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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莽:论自由  
作者:[夫莽] 来源:[哲学与艺术2014-08-01] 2016-04-27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自由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的思考与讨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历史上,很多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都曾经给出了他们的看法。各种不同的看法,都是一定的社会环境、立场以及思维方式的产物,到现在,关于自由,仍没有统一的定义。
    尽管自由的释义没有形成定论,但是关于自由的讨论,不断地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启发。
    纵观人类历史,人类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而认识自由、追求自由,正是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与社会体制下,人们对于自由的理解是有所差异的。
    卢梭认为,自由即在于意志上没有任何束缚,自由不仅在于实现自己的意志,也在于不屈服于别人的意志;
    黑格尔认为,自由是根据对必然的认识而行动,是理性存在与感性存在的统一,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康德认为,体现人的尊严就是人的自由;
    马克思认为,自由不在于随心所欲,而在于自由的必然性,自由就是认识必然。
    无论如何探讨自由,我们都不能忽视人这个主体,尤其是人的思想的自由。英国著名的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法学家约翰·密尔的著作《论自由》,被认为是自由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被评价为“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在《论自由》中,约翰•密尔专门用一个章节来讨论了思想自由,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思想自由的重要性。
    所谓“自由”,就是我们思想的产物,是人类在经历过漫长的历史岁月后逐渐积累下来的。我们平常所讨论的自由,大多是表现在一个人的实际行为上的。但是,我们要意识到,行为毕竟是由一个人的思想所控制和决定的,再复杂的行为与实践,都是思想的外在表现。
    作为一个人,我们生存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实现自己的价值,为了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我们需要自由这一保障。约翰·密尔在《论自由》中就说过,如果一个人想要幸福,那么他的个性自由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我们追求自由的权利需要得到社会的保护,但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自由不是随心所欲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自由也要用一定的规范来约束。这一点,历史上很多哲学家在解释自由时都提到过,即一个人的自由不能够危害到他人的权益。
    自由与约束都是相对的,二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并不矛盾,可以说,没有约束,就没有真正的自由。举一些比较形象的例子,鱼可以在水中自由游动,但它一旦脱离了水,连生存都不能保障,还谈得上自由么?花朵之所以可以自由地生长绽放,是因为有土壤给它营养,如果花脱离了土壤,不能成活,也就没有自由生长可以说了。人类社会也一样,要自由,就要保证“水”、“土壤”的存在。
    所以,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约束的基础上的。社会应该保护人们追求自由的权利,同时也要对人们的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不让自由成为放纵。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在自由与约束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其中有一条准则就是,我们的自由,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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