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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裕先:李觏经济思想三题 
作者:[宁裕先]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社科版)1984年第1期] 2009-06-03
    北宋中期著名的思想家李觏(1009一1059),是范仲淹“庆历新政”理论上的支持者,也是王安石“熙宁变法”舆论上的先驱者.他对北宋社会作过深刻的剖析,提出了解决社会矛盾、挽救赵宋王朝濒危的方案。他的政论文章,曾被人们誉为“医国之书.”他的经济思想,是我们研究北宋社会的宝贵资料。本文想从李觏在土地、赋税、财用三方面的主张来探讨他的经济思想。

一、“农本”与均田思想

    李觏坚持“农本”思想,把农业生产放在治国理民的首位。他说:“王法必本于农”,“衣食之急,生人之大患也”①,“生民之道食为大”②。因而主张“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一手一足无不耕,一步一亩无不稼,谷出多而民用富,民用富而邦财丰。”③他认为“财物不自天降,亦非神化。”④靠的是发展生产。然而,使李觏感到愤意和不平的是当时极不合理的社会现实:
否民之饥,不耕乎?日天下无废田.吾民之寒,1.蚕乎?日:柔桑满野,女手尽之。然则如之何其
饥且寒也?……日:耕不免饥,土非其有也;蚕不得衣,口腹夺之也。钮板未千,喉不甘矣;新丝出
盎,肤不缝矣.银产宿财之家,谷陈而帛腐。庸饥之男,啤寒之女,所售弗过升斗尺寸⑤。
可见光致力于耕织是解决不了饥馁的,还必须解决土地问题。而土地是封建社会生产中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它同相应的社会生产关系紧连在一起。是封建社会的中心问题,李裁抓住了问题关键所在。
    李觏的这一经济思想同他的经济地位密切相关。他曾自述“身不被一命之宠,家不藏担石之谷”⑥,“末
耗不供升斗之食,桑麻不足一带之衣”⑦。李觏出身寒门,属地主阶级中的下层。长期的农村生活,使他明察百姓的疾苦。我们知道宋王朝开国以来,奉行“不立田制”和“不抑兼并”的政策,纵容皇室、官吏、豪强肆意兼并土地。到北宋中期,官僚地主占全国土地百分之七十左右,还攫取免税的特权,数目巨大的赋税不仅转嫁于广大“下户”即自耕农或半自耕农身上,而且,也祸及到“乡户”即中小地主阶层,他们终日惶惶,患于破产。宋仁宗时,“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伪冒,习以成俗,重禁莫能止了。结果造成“富者日长,贫者日肖d”⑨“贫民无立锥之地,而富者田连吁陌”⑩的尖锐对立局面。李觏在揭示出这种危机并分析其产生的社会原因之后,得出“土地,本也;耕获,末也。无地而责之耕,犹徒手而使之战也”的结论(11)。
    他懂得“人所以为人,足食也”(12),丧失土地的饥民,向来是不大受礼义约束的。因此,李觏解决土地问题作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严重问题而迫切地提出来了。怎样解决土地问题呢?李觏提出了“平土”即均田的主张:“井地立则田均、田均则耕者得食”(13)。衣食自足,则社会自安;人力地力得到充分发挥,就不难达到“民用富而邦财丰”的目的了。李觏的这剂医治赵宋王朝的药方,是来自“桃花源”里的“汤头”,用了“耕者有其田”做“引子”的。
它虽然是不能实现的幻思,却反映了千百年来农民要求土地的渴望,客观上也就多少代表了他们的利益。
    下面有两个问题需作进一步探讨。
    其一,李觏和王安石在土地问题上的观点有所不同。李觏鲜明地提出了“均田”主张,坚决要求损_L益下,压制兼并者,显然比一般地主阶级改良派要激进些,甚至与农民领袖李顺、王小波的“均贫富”思想有相通的一面,表现出一个地主阶级反对派的进步倾向。而王安石之痛恨豪强地主的兼并土地,却始终没有提出均田主张,只是用“均赋”办法来限制兼并。如他对神宗说:摧兼并者,惟古大有为之君能之.所谓兼并者,皆豪杰有力之人,其议论足以动士大夫也.今
制法但一切因人情所便,未足操制兼并,则恐陛下未见胜众人纷纷也(14).
    这是说豪强地主兼并土地已形成强大之势。因此裁制兼并者,尚不宜仓卒行事。当时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大官僚大上地占有者,其来势之“汹汹”,其议论之“纷纷”,连皇帝陛下尚且难以“见胜”,何况没有一班强劲人马作后盾的王安石!其困难和阻力之大,是可以想见的。所以,性格“拗”而行为“坚”的王安石,以其相位之重,求效实之切,不能不面对现实,“因人情所便”,先从“均赋”入手了,我们从历史主义的角度来分析、评价,固然不能苛求于王安石。
但是,这同处“草泽”之中,以一介书生声张正义而激越不讳的李靓相比,毕竟稍逊一筹.
    其二,李觏均田,所采取的“井地之法”,是用尧舜“圣人”思想为指导,以《周礼》田制为依据提出来的,他还画了三张“平土”的蓝图,标以“古之王政”,这实际上是他自己的设想,把西周的井田制度化成了农村公社的幻境,虽然反映了农民获得土地的强烈愿望,却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说不是一个历史的倒退。
    同时,他主张在实行“均田”之前,先来个“限田”,即“限人占用,各有顷数,不得过制”(15)。但对于有垦辟能力的“富豪”,则不仅不在此限,反而奖励他们招收“浮客”来扩垦土地。这说明李觏始终是站在地主阶级立场说话的。他既主张对大地主阶级的兼并势力加以抑制,以求缓和社会矛盾的激化,又不能不对他们采取妥协态度,这正是李觏的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所在。

二、平赋役和裁劳逸的主张

    北宋社会经济中仅次于土地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摇役和赋税的苟重。南宋朱熹就说过:“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16)。其实北宋赋税除了“皆备”前代已有,又增添和巧立了许多新的勒索项目。当时官僚地主、商人、寺观等都有免役的特权,摇役与赋税几乎全部落到了自耕农民及中小地主身上。摇役中仅差役一项,就常使小康之户倾家荡产,自耕农民家破人亡。李觏的《哀老妇》诗和司马光的《衙前札子》,就具体地反映了北宋差役造成民不聊生的惨状。(17)
“乡户”地主对“官户”地主所享有的种种特权是不能企及的,政治上的进身之路为“官觏”所阻,经济上又要承担由他们转嫁的沉重赋役,这种窘境和苦状,李觏是有切身体会的。他年轻时几次应试。均未登第,直到宋仁宗皇储二年(1050),经范仲淹等多次推荐,朝廷才“旨授将仕郎太学助教”。“太学助教”是职务,“将仕郎”是官阶,属于当时文官九品二十九阶中最低的
一阶。但李觏并不嫌其低,反而高兴地说:“冗散一官,品秩至下,在他人视之则轻,然衰族得之已幸。稍殊编户,便可安居,敢不抵承惠既,益进学艺”(18)。请注意!如若没有这个芝麻小官,不能“稍殊编户”,即令是地主,也不得“安居”。这句话很能说明中小地主的处境(19)。
于是李觏大声疾呼薄赋税,“护摇役和防厚敛。他警告封建统治集团,横征暴敛使民不聊生,其恶果势必驱民为乱。下面引文道出了李靓的衷肠:……农不添田,蚕不加桑,而聚敛之数.岁月增倍。辍衣止食,十室九空,本之既苦,则去而逐末矣.又从而笼其末,不为盗贼将何适也?况早灾
荐至,众心悲愁,乱患之来,不可不戒(20).李觏深知“怨刺并兴,乱世之政也”。(21)
他建议统治者赋敛有法,摇役有时,税轻者不少于二十分之一,重者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并结合摇役的多少来统一渗平,力求做到合理负担。又要求“平其摇役,不专取也”(22)。对中小地主不要任之过重,求之过多。对官僚地主,其本人在职,可以免役,但不能“一户皆免之”(23)。对牛马尚且要根据它的实际能力,来酌量给予不同负担,何况对处于饥寒交迫下的广大人民,岂可谋求无已?李靓的这些意见实际上是代表中小地主要求限制官僚免役特权,以减少他们的负担的呼吁!
    在《国用》篇里,李觏揭露一般官吏总是“亏下以益上,贪功以求偿,不恤人之困乏,皇皇以言利为先。”他认为做人君的,应掌握全国土地、山林、川泽、六畜、器械等基本情况和数据,作为主管官吏要巡视田野,根据土地的厚薄,年情的丰荒来确定税额,努力消除“群吏滥税敛万民”的弊病。为了充分发挥人这个生产力主体的巨大的生产作用,李觏又提出了“裁劳逸”的主张。他说:“君子之于人,裁其劳逸而用之,可不谓义乎”(24)。这里的劳和逸,各含两层意思:一,征收过重的叫“劳”,任务过轻的叫“逸”;二,劳者指勤奋,逸者指懒怠。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在组织劳力时要全面了解情况,心里有数有据,做到科学调配人力,妥善组织人力,恰当使用人力,充分发挥人力的潜力作用。这种方法,李觏称之日:“节”。“先王之驭民也,节其所为,后王之驭民也,极其所为。夫惰之志在逸,先王节之则不得逸;农之业在劳,先王节之则不甚劳”(25)。有劳有逸,劳逸结合,有奖有罚,奖罚分明。这是人君和经济之士所必须用心的道理。
    李觏象历史上许多卓有才识的改革家“托古改制”一样,他的这些经济方面的主张,都属于“古制之宜于时者”(26)!他深信《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迹,他的《周礼致太平论》就是援引“周礼”精神来发挥自己的主张的。尤其是其中的《国用》十六篇,重点地发挥作者对“平土”和“均役”两方而的意见,力图抑制豪富的兼并和限制官吏的厚敛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护北宋封建王朝的统治和改善中小地主阶层的处境,但客观上也有利于“下户”甚至“浮客”地位的劳动人民,这是应该肯定为进步的思想主张的。

三、“利欲”与“节用”观点

    李觏经济思想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把物质资料的生产看做是国家起源和人类生存之最大的“本”,虽然在论述中披上了一件“礼”的外衣。他说:“人之始生,饥渴存乎内,寒暑交乎外”,于是有“饮食、衣服、宫室、器皿”等,这就是“礼”。那么礼起源于人类对物质文明的需求,在这个基础上才有了君臣、父子、夫妇、上下、礼乐、刑政以及其他方面的文化生活。所以“礼之初,顺人之性、欲而为之节文者也”(27)。李觏的这个观点,来自荀子的《礼论》:
“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竭尽)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欲因物而养,物因欲而增,它们在相互制约(“相持”)中发展着。李觏从其朴素的唯物论思想出发,肯定人的物质生活,经济生活,利欲需求的合理性,勇敢地突破了儒家传统的“贵义贱利”的封锁线,将锋芒指向了孟柯:利可言乎?日:人非利不生,易为不可言?欲可言乎?日:欲者人之情,易为不可言?言而不以礼,是贪与淫.罪矣。不贪不淫而日不可言,无乃贼人之生,反人之情,世俗之不喜儒以此.孟子谓“何必日利,.激也.焉有仁义而不利者乎?其书数称汤武将以七十里、百里而王天下,利其小哉?孔子七十,所欲不瑜矩,非无欲也。于《诗》则道男女之时,容貌之美,悲感念望,以见一国之凤,其顺人也至矣(28)。
    这段话可谓振聋发晴,表明了他从孟子学说梗枯中脱颖出来,在社会经济问题上成为一个功利主义者。他把物质生活利益放在第一位,进而认为物质财富是决定社会一切的基础,以此抨击了唯心主义理学家们脱离实际利益而空谈“仁义”的虚伪的传统道德观念,显示了唯物论思想的战斗光辉。
    李觏把封建社会一切上层建筑都归到“财用”的基础上。他强调“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圣贤之右,经济之士”,必先富其国的道理。“城郭宫室,非则不完;羞服丰马,非财不具;百官群吏,非财不养;军旅征戍,非则不给;郊社宗庙,非财不事;兄弟婚蜡,非财不亲;诸候四夷,朝勤聘问,非财不接;矜寡孤独,凶荒札搓,非财不恤”等等(29)。重视物质文明的建设,促进物质财富的生产,这正是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根本出发点。
    那么,怎样“富其国”少的李觏除了提出平土、均赋外,还接受了荀子“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藏其余”(30)的观点。他说:“所谓富国者,非日巧筹算.析毫末,厚取于民以煤怨也,在乎强本节用,一卜无不足而上则有余也”(31)。他从“强本节用”和“量入为出”两方面,提出发展生产,节约开支.根据国家收入来制定财用计划等一系列理财方案。这都是针对当时北宋社会经济的弊端而发的。
    大家知道北宋皇室骄奢挥霍,官僚机构臃肿庞大,对敌方的岁纳金帛等,使国家财政几濒于崩泼.而冗宫、冗费、冗兵开支庞大,年年亏短,使“百年之积,惟存空簿”,造成严重入不敷出的财政危机。对此,李觏首先要求根据年成的好坏得税物的多少来预算国用。国家的收入,只能按生产财富的多寡来取得,其支出当然要按实际收入的多少来决定,方能使国家财政收支平衡而足用。李觏的节用观,还表现在如下四项主张中。
    第一,节俭反侈。他认为做国君的应该“示俭”,俭则“财阜”,俭则“足用”。他推崇汉朝的“文景之治”,说文帝俭衣简食,能损上益下,景帝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所以到武帝时七十年间,人给家足,财库满盈。被后世称“盛主”,是因为他们“能适时之变,过自菲薄”的生活(32)。
    第二、节约省耗。李觏认为最大的浪费是劳力。他多次提出将“士、农、工、商”四民以外的“冗者”如和尚、道士、巫医、卜相和娟优等,驱之归农。尤其要“废寺观”。当时寺观可免赋役,为逃避沉重赋税而投靠寺院的破产劳动者不下百寺万之众,寺观“广占良田利宅,微衣饱食,坐谈空虚以诳曜愚俗”(33),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直接影响了社会劳动生产力和国家的赋税来源。“驱冗归农”是李靓“节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有社会影响。
    第三、“平准之法”。平准法来自汉朝桑弘羊的措施。由国家设立“泉府之制”,先以合理的价格收进盈余物品,当购者急需之时,再以合理价格售出,通过调整供求关系来平稳物价,达到“国用饶给,而民不益赋”(34)。国家又垫钱购进市场上一时难售的货物,以便日后渐售所需者,或以赊贷给买者,“举物生利,”使封建国家既得从事商业买卖之利,又可获贷款之息,在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可谓一举双收。
    第四,“平来之法”。这也是运用供求规律的作用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措施,秋收时粱者多,谷价贱,春播时来者多,谷价贵,于是大贾乘机夺利。如果各县皆置仓储令官府从事粮食收购和出售,使农民秋巢不甚贱,春乘不甚贵,大贾富家就没法豪夺了。他还提出了设立“义仓”制度,其办法是将农民商户按贫富等级,每年秋收后分别拿出一部分粮食交给国家保存,作为储备,以应不时之需。“丰年损其有余,俭年救其不足”(35)。
    后两项为增加国库收入的理财办法,实际上是打击富商大贾和高利贷者的,把他们从封建国家手中夺到的劳动人民果实一再夺回来。后来,王安石在制定其青苗、均输、市易等法时,就采纳过李觏的这些主张。
    但是,李觏并不反对一般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商人贸易。他的农本思想是从农业为国民经济命脉这个根本前提而针对富商大贾兼并势力而说的。为了增加农业劳动而驱商归本的主张也只是指那些生产和贩卖“淫巧”侈品的投机者,对经营实用之物的工商者从未主张驱之。我们知道,北宋社会经济在继续发展,工商业也出现了繁荣的景象。商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点李靓是认识到的。他说:“天生民而炸之吠亩,其库则手于工,足于商,为有益于人而后食其报”(36)。他还建议国家取消对茶盐的专卖而改由商人经营。政府可从中增加税收,这是利国益民的好办法。这里说明了李觏以功利主义观点出发而努力促进商业经济的活跃。从这一角度说,我们对他的“重农抑商”,到不如理解为“重农宽商”更好。
    必须指出,李觏的利欲观,要求“上下有等,奢侈有制,在势则前‘无列皆贱”(37)。
他的财用观,也要求“上下有等,多少有数,匹夫贱类,毋得僭拟(38)。这又反映了他的思想的局限性,局限在地主阶级利益和封建等级的范围之内。

    本文就李觏经济思想中的几个问题作了如上的介绍和分祈,从中看出李觏对北宋社会经济诸方面作了比较深入的观察、分析和研究,虽然不算全面和系统。他的经济思想的核心是“损上益下”(39)。与同时代的一些儒家学者相比,这是他显得最为可贵的地方。他讲求经邦济世之学,以《周礼》为理论根据,从荀子、管子、商轶那里找资料,精心考察问题,这同许多崇尚空谈性命的理学家相比,可称得上独树一帜。我们认为,如果他的主张能付之实现,则必然有益于社
会生产力的发展。李觏作为一时著名的学省,他的论述受到当时执政的改革家范仲淹的重视,他的主张得到日后执政的改革家王安石的赞扬。总之,他的著述不论在当时或日后都有着深远的社会影响,也是今天我们研究北宋历史的宝贵资料。

——————————————————————————————————————
①《安民第十》见《李集》(以下简称《集》),第181页。
②⑨⑧《平土书》见《集》183页。
③《周礼致太平论·国用第四》见《集》78页。
④(20)《_L范参政书》见((集》30。页.
⑤(13)《潜书》见《集》214页
⑥《上孙寺承书》见《集》296页.
①《上余监垂书》见《集》296页。
⑧《宋史》卷173《食货志》。
(10)(15)《富国策第二》见《集》135一136贝。
(12)(21)《周礼致太平论·国用第一))见《集》75页。
(1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3。
(16)《朱子语类》卷110.
(17)拙作《北宋思想家李觏》曾详及,《争鸣》1982年第2期。
(18)《谢范资政启》见《集》275页.
(19)参考姚派艇《宋儒关于(周礼)的争议》见《史学月刊》1982年第二期。
(22)(23)(24)《周礼致太平论·国用第十五、十六》见《集》503顶.
(25)《庆历民言·厚农》见《集》246页.
(26)(35)《富国策第七》见《集》144页.
(27)《礼论第一》见《集》6页。
(28)《杂文·原文》见《集》326页。
(29)(31)(32)《富国策第一》见《集》133一134页
(30)《荀子·富国》.
(33)(38)《富国策第四》见《集》138页.
(34)《周礼致太平论》见《集》83页,
(36)《广潜书》见《集》222一223页。
(37)《安民策第四》见《集》174页
(39)《庆历民言·损欲》见《集》2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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