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我一直想写的文章,就是中国人的素质问题。一直下不了手,不仅是因为题目太大,力有不逮;更是因为,真心不希望引发“丑陋的中国人”、“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那样的效果。在今天的舆论空间探讨“丑陋”,虽能引起口水四溅,但除了加剧争议和焦虑,往往劳而无功。这不是柏杨那个“纸板书”的时代,不是龙应台那个“报纸副刊”的时代,这是情绪越来越强烈、分化越来越明显的互联网时代。
但素质问题,还是堵得我不吐不快。我不想从脏乱吵、黄赌毒、闯红灯、丢垃圾、说脏话、乱吐痰、宰客诈骗、假冒伪劣等陋习恶性方面谈素质,而将聚焦于人对自我和他人的认知,由此展开讨论。
【污名化】
6月8日在朋友圈看到一条来自网易的新闻《李彦宏:AI在我有生之年不会毁灭人类》,他认为互联网的下一幕是人工智能。网易新闻以跟帖出名,我并不吃惊有些帖子会质疑李彦宏,我吃惊的是十几万条帖子几乎全是负面的。最前面几条的口吻是这样的:“你百度只会卖假药那点见识当然这样认为了”,“只有莆田医院才能救这SB了”,“我知道谷歌人工智能,百度都是人工智障”,“这SB是要用假广告的智商来做人工智能吗?”,“你是说自己命不久矣?”……对百度和李彦宏我也提出过批评,但看了这些跟帖心里很不是滋味。
人人生而平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都是在不断反思自己、超越自己的过程中进步的。我们会纠正孩子撒谎,但不会说他是骗子,而会告诉他诚实的意义。但“污名化”(stigmatization)却是这样一种处理方式:根据某人或某一群体在某一片段上的问题,进行负面的抽象处理,遮蔽其余的特征,让污名的标签成为他或他们的对应物。历史上最典型的污名化有“黄祸论”,还有希特勒的犹太论。今天,在我们周围,艾滋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被污名化过,某些地域被污名化过,某些群体也被污名化过。官员、富豪、明星,教师、医生,警察、城管,还有各种“二代”,越来越多进入被污名的行列。我不是说他们的行为没有污点,但当我们习惯用“污名”去构造和编排时,情况只可能越来越污。
污名化的一个直接后果,是越来越多被污名的群体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越来越边缘化。现在认为自己主流且安逸的群体,似乎越来越少。弱势群体的概念,是2002年3月朱镕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他说“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弱势”的本意,是指在求职和就业中容易或经常遭遇挫折困难的不利人群,如下岗职工、失业者、临时工、农民工、残疾人、大龄女性等。 今天这些人群的援助保障已大为改善,但为何各个社会群体的弱势感反而在蔓延?在我看来,主要是因为弱势感已从“就业不利”的劳动含义和“基本生活条件不足”的温饱含义,扩展为不公平、压抑、担惊受怕、无力、相对被剥夺感、公民权利保障不充分等社会含义。这种问题,当然有制度性原因,但也有整个社会文化的原因——污名别人的人越多,被污名的人也就越多,最后大家互污,见谁污谁,让谁都没有信任和信心。
污名化还会动摇职业选择的信心。我有一位朋友,夫妻都是医生、博导,却坚决不让孩子学医。孩子出国留学,一开始没有学医,但大二转学医了,因为“国外医生有地位,收入高,不会被骂,更不会被杀”。如果对医生污名化的结果是学医的越来越少,将来谁给我们看病?去年和上海一位局级干部交流,他儿子三年前好不容易当了公务员,干了一年多就提出辞职。他说你想清楚,公务员不是想出就出、想进就进的,儿子回了他一句:“你以为公务员有多少荣誉感?”
一个歌手唱到,“满身伤痕才知道悲哀是互不信任”。在污名化的社会中,不知道谁可以信任。
【本人化】
伦敦奥运会开幕前150天,我在伦敦的圣保罗大教堂外见证了“占领伦敦”的场景。我认同占领者反抗“金融贪婪”的合法权利和贫富严重失衡时的呼吁方式,但当地人也向我介绍了另一面的情况,就是各种运动“培养”了一批职业化抗议者,不少是流浪汉和无业者,谁组织游行都来。他们并非不能劳有所获,而是不愿劳动,为抗议而抗议,靠抗议为生。这是人本主义,还是本人主义?人本主义强调人的尊严和解放,不服从于外在权威,强调人人都有价值,而一切从本人喜好出发、凡我所欲皆合理、把一切问题的责任都归咎于社会和其他群体,唯独不和自己相联系,这其实与人本主义已大有偏离。
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这是现代政府合法性的依据。但这里的人和人民,以及他们的共同福祉和公共利益,并不等于每一个人(“分众”)的每一种利益。西方社会今天的一大问题,就是陷入了“消费者民主社会”(consumer democracies),无论政府、媒体还是市场都选择“即时的满足”,这是一种“无糖可乐文化”:它承诺给你没有卡路里的甜味,没有义务的预期权利,没有储蓄的消费,没有税收的政府。(注:参见《智慧治理:21世纪东西方之间的中庸之道》,尼古拉斯·伯格鲁恩、内森·加德尔斯著)正如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欧债危机后多次提到的,人口占世界7%的欧盟,创造了占世界25%的生产总值,同时需要占世界50%的社会支出。这凸显了“高福利”的美妙,也表明高福利的无法持续。
今天在中国,在公民权利保障不到位的同时,本人化的认知和行为倾向也日渐突出。比如,凡涉及PX、锂电池、垃圾焚烧、核电等项目的冲突,逻辑都一样:一上就反,一反就下,即使上项目的过程越来越科学,也摆脱不了凡闹必下的结局。社会从冲突中学到了什么?开放的讨论?辩证的说理?知识的解析?都没有,就是一个“经研究,决定不再上马”的简单结论。那么,为什么日本、韩国、新加坡的PX项目与居民区近在咫尺却相安无事?新加坡的PX装置与居民区仅隔900米,日本横滨NPRC炼厂35万吨/年PX装置与居民区仅隔一条高速公路,美国休斯敦PX装置距城区仅1.2公里。再看垃圾焚化,澳门垃圾焚化中心选址距离澳门大学800米,焚烧处理后垃圾体积可缩减至原来的1/10,假如用填埋法,整个澳门半岛应该全被垃圾覆盖了。我真不知道,中国大城市将来的垃圾问题有没有解决之道。
中国今天的拆迁、上访、纠纷,很多是公权力的滥用,也有一些是私权利逾越法治的过度膨胀。我的很多“眼界”都来自基层干部和周边朋友的诉说:有开宝马奔驰领低保、拿保障房的;有结了几次婚离了几次婚、一个屋子装上十几个户口,等拆迁补偿的;有夫妻闹离婚跑到工厂喝敌敌畏,不小心喝死了要工厂赔,工厂觉得不合理,家属就把棺材摆在县政府外,政府再逼着工厂赔的;有街道里生小孩,生了以后不想带,婴儿才6天就放到街道办的台子上,大家轮着带,想送到福利院也找不到母亲来签字的;有提前抢建、违规乱建、虚报面积、虚假评估,一骗拆迁补偿款就上亿的;有把拿到政府各项基金当盈利模式、内外结合一条龙年年操作的;有涉及到国际性的死难者赔偿,所有其他国家的赔偿都已解决,唯独中国遥遥无期的……
社会有矛盾冲突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民主、科学、法治的路径调和冲突,解决矛盾,把冲突矛盾纳入到能够表达、能够协商、能够调节、能够表决的制度、秩序和规范中。本人主义的不加节制的盛行,不断诉诸情感而不是理性,一定会通向彻底的民粹主义(Populism)。虽然民主和民粹都以尊重民意为旗帜,但民主和法治是孪生兄弟,它不仅约束政府也约束公民,而且不支持伤害宪法秩序的非理性;而民粹取向,是试图用法治之外的手段获得想要的一切,甚至不惜摧毁民主本身。
【荒蛮化】
看完上面两节,我估计很多读者都会说,你怎么不问问谁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呢?我知道大家想说的是公权力。不错,一个雷洋事件,一个深圳民警执法违规事件,就让不知道多少关于警察的正面报道泡了汤。
当少数的“人民忠诚卫士”变成公民基本权利的随意侵犯者,当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超期羁押、屈打成招在某些公安那里成为一种习惯,对社会的负向冲击是极其强烈的,对他们污名化是难免的,人们自顾自也是正常的。有人说,“上层逃离、中层下流(向下流动)、底层沦陷”已拉开序幕,这当然很不准确和全面,但如果人们被一个个真实的故事击穿了对法治的信心,如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实践中并没有很好落实,他们又如何能够安心、宜业、乐居?
对上面这样的问题,我一直从制度角度做分析。但最近突然想到,有枪就任性,有权就任性,有钱就任性,有关系就任性,有暴力就任性,不讲法度,没有规则,这在本质上不也是素质问题吗?是蒙昧和野蛮的问题。多年来,遇到不少趾高气扬却言谈粗鄙的公权力代表,确实有权力缺乏制约的原因,但更真实的原因也许是:很多人可能从来就没有觉醒过,从来没有实现过人的觉醒、文明的觉醒。他们只是某个机器上的零件,跟着旋转,而不问为何旋转,甚至觉得自己执法用权的方式很正常,很正当。孟子说:“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贤明的人是自己先明白、再教别人明白,现在呢?很多人自己尚且蒙昧,却要管制别人,让别人明白。这怎么可能呢?
公权力的荒蛮化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另一面,我和基层干部交流过,一些基层也存在着越刁越凶、越“流氓无产者化”、越拉帮结派,越无法制服、甚至政府步步后退的情况。那为什么不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呢?答案有很多,比如“上面要维稳,怕上访影响安定”,“这是上任留下的后遗症,领导都在上面,就忍忍吧”,“你要弄他,他会弄你,人肉搜索,不得安宁”,“相关部门不配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等。
无论在公域还是私域,乃至在吏治中,都能看到,野蛮、荒蛮、蒙昧的力量往往打着冠冕堂皇的口号不断扩张、上升。老实人、正派人、有正义感、有文化、讲道理的人,往往受压,失势,躲避,无所作为。
我们最大的“敌人”是谁?
今天的中国,要解决的最根本问题究竟是什么?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
不是贪污腐败。我痛恨贪腐,但从多年采访和接触看,官员就其大多数而言,驱动力不是赚钱(更不要说是贪腐),而是有所作为,是社会成就和地位的驱动。我目睹和见证过很多地方和领域的官员凭着“士大夫情怀”,开疆拓土、改革创新、造福一方、改变面貌。当然,由于权力太大,微观干预太多,加上人情社会的积习和投怀送抱、顺手牵羊的惯性,从法律和党章要求看(比如党章第二条“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可以说问题丛生,个别极端案例甚至是穷凶极恶,但是,以总体的作为而论,官员依然是推动中国向前的重要力量。
不是制度环境。党和国家的各种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邓小平早在1980年的重要讲话中就提出,必须用“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这三条来检验。他认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当时他提出的第一条措施,就是“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利,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原则,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如果拿邓小平1980年的讲话作为尺度丈量中国这36年的历程,中国的制度总体上是有效的,支撑了比发达国家更快的增长和比不发达国家更稳固的社会。虽然不少弊端依然存在,官僚主义和特权问题没有实质性解决,民主权利的落实经常还是走过场或像一枚橡皮图章,但改革依然在路上。我所理解的制度自信,是既相信中国制度的有效性,又能通过不断改革、修复和超越它的不完善。我所理解的中国特色,是党和人民通过努力奋斗,在经济上、政治上、人才上都实现邓小平说的那三条标准。(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