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法家研究
夏微:李觏《周礼》学述论 
作者:[夏微] 来源:[《史学月刊》2008年第5期] 2009-06-03
    李觏是北宋杰出的平民思想家,他既是范仲淹所领导的庆历新政的思想立论者,也是王安石所推行的熙宁新法的思想先驱者,其提倡改革、谋功用世的思想对当时和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不仅如此,李觏还博通儒家经典,他“善讲论六经,辩博明达,释然见圣人之旨”(《盱江外集》卷一《范文正公二首》,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95 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版,第338 页) ,故“东南士人,推以为冠”(《盱江外集》卷一《告词》,第336 页) 。诸经之中,李觏“尤长于《礼》”(《江西通志》卷一百三十《建昌府重修李泰伯先生墓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7 册,第607 页) ,而《周礼》最受其推重。其《周礼》学著述不仅包括《周礼致太平论》十卷,还包括《礼论》、《富国策》、《安民策》、《强兵策》、《平土书》、《常语》、《明堂定制图序》等带有政论性、学术性的文章。李觏经常在这些文章中援引《周礼》并加以诠释,以阐述自己的思想。《周礼》既是李觏学术思想的经典依据,也是其功利思想的理论源泉,可是学术界对李觏的研究多聚焦于他的功利思想,其《周礼》学迄今尚无专文进行论述,这无异于知标而不知本,治末而未理其源。

    有鉴于此,本文拟对李觏《周礼》学作一探讨,以期对李觏的学术有更加全面的认识。

一 李觏对《周礼》的基本认识

    《周礼》是儒家诸经中发现最晚的一部,始见于西汉,就其书之真伪及成书时代问题,历代学者聚讼纷纭。刘歆、郑玄推尊《周礼》,认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迹具在斯”(《周礼注疏》卷首《序周礼废兴》,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年版,第8 页) ,而何休、临硕怀疑《周礼》,斥其书为“六国阴谋之书”、“末世渎乱不验之书”(《周礼注疏》卷首《序周礼废兴》,第9 页) 。由于郑玄的《周礼注》由汉迄唐久立学官,成独尊之势,故他所力主“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谓
之《周礼》”(《周礼注疏》卷一,第1 页) 的见解被普遍接受,代表着官方意见。宋代经学以变古求解放,宋人承袭何休、临硕、赵匡、陆淳之说,不但批驳郑《注》、贾《疏》,还大胆质疑《周礼》本经。如欧阳修就从现实政治的角度出发,认为《周礼》所载职官体系庞大,治费冗杂,又难行于世,其中虽有“周之大法”,但只是“不完之书”(欧阳修:《诗本义》卷十四《豳问》,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 册,第292 页) 。

    与欧阳修的疑经之见大相径庭,李觏尊信《周礼》,他斥责何休、临硕曰:“鄙儒俗士,各滞所见,林之学不著,何说《公羊》诚不合礼,盗憎主人,夫何足怪?”(《全宋文》卷九○一《周礼致太平论》,巴蜀书社1992 年版,第425 页)认为他们对《周礼》的怀疑不过是狭隘之论,实不足信。
李觏赞同刘歆、郑玄的主张,认为《周礼》是周公兴致太平之书,他说:“觏窃观‘六典’之文,其用心至悉,如天焉有象者在,如地焉有形者载。非古聪明睿智,谁能及此?其曰周公致太平者,信矣。”(《全宋文》卷九○一《周礼致太平论》,第425 页) 他从《周礼》文本的内容和思想入手,认为《周礼》“言其大则无事不包,言其小则庶事之一”(《全宋文》卷八九八《礼论后语》,第381 页) ,可谓文繁事富,体大思精,非周公无人能及此,故相信《周礼》是周公所作治国平天下的圣典。

    因为李觏尊信《周礼》,所以他对《周礼》记载的制度十分推崇,他不仅驳斥学者对《周礼》所载制度的怀疑,还在儒家典籍有关具体制度记载不一致时,坚定地维护《周礼》之说。如李觏在《常语》中评论孟子所言诸侯封地疆域时,曰:“世俗疑《周官》‘五百里’,以其大也,是亦
不思耳矣。诸侯之于天子,非若敌国然也。大国贡半,次国三之一,小国四之一。诸侯有其地,天子食其税,譬之一郡而已矣。”(《全宋文》卷九一二《常语》,第596 页)《周礼》记载诸公封疆占地五百里,李觏斥责怀疑此制度的学者“不思”,并引《大司徒》中有关公、侯、伯、子、男诸国
向周王室缴纳贡赋的记载,说明大小诸侯国皆从属于周王室,即便诸公封国地方五百里也无法与王畿相匹敌,故《周礼》所载制度不误,只是疑经者不能正确领会经义而已。再如李觏在《平土书》中阐发其均土平田思想时,多引用《周礼》和《司马法》的相关记载追述他的理想田制———井田制度,而当《周礼》与《司马法》所载田制相抵牾时,李觏多本《周礼》之说。不仅如此,他还企图在根本上调和二书记载的矛盾,曰:“然《司马法》与《周礼》,其言颇异。意者,文王在岐作《司马法》,及周公摄天子位,从而增损之,以为《周礼》乎?”(《全宋文》卷九○八《平土书》,第527 页) 他大胆推测正确与否姑且不论,他别立新说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弥合二书记载之出入,维护《周礼》,其对《周礼》的尊崇可见一斑。

    宋代关于《周礼》成书时代问题的争论尤为激烈,众说纷纭,如苏轼、苏辙承袭何休之说,认为《周礼》是战国阴谋之书;胡宏、洪迈别立新说,主张《周礼》系刘歆伪造;魏了翁也提出《周礼》为秦或汉初人所作的新观点。而李觏则旗帜鲜明地维护传统之见,力倡《周礼》是周公致太平之书。其后,张载、王安石、郑伯谦、王与之等皆信主此说,推崇《周礼》所载诸制度,由此形成宋代《周礼》研究中尊《周礼》的一派。

二 李觏诠释《周礼》的方法

     李觏所处之时代,疑经惑传、直探经典义理的新儒学方兴未艾,作为此学风的推波助澜者,李觏诠释《周礼》已迥然有别于汉唐经师,以下拟从二个方面对李觏诠释《周礼》的方法进行解析。

    第一,以己意裁断郑《注》。

    李觏虽尊信《周礼》等儒家经典,但对汉唐诸儒拘泥于章句训诂以诠释经典的治学路径并不满意,他曾云:“觏谓《周礼》、《大戴礼》、《吕氏春秋》,皆圣人、贤人之所作述,不宜辄有乖异。反复究省,则制度果同,但立言质略,意义不显,郑康成、蔡伯喈辈泥文太过,遂成派分。”(《全宋文》卷八九三《上苏祠部书》,第319 页) 李觏认为儒家典籍所载制度根本而言并无不同,但由于经典语言质朴简略,意义隐晦,训传之士又太过拘泥于训诂章句之学,因此诸书所载制度的参差之处就形成了不同的家法师说,而汉唐经师们墨守各家之说,相攻若仇,如此解经,犹之楚而北行,马虽疾而去愈远,最终也无助于经义的正确阐释。因此李觏诠释《周礼》不再亦步亦趋地谨守郑《注》,而是依据己意批驳郑《注》的失当之处,如《匠人》中,郑玄注解认为“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和“周人明堂”三者制度相同,皆为五室。后学多承其说,莫有异议,李觏却不以为然,他在《明堂定制图序》中驳斥郑玄所主的明堂五室之说:“既曰明堂将以事上帝也,宗庙将以尊先祖也,而以已之正寝与之同制,盖非尊祖事天之意也。矧郑之此说,并由胸臆,必谓明堂、宗庙、路寝同为五室,三代皆然。”在李觏看来,郑玄的注解不过是臆断之说,与经义不合。所以,他在博综经籍、调和众说的基础上,对明堂制度做了全新的阐释。

    李觏虽然承认汉唐注疏有缺陷,主张“五经传注及正义,诚有未尽善,志于道者宜其致诘”(《全宋文》卷八九五《答宋屯田书》,第339 页) ,号召宋儒驳斥汉唐注疏的不合理之处,但他坚决反对完全摒弃注疏、以己意解经的空疏之学。在《答宋屯田书》中,他说:“然六经近为狂妄人所椎埋,如是者甚众,且使觏坚其壁,主其盟,执事当奇所谋,鸣而阵焉。主盟之命,虽不可当,若狂妄椎埋,岂惟执事患之,抑愚心未始释然也。”李觏斥责当时学者“专肆己欲,弃传违注”的解经之学为狂妄,并清晰地表明立场,要与此派学者鸣鼓对阵。李觏在《周礼致太平论》、《明堂定制图序》、《平土书》中,就大量引用他认为精当的郑玄之说讲论《周礼》中的制度。

    李觏诠释《周礼》,是在继承郑玄学说的基础上对郑《注》有取有驳,他取舍郑《注》的标准固然是以己意裁断其是否符合经典本意,有武断之弊,但较之一味弃传违注的解经者,其说确有高明之处,虽拨弃郑《注》,犹能自成一家之言。李觏之后,王安石、王昭禹、王与之等人的《周礼》学著作皆对郑《注》或引或驳,据己意加以裁断,这成为宋代《周礼》学的诠释特色之一。

    第二,以议论解《周礼》。

    由汉迄唐,以郑《注》为中心的《周礼》学,重于从文字音韵训诂和名物制度考证方面诠释《周礼》。而李觏诠释《周礼》则另辟蹊径,不再过多纠缠于名物制度的训诂考证,而是别立标题,借经抒议,开宋代以议论解《周礼》的研究新风。如李觏的《周礼致太平论》,已不是传
统意义上的解经之作,此书不再逐字逐句地诠解经文,而是选择《周礼》中与齐家治国、利用厚生密切相关的职官制度,别立标题,诸如《国用》、《刑禁》、《官人》、《教道》等,再以此为议题,大略追述《周礼》中相关的制度与思想,进而阐发其对经典中所蕴微言大义的领悟、对历史
事件的评价、对时政的建议等。如《周礼致太平论》中的《内治第二》,李觏先述天官首长冢宰统属九嫔、世妇、女御等六宫女官,而后对如此安排职官体系表示质疑:“且夫六宫内也,如家人,家人私也;六官外也,乃国事,国事公也。外内异处,国家异分,公私异宜。然而使嫔妇属天官,无外内、国家、公私之辨者,何哉?”天官冢宰位高职尊,能统御百官以辅佐王,但九嫔等女官身居六宫,又为王所爱幸,她们隶属于六官之长冢宰确有外内不分、公私不辨的嫌疑。此问一出,令人疑云顿生,李觏于是笔锋一转,自答曰:“圣人之意,于是深矣! 彼妇人女子,而当于至尊,幽居九重,人弗得见,则骄蹇自恣,无所不至也。是故使之分职于内,而附属于外。有职则当奉其法,有属则必考其功。奉法则不敢不谨,考功则不敢不慎。举宫中之人而知所劝勉者,官有其长之效也。”李觏认为九嫔等女官隶属于冢宰正是先王设官分职的精义所在,因为家道正则天下理,九嫔等既得王之爱幸,其言行举止足以旋转天地,引来祸福,故更应对她们有所约束。而先王设官分职之时已对此有所考虑了,所以授予九嫔等女官职务,且使其隶属于天官冢宰,防止她们因得王之宠幸而骄横妄为,促使她们谨言慎行,成为宫人效仿的典范。李觏还进一步征引汉高祖欲废太子,立戚夫人之子为储君的历史掌故,评价后世人臣不得参与内事的制度确有其弊,进而赞叹先王设官的寓意实在深远。在此基础上,李觏又抒发己见:“天子所御,而服官政,从官长,是天子无私人。

    天子无私人,则群臣焉得不公? 庶事焉得不平?‘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此之谓也。”通过对先王设官分职所蕴精义的阐发,李觏描绘了公正无私的王道政治,这未尝不是他所怀抱的政治理想的别样表述。朱熹曾评价李觏解经“皆自大处起议论”(朱熹:《御纂朱子全书》卷六十五,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21 册,第751 页) ,并称赞《周礼致太平论》诠释《周礼》与己见不谋而合。以
议论解经是李觏诠释《周礼》的重要方法,直接影响了此后宋人的《周礼》研究,如郑伯谦的《太平经国之书》、叶时的《礼经会元》皆别立标题,借经抒议,陈傅良的《周礼说》则结合古今,以史论经。客观而言,议论解经自有其新意,便于作者抒发思想,但也有离经言他的缺点,使经典诠释与经典本义二者处于离合状态。

三 李觏诠释《周礼》的旨归

    早在西汉,今文经学家就研习五经以经邦济世,如当时经学家平当曾以《尚书·禹贡》治河,夏侯胜以《尚书·洪范》察变,董仲舒以《春秋》决狱,京房以《周易》定考课官吏之法。李觏继承并发扬西汉今文经学通经致用的传统,仅以通经为手段,致用才是其研治经学的真正目的。

    李觏诠释《周礼》就重视挖掘书中具有先王政治经典意义的制度资源和思想资源,想从《周礼》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出路,诚如他在《周礼致太平论叙》中所言:“岂徒觧经而已哉! 唯圣人君子知其有为言之也。”一语道破他诠释《周礼》的真正意图,是想借诠释经典抒发对现实政治的建议,而不是为了解经而解经。如《周礼》中大宰、宰夫、司会诸官在考核官吏方面彼此关联,李觏就此总结先王的考官制度,他指出大宰、宰夫、司会每逢岁终都要考核各级官吏,依据官吏们的政绩决定废置,置者进其爵禄,废者退其爵禄,每三年,大宰再从总体上考核各级官吏的政绩以行诛赏,无功者不只是退其爵禄而已,还要问罪;有功者也不仅仅增禄进爵,还予以嘉奖赏赐。李觏对此考官制度甚为推崇,评价曰:“先王所以课吏考功,如是其密也。日入其成,是无一日而可敖盪;岁终废置,是无一岁而不劝惩。三年有成,则申之以诛赏。有功者骤获其利,无功者卒伏其辜。虽能言之类,亦知劝勉愧耻矣,况智者乎?”(《全宋文》卷九○三《周礼致太平论》,第462 页) 他认为先王考官制度周密而严格,能促使各级官吏勤政廉洁、奋发有为,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李觏诠释大宰等考官职事,当然不只是为了论述《周礼》中的制度,而是想对当朝不合理的考官制度有所建议。宋朝的考官制度是无功无过者升、有过有罪者不废黜其位,在这样的制度下,各级官吏多因循守旧,不思有所建树,但求三年能升一官。有鉴于此,李觏才对先王考官制度的精义进行阐发,并引用董仲舒之论:“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才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中华书局1962 年版,第2512~2513 页) 他赞同董仲舒的观点,主张擢升贤材,斥退庸人,反对不论政绩好坏,仅凭年资升官的弊政。他说:“不求功实,而以日月为限,三年而迁一官,则人而无死,孰不可公卿者乎?(《全宋文》卷九○三《周礼致太平论》,第462 页) 可见,李觏对当时不辨贤庸,不求功过,只讲论资排辈的考官制度深感愤慨,视其为误国害民之政。

    再如宋代承唐代土地变革的现实, 实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新政,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甚至达到贫者无立锥之地,富者地连阡陌的程度。李觏一生贫困坎坷,对土地问题和民间疾苦深有感触,他曾云:“生民之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顾罕知其本焉。不知其本而求其末,虽尽智力,弗可为已。是故,土地,本也;耕获,末也。无地而责之耕,犹徒手而使战也。”(《全宋文》卷九○八《平土书》,第526 页) 他尖锐地指出虽然生民之道食为大,但生民之本在于土地,土地对于农民生存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在《平土书》和《周礼致太平论》中,李觏诠释了《周礼》中与井田制度密切相关的职官职事,如“大司徒”、“小司徒”、“载师”、“遂人”、“匠人”等,对他理想中的周代的平土之法———井田制度加以阐释。他还言及井田之善,曰:“皆以均则无贫,各自足也。此知其一,未知其二。必也,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一手一足无不耕,一步一无不稼,谷出多而民用富,民用富而邦财丰者乎!”(《全宋文》卷九○一《周礼致太平论》,第436 页) 在此李觏不仅明确指出井田制度有安民之效,还自信推行井田之制必可富民富国。他甚至认为后世惰民增加、土地荒芜、饥馑不断、贡赋减少等祸患皆因“阡陌之制行,兼并之祸起”,即将其归罪于井田制度的破坏。李觏诠释《周礼》中的井田制度,当然不仅仅是阐发经义而已,他更想从中找到解决当时土地不均问题的良方。因此,与苏洵所主以限田之策逐渐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的观点相左,李觏主张恢复井田制度,用平土均田的办法抑制土地兼并的恶性膨胀。李觏的井田之议虽然得到张载、胡宏、杨简等人的拥护,甚至林勋还试图在桂州践行井田之法,但寄希望于理想化的井田制度以抑制无节制的土地兼并,均平土地,在宋代只能是一场梦景。

    李觏以经世致用思想诠释《周礼》对此后宋人的《周礼》研究影响颇深,王安石、叶时、郑伯谦、易祓、魏了翁等人的《周礼》学著作,或诠释经文阐明变法革新的理论依据,或讲论制度对时政有所建议,他们无一例外地寓经世思想于《周礼》诠释中,这也成为宋代《周礼》学的诠释特色之一。

    综上,李觏虽持传统之见,承认《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书,但他在《周礼》本经的诠释上独树一帜,不仅以己意裁断郑《注》,还以议论解经的方式抒发经世之思,开启了宋代以议论解《周礼》的研究新风,从而变汉唐诸儒诠释《周礼》的考证之学为论辩之学,对此后宋人的《周礼》研究产生深远影响。李觏的《周礼》学在宋代《周礼》学史上有着不可替代的开先之功,是研究宋代《周礼》学不容忽略的重要环节,如要对宋代《周礼》学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和定位,就必须先对李觏的《周礼》学有一定的了解。今天从事宋代《周礼》学研究的学者乃至从事宋代《三礼》学研究的学者,都应该对李觏的《周礼》学给予特别的关注。


相关文章:
·吕思勉:秦始皇欲恢复周礼政教合一的传统
·翟玉忠:周礼——中华文明可持续发展的文明基因
·宁裕先:李觏经济思想三题
·夏微:李觏《周礼》学述论
·杨玲:先秦法家对《周礼》的继承发展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