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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 Powers:小心西方诡辩束缚中国话语 
作者:[Martin Powers] 来源:[] 2009-03-08

编者按: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篇文章的作者竟然是一位西方人(美国著名汉学家,系美国密歇根大学教授,英文名为Martin Powers。原载环球时报2008年3月3日国际论坛版 ),而不是一位中国学者——许多中国学者完全失去了学术上的主体性,他们只不过是在中国的黄皮肤西方学者,或者说是抄袭西方思想的“学术小偷”——将西方学术翻译过来,经过小心的裁剪包装,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子,到处去卖弄向西方取经的成功;当然,他们也不时对《老子》、《论语》这类语录式的中国原典断章取义一番,以显示自己“深厚”的中国文化素养。

    亲爱的朋友您好!几年前,我在北京讨论宋代公共舆论的性质和发展。一位学生对我表示疑问,大意是“宋代的中国不可能有公共舆论!大家知道公共舆论需要公共空间才能发展。在西方,咖啡馆早已成为公共舆论的空间,但宋代中国显然没有咖啡馆,可见,公共舆论无从发展!”这位学生很认真,但我怀疑他或许中了“西方诡辩术”的毒。这种诡辩术常把许多东西,包括艺术、山水画等某种社会现象,都视为是“西方的概念”。其逻辑非常复杂,但却可以称之为“井底之蛙”式的谬误。

    大致说来,这种诡辩术有三种逻辑弱点。一是用某种地方习惯视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譬如前面那个例子,宋代的确没有咖啡店,但有茶馆、酒楼、书院等公共领域,即使不是咖啡馆,但社会功能大同小异。我讲课时给学生们介绍这个谬误常常举餐具为例。请读者们想像一位出名的西方理论家在讨论西方现代化的发展,他假设早期现代化的一个特征是餐具的发明。“餐具”,我们可以想像他很得意地说,“是现代化过程中一个关键的发明,且是西方独有的发明。”倘若有人敢提出中国早就有筷子,这位理论家也许会说:“真正的餐具有挑选以及分割的功能,筷子只有挑选的功能,因而不能与西方式的餐具同日而语。”这个例子当然是个假设,不过如此令人哑然失笑的例子并不难找。

    此谬论的第二个逻辑弱点为时间序列中的张冠李戴。譬如有个美国同事曾说:“辛亥革命时期中国人举行了第一次选举。不过,妇女还是不许参加!”当然1911年的时候无论是英国、美国,或是中国,妇女都不允许参加选举。此句暗示在“西方妇女有权利投票”,但所谓的“西方”不是1911年的西方,而是后来的西方。

    第三种逻辑弱点可以称为作茧自缚的错误。倘若我们不说“举贤任能”而说“精英政治”,这个在中国发明的行政措施,则成为西方的东西了。如果不说“形似”而说“写实主义”指涉现实的艺术描绘法,就被视为西方独有的现象了。我这么说当然不是忽视宋代的“举贤任能”与十九世纪的“精英领导”的区别(比如,欧洲人接触到中国的科举制度以后又花了几百年才施用于政),而是说为了研究官制的历史特征,我们必须超越文化政治的范畴而承认“举贤任能”与“精英领导”作为社会实践,并非判若两物,只是在不同的时代同一种社会形式会产生个别的形态。如果我们能多了解社会发展的基本动态,就能够避免被“西方诡辩术”束缚了。

言论自由不是西方概念

    这里讲的“束缚”是指心理和思维方式的束缚,即把自己的未来限于西方学者所断定的范围。上述公共舆论的话题是个颇具启发性的例子。过去有人说,因为中国没有言论自由的传统,所以后来这种社会理想无从发展起来。还有人说言论自由是普遍性的,即使中国没有这个传统,但现代化的国家都有能力学习并将之用于实践。第一个说法给中国知识分子设定了壁垒森严的界限,但第二个又将中国看成西方的知识统属。如此,中国人想多发展知识资源的流通性就不得不面对相当大的西方挑战,甚至西方知识的垄断。

    美国学者奥维尔·希尔在2004年《外交》杂志发表的“中国被遮蔽的民主遗产”一文中提出,中国知识分子可以重新考虑自己的“民主传统”。这实际上给我们就如何看待中国言论自由等公共舆论问题,提供了启示。笔者认为言论自由的需求并非源于民族精神,而是所有近代早期的社会形式发展到一定程度,都会形成的扩展知识流通性的愿望,只不过是不同区域的文化资源是各异的。

    以中国来说,古代人早已意识到抗议权利的重要性。汉文帝的诏书曾提到要重视反对者的建议,其中写道:“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汉代也产生了全球最早的学生示威。到了近代早期,即宋代,各种交换社会资源的媒体进一步发展。信用借贷行为扩大而商品流通量也相应增加;印刷科技与新的、世俗化的文体出现了,而文化和话语(包括政治思想)也随之世俗化和多样化。专业化的官制与举贤任能的任官标准发展了之后,世袭身份制度随之衰退,而支配人才的效率提高。公共舆论与这一进程息息相关。如同信用借贷增加了商品的流通量,纸张和印刷科技促进了知识的传播与交流,科举制度提高了人才支配的效率,公共舆论具备了揭露有害政策的能力,并进而产生应对社会挑战的新理论或思想路线。难怪《宋史》有不少关于“公论”(舆论)的记载,譬如《宋史·邹浩传》中记载,邹浩想辞去谏官的职务,怕连累家人。其母张氏就曾慷慨陈词:“儿能报国,无愧于公论,无顾何忧?”

    张氏不大像传说的那种不敢质疑权势的中国人,相反,她认为,“公论”的判决比官方的还有权威。显然,宋代的公共舆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即官方的决定和舆论的判断是单独形成的。也许张氏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当时对中央政策的批评已经制度化了。宋代的分权制衡颇多,其中最重要的为台谏制度。苏东坡曾阐述了这个制度的重要性:“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诤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北宋太祖赵匡胤最初年号)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

    台谏制度、学生示威、讽喻诗等言论渠道大部分传到明清时代的中国而引起了欧洲人的注意。按照传统的叙述,如果言论自由是西方的概念,当时的欧洲人应该承认并接受批评政府的习惯,不过事实并非如此。在1738年,汉文帝的诏书以及其他类似的文献被翻译成法文和英文以后,左翼知识分子将其视为非常先进的政治文件。当时的英国知识分子卡福就曾写过:“这些中国的宣言、法令和演说可以视为关于自由和政府等伟大思想的篇章,可以同任何欧洲国家出现的同类事物相媲美,当然也包括大不列颠———这个地球另一端的唯一的政治摇篮和平等人权的捍卫者。”

    当时欧洲的知识分子的确没有批评政府的习惯或权利,只是后来伏尔泰、魁奈、瑞纳神甫和其他佩服中国文化的左翼知识分子,开始主张平民参与施政的权利(即举贤任能的道理)以及平民参与议论的权利。或许有人有疑问,既然欧洲国家有议会的传统,自然地就有自由言论的机构,哪里需要提倡中国的言论措施呢?议会是宝贵的传统,但18世纪的议会只是给贵族言论特权而已,孟德斯鸠曾写道:“虽然大多数公民有足够的能力进行选择,但是却不具备足以被选择的资格,所以,人民虽然能够任命他人为他们的治理负责,却无力自己来实行治理。”当然当时的“公民”也是人口最富裕的少数。

    可见,中国平民能够通过科举参与施政在欧洲人的心目中真是令人惊奇的事。难怪左翼作者经常以中国社会实践或记录实践的文献为范本。仅此一点,就可以说明,言论自由根本不是西方的概念。

中国知识分子应把传统的束缚解开

    至此读者也许要问,“如果是这样,为什么20世纪以来大家都说言论自由是西方的传统呢?”这个问题显然很复杂,但中国知识分子轻信西方学术的诡辩应该算是因素之一。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对西方历史的了解只是些皮毛,而且他们的逻辑训练不强,结果西方知识分子自卖自夸的宣称,无论有无根据,大都被吸收了。

    欧美学者偶尔使用诡辩术推广自己国家的利益不足为奇。令人吃惊的是,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是如此乐意地接受他人所断定的思想界限。幸亏现在的国际形势与过去不同。这一代人应该有办法将传统的束缚解开。欧美没有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所想像的那么美。如果以后有更多人能用原始资料(不靠译本)学习欧美历史,那么,中国知识界就会有更好的条件衡量欧美学者的论调,也就不会那么轻易接受他人所建构的“中国”或“西方”的模样。

    中国历史、欧美历史甚至于其他区域的历史都有值得考虑的社会措施。以言论自由来讲,中国历史上的资源尤其丰富,想参照则参照,谁能说不准?如有人强词夺理说言论自由、山水画、美术等概念原本是西方的东西,也不必温顺地将之吞下去。笔者认为,不如反问一句:“此人为何要强词夺理坚持这个论调?” 也许是因为有需要遮蔽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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