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时,某个赶写博士论文的冬夜,在FM97.4里听了朱哲琴的《黄孩子》,那种空旷萧索的孤独感和无望感,恰好匹配了我写不下去却不得不写的绝境。“在白人的大街上,有许多蓝色目光。……在黄人的家庭里,有许多黑色目光。”歌词把白人蓝眼与黄人黑眼相比对,倾诉东方在西方面前的失落。歌里唱道,“在那个时候,在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个黄孩子。”
和唱歌时的朱哲琴一样,我听歌的时候,已经知道了自己是“黄种人”。那首唱遍中国的《龙的传人》里就有一句“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我们被教育去认知并认同自己的黄种人属性,被教育承认自己的皮肤是黄色的,尽管肉眼看我们的皮肤一点也不黄,除非是生了某种特殊的病。
这许多年间,如同周伯通努力忘记《九阴真经》那样,我们逐渐把一团又一团的教育浆糊从脑子里清除出去。种族思维逻辑下的众多概念已经不再流行了,我们知道了人种分类是伪科学,也明白了人类体质特征的差异其实是几万年来生存于地球不同环境所发生的适应性变化而已。在西方学术著作与公众媒体上已很难找到“蒙古人种”、“黄色人种”这样对东亚的标签了。
不幸的是,这些标签及其代表的种族思维在两百多年来种族思维的受害地区如中国,却还远远没有成为陈迹。即使在中国近年所出的考古报告中,我们依然很容易读到骨骼分析的专章,其中常常有人种方面的数据与推测,特别是边疆古代人骨的种族分析,诸如有多少属于欧罗巴人种,有多少属于蒙古人种,等等。等而下之的,还有对古代族群骨骼的细致分类,全然不顾古代族群的根本属性其实是政治单元而不是血缘集合。
毫无疑问,对于种族思维的反思和批判,仍然是我们常识教育中的空白点。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现在恰好有了一部反思种族思维的上佳教材,这就是奇迈可(Michael Keevak)的新著《成为黄种人:种族思维简史》(Becoming Yellow: A Short History of Racial Thinking)。
此书着力于再现西方社会对东亚人群进行描述和理解的观念史变迁,考察了“黄种人”观念的起源,人种分类理论中“黄色蒙古人种”在西方科学界的定型,以及这一学说如何传播至东方并为东方社会广泛接受的知识过程,是一部有关种族思维有趣却沉重的社会文化史。
不难理解的是,“黄色人种”的本意是指皮肤为黄色的人种。可是,奇迈可此书一个令人吃惊的发现却是,把东亚人的肤色归类为黄色,并非经验观察的结果,而完全是一种近代科学的新发明。十八世纪中期之前的各类西人旅行报告中,对东亚人(主要是中国人和日本人)肤色的描述多是白皙、略暗的白色、橄榄色等,绝少认为东亚人在肤色上与欧洲人迥然有别。
包括旅行家、商人和传教士在内的观察者注意到,东亚不同地区的人群体质特征有相当程度的差异,比如中国南方人和北方人比起来肤色要暗一些,但这种差别与欧洲各国间的差异一样,只是深浅之别。这才是经验观察的记录。那时常常被西方观察者归类为“黄皮肤”的,恰恰是在十九世纪被纳入“白人”范围的印度人。
色彩不单单是对物理现象的客观描述,还带着各文化传统所赋予的价值与情感。笼统地说(当然只是就奇迈可所要论述的方向而言),西方传统中白色代表着神圣、纯洁、智慧和高贵,黑色象征着邪恶、污贱、死亡和野蛮,黄色则意味着不洁、低俗、病态与恐怖。
当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被认为与西方一样是文明社会的时候,西方旅行者看东方人的肤色是白的,一点也不黄。但随着西欧工业革命的发展,古老的东方社会越来越显得落后、停滞与衰退,东方人的肤色也就慢慢失去了被描述为白色的资格。
奇迈可调查了这种转变,他注意到越来越多的观察者称东亚人的肤色近似白色但并不是白色,到底是什么颜色呢?棕色、橄榄色、灰白色、铅色,等等,总之再也不是白色了。不过,几乎还没有人以单纯的黄来描述东亚人的肤色,因为黄色的确并不是一个可以在东亚用肉眼凭经验观察到的肤色。
白色被欧洲人垄断之后,如何描述东亚人,似乎在相当长时间和相当广的范围内,难以达成一致。这个问题的解决,要等欧洲中心主义继续成长,超越经验观察,由近代动植物分类学、人类学和进化论主导,才最终实现了东亚人肤色由白向黄的历史性跳跃。
林奈《自然体系》把人类分为四种,包括欧罗巴白种人、美洲印第安红种人和非洲黑种人。
十八世纪中期开始的人种分类标志着近代自然科学中的种族思维取代了古典的经验描述,自然体系中的人类在科学上得以分门别类。人种分类学史上第一个重要的学者是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l Linnaeus, 1707-1778),他在1735年出版的《自然体系》中把人类分为四种,其中欧罗巴白种人、美洲印第安红种人和非洲黑种人都是那时已广为西方社会所熟悉的说法,只有亚洲人的肤色他用了一个并不明确的拉丁词fuscus,通常可以理解为深色或棕色。在1740年的德文译本中,这个词被译为德语的gelblich“微黄”。
奇迈可认为,这是亚洲人种的肤色从各种可选择的颜色最终走向“黄色”的重要一步。而更重要的一步是由林奈本人迈出的。他在1758-1759年出版该书第十版时,把亚洲人的颜色由fuscus改为luridus,而这个词可以译为黄、淡黄、蜡黄、苍白、死一般的颜色,等等。奇迈可强调,林奈并非简单地要在白与黑两极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过渡色,他其实是在找一个暗示病态和不健康的词来指称亚洲人,因为林奈说过,植物呈现luridus颜色就意味着悲伤和可疑。
十八世纪后期,所谓的科学种族论(Scientific Racism)里程碑性的发展来自于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Johann F. Blumenbach, 1752-1840)。这位号称体质人类学之父的德国科学家不满意林奈等人以大洲为单位和以肤色为标准区分人种的做法,转而采用体质特征特别是头骨形态分析的方法把人类分为五个种群,分别命名为高加索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美洲人种、马来人种和蒙古人种。
他发明的人种名称中,高加索人种和蒙古人种这两个词都具有不可思议的、巨大的生命力,即使在种族思维正在被抛弃的今天,它们仍顽强地频频出现在各种科学与通俗文字里。
尽管布鲁门巴哈认为肤色的分类不精确易混淆,而且他自己只专注于头骨分析,但他还是把流行的肤色分类与他的头骨分类相结合,从而出现了白色高加索人种、黑色埃塞俄比亚人种、红色美洲人种、黑褐色马来人种和黄色蒙古人种的五大人种分类法。在奇迈可看来,正是由于蒙古名称为学界所广泛接受,与该人种相联系的黄色也就稳定下来,一枝独秀,成为所有各备选颜色中最终的胜出者。从此,东亚人种就具有了蒙古体质与黄色皮肤的双重标签。
1795年是科学种族论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布鲁门巴哈创造了“蒙古人种”和“高加索人种”等全新概念。之后的数十年间,尽管仍有人对如何更好地描述东方人的肤色存有争议,东亚人的“蒙古人种”属性则已普遍视为定论。
布鲁门巴哈为什么采用蒙古来命名东亚人种呢?奇迈可分析,这并不是一个随意的、方便的选择,也不是因为蒙古人头骨最典型最具代表性(据说这是以高加索命名白种人的理由),而是因为蒙古人是历史上最令西方惊恐的东方人,这个名称足以唤起西方对于阿提拉、成吉思汗和帖木儿的历史记忆。
布鲁门巴哈反复提示蒙古与鞑靼的区别,他把鞑靼之名给予突厥人,认为包括鞑靼在内的中亚以及中东、南亚和北非人,和欧洲人一样都属于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则专指东亚人。
布鲁门巴哈创立的体质人类学立即把人种研究当作该学科的全部内容,迅速把科学种族论推向极致。处在白人与黑人之间的红种人、黑褐色人种和黄色人种,如同处在黑夜与白天之间、文明与野蛮之间、完美与恶贱之间的过渡。人种之间的体质差异,不仅仅是生理性差异,还反映了道德与智力的差异。
解剖学所证实的高加索人种较大的脑容量决定了白种人的智力优越于其他人种,而且浅肤色和高眉骨也与他们最高的道德水平有因果关系;蒙古人种特有的浅黄肤色和内眦赘皮,与他们生性中的狡黠阴暗、僵化死板有直接的相关性;而埃塞俄比亚人种的深肤色、低眉骨与厚嘴唇,则表明他们仍然接近于猿类。
既然人的道德与智力差异取决于生理差异,那么,不仅人种之间,而且各人种的亚种之间的差异,也会指向血统的优劣之别,比如日耳曼人就比其他白人要优越得多,而对白人纯洁性和高贵性威胁最大的是白人中的犹太人和吉卜赛人。这就进一步推动科学种族论走上更荒谬、也更邪恶的不归路。
奇迈可的注意力集中在肤色上,特别是所谓蒙古人种的肤色上。他用了很大篇幅描述体质人类学家以科学研究的严谨和细致,百折不挠地投身于测定肤色的科学事业,他们设计各种方法,发明各种仪器,积累和分析有色人种特别是蒙古人种的肤色属性的详实数据。他们在进行这项工作之初,早已深信蒙古人种的黄皮肤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如果肉眼难以看到,那是因为黄色隐藏在表象之下,只有科学测量、科学实验和科学计算才能还原黄色的真相。
依据进化论理论,在人类进化的两极之间,即完美阶段高加索人与原始阶段非洲黑人之间,黄皮肤的蒙古人种代表了进化过程的一个中间阶段,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东亚虽然有过较高级的古代文明,到一定时候却停滞僵化,以致远远落后于西方。有些东亚人看上去不仅不黄,而且似乎比许多欧洲人更为白皙,那也一定是因为东亚历史上有过欧洲血统的混入。
奇迈可专辟一章讲种族思维在医学中的发展,围绕三个以蒙古命名的病症来说明十九世纪科学种族论的深刻影响。
第一个是“蒙古眼褶”。按照人种分类的生理学描述,蒙古人种眼睛细长且小,有明显内眦赘皮(又称蒙古褶),眼角上眼皮覆盖下眼皮。医生发现部分欧洲人儿童期也会出现眼内眦赘皮,在进化论的视野下,这种现象恰恰成为白种人进化程度高于黄种人的证据。
第二个以蒙古命名的病症是“蒙古斑”,这种骶部色素斑本是一种良性的先天胎记,普遍出现在世界各人群中,但因非洲人皮肤色素较深、欧洲人皮肤色素较浅,均不易察觉,故于东亚人群中最为常见,最初被认为仅见于东亚,因而被西方医学界命名为“蒙古斑”。一种科学解释把这种胎记看成人类进化中脱落了的尾巴的遗痕,而这种遗痕不见于白人,同样说明白人的进化程度是最高的。对于部分欧洲婴儿中也存在的这类胎记,有些学者解释与中世纪蒙古人的入侵有关,这种解释又被用来佐证人类混种的危害。
第三个就是十九世纪后期英国医生John L. Down发现并命名的“蒙古人病”。这种现已改以发现者姓氏命名的“唐氏综合征”,是染色体变异造成的遗传性智障疾病,最初只在欧洲人中发现,因为患者面容都很相像,脸部较宽,眼睛小而上挑,与人们理解中的蒙古人种的面部特征颇为相似,发现者遂称之为“蒙古人病”或“蒙古傻子”。
白人患了智障疾病怎么会呈现蒙古人的面容特征呢?符合进化论的解释是,智障疾病就是人类进化的反向衰退,高加索人种衰退的结果,就是回到较低级的蒙古人种阶段,所以会有蒙古人的面容。按照这个荒诞的病理理论,如果蒙古人种也发生智障衰退,患者就应该呈现黑人的面部特征。后来在白人以外、包括东亚在内的世界各人群中都发现了这类病患,旧的病理解释也早已抛弃,这个有着强烈病态特征的“蒙古病”名称却被医学界沿用到差不多二十年前。
正如有些医学机构所批评的,至迟从科学种族论兴起以来,以种族为根据的病理分析已经成为某种本能反应,把种族、族群这类假定以血缘依据划分边界的社会单元,与某些病患的发生机理和流行范围联系起来。这种做法直到目前还颇有市场,尽管国际上一些著名的医学杂志已开始要求作者不再以种族作为解释变量。
我们举一个在中国广为人知的例子,就是关于脚的小拇指趾甲分叉的种族或族群解释。脚小拇指趾甲分叉,在中国有许多种解释,其中很多都从种族或族群角度切入。比如,有人说这是蒙古人种的特征,也有人解释这是汉族的特征,还有人认为这是满族的特征。最浪漫的解释把这种疾病现象与明代洪洞县的移民传说联系在一起,说具此特征者都是洪洞县大槐树下移民的后裔。这种在全世界都普遍存在的指甲疾病(Onychoschizia),可能仅仅与营养缺陷或身体脱水有关,从种族角度寻求病理解释只能是缘木求鱼。
每个文化体、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种族思维传统,但只有西方的科学种族论带有科学的光环,并作为近代西方知识体系的一部分进入非西方世界。奇迈可考察了黄色蒙古人种观念在中国和日本被接受的过程,发现中国人接受此一观念更加主动,因为黄色在中国文化中几乎没有什么负面意义(表色情涵义的“黄色”一词是后来从西方yellow journalism转化而来的),诸如黄帝、黄河等专名的传统以及黄色的尊贵地位等因素,使中国人接受黄色人种归类并无困难,需要剔除的仅仅是西方人附加于白色与黄色的种种价值褒贬。而日本传统中黄色并无这种积极用例,因此接受过程较为曲折。
奇迈可还发现,中国人最早接受这一观念并积极推广鼓吹的,是那些有机会接受西方教育或了解西方的知识分子。而对于日本的崛起,中国反西方的社会行动如义和团,西方的反应之一就是“黄祸论(yellow peril)”的出现。
黄祸论虽然是针对近代中国和日本的,但历史依据却是十三世纪的蒙古西征,全然不顾历史上中国是蒙古征服的受害者,而日本也差一点就遭受蒙古征服。蒙古人种与黄色人种这两个标签结合起来,才可能推动“黄祸论”的流行。
从1972年Richard Lewontin发表那篇人类基因多样性在人群中分布比例的文章以来,以“种族(race)”这一类的标签把人类划分为不同集团与亚集团的传统分类法,开始越来越失去其生物学的依据。研究者相信,人类基因多样性主要存在于个体之间,比较而言,地域与族群间的差异反倒无关紧要,而且在种族与种族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根本不可能描画出有科学依据的分界线。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认识在中国社会还远远不是常识,即使在知识分子中,即使在研究历史、民族和族群问题的学者中。事实上,我们经常听到的是《龙的传人》那种“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种族认同。正如歌里反复唱着“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江”、“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河”,明明身在东亚的写歌人和唱歌人,却用“遥远”这个词来描述自己脚下的土地,说明他们不仅接受了西方的种族观念,也主动以西方为中心点来测量和描述东亚。
只是,蒙古人种、黄色人种、黄皮肤这样的观念与词语,在今天的西方主流媒体上,在西方科学论著中,却基本销声匿迹了。这不仅是出于所谓“政治正确”,其实主要是出于“知识正确”,因为现代科学早已脱胎换骨,抛弃种族思维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奇迈可这本《变成黄种人》对中国知识界具有很高的科普价值。只有深入了解种族思维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才能知道种族观念、人种分类知识是多么的荒谬和危险。
(本文原载《上海书评》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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