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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厚:由巫及礼——中国文化注重世俗性的精神源头 
作者:[李泽厚] 来源:[作者惠赐] 2021-11-17


中国文化、哲学有什么特征呢?当然有很多了。例如,比较其他文化来说,在中国文化里,人的地位就很高。天地人三才,人可以跟天地并列,可以“参天地、赞化育”。人能够参与天的运作。我记得20世纪80年代一个反传统的学者说,中国文化的最大的缺点、最大的问题,就是人的地位太高了,所以必须把基督教引进来,人必须在上帝面前悔罪,认识自己有原罪,不要把自己的地位估计得那么高。《圣经》里没说人能够参与上帝的工作,上帝说要有光就有光嘛,人能起什么作用呢?
尽管我不同意这位学者的看法,但我认为他抓住了这一个要害。中国《诗经》里面有骂天、埋怨天的话,说天不可相信。包括今天老百姓常说的“老天瞎了眼”,直接就骂天,也没感到什么特别。中国没有创造主这个概念,没有上帝造人的观念,认为人就是父母生的,所以骂骂天也没有什么,但不能骂父母。人的地位这么高,这一现象,很多学者都指出过,问题是它怎么来的?
还有,中国为什么到现在,历史这么悠久,始终没有形成那种绝对的、全知全能、主宰一切、远远超乎一般世俗生活经验之上的一种神,像犹太教的神,基督教的神,伊斯兰教的神。中国老百姓相信的关公、妈祖、观音菩萨,都是跟世俗生活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他们本来就是人,由人而神,人神同质。关公本来是关云长,是个人,妈祖也是,对不对?这是怎么回事?中国始终没有形成那种开天辟地的绝对神、至上神。犹太教在宋代就传入中国了,现在开封附近还能找到犹太人后裔,但犹太教没有了。
讲中国是“一个世界”,为什么呢?因为与对鬼神的态度一样,中国人的另一个世界也是相当模糊的、笼统的、不明确的。对中国人来说,另一个世界似乎并不比这个世界更重要、更真实,相反,另一个世界倒似乎是这个世界的延伸和模仿。人死了,古代要埋明器,现在就烧纸房子、纸家具,让死人继续享受这个世界的生活。另一个世界跟这个世界并没有多少差别,另一个世界实际是为这个世界的现实生活服务的。中国人很讲实用,很讲功利,到庙里去烧香的,求福、求子,保平安、祛疾病,都是这个世界的要求,为了一些非常世俗的目的,很难说是真的为了拯救灵魂、洗清罪恶,等等。为什么?这些文化上面的特征,是怎么来的?安乐哲(Roger T. Ames)《孙子兵法》一书也指出,不同于西方传统的两个世界,中国是一个世界,但没说这是怎么来的。
所有这些特点,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来的?在我看,就跟中国这个“巫”的传统大有关系。从甲骨文可见,巫与帝常常联系在一起,帝巫。巫在当时,不是我们现在讲的巫婆,当时最有权势的人才是巫。考古学家,从陈梦家到不久前去世的张光直教授,他们的研究结果都表明王是首巫,最重要的巫,最大的巫。中国传说中的古代圣王,例如儒家一直讲得很多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根据很多学者的研究,他们都是大巫。《论语》里面讲“尧则天”,中国古代的天文学是很发达的,而古代的天文与巫术、与当时的信仰是联系在一起的。《论语》里讲舜无为而治,面朝南而不动,他在做什么呢,有学者说他在施法术。
还有夏禹,大禹王治水,跟禹有关的有一种禹步,道藏里有,这是巫术的一种步伐,禹也是大巫。张光直考证禹的儿子启,中国第一个真正世袭的首领——夏启,《山海经》里说他舞《九代》,跳一种舞,这也是一种巫术。还有汤,商代的第一个皇帝——商汤,他的祷告是很有名的,当时天大旱,不下雨,商汤就把自己的头发割掉,发誓假如再不下雨,他就死掉,把自己献给神明。这是很著名的事情,果然下了大雨。巫师求雨在古代文献中很多,《周礼》里就讲率巫跳舞,率领群巫跳舞,做什么呢,求雨。因为下雨对农耕民族非常重要,天不下雨,农作物就活不了。这是非同小可的事,维系着整个群体能不能存活的问题。巫能沟通天人,请天下雨。
文王,有人考证也是巫。周公替武王治病,也是实行巫术,这在《尚书》里有记载。周公的儿子也是巫,也有明确记载。所以巫的地位在当时非常之高,是大传统中很重要的角色,巫代表传达、发布和执行神的旨意,本身也就是神,远远不是民间小传统的那种巫婆神汉。
因此,我这里讲的巫,不是讲这个字,不是讲巫祝卜史这种不重要的官,而是讲这种非常重要的现象。这种现象可以一直追溯到旧石器时代。大家知道,19世纪在法国、西班牙发现了原始洞穴里面的壁画,有牛啊,被射中啊,或者是画在很黑的地方,要打着火把才看得清楚。这当然不是为了欣赏,像今天把壁画当作艺术,当时就是用作巫术活动、巫术仪式,活动结束,最后留下的一些痕迹,这种活动在当时是非常神圣、非常重要的,几万年了。巫从那时开始,就是非常重要的现象。
这个现象对这个群体,或者对人来说,起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这个作用很不简单。通过这种活动、仪式,通过跳舞,把群体、把人组织起来。甲骨文里的巫字,与跳舞的舞字,就是一个字。巫就是舞,舞就是巫。跳舞不是一般的舞,不是为了文艺娱乐,而是具有很重大很神圣的、却又是对现实生活起着重要作用的意义,为了求雨、为了狩猎、为了丰收、为了打仗。我这里有一幅著名的仰韶时期的马家窑彩陶盆图,距今4500到5000年以前,纹饰的图样就是舞,群舞,不是一个人,而是大家手牵着手都在跳。起什么作用呢?就是在群体里面,起着团结、巩固、组织的作用。开始也许是乱跳,但后来很有讲究,怎么个跳法,如何动作,左右手怎么协调,前后进退,面部表情如何,用什么服饰,我们现在看非洲和太平洋群岛的原始部族,还穿戴着各种各样奇怪的面具、服饰在跳舞。
通过这些活动使人的群体关系巩固起来,互相的分工也很清楚,谁跳什么,步骤如何,都有很严格的规定。在人的主观方面,则带有很大的激情、情绪、情感,所以跳舞可以跳得很迷狂。但里面又有理性的东西,有想象,有理解,有某种认识,有的时候是复现打猎的那种情景。那些技术和记忆,都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动物所没有的人的心理形式即情理结构,在原始巫术活动中,培养发展出饱含理智因素(认识、理解、想象)的情感,这一点非常重要,它构成后世讲求合情合理、情理交融的文化心理结构。总之,巫术舞蹈是最早的人类独有的精神文化活动。它在远古的时候,是维系着整个群体生存、生活的一种精神文化活动,是在打猎、采集这些生产活动之外的精神活动。最初这种跳舞、仪式可能是人人参与,如马家窑那个彩陶盆所表现的(“家为巫史”),到后来就变成只能由王、君率领少数巫师来举行,也就是规范化、专职化了(“绝地天通”)。
中国礼教是由巫君合一而来的伦理、宗教与政治“三合一”,即中国式的“政教(宗教)合一”。氏族、部族的君、王是首巫,最大的巫,是最高的宗教领袖,也是最大的政治领袖,同时又是氏族德高望重的酋长,集中了政治、宗教、伦理的权能,很早就如此。最近的新石器考古发掘证明,在夏代以前,王权与神权就不可分。玉,是王权的象征。我们看京剧、地方戏,大臣上朝都要拿玉版,这是政治权力的象征。最大的权力象征,当然是王的玉。神仙也有玉。《说文解字》里面有一句话,“以玉祀神者谓之巫”。玉既是巫的符号,也是王的符号,巫与王相重合。王权与神权,政治权力与宗教权力,是相重合的。有考古学家考证,从龙山时代开始,在夏代以前,王权就明显大于神权,王是首巫,他的政治权力可以统率群巫。刚才讲的巫祝卜史,地位都远远在王之下了。又如良渚文化象征王权的“钺”与象征神权的最大最高的“琮”是放在一个人的墓里。王既掌握了王权又掌握了最高的神权,我以为这是使得中国的巫术直接理性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什么呢?《左传》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一个是祭祀,一个是打仗。中国上古时期打仗非常多,部落氏族之间交战,中国的兵书为什么成书那么早?当然跟中国的打仗经验有关了,上古时期打了多少仗啊。夏禹时候有万国,上万个部落来参加大会,到武王就只剩八百诸侯了,这都是打仗打掉了、被吃掉了,到春秋就更少了,只剩下一百多个,到战国便只有“七雄”了,打仗,《孙子兵法》一开始就讲,必须非常冷静、理智地去估计各种情形,不能相信鬼神,不能迷信,这是存亡之道,不然国家一下子就灭掉了,这是开不得玩笑的。孙子》开篇就强调这个。这是万千战争经验的总结。我说(何炳棣也赞同)老子源出于孙子,也是“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此君人南面之术也”(《汉书》)。我觉得这个巫君合一、“王是首巫”,王又统率军队打仗,对“巫”在中国经由理性化而变为“礼”,起了很大的作用,把巫术这种原来带有很大的神秘性、通神明的活动,慢慢地越来越加以理性化地运用和解释,把巫术那套非常烦琐又神秘的仪式,慢慢地变成了“礼”远古传承下来的禁忌、图腾等以巫术为特色的生活准则、要求,被日益规范化、确定化、系统化:其间当然经历了一个极其复杂的取舍、增删、改动、变异的长久演化过程,有许多阶段、环节和事件,但这些我们现在很难搞清楚了,只知道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周公“制礼作乐”。
甲骨文有巫字,有舞字,有乐字,但没有礼字。但孔夫子说,“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周代的礼来自殷礼,殷代的礼来自夏礼。所以周公“制礼作乐”,不是周公一个人发明的,而是把前代的礼集大成,使之系统化,全面理性化。这个夏字,清人考证是舞字。或许可以说,夏礼就是原始巫术舞蹈。周公所系统化了的、全面理性化了的周礼,实际上是从夏代或者更早的原始巫术舞蹈开始,一代一代传承演变下来。到周公那里,把它系统化、理性化了,完成了这个由巫到礼的过程。这是周公很大的贡献。各种古籍都认为,周公“制礼作乐”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事。宋代以前都是“周、孔”并称,章学诚有句名言,集大成者是周公,不是孔子。孔子一生也就是学周公,维护周礼。
关于周礼,现存的典籍有汉代的《礼仪》《周官》和《礼记》,包括政治体制、社会生活、日常举止许多方面,好些人认为是伪书或后人所作,争论很大。我一直以为其中保留了从巫术典仪转化而来的礼制。1980年发表的《孔子再评价》一开头就讲这个“巫术礼仪”的问题,并与当年对少数民族鄂温克人调查研究相比较,认为周礼是通过“祭神(祖先)”的礼仪扩而成为社会组织、生活秩序的整套规范。其中包括了政治经济制度、贵族生活规范、社会等级规则,等等。1999年发表的《说巫史传统》更具体地展开了一些。今天就不详细讲了。前几年看过美国人伊诺(Robert Eno)一本书The Confucian Creation of Heaven(1990),讲孔子是舞蹈大家(the master of dance),儒家的礼是来源于舞蹈,我觉得这跟我的看法比较接近。我一开始就把“巫术礼仪”联系在一起,认为“礼”是从“巫”演变出来的,也就是把巫术活动的原始舞蹈跟礼乐制度联系起来。当然,巫术中也有静默不动的环节,但主要是活动。
礼乐礼乐,乐(原始音乐舞蹈)本在礼(礼仪制度)先,但后来归属于礼。所谓礼有几个特点。第一点,礼者,履也。什么意思呢?礼是实践,实践强调的不是人的内心活动,不是个体通神、上天的内心超越,而是个体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举止、活动,“礼”的许多仪式、规矩、准则、范例,都是针对人的活动、行为、举止、言语甚至面容而设定的,而且必须有顺次、有规则、有秩序地去做,要求得很清楚、很严格。《仪礼》所记载的各种礼仪就把人的日常行为举止规定得很细密、严格。有一句话,“无礼则无以措手足”,没有礼的话,连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摆,礼的实践性可以到这个程度。礼仪礼仪,礼必须跟仪联系在一起,礼仪是要人去做而不是要人去想,巫的上天、通神是活动,是去做,而不是去冥思、去想。“礼(禮)者,体(體)也,言得事之体也。”(刘熙《释名》)合乎礼数的周旋酬对、俯仰往还,无不是通过切身实践,把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的事情做到位,得体、适宜、合度,使人世各种关系在这实践、操作过程中得到合适的落实。“礼有五经,莫大于祭”,祭礼是最重要的,祭祀把人的各种关系,长幼、父子、夫妇、兄弟、朋友,通过仪式的活动即实践,把远近亲疏上下尊卑安排规范得十分明确。并且以语言、名分确定下来,不能违背,“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老夫子讲“为政”,首先便是“必也正名乎”。
所以,礼教又称“名教”。这就叫“礼别异”,通过“礼”的实践活动来区分出人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位置、责任、义务。到近代仍然是,一个人死了,他的家人要披麻戴孝,但是由于与死者关系的名分不同,披的麻、戴的孝并不一样,有各种差别,丧服有的要缝边,有的不缝边,最亲近的人不能缝边,必须吃最粗糙的饭,穿最劣质的衣服,以表示最大的哀伤,关系远一些的可以穿得稍好点。各种不同的身份、关系、地位、等级,区分得非常清楚,而且要求不同的情感表现。不像西方,人死了都戴一点黑,动作、姿态、言语、次序等,区别不大。这在中国来说就是非礼。中国的礼讲究得很严,各种活动谁走在前面,谁走在后面,要求很清楚。磕头有多种,有的必须碰地,要发出响声,有的不必如此;有的只叩一个头就可以,有的要三跪九叩。其实这些都来源于原始的巫术活动,上面已讲,很多人类学家研究部族巫术,假如有一步弄错了,就得处死,因为弄错一步就认为会给部族带来灾难。中国的礼也类似,非礼是很严重的问题。礼是现实生活不可逃避,更不可违背的实践法规,是不成文的法。
以上是礼的第一个特点,它要求实践,在实践中不能违背严格的步骤。礼的第二个特点,是对社会生活的全面规范化,不仅仅是祭祀的时候,而是通过祭祀,把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安排、规定好。中国的家族系统和制度就是以丧礼“五服”等差秩序来制定、规范、推扩出来的,把人的不同实践活动和这些活动的外在形态包括衣食住行如服饰、食品、住房、步伐等,从而也就把人际世间的现实生活规范、安排成为一个大系统。《仪礼》非常繁细,但被称为《礼经》,例如,客人来了怎么接待,他坐哪边,你坐哪边,他怎么举酒,你怎么举酒,都有严格规定,不能错的,错了就是失礼,是很严重的事。
比如结婚,现在很简单,但是古代有二十四个步骤,问礼呀,纳聘哪,规定非常详细。西方对原始部族的纪录片里,也可看到很多步骤,但是没有中国这么复杂。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很多步骤,有很多礼。我这里有一个材料,有七八十项礼的要求,囊括生活的所有方面,吃饭有礼,出门有礼,走路也有礼。到汉代,董仲舒结合阴阳家、道法家把上古这套礼制转化性创造为“人,天心也”的“有情宇宙观”,用“天人感应”的“天人合一”方式来作政治制度的安排。殷周以来由巫到礼,行走中的神明变为行走中的天命、天道,到这里就更加系统地政治化了,巫君变为天子,上天、通神变成承担天命、天道,并接受天谴。
君王(也包括大臣、士大夫)上天、通神的痕迹基本看不到了,但天子必须祭天,而天可以用自然灾异来谴责君主(天之子),有地震、天灾,皇帝要下罪己诏,要罢免宰相,等等。这个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巫术特征,依然强劲地保留着,对现实生活严格规范的礼也依然保留着。从此以后,尽管历代有许多增删变异,这基本精神却一直延续下来。就拿吃饭来说,我记得小的时候,全家一起吃饭,祖母、父亲、母亲、弟弟和我五个人,必须祖母先拿筷子吃,我们才能吃,自己先动筷子就不礼貌,而且保持一种严肃的气氛,平时也要求“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许东歪西倒,如此等等。我们已是现代社会的小家庭,都如此,古代大家庭、大家族就更不用说了,非常之讲究。中国人吃饭、写字一般用右手,很少用左手。
我记得小时候,我妹妹左手用筷子和写字就不被允许,必须改用右手。《仪礼》乡饮酒礼,农村老幼在一起宴会,相当于开派对(party),里面有什么规定呢,五十岁的人得站着,六十岁的人就可以坐,六十岁的人吃三个碗,七十岁的人可以吃四个碗,八十岁的人可以吃五个碗,九十岁的人可以吃六个碗。而且在结束的时候,必须老人先走后,年纪轻的才能走。孔子说,“杖者出,斯出矣”。我记得小时候还很注意这一点,年纪大的人先走,我们才能走。这不是政府规定的,也不是法律规定的,而是来源久远的一种习俗,直到几千年后都还存在。厉害吧?!
与许多民族从巫术走向宗教不同,中国从“巫”走向了“礼”,巫术中那些模糊、多元、不确定却在行走中的神明变成了“礼”在履践中的神圣性,它的内心状态变成了那同样是模糊、多元、不确定却在行走中的“天道”“天命”出现在自己(个体)行为活动中的神圣感、使命感、责任感,这就正是我讲理性化。
中国的“礼教”与基督教等不同,它可以允许人们去信别的宗教的神、拜别的菩萨。为什么?因为那些神、那些宗教只关乎个人的生死、身心、利害,而不是“天道”“天命”关系着整个群体(国家、民族),这恰恰是原始巫术活动的要点:是为了群体生存而非个体命运。这也就是中国缺乏个人主义的原始根由。
尽管巫医相连,巫也治病、养生而关乎个人,但作为“巫君合一”的大巫演变为君王以后,便主要是主政,作为政治、军事首领来承担天命、治理百姓而非着重个体了。由巫到礼之后,更是如此。这是政治方面。在社会方面,由礼教所构建形成了“中国生活方式”(重现世生活、人伦关系、情感价值,并把它们提升为神圣性的信仰),并以此既抵制又容纳和同化了许多不同的族群、文化和宗教。这从两汉、魏晋到隋唐一直延续下来。
巫史传统承续下来的,就是这种理性化而又饱含情感的情理结构:一方面是超脱世俗、回归自然,上下与天地同流,另一方面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知其不可而为之。总而言之,周公“制礼作乐”是对原始巫术的外在理性化,孔子“归礼于仁”则是承继周初的“敬”“德”而将之内在理性化了。这也就是“由巫到礼”“由礼归仁”,即内外理性化的中国传统,这就揭示了中国文化注重世俗性的精神源头。

标题为编者所加。节选自哲学基础公众号2019年12月4日李泽为什么巫术才是中国独特传统的核心根源 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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