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朝代更替中的“财富黑洞”定律 纵观中国自秦至清的两千年历史,不难发现在朝代更替中存在一个“财富黑洞”定律。 每个朝代新建时,开国之君多有雄才大略,往往会针对导致前朝灭亡的弊政,完善本朝的各项制度,以避免重蹈覆辙。所以,建国初年,国家发展往往会呈现欣欣向荣的态势。 但封建王朝的绝大多数官僚,当官不是当“公仆”,也不是“为人民服务”,其根本目的就在于取得荣华富贵,显然,皇帝给的俸禄是不能达到这一目的的,自然,掌握各种权力的官僚就运用手中的权力,通过各种途径为自己和自己的家族聚敛财富。 一批批官僚进入权力系统,攫取财富,依托家族经营某项产业,利用在权力系统发现的或官僚们故意制造出的制度漏洞,规避国家监管、抽税,财富迅速膨胀。其间,社会上不断有人攀附,借用其手中的权力,大发其财。等年老退位后,其家族已成豪富之家。经过几十年封建官僚的进进出出,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豪富之家,形成了一个豪富阶层,就像一个黑洞一样,不断吸收社会财富,聚敛了惊人的天量财富。 (李鸿章和儿孙们的合影:由左至右(中排)儿李经迈、儿李经述、李鸿章。(后排)孙子李国杰的夫人(张氏)、李经述的女儿、李鸿章小女儿李经璹(菊耦)、李经迈的夫人(卞氏)、李经述的夫人(朱氏)。前排为李鸿章的孙子们(国字辈)经述四子李国熊,经述三子李国煦,经述二子李国燕,经述大儿李国杰) 举一个例子。据传,1904年4月李鸿章直系子孙留有一份《分家合同》,这份《分家合同》,不包括金银财宝等动产,只涉及到分布在安徽、江苏、上海市的土地、房屋和一处当铺等不动产。李鸿章发迹之后,他们六兄弟曾在安徽老家大量购置田产,并建造“大者数百亩,小者亦百十亩”的庄园式宅第。关于李氏家族拥有的土地,据说在最盛时期达250多万亩。李鸿章名下的田产,每年可收租5万石。李氏在合肥东乡占耕地约60万亩,占当地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二。梁启超说:“世人竞传李鸿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意中事也。”李鸿章的遗产虽没有女儿们的份儿,但据说外孙张志沂(张爱玲父亲)得租界洋楼八幢,金银无数。
“财富黑洞”存在的后果就是,虽然社会生产力在不断提高,社会经济也一派繁荣,但国家财政慢慢入不敷出了。皇帝和大臣们研究出的解决之道,就是向农民增加赋税。于是农民负担不断加重,渐渐地,民不聊生了。国家财政收入少了,国家机器运转就会发生困难,其中,最重要的军队,因为军饷不足而战斗力下降了,统治能力弱了。国贫了,民贫了,国弱了,积贫积弱,一个朝代慢慢步入了危险期。 一朝的皇帝们,经过几传之后,已经很难找到圣明如开国之君一样的皇帝了。他们根本弄不懂国家的财富都去哪了。典型的如明朝末代皇帝崇祯,财政极其困难,发生饥荒,没有钱去赈济;发生战争,没有钱支付军饷。而大臣们个个是豪富之家,崇祯实在没办法了,就让大臣们捐款,但没人捐。直到满清入关,豪富之家的财富才被新朝抄没。 二、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是目光如炬、略不世出的大政治家,他看到了“财富黑洞”的存在。
北宋立国百年之时,政治经济情况极端恶化,但在国穷民困的同时,一小撮人却大发横财,大官僚、大地主和大商人兼并了全国百分之六七十的土地,攫占了全国一半以上的财富。 面对危机四伏的统治形势,新任皇帝宋神宗,在1069年,任命王安石主持变法。 1069年至1085年间的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对官僚制度、军事制度和财政经济制度,进行了极为广泛的改革。王安石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制定相对均平的赋税原则,对农民适当减轻负担,使其保持生产积极性;对豪强既要征收其应负担赋税,也要他们把地租以外的生财之道(如高利贷)转移给国家,以扩大国家财政来源。这种去民疾苦、抑制兼并的措施,使国家财政困难得到了解决,实现了改革目标。 王安石变法延续了十多年,最后在代表着具有雄厚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的大地主阶层的反对派的反攻下,最终失败了。 三、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一是皇帝的支持不够坚定。在君主条件下,没有皇帝的支持,变法是行不通的。如果皇帝具有能臣的才干,就可以独行变法而不依赖大臣,如清雍正皇帝。如果皇帝没有实权,依靠皇帝进行的变法就如同儿戏,必然失败,如清光绪皇帝的戊戌变法。如果皇帝软弱、不够坚定,变法就会遇到很多困难并出现反复,王安石变法即是此种情况,变法过程中,王两次罢相,十年赋闲。
二是反对派力量极为强大。变法反对派,是北宋百年发展中的既得利益者(大官僚、大地主和大商人)集团在统治集团中的代表。跟皇帝支持不够坚定直接相关的是反对派力量太过强大,正是反对派力量的强大导致了皇帝的退缩,当然,反对派力量的强大也是因为变法派当权时对反对派过于仁慈、过于软弱,没有全面削弱反对派在统治集团中的力量。这样,当变法派掌权推行变法时,反对派从中作梗,通过各种手段破坏变法;当变法派失势时,反对派上台就废除新法,并对变法过程进行篡改,在史书中污蔑抹黑变法派,让其遗臭万年。其实,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一直是注意尽量不触动反对派的根本利益,以减少变法阻力,可以说,既没有伤其性命,也没有断其肢体,仅仅是放点血而已。 三是变法派力量逐渐分化。变法派也并不都是品格高尚的政治家。有的变法派掌权多年后,随着身份、地位的变化,心态发生变化,立场发生变化,走到对立面阵营中去了。更不要说,有些变法派分子加入之初,就抱有投机心理,混进来的目的就是求富贵,目的达到后,成为豪强之一员,必然成为反对派。 对变法之难,王安石是有充分心理准备的,他早早就竖起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之言不足恤”的精神支柱,为变法派撑起一个心理保护罩。但仍然抵挡不住反对变法的巨大压力。然而,相对于商鞅的五马分尸、张居正的几乎被鞭尸,王安石也算得以善终了。 四、王安石的千古骂名 1076年,王安石二次罢相,在家赋闲十年后离世。虽得善终,但却得了个“古今第一小人”的身后骂名。 变法失败后,已司马光为首的反对派上台执政,他们将变法期间史官的记录进行篡改,对变法和变法派进行歪曲和污蔑。后来,在绍圣年间,史官又恢复了变法历史的本来面目。但在南宋初年,在赵构授意下,反对派的后裔再次篡改历史,并成为定案。 王安石也因此身后骂名滚滚来,此后800年都被骂作“小人”。宋元明清历代的士大夫们不否认王安石在道德上的操守和文学上的才华,但同时认为,王安石越是在道德上有操守,在文学上有才华,越是给宋朝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南宋学者罗大经直接将王安石和秦桧并列:“国家一统之业,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复合者,秦桧之罪也。”朱熹则认为,王安石“惑乱神祖之聪明而变移其心术,使不能遂其大有为之志,而反为一世祸败之原”。南宋陆王心学的代表人物陆九渊称“荆公之学,未得其正,而才宏志远,适足以败天下。” 元朝编纂的《宋史》,对王安石做了全盘否定:“致祖宗之良法美意,变坏几尽。自是邪佞日进,人心日离,祸乱日起。” 到了明朝,士大夫对王安石的批评,比南宋时还要激烈。比如,明人杨慎将王安石评为“古今第一小人”。明末清初,顾炎武、王夫之这些思想家,对王安石的评价,依然极其负面。 直至1908年,梁启超著《王荆公》一书,将王安石评为“三代以下,第一完人”,至史学界普遍接受“王安石是‘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的说法,王安石成为历史正面人物、“名垂青史”的时间,不过短短百年。 无论谁都不能跳出自身所处的历史局限和阶级局限,王安石也一样。王安石变法的着眼点是挽救宋王朝的危亡、加强宋王朝的统治。为实现这一政治抱负,他找准制度症结,顶住各方压力,推行为统治阶级自救或者续命的变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其政治见识远远超越了同时代的知识阶层,是中国古代为数不多的真正的政治家之一,完全当得起“名高一时,学贯千载”评价。 总之,因为变法要触碰、剥夺一部分人的利益,这部分人往往是统治阶层中的既得利益群体,他们有权有钱有势,必然会动用一切力量捍卫自身利益。所以,历朝历代的变法者都要面对巨大的风险,不但总是费力不讨好,还容易丢了性命,名声被搞臭也是必然的,就连雍正身为一国之君也难逃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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