观上述木简,可知墓主生前可能是军官或军事文献收藏家。根据考古综合分析,墓葬年代大致为西汉晚期。上孙家寨汉墓群的178座墓葬说明,这里曾是西汉边陲的军事、政治重镇。
参考文献:
[1]青海省文物考古工作队.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115号汉墓[J ].文物,1981(2).
[2]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大通上孙家寨汉简整理小组.大通上孙家寨汉简释文[J].文物,1981(2).
[3]朱国炤(zhào)上孙家寨木简初探[J ].文物,1981(2).
作者简介:刘奉光(1945—),男,山东安丘人,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