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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显中:管、商异同论 
作者:[胡显中] 来源:[网友推荐] 2005-12-19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云水翻腾、风雷激荡的大变革时代。社会动乱、群雄逐鹿,为形形色色的“士”创造了发挥才干、施展抱负的大好良机,为他们提供了脱颖而出、崭露头角的广阔舞台。这些人或者折冲于樽俎之上,或者运筹于帷幄之中,或坐策国事,或纵横游说。等而下之,鸡鸣狗盗、游侠、刺客……总之,雅俗皆备,晶流繁杂。因而在思想领域里形成诸子争鸣,百家蜂起的大繁荣局面。但是,诸子百家中,大多是布衣之士。他们笔下纵有千言,手中却无寸柄,也就无力贯彻自己的政抬、经济主张,无从检验其理论的正确与否,没有机会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惟的真理性。只有两个人是例外,即管仲(约公元前730年—645年)和商鞅(约公元前390年——338年)。他们二人不仅有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并为后人编辑而成煌煌理论巨著,而且身居要职;手握重权,因而有可能贯彻自己的政治、经济主张,躬亲实践自己的理论。实践的结果,获得极大的成功。据史籍所载:齐桓公重用管仲,结果是“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称霸中国(《史记.管晏列传》)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个霸主。秦孝公用商鞅,结果是“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史记.李斯列传》),“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战国策》卷三)为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实践证明:管、商二人的理论符合当时当地的国情,因而政绩斐然,彪炳青史,为后世树立了治国兴邦的楷模。历代学者因而常把管、商二人相提并论。如《韩非子,五蠹》中说:“藏管、商之法者家有之”。西汉的大理财家桑弘羊,既仰慕管仲“负当世之累而立霸功”的业绩,决心“修太公桓管之术”(《盐铁论》《复古》及《轻重》篇),又极力推崇商鞅治秦的政绩:经济上“国富民强”、“不赋百姓而师以赡”,政治上“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国以富强,卒并六国而成帝业”,军事上“兵动而地割”,“战胜攻取,并近灭远,乘燕赵,陵齐楚,诸侯敛袵,西面而风”(《盐铁论.非鞅》)。

    总之,管、商二人在先秦诸子中可以说是青云得志、大展宏图的杰出人物。其成功的主客观原因何在?其思想特色如何?本文试图就主要方面作些比较研究。而研究所依据的主要文献,是《管子》和《商君书》。

    管、商二人思想的最大共同点就是都主张加强中央集权、强化宏观经济控制,弼化国家干预经济的职能。也可以说,管子和商鞅是先秦时期宏观经济管理的双杰。

    管子思想的理论基础是:人人都有逐利的本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管子·禁藏》,以下所引《管子》,只注篇名)但是,就每一个人来说,“好恶不同”,如果“各行所欲,而安危异焉,然后贤不肖之形见也”。况且“物有多寡而情不能等,享有成败而意不能同”,故人君必须“调通民利”以协调各方面的利害关系(《禁藏》)。因此,作者主张,“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国蓄》),“人君操本,民不得操末,人君操始,民不得操卒。”((揆度》)即由国家掌握全国经济命脉,控制全部生产和流通,从而决定全国人民的生计:“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国蓄》)

    为了实现“利出于一孔”即高度集权的经济模式,必须把关系国民生计最重要的两大物资一粮食与货币集中在国家手中。

    ①粮食。“五谷粟米,民之司命也”,“凡五谷者,’万物之主也”,“人君御谷物之秩相胜,而操事于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也。”(《国蓄)》国家掌握了粮食这个命根子,就可左右政局,统制人民。

    ②货币,“黄金刀布,民之通施也”。铸币权必须由国家垄断:严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虽然货币不同于粮食布帛,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但是国君运用货币这个手段,却可以“守万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国蓄》)。

    “人君操谷币准衡,而天下可定也。”(《山至数》)在掌握粮食、货币两大物资的基础上,国君就可以“委施于民之所不足,操事于民之所有余。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敢君必有什倍之利,而财之扩(同横,与“衡”通,指物价)可得而平也。”(《国蓄》)既可以调节万物之多寡,平抑物价,又可以为国家开辟财源,充裕国库。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求国家掌握货币、控制铸币权,不难办到。可是要求国家掌握全部粮食,事实上办不到。因为领主和地主直接掌握着从农民手中剥削来的大量粮食,农民手头也或多或少有些余粮,这都是国家控制力达不到的领域。于是,作者又要求通过盐铁专卖和森林国有等方式,全面控制国民经济。当齐桓公就如何增加国库收入之事问计于管仲时,管仲回答说:征收房屋税,林木税、家禽牲畜税,人头税等等都会有副作用,对发展生产力不利,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官山海可耳”(《海王》),即对人民生计攸关的两项大宗物资一盐与铁实行管制与专卖。(官者管也,山即因山采掘的铸铁业,海即用海水煮盐业)。因为人人都要吃盐,而人人的生计和生活又都离不开铁。故盐铁是人民大众日常生活必需晶,又是齐国的大宗产物。作者主张;由国家实行专卖,只要将价格略予提高,国家便可获大利。人民虽然“无不服籍”(谁也逃避不了对国家的贡纳)却无所察觉。这就具体体现了作者“见于之形,而不见夺之理”的理财原则。按照这一原则,作者主张寓税于价。因为如果公开征税,必致引起人民的“嚣号”(叫嚣呼号以反对),因为人民“夺之则怒,予之则喜,民情固然”。而采取盐铁专卖,从价格上做点文章,“阴夺民利”,就可以做到“民叁其力,二入于官”。用国家参与经济活动取得隐蔽性收入来代替公开收税,乃是《管子》一书财政思想的最大特色。“不籍而赡国”(《山国轨》)是取之于民的最巧妙办法,“官山海”乃是中国经济史上专卖制度的滥觞。

    商鞅也主张实行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以便推行其“以耕富国,以战强国”的基本国策。商鞅也提出“利从壹空(孔)出”的政治主张。但其含义和《管子》书中“利出于一孔”有些出入。商鞅主张“作壹而得官爵”、“壹于农战”。即取得官爵的唯一途径是平时力耕务农,战时勇于战斗。商鞅要求:“利出于地”和“名出于战”,“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国君则应该“操名利之柄”来驾驭全体臣民。“民莫不先务耕战,而后得其所乐”(以上言论分别引自《商君书》中《农战》、《算地》,《慎法》等篇)。

    商鞅在位的主要政绩之一便是彻底改革土地制度,逐步推行中央集权财政。在此以前,与秦相邻的魏国任用李悝,一方面“尽地力之教”,一方面实行变法,改革生产关系,打击原有的封建领主势力,大力扶植自耕农,使魏国在战国初年曾称雄一时。相比之下,泰国显得落后,并受到邻国的威胁。而秦国落后的原因就在于封建领主制生产关系严重束缚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农民要向封建领主按贡,助、彻三种方式缴纳力役或实物地租。封建领主控制了农民的全部剩余农产品,经济上自给自足,政治上必然各自为政,形成独立王国,因而中央财政没有来源。顺应改革的历史潮流和振兴秦国的客观要求,商鞅决定实行生产关系方面的重大变革,废除原有的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允许人民自由开垦,自由买卖土地。这就是史书上所说“开阡陌”的实际内容。其客观效果则是:人力得到充分发挥,土地也得到了合理的利用。“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杜佑《通典》),“弃地悉为田畴,而不使有尺寸之遗。”对于国家来说,“使地皆为田,而田皆当税。”(参见《朱子全集》卷72,“开阡陌”条)由于.实行了按产征收的实物税,一则负担公平合理。“訾粟而税,上壹而民平。”(《商君书。垦令》)再则中央财政收入有了可靠的保障,足以应付对外兼并战争浩大的军费开支。据后人评议:“外设百倍之利,收山泽之税,国富民强,器械完饰,蓄积有余,是以征敌伐国,攘地斥境……”(《盐铁论·非鞅》)

    和《管子》比较起来,可以说同中有异。同是强调中央集权,强化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异的是手段不同。《管子》着重运用经济手段,寓税于价,商鞅则主要依赖行政手段。《商君书·垦令》中有许多严格的规定(后面详细列举),。当然,商鞅也并非完全摒弃经济手段。就《商君书》的内容来看,商鞅对税收和价格两大经济杠杆是非常重视的,并且充分显示了其宏观经济管理方面的杰出才干。

    先看价格手段的应用:商鞅主张提高粮食价格,贵粟。“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民之力尽于地利矣。”(《商君书·外内》,以下凡引自商君书,者,只注明篇名)通过价格手段刺激生产,调节经济,这比《管子》主要通过价格手段作为充裕国库的聚财办法相比较,显然是进了一步,也表明作者对商品经济价值规律有某种程度的感性认识。

    其次看税收手段的应用。如果说《管子》的思想是以国家直接从事经济活动取得收入以代替征税,因而主张无税或轻税,那么商鞅则相反,他主张重税。“重关市之征”,“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外内》),对非农业生产征收高额租税,意图是“驱民归农”。至于高到什么程度?以酒肉为例,“重其租,令十倍其朴”,即按成本十倍课税。对其他商品的税率自然也不会很低。重税的目的之二是限制酒肉等非必需品的消费。

    最后,商鞅也主张“壹山泽”(《垦令》)即由国家独占山林,水泽之利,不允许老百姓随便渔猎采伐。商鞅还主张对粮,食贸易实行严格的管制政策,“商无得籴,农无得粜”,严禁商人买卖粮食,以防商人利用农产品的季节差价,地区差价囤积居奇、垄断市场,牟取暴利。农民的余粮必须按规定卖给国家,再按高价转卖给非农业人口,迫使他们)“归农”。

    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古代社会,管、商二人及《管子》的作者们对价格,税收手段运用之妙,不肯巨不令人叹服!古代思想家们关于经济学的“智慧的火花”和“天才的闪光”,今天仍然值得我们重视。

    古今中外任何一位有建树的政治家,必然要根据国情特点及当代的社会经济条件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中国古代理想政治,模式英过于夏、商、周“三代之治”,但三代之间。不光有因袭继承,还有“损益”。所谓损益,就是兴革,有所兴,有所革。管仲与商鞅自然,也不例外,因此,人们又常把管、商并称为先秦时期著名改革家。不过,比较起来二人改革的深度却很不一样。管仲的改革,只是对旧的经济体制进行修修补补,即“修旧法,择其善者而用之。”他还认为:“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一切兴革都以民众意愿为准。其改革的核心是“相地而衰征”(《齐语》),“视土地之美恶及所生出,以差征赋之轻重也”(《齐语》韦昭注)。具体办法是,①均地分力,②与之分货。(《乘马》)在按劳动力平均分配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按产量分成的实物地租制;按土质好坏及产量高低确定差额地租。其性质是对领主制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标志着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过渡,耕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权扩大了,经营自主权增加了,因而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所改变的仅仅是在领主制生产关系范围内地租剥削的形式,并没有触动封建领主对土地的所有权,所以没有改变生产关系的本质。后人评议说:“将顺其美,匡救其恶。”(《史记·管晏列传》太史公赞)也就是兴利除弊而已。

    商鞅的改革措施则远远超过管仲。他改革的核心是改变土地占有制度。所谓,“废井田,开阡陌”。实际上就是破坏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实行新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商鞅扶植新兴地主阶级主要通过三条途径:①实行奖励耕战政策,扶植因军功而受封赏的军功地主。以往的官爵都是与土地分封相联系,有官便有爵,有爵则有禄,爵位可以世袭,俸禄可以继承。商鞅的改革彻底割断了原有官爵与土地占有权力的联系,用铁腕手段和雷厉风行的方式敲响了封建领主制的丧钟。⑧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种,不限多少。(《通典·食贷典》序言)也就是鼓励农民尽力开荒“辟草莱,任土地”,既扩大了耕地面积,增产粮食,又可以增加国库赋税收入,可以说是富国裕民之策。⑧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以刺激工商业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把手中的货币,投向土地。从而为新兴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的建立和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为地主土地所有制取代领主土地所有制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所以,也可以说,商鞅是封建地主制经济诞生过程中催生的产婆。正因为如此,商鞅改革的激进程度是管仲不可比拟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商鞅才是中国古代第一位经济改革家。

    管仲和商鞅二人之所以取得成功,有主观上的原因,即他们的思想主张,政策措施符合自己的国情和当时社会经济条件。更重要的是客观上取得最高统治者的支持,委以重任,授以全权。这是他二人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

    管仲对于齐桓公,在争夺齐国王位继承权的斗争中,原来是政敌,且有一箭之仇。但是作为胜利者的齐桓公能以国事为重,不计私仇,摒弃前嫌,委以相权,号为仲父,言听计从,君臣相得如鱼水。并且说:“寡人之有仲父也,犹飞鸿之有羽翼也,若济大水之有舟楫也。””(《管子·霸形》),管仲也确实不负重托,为相四十年,使齐国大治,一跃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位霸主,“名高天下,光照邻国”(《战国策·齐策》下)。

    商鞅之见重于秦孝公也是如此。秦孝公刚刚继位,便下令求贤。在求贤诏书中,首先追述了先帝开创的辉煌业绩:“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继之回顾了秦国中衰的惨史:“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最后表明自己光复祖业、重振雄风的决心:“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上。”(《史记·秦本纪》)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张招贤榜。揭榜而进者便是商鞅。当时商鞅在魏国并不得志,闻风入秦,与秦孝公面谈四次,终以强国之术打动了对方,于是下令变法。消息传出,朝野哗然。在秦孝公召开的御前会议上,商鞅与反对者展开了一场舌剑唇枪的交锋。在辩论中商鞅充分展开了自己的变法理论。这一理论归结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古;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最后,孝公总结说:“善哉!寡人不之疑也。”真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秦孝公用商鞅,如鱼得水,言必听,计必从。四年之间,商鞅从左庶长(掌管军政全权的大臣)擢升为大良造(相当于宰相兼总司令),位极人臣。商鞅治秦的政绩是:“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鞅列传》》,“拱手而取西河之地”。为实现秦国统治者“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贾谊:《过秦论》)的雄心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总之,管仲和商鞅,本人具备洽国兴邦的杰出才子干,适应当时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励行改革的魄力,恰恰遇到了齐桓公,秦孝公这样知人善任的开明的统治者。这两个方面结合,便构成一个历史的合力。

    管仲与商鞅思想的最大分歧点就在于对待工商业的态度.大家都知道:中国历史上的重农抑商思想就是由商鞅所首创。

    如何振兴秦国?这是摆在商鞅面前的紧迫课题。商鞅针对秦国经济落后的状况,提出了“以农富国,以战强国”的方针,即耕战结合的国策。其目的是使秦国的经济农业化,以改变畜牧业为主的落后状态。为此,变法伊始,在他的建议下,秦孝公所发布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垦草令》,该项命令从税制、徭役,赏罚等各个方面作了许多硬性规定,促使人们努力务农,开垦荒地,以扩大耕地面积,增产粮食,解决秦。国人民最紧迫的生计问题。此外,还有以下措施:①“大小谬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史记·商君列传》)凡努力耕织,效益显著,粮食布帛等产量特多者,可以免除其赋税徭役负担。②征收军赋,从人不从地。耕地多者不增加军赋负担。这对于奖励开荒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刺激手段。这项规定也可以说是开两千年人头税的先河。直到清朝康熙年间实行摊丁入亩办法,才废除了人头税。尽管后来的人头税不合时宜,成为严重阻碍生产发展的弊政,但在商鞅变法的时代来说,“舍地而税人”(《通典》)却是比较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进步办法。

    农战国策的另一个目的是尚武。即强调农业生产要为征战服务,为实现武力征服诸侯各国,称霸中原的战略目标服务。值得指出的是:重农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的共性,管仲也不例外。管仲在位期间大力推广铁制农具,因而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管子》书中也不乏农战结合的思想,主张寓兵于农,“农事习则战功巧”(《禁藏》)。但是,作者并没有把农战提到作为一项国策的高度;并不把军事征服作为实现称霸目的的手段,这是有别于商鞅的。

    为了贯彻重农和耕战结合的国策,商鞅推行一系列抑制商业的政策。①限制从业人员的数量。(《商君书·外内》:“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②重税政策。(“重关市之赋”,“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一加重商业税以驱民归农,“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扑”一征收高额的奢侈品消费税,既增加国库收入,又限制奢侈晶的消费,缩小商业经营的范围)⑧国家管制粮食贸易,控制山泽之利,实行盐铁专卖,对粮食等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禁止商人指染,完全由国家经营。(《商君书·垦令》: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即禁止粮食的自由贸易)这就大大限制了商人活动的范围。

    和商鞅不同,管仲并不主张抑商。据《国语·齐语》所载,管仲主张:“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使关市讥而不征,以为诸侯利。”又据《管子·大匡》所载:“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讥而不征”是免除商税,“五十取一”是百分之二的轻税。总之,管仲在位时,对商人是非常宽容的。至于《管子》中对待商业的态度,其基本倾向也是保护正当商业和普通商人的合法经营。值得一提的是:刘嘉同志在《论战国时期的重农抑工商思想和政策》一文中说,“《管子》作者……在重农抑工商问题上,作为一个学派,观点也是统一的。……基本精神应该说同商鞅等是一致的。”(见《中国经,济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第141页)被刘嘉同志引作论据的第山条史料便是《管子·幼官》中“务本饬末则富”。看来,刘嘉同志把“饬末”与抑末混为一谈了。查一查《辞海》中册第1923页“饬”字共有四义,根据我的理解,此处适用第一义“整顿”的意思。其他各义也没有贬、抑之意,可见“饬末”完全是一个中性词。因此,笔春同意厉以平同志的意见:“《管子》……强调‘务本’的意义,但又不轻视工商末业的社会功用,……提出了以‘务本饬末’为内容的完整的发展社会生产方针。”(《中国经济思想史论》第303—304页)

    其次,关于末业的概念,在战国中期以前,尚未确定。“农本工商末”观念的正式确立是从韩非开始的。(《中国经济思想史》胡寄窗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上卷,第473—474页)因此,在《管子》书中对末业的含义,时有出入。例如:

    1、事末作而民兴乏。(《侈靡》)

    2、无末利,则本业何出?(今本《管子》并无此句,但见于《盐铁论·通有》御史大夫引“管子曰”。可能当时有此句,后已佚;也可能是御史大夫根据《管子》思想推衍成句)

    3、明王……务本而去末。((禁藏》)

    4、末产不禁则野不辟。((权修》)

    5、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治国》)

    以上史料表明:《管子》对末业、末作、末产的运用,通常是用来指代奢侈品的生产和流通。(参见《辞海》中册第2851页“本末”条)因此,我们不能据此判断作者对商业的态度。为了说咀作者对商业的态度,还应另找更坚实的根据。

    1、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国蓄》及《轻重》甲)这是明明白白承认商贾存在的客观事实。

    2、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右民也。(《小匡》)

    3、先王使农、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治国》)

    4、市也者,劝也。劝者,所以起本事。(《侈靡》)

    5、无市则民乏。(《乘马》)

    6、便关市,关讥而不征,市廛而不税《《五辅》)

    以上史料雄辩地说明:《管子》作者们继承管仲的思想,对商业基本上是采取肯定、保护的态度。当然,这只限于从事正当经营的一般商人。至于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时巨商,作者则主张从严打击,以避免出现“一国而二君二王”(《,轻重》甲)的局面。打击奸商巨贾的办法,首先就是前面所提到的加强中央集权国家干预经济,以“调通民利”。在《国蓄》里,作者写道:

    “人君非能散积聚,钧羡不足,分并财利,而调民事也,则君虽强本趣耕,而自为铸币而无已,乃今使民下相役耳,恶能以为治乎?”

    打击巨商的另一个手段是:提高粮食价格。“故杀正商贾之利而益农夫主事,则请重粟之价,釜三百。”(《轻重》乙)《管子》作者贵粟是为了抨击囤积居奇的奸商巨贾,和商鞅的贵粟有所不同。商鞅是为了“驱民归农”即抑制一切商业行为,和逐利经商行为作斗争,因而主张提高粮食价格。在这一点上,主人手段相同,但打击的对象有广狭之分。

    管仲和商鞅二人对待商业的态度不同,因而对待货币的认识也不同。商鞅主张抑商,因而也轻视商品流通,—轻视货币的作用。他甚至说:“金生而粟死,金死而粟生。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去强》)这段话至少有两点错误:(1)金代表货币,粟代表粮食商鞅把货币与一般商品绝对地对立起来,(2)本物贱(即粮食贱)恰恰使事者寡,而不会使“事者众”。这说明他对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对生产的调节作用了解不深,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这个论断也与他自己的言论相矛盾:“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外内》)

    因为对商品货币关系的轻视,商鞅的政策意图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贯彻,强制执行。有些强制性规定甚至违反商品经济发展规律。如“废逆旅“,(取缔旅馆业)“民无得擅徙”(人民不得自由迁居或入城谋生),“声服无通于百县”(禁止一切声色玩好娱乐活动)。(引自《垦令》)

    管仲及《管子》作者们重视商业并主张保护正当商业的合法经营,因而对货币的职能有较深刻的研究,并形成了关于调节商品与货币流通,控制商品与货币之间关系(即物价)的完整理论。这些理论汇集在以“轻重”为篇名的一系列文章中。这些文章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而后人常以轻重之学来代表中国古代的商品货币学说。而《管子》便成了古代轻重学说的代表著作;另一方面,“轻重理论就是《管子》全部经济学说的基石。”(《中国经济思想史》胡寄窗著上卷第319页)

    《管子》对轻重理论的强调,可以从下面一段对话中看得很清楚:

    桓公曰:“强本节用,可以为存乎?”管子对曰:“可以为益愈,末足以为存也。

    善为天下者,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天下多我寡,然后可以朝天下。”(《轻重》乙)

    再从后人的评议来看,管仲治理齐国而致富强的主要经验,便是善于运用轻重之术;司马迁写道:“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主权,缴山海之利,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平准书》)“浚轻重渔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齐太公世家》)

    桑弘羊认为:“管仲相桓公,袭先君之业,行轻重之变,南服强楚而霸诸侯。”(《盐铁论·轻重》)

    班固写道:“故管氏之轻重,……民赖其利,万国作乂”。(《汉书·食货志下赞》)

    管、商二人对待商业的不同态度如何解释呢?这只有从二人所处的国情中去找原因。

    商鞅所在的秦国“僻在雍州”(相当于今天陕西,甘肃一带,与当时西戎等少数民族相邻),地处西部边陲,交通闭塞,土旷人稀,地瘠民贫。从泰国当时的社会经济结构来看,仍然保持着牧业为主的传统的经济结构,农业比重很低。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之先人“佐舜调驯鸟兽。”传至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马大蕃息。”因此,诸侯各国皆以“夷翟遇之”。泰国当时面临的中心课题,便是实现经济的农业化,以农富国。

    以牧业为主的经济,缺乏稳定性,更谈不到经济上的繁荣。直到西汉时期,据《盐铁论·通有》所载全国有十多座著名的城市,分别属于齐、楚,燕、赵、魏等国,唯独秦国没有一座。

    地处边陲,经济落后,以致“秦士戚而民苦也”(《徕民》)。为了迅速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摆在商鞅面前的任务便是首先抓农业。但是,秦国当时的主要矛盾是地多人少。“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也。(《徕民》)解决这个矛盾的主要办法有二:①招徕三晋之民。但是,必须首先改变秦国落后面貌,才能对三晋之民产生吸引力。②动员国内一切人力,全民务农(平时),全民皆兵(战时)。这就是商鞅提出农战国策的根据。

    当时干扰商鞅这一国策贯彻落实的最大问题是:“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外内》)“商贾之士佚且利”。(《算地》)这就诱使农民弃农经商“事商贾,为技艺”,于是,“农者寡而游食者众”,国家经济农业化的目标势必落空,国势将永远不能复振。所以,富国强国必先重农,重农必先抑商。这便是商、鞅的逻辑,也是当时的现实迫使他所作出的抉择。

    实践证明,商鞅的重农抑商政策是当时唯一正确的办法,而且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请看盾人评议:

    困末作而利本事……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韩非子·奸劫拭臣》)

    秦孝公用商鞅,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汉书·食货志》)

    秦人以急农兼天下。(《三国志·武帝纪》)

    和商鞅治秦不同,管仲及《管子》的作者们所活动的政治舞台是地处东海之滨的齐国。齐国原来也是“地泻卤”、“人民寡”的国家,经,过商朝末年姜太公治理“劝其女功,极技巧,通渔盐,则人物归之”(《史记·货殖列传》)。“通商工之业,便渔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史记·齐太公世家》)通过渔、盐、纺织三大支柱产业使齐一跃成为“冠带衣履天下”的先进国。后虽经襄公淫乱一度中衰,但仍不失其大国地位。从其地理位置来说:“衢处之国,馈食之都”(地处交通要冲,往来商旅食宿之地)。从其自然资源’来说,更是得天独厚,是当时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阴王之国有三,而齐与在蔫”——《轻重》甲)既有沿海渔盐之利,又有甾石之藏(铜矿藏丰富)。在如此优越的地理交通及自然资源条件下,农业生产的重要性相对降低。(“吾能令农毋耕而食,女毋织而衣”)相反,与诸侯各国的经济贸易往来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计的作用便显得突出了。(“物之所生,不若其所聚”——生产财富,不如聚集财富)再从另方面来看,齐国发展农业的潜力有限,地狭人稠,可耕土地不敷分配。据《轻重丁》所载:齐国土地面积五百平方公里,但耕地面积仅四分之一,因此粮食不足自给。重视商业和诸侯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就是齐国的政治家们所可能作出的唯一正确选择。“为国不能来天下之财,致天下之民,则国不可成。”(《轻重》甲)由于齐国的统治者采取重视商业、保护商人合法经营的政策,“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轻重》乙)。在工商业发达的基础上,古代的城市兴起了。以齐国的首都临淄为例,人口之庶,百业之盛,商旅之繁,甲于天下。(祥见《史记·苏秦列传》及《战国策·齐策》)

    对于管仲治齐的政绩,历史文献记录甚多,不必一一列举。只举一条,百余年后的孔子,对其人格方面有所讥贬(说他“不知礼”、“管仲之器小哉”),但也不得不承认其政绩特别突出:“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这种说法,自有其历史根据;管仲在位期间,“诸侯由是归齐”(《吏记·管晏列传》),齐国实际代替了周天子对中原各国的领导地位。不仅拓展了齐国的疆界,而且多次救援小国,抵御了西方少数民族的侵扰,保卫了华夏的先进文化,团结了中原各诸侯国,免遭落后民族的洗劫。这当然是很了不起的贡献,

    总之,管、商治国各有千秋。国情不同,办法各异。因地制宜,必有所成。后人读史,可为金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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