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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銳:上博简《凡物流形》釋文新編 
作者:[李銳] 来源:[] 2009-04-27

《凡物流形》篇,有甲、乙兩本,可資比較。惜乎乙本殘斷過甚,無法大量連綴,所幸簡制與甲本不同,故有可資幫助甲本之編聯者,及補甲本脫漏者。整理者對於簡文的釋讀,作出了篳路藍縷的工作,為後來者的研究提供了極大便利。在研讀的過程中,我們也產生了一些疑問。感覺整理者有個別關鍵的文字隸定、釋讀存在問題,同時似未能過多注意簡文中大量的押韻現象,以致竹簡編聯存在較大問題。

下面在整理者的研究基礎上,以甲本為基礎,提出筆者的釋讀、編聯意見。為方便,盡量用寬式隸定,不影響文意者直接寫出正字。与整理者意见不同者,不一一說明,僅對於某些關鍵字稍作評說。不過愚見也只是思慮未精的一個方案,一是因為筆者學識有限,需要請大方之家指正;二是竹簡有些地方不甚清晰;三是這篇竹簡(甲本)經脫水之後,竹簡的長度變化比較奇特,比如完整簡最長者為33.6釐米,完整簡最短者簡19卻只有32.2釐米(從簡20来看,此簡上端或有留白部分殘斷;簡6也只有32.8釐米),相差1.4釐米,故最短簡比一些殘簡還要短,這對於考慮殘簡有影響(筆者雖然將簡27排除出甲本,但是對於簡28第一契口至頂端及第一、二契口之間的距離明顯與它簡不同等現象,只能存疑,據文意將之列入),需待機會複驗原簡;四是筆者是按照不缺簡而儘量將竹簡編聯在一起,不排除此假定有誤(諸如簡26、16、22、19等之編聯,或有疑問。亦曾嘗試過其它編聯方案,似終不如此較爲合適,待考)。笔者的编联方案如下:1-11、12A+13B、14-15、24-25、21、13A+12B、26、18、28、16、22-23、17、19-20、29-30。

經整理後,可以發現簡文雖以疑問開篇,但是最後歸結於論道尤其是論一(馬王堆帛書《經·成法》中,力牧指出:“一者,道其本也”,《道原》亦論道曰“一者其號也”),故與《天問》不類,而和《莊子·天運》等篇章相近,有問有答。簡文雖有大量押韻現象,某些或屬楚方言特點(如東、冬不分,東陽合韻),但是尚不完全具備《楚辭》的特點,恐怕不能算作《楚辭》。

簡文許多話與《老子》、《文子》、《莊子》、《呂氏春秋》、《管子》中《內業》、《白心》、《心術》上下諸篇,以及馬王堆帛書《經法》諸篇、《淮南子》等接近(當然,某些地方也或小有區別),而其他傳世文獻中也多有可供參考者。因為先秦時期未必有所謂道家,所以本篇簡文並不能算作道家的作品。簡文引格言有與孔子語相近者(亦有近于王充《論衡》所謂儒者之言者),當亦非必出於儒家。其具體的學派屬性,目前尚難以斷定。由其論一,不難看出這是在談論當時的“公言”;由其以“聞之曰”連綴全篇,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取材廣泛的思想作品。於此反觀,則《內業》以及帛書《經法》諸篇,所論亦多為公言,其作者、學派,目前恐怕也不容易確定;自然,本篇論日,和《列子·湯問》所記兩小兒辯日難孔子的故事(又略見於桓譚《新論·別事》),恐皆非本源,只是流衍。

文成臨發表前,見到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發表了《〈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編釋文》,發現彼此意見有同有異,因刪去某些意見相同而繁文作說明者,並採納若干好意見,一一注明;又採用了沈培先生讀出的“四”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的28+15的編聯,非常巧妙,然而原釋文云簡28長31.5釐米,有缺字;其他編聯,有的可以參考乙本之補缺,尚未敢一一信從,待考。

 

凡物流形(耕),奚得而成(耕)?流形成體(脂),奚得而不死(脂)?既成既生(耕),奚寡(呱)而鳴(耕)?既本既根(文),奚後01

之奚先(文)?陰陽之凥(魚),奚得而固(魚)?水火之和(歌),奚得而不座[1](挫)(歌)?聞之曰(月):民人流形(耕),奚得而生(耕)?02

流形成體(脂),奚失而死(脂),又得而成(耕),未知左右之請(情)(耕)。天地立終立始,天降五度乎(魚),奚03

衡(横)奚縱(東)?五氣竝至乎(魚),奚異奚同(東)?五音[2]在人,孰為之公(頌)(東)?九區(?)出 ,孰為之逆<逢[3](東)>乎?既長而04

或老,孰為侍奉(東)?鬼生於人,奚故神明(陽)?骨肉之既靡(歌),其智愈暲(章[4])(陽);其[5]夬(?)▃奚適?孰知05

其疆(陽)?鬼生於人乎(魚),奚故事之(之)?骨肉之既靡(歌),身體不見(元)乎(魚),奚自飤之(之)?其來▃無託(鐸)乎(魚),06

奚時(待)之 (造)[6](幽)?祭祀奚升乎(魚),如之何思飽(幽)?順天之道(幽)乎(魚),奚以為首(幽) 乎(魚)?欲[7]得07

百姓之和乎(魚),奚事(使)之(之)?敬天之明,奚得(職)?鬼之神,奚飤(職)?先王之智▃,奚備(職)?聞之曰:升(登)08

高從卑[8](支),致遠從邇(支)。十圍之木,其始生如蘖。足將至千里(之),必從寸始(之)▃。日之有09

耳(之)▃,將何聽(耕)?月之有暈▃,將何征(耕)?水之東流▃,將何盈(耕)?日之始出,何故大而不耀?其人(日[9])10

中(冬)▃,奚故小佳(益[10])暲[11] (陽)? (屢[12])聞天孰高與(魚),地孰遠與(魚)。孰為天(真)?孰為地(歌)?孰為雷?11

孰為電(真)?土奚得而平(耕)?水奚得而清(耕)?卉(草[13])木奚得而生(耕)? 12A禽獸奚得而鳴[14](耕)?13B

夫雨之至(質)▃,孰雩(?)漆(?)之(之)?夫風之至(質)▃,孰 而迸之(之)?聞之曰(月):識道(幽),坐不下席(鐸),端文(冕[15])(元),14

【上】 (賓[16])於天 (真),下番(審)於淵[17] (真)。坐而思之(之),謀於千里(之);起而用之(之),陳於四海(之)。聞之曰:至(致)精而智,15

[18]識智而神(真),識神而同(通?),【識同(通?)】据乙本补而僉(險?),識僉(險?)而困(文),識困而復。是故陳為新(真),人死復為人(真),水復24

於天(真),咸百物不死(脂),如月(月) ,出恻(则)或入,終則或始,至則或反(元)。識此言(元)▃,起於一端(元)。25

聞之曰(月):一生两[19](陽),两生三,三生四[20],四成結(質)。是故有一(質),天下無不有丨(順) (文);無一(質),天下亦無一有丨(順[21])(文)。無21

【目】而知名(耕),無耳而聞聲 (耕)。卉(草)木得之以生(耕),禽獸得之以鳴[22](耕)。遠之矢(施)13A天(真),邇之矢(施[23])人(真)。是故12B

座(維[24])俿(乎)存亡(陽) 。惻(賊) (盜[25])之作(鐸),可之<先之[26]据乙本>知。聞之曰(月):心不勝心(侵),大[27]亂乃作(鐸)。心如能勝心[28](侵), 26

是謂小徹(月)。奚謂小徹(月)?人白為識。奚以知其白(鐸)┕?終身自若(鐸)┕。能寡言乎(魚),能一18

[29]乎(魚),夫此之謂小成。曰(月):百姓之所貴(物),唯君(文);君之所貴(物),唯心(侵);心之所貴(物),唯一[30](質) 。得而解之[31](之),上□□28

箸(者?)不與事(之),之<先据乙本>知四海(之),至聽千里(之),達見百里(之)。是故聖人凥於其所(魚),邦家之16

識(幟)(職),道(導[32])所以修身而治邦家(魚)。聞之曰(月):能識一(質),則百物不失[33](質);如不能識一(質),則[34]22

百物具失(質)。如欲識一(質),卬(仰)[35]而視之(之),任(?)而伏(?)之(之),毋遠求(幽),度於身稽之(之),得一【而[36]】23

圖之(之),如并天下而助之(之);得一而思之(之),若并天下而 (治[37])之(之),此一以為天地稽17

之(之)。故一(質),咀之有味 (物),嚊(嗅[38])【之有臭】据乙本补,鼓[39]之有聲,忻(近)之可見(元),操之可 (撫[40])(魚), (摝[41])之則失(質),敗[42]之則19

高,測之則滅[43](月)。識此言(元)▃,起於一端(元)。聞之曰(月):一言而年不 (窮)(冬),一言而有眾[44](冬),20

<眾>[45]一言而萬民之利[46](質)▃,一言而為天地稽(脂)。 (摝)之不盈 (摝)(屋),尃(敷)之無所 (容)[47] (東),大29

之以知天下(魚),小之以治邦(陽)。      <之力,古之力,乃下上。[48]>30 

附简[此简字形似与其它不类(试將此篇相關字与简18、20、25之“言”字,簡16之“聖”字,5、6、9、10、16、18之“其”字比较),疑非本篇]:

…… (?) 而豊,并氣而言▃,不 其所。然,故曰賢。年(?)凥(?)和氣,向(?)聖好也(?)……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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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簡文字形似為“座”字(參本篇簡15“坐”字),此疑讀為“挫”。此字又見簡26,疑讀為“維”。

[2] 原釋文釋為“言”,疑為“音”字。與簡文形近之“言”字,多無最上之短橫,或中間豎畫較短(或無豎畫;本篇乙本豎畫也較短,但同篇“言”字無豎畫);簡文與曾侯乙墓“音”字接近。本篇簡18、20、25等有“言”字,無豎畫,寫法與此不同。從文意看,“五音在人”,也比整理者引《書·益稷》“五言”(五德之言)作解合適。

[3] 簡文字形確為“逆”字,但是由上下文皆押“東”字韻來看,疑為“逢”字之省訛。《方言》:“逢、逆,迎也。自關而西,或曰迎,或曰逢;自關而東曰逆。”

[4] 《玉篇·日部》:“暲,明也。與章同。”

[5] 據簡4、5拼連乙本簡4、11B,長度為31.7+8.1=39.8釐米,為一完簡。由照片看,乙本簡11上下兩段並不密合,左右未對齊。

[6] 原釋文隸定為“ ”,孫飛燕《〈凡物流行〉札記》(稿本)指出 上部所從為“六”,與《競建內之》第1簡 寫法類似,只是中部有所不同。《凡物流形》此字當從“六”得聲,此處似當讀為祝,指用言語向鬼神祈禱求福。按:據之此字當隸定為“ ”,疑讀為“竃”或“造”,“竃”從“六”得聲。《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類,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說。”鄭注:“故書造作竃。杜子春讀竃為造次之造,書亦或為造,造祭于祖也。”今為諧韻,讀為“造”。若然,“時”疑讀為“待”。

[7] “欲”,原釋文隸定為“既”,孫飛燕《〈凡物流行〉札記》(稿本)指出當讀為“欲”。

[8] 《禮記·中庸》:“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君子之道,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

[9] “日”從宋華強說,見氏著:《上博竹書〈問〉篇偶識》,“簡帛網”,2008年10月21日。

[10] 簡文字形非“雁”,疑為“佳”字,似當讀為“益”( 參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4月,第516頁)。

[11] 《集韻·陽韻》:“暲,日光上進皃。”或曰讀為“彰”。

[12] “ ”(當從豆聲,古音定紐侯部),疑讀為“屢”(古音來紐侯部)。

[13] 整理者殆以“卉”為楚人語,然李學勤先生已經指出楚文字中的“卉”,如長沙子彈庫楚帛書“卉木亡常”的“卉”,及《子羔》簡的“卉茅之中”的“卉”,其實都不是“卉”而是“艸(草)”(李學勤:《楚簡〈子羔〉研究》,朱淵清、廖名春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7月,第15頁),如此才能釋讀出《子羔》中的“瞽瞍”。下同。

[14] 據乙本簡9,甲本12A 、13B、14當相連,非常通順,而非整理者所謂乙本簡9有脫漏。而且由圖版可以看出,12B右側比12A要寬出一截,不可相連。

[15] 原釋文釋為“端文”,當讀為“端冕”。“文”與“免”古通(參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932頁)

[16] 據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編釋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08年12月31日。

[17] “淵”,原釋文隸定為“國”,孫飛燕《〈凡物流行〉札記》(稿本)指出為《說文》古文“淵”字,並認為該句當斷句為“視於天,下番於淵”,天、淵均為真部。當從。疑甲本脫漏一“上”字(簡14長度僅32.8釐米,或下脫一“上”字),讀為“【上】視於天 ,下番(審)於淵”。簡14“視”字不甚清晰。

[18] 據乙本簡17,甲本簡15與24當相連。

[19] 整理者認為乙本簡18最末為“一生厚”,所據影本最末一字不清晰,疑為“一生兩”;且若如乙本18、19之銜接,則甲本25、26間補兩字後尚脫“聞之曰”三字,歸為甲本漏抄恐不妥。

[20] 據沈培:《略說〈上博(七)〉新見的“一”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08年12月31日。

[21] 裘錫圭先生在考釋“丨”字時指出,此字與“朕”所從之“关”形有關係(見氏著:《釋郭店〈緇衣〉“出言有丨,黎民所 ”》,荊門郭店楚簡研究(國際)中心編:《古墓新知——紀念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論文專輯》,香港:國際炎黃文化出版社,2003年11月,第2—3頁),值得重視。沈培先生進而分析了此字與“訓”字等之關係(見氏著《上博簡〈緇衣〉篇“ ”字解》,廖名春编:《新出楚简与儒学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2002年3月;饶宗颐主编:《华学》第六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6月)。此疑讀為“順”。《老子》第39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其致之,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貴高將恐蹶。”或曰讀為“朕”。《淮南子·兵略》云:“凡物有朕,唯道無朕。”“朕”之意為形跡,此處或是回答開篇的“凡物流形,奚得而成?”

[22] 帛書《道原》:“一度不變,能適規(蚑)僥(蝚)。鳥得而蜚(飛),魚得而流(遊),獸得而走。”

[23] “矢”,從整理者讀為“施”。經拼合13A與12B後,12B頂端尚有一豎畫可見,疑13A最末一字為“矢”,而非為整理者所釋之“弋”,亦當讀為“施”。

[24] “坐”與“隹”可通,參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582頁。

[25] “賊盜”,從原釋文。或疑讀為“徵兆”。

[26] 乙本簡19“先”字右下似有合文符號。

[27] 孫飛燕《〈凡物流行〉札記》(稿本)指出該字與甲本簡10、簡29的“大”,乙本簡8、22的“大”寫法並不相同,當為“六”字。然乙本簡19對應之字有殘泐,似稍近“大”字。天星觀卜辭等“大”字或可供參考(參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第591頁),今且讀為“大”。

[28] 可參《管子·內業》:“心以藏心,心之中又有心焉。”

[29] 此據乙本簡13A、B拼連甲本簡18、28。《管子·內業》:“能摶乎,能一乎”,《管子·心術下》:“能專(摶)乎,能一乎”,帛書《經·名刑》:“能一乎,能止乎”。

[30] 《文子·下德》(《淮南子·齊俗》同):“夫一者至貴。”《呂氏春秋·為欲》:“執一者,至貴也。”《莊子·知北遊》:“聖人故貴一。”《春秋繁露·天道無二》:“是故君子賤二而貴一”

[31] 《管子·內業》:“道滿天下,普在民所,民不能知也。一言之解,上察於天,下極於地,蟠滿九州。何謂解之?在於心安。”马王堆帛书《经·成法》:“一之解,察於天地;一之理,施於四海。”

[32] “道”,讀為“導”。原釋文隸定為“從”,誤。

[33] 《管子·內業》:“執一不失,能君萬物。”

[34] 此簡長32.3釐米,下稍殘。據乙本簡15看,可以與下文銜接,當是下端稍殘但不缺字,本篇完簡19只有32.2釐米(簡6也只有32.8釐米)。

[35] 據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編釋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08年12月31日。

[36] 據乙本16銜接、补字。乙本簡16“圖之”後之殘字似非整理者所云“識”,據甲本簡17,當為“如”字殘筆。簡23長30釐米,考慮其下端當有留白,殆補一字即可。

[37] 原釋文釋為“訣”,簡文字形與簡22“ ”字近,今讀為“治”。

[38] “嚊”字的釋讀,參看郭店簡《窮達以時》簡13“ ”字裘按。本簡從攴從 ,當從 聲。

[39] 據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編釋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08年12月31日。

[40] 字形左半待考。字當從“某”聲,疑讀為“撫”(參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10頁)。

[41] 《集韻·屋韻》以“ ”為“摝”字或體,《周禮·夏官·大司馬》:“三鼓摝鐸”,鄭注:“掩上振之為摝”,賈疏:“掩上振之者,以手在上向下掩而執之。”故“ ”、“摝”有執義。

[42] 《爾雅·釋言》:“敗,覆也。”

[43] “滅”,整理者引《莊子·應帝王》“已滅矣,已失矣”,解釋為“隱沒,消失”。或說此義較少見,疑讀為“蔑”(古音皆為明紐月部,二字古多相通),義為“無”。

[44] 相近語句如《管子·內業》:“一言得而天下服,一言定而天下聽。”

[45] 此“眾”字疑衍,乙本簡14“一言而有眾”下有“一”字,再下一殘字似為“言”,則甲本簡20可銜接者唯簡29。簡29首字“眾”當是涉上衍,類似的情況,可見上博簡《仲弓》簡8首字“罪”字。據之將乙本簡14與末簡22“為天地稽”銜接後,可補“而萬民之利,一言而”數字于乙本簡14殘去之部分,此數字所占長度經與乙本完簡比較,大略與殘去部分相當。

[46] 馬王堆帛書《經·成法》記力牧云:“吾聞天下成法,故曰不多,一言而止。循名復一,民無亂紀……握一以知多,除民之所害,而寺(持)民之所宜。”

[47] “ ”所從“公”字,甲、乙本均不甚清晰。孫飛燕《〈凡物流行〉札記》(稿本)指出可讀為“容”,並舉《淮南子·原道》等作為疏證:“舒之幎於六合,卷之不盈於一握”。“容”古音為東部字,古代有些方言區(如楚)東、冬或不分。今從其說。待考。

[48] 整理者指出“邦”字下有篇章號,表示全文結束;並據乙本,指出此數字為衍文,為抄寫者隨手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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