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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明光:“黄老”思想的起源与吴越战争的关系 
作者:[余明光] 来源:[《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2期] 2008-11-11
   摘要:“黄老”思想的起源与吴越战争有很大关系。在思想方面,有16条范蠡的思想为黄老哲学所吸收;在历史事件中,有9条史实与黄老思想形成有关。可以断言,《黄帝四经》的成书与黄老思想的起源与吴越相争这一历史事件,特别是与范蠡的谋略是分不开的。《黄帝四经》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国智慧集中的表现。
 
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黄帝四经》是黄老思想的代表作,其思想渊源一直为学术界所关注,笔者认为,其思想渊源与吴越战争关系密切,兹就史料所见,略述于下。
 
春秋末期,战乱不已,而对中国人民印象之深对中国思想文化影响之大的,莫过于吴越之战。吴越之战给中国人民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发奋图强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成为我们民族性格的象征。而对于中国文化的影响,却很少为人注意。夫差因骄傲自满而败亡,勾践因卑躬谦下以自保,并进而以柔克刚,以弱胜强,以小胜大,终称霸王。这些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均被黄老思想的代表作《黄帝四经》(以下简称《四经》)所总结,构成“黄老”思想的源头。这是前人不曾注意的地方。兹分思想和史实两部分论证于下:
 
(一)范蠡对《黄帝四经》形成的影响
 
吴、越的争霸,成败都在谋臣。吴国的主要谋臣为伍子胥和太宰喜否;越国的主要谋臣为范蠡、文种等八大夫。这里最要注意的是不论吴、越,它们的谋臣大部分均来自楚国,都是楚人。所以道家文化发源于楚国,是确凿不疑的。而“黄老”思想,则可以更直接地从这些人的思想中找到源头。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人物是范蠡。
 
范蠡,春秋末期楚国宛邑三户(今河南南阳)人字少伯。史载:范出身“衰贱,未尝世禄”[1],可见他出身于一个平民家庭,青少年时过着相当贫穷的生活。但为人好学,与逢同为友,具有丰富的政治、军事、经济、哲学,尤其是天文方面的知识。而文种恰恰是当时的宛邑县令。他听说范蠡很有才能学识,乃派人去请,但遭拒绝,文种乃亲自两次前去拜访,才见到了他。于是二人“抵掌而谈”,纵论天下大事。范蠡通天文,善观星相,他对文种说:“天运历纪,千岁一至,黄帝之元,执辰破已,霸王之气,见于地户。”[1]
 
根据星宿分野的观念,地户之位就在吴越地区。于是他劝文种一同去吴越干一番大事业。文种听其言,乃与范蠡,逢同一同入吴,但没有得到吴王夫差的重视,遂改而入越,“越王常与言尽日方去。”[1]
 
范、文等人入越后,越王拜范为相国,上将军;文种为大夫。分掌内外军政大事,共同对付吴国。
 
在吴、越对峙的47年(公元前510年-公元前473年)中,范蠡的政治军事才能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而他带有浓厚的道家色彩的政治哲学思想,也为“黄老”思想提供了新的内容,使他的思想成为黄老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兹就文献所见,将其思想言论与《黄帝四经》的内容作一对比研究,以明《四经》中的部分内容确实来自范蠡的言论,以证《四经》为吴、越之争作了文化理论上的概括和总结。
 
1.范蠡说,“臣闻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试身于所末。上帝禁之,行者不利。”[2]这是吴王夫差继承父位,欲报父仇,而越王勾践意欲先发制人,发兵攻打吴国而范蠡劝谏时讲的一番话。越王不听劝谏,结果大败于夫椒。范蠡所言,已深深打上道家思想的烙印。《老子》说,“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3]但与老子比较起来,范蠡并不一概反对战争,只是认为作战的时机未到,条件还不成熟而已,这与“黄老”对战争的看法是一致的。故《经法·亡论》在总结范蠡的思想时说,“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殃。”又说,“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把范蠡所说的意思全部概括进去了。
 
2.范蠡说,“持满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卑辞厚礼以遗之。不许,而身与之市。”[2]又说,“夫人事必将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4]这是越王勾践被困于会稽之上,将要亡国时,范蠡为越王划策时讲的一番话。这里讲的与天、与人、与地,就是法天、法人、法地的意思。把天、地、人三方面的因素相互参照才能获得事业的成功。范蠡的这个思想为《黄帝四经》所全面吸收,如说:“王天下者,有天焉,有人焉,又有地焉。”[5]又说,“兵不法天,兵不可动;不法地,兵不可措;不法人,兵不可成。”[6]还说,“治国固有前道,上知天时、下知地利,中知人事。”[7]总之,把天、地、人作为整体进行分析,范蠡已开了先河,在理论上加以阐述,则自“黄老”始,而后才有孟子的天时、地利、人和之说。
 
3.范蠡说,“四封之内,百姓之事,时节三乐,不乱民功,不逆天时,五谷熟,民乃蕃滋。”[4]《黄帝四经》在征引这段话时,几乎原文不动地照抄在《十六经·观》中,其文曰:“是故人主者,时扌室三乐,毋乱民功,毋逆天时,然则五谷溜熟,民乃蕃滋。”
 
4.范蠡说,“因阴阳之恒,顺天地之常;柔而不屈,强而不刚;德虐之行,因以为常。”[4]
《四经》将这段话总结概括在十六经的《观》、《果童》和《三禁》篇中。《观》曰:“天地已成而民生,逆顺无纪,德虐无型,静作无时,先后无名,今吾欲……以为天下正。”“今始判为两,分为阴阳……德虐之行,因以为常。”《果童》篇曰:“静作相养,德虐相成。”范蠡所言“柔而不屈,强而不刚”则在《三禁》中得到概括提高:“人道刚柔,刚不足以,柔不足恃,刚强而虎质者丘,康沈而流湎者亡。”
 
5.范蠡说:“死生因天地之刑,天因人,圣人因天。人自生之,天地形之,圣人因而成之。”[4]
《四经·经法》将这段话的理论提高到政治哲学上,大加发挥,在《君正》篇中说:“天有死生之时,国有死生之政。因天之生以养生,谓之文,因天之杀以伐死,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而在《十六经·兵容》中则直接引用“天地形之,圣人因而成之”这句话。
 
6.范蠡说:“蠡闻之,上帝不考,时反是守。”[4]
《十六经·观》篇在稍加改动后,变成为:“圣人之事,圣人不朽,时反是守。”后来司马迁在《史记·论六家要旨》中,又根据《黄帝四经》把这句话也只改动一个字,变成“圣人不朽,时变是守”,并作为道家理论特征而加以征引。
 
7.范蠡说:“得时不成,反受其殃,失德灭名,流走死亡。有夺、有予,有不予。”[4]
《四经》在总结发挥这段话的意思时,分别在《经法》和《十六经》中均有反映。《十六经·兵容》曰:“天固有夺有予……天予弗受,反随以殃。”《经法·国次》中则说:“夺而无予,国不遂亡。”
 
8.范蠡说:“逆节萌生,天地未形,而先为之征,其事是以不成,杂受其刑。”[4]
“逆节”这个概念,在《四经》中运用得较多,《四经》将这一句话的意思略加改造,以提高其理论水平,如《经法·亡论》曰:“逆节不成,是谓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十六经·行守》曰:“逆节萌生,其谁肯当之?”同书《姓争》曰:“居则无法,动作爽名,是以戮受其刑。”皆与范蠡所说意同。
 
9.范蠡说:“彼(按:指吴王)将同其力致其死犹尚殆,王且驰骋弋猎无至禽荒,宫中之乐无至酒荒,肆与大夫觞饮,无忘国常。”[4]
这段告诫越王不要腐化堕落的话,在《黄帝四经》中已提高到具有深刻内涵的道家理论。《经法·六分》曰:“知王术者,驱骋驰猎而不禽荒,饮食喜乐而不湎康,玩好好而不惑心,俱与天下用兵,费少而功多,战胜而令行。”
 
10.范蠡说:“臣闻之,得时无怠,时不再来,天予不取,反为之灾。”[4]
这是在打败吴国以后,越王准备允许与吴王讲和时,范蠡反对讲和,以免留有后患所讲的一段话,这段话在《黄帝四经》中完全被吸收了,对敌人不要讲仁慈,要彻底干净消灭之,决“不可沽名学霸王”。故在《十六经·兵容》中说:“天固有夺有予,……天予弗受,反随以殃。”同书《观》篇也说:“当天时,与之皆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是黄老之学对这一历史事件的经验教训所作的极有价值的总结。
 
11.范蠡说:“古之善用兵者,赢缩以为常,四时以为纪,无过天极,究数而止。”[4]
用天道盈缩之理,作为用兵之道,在黄老学中,已不限于用兵。《称》篇说:“日为明,月为晦。昏而休,明而起。毋失天极,究数而止。”已经把它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了。
 
12.范蠡说:“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明者以为法,微者则是行。”[4]
这是范氏用天道日月的盈缩以喻用兵的进取和隐遁。“四经”在继承这个思想时,已扩大到刑、德互相配合的治国方术,如《十六经·观》曰:“德虐之行因以为常,其明者以为法而微道是行。”又说:“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当。”在《姓争》中又重复加以强调:“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当。……其明者以为法,而微道是行。”在形式上,两者的用语都是相同的,只是运用不一样。
 
13.范蠡说:“古之善用兵者……后则用阴,先则用阳。……后者无阴蔽,先无阳察,用人无势,往从其所。”[4]
范氏这则在用兵上的阴阳,刚柔的理论,在黄老思想中得到了发挥,用到了治国的理论上。《十六经·观》篇说:“夫是故使人无人势,举事毋阳察,力地毋阴蔽。阴蔽者土荒,阳察者夺光,人势者扌从兵。”《经法·国次》也说:“毋阳窃,毋阴窃,毋土敝,毋故势,毋党别。阳窃者天夺光,阴窃者土地荒,土敝者天加之以兵,人势者流之四方,党别者内外相攻。”
 
14.范蠡说:“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4]
这是讲两军对垒,首先要挫败敌人的锐气(阳节),才能取胜。黄老之学在军事理论上正是继承了这一点。《十六经·顺道》说:“守弱节而坚之,胥雄节之穷而因之。”讲的是同一个道理。
 
15.范蠡说:“凡陈(阵)之道,设右以为牝,益左以为牡。早晏无失,必顺天道、周旋无究。”[4]
这是讲在战争中所摆的阵势,应按牝牡、阴阳、刚柔之天道互相配合,而且变化无穷,使敌人迷惑,无从破阵。《黄帝四经》在吸收这一思想时,把它完全提升为天道,并把法治思想渗透其中,成为政治哲学的理论。《十六经·观》说:“今始判为两,分为阴阳、离为四时……其明者以为法而微道是行……牝牡相求,会刚与柔,刚柔相成,牝牡若形,下会于地,上会于天,得天之微。”
 
16.范蠡说:“圣人之功,时为之庸。约时不成天有还形。”[4]这是越王勾践欲许和于吴王时范氏讲的一番话,《黄帝四经》按原意采纳了这句话。《十六经·兵容》为:“天地形之,圣人因而成之,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必有成功。”《称》篇为:“天有还刑反受其殃。”讲的都是天道循环往复,不按天道办事的话,必然要受到天的惩罚。
 
以上所列16条都是范蠡与越王勾践的对话,这些对话的内容在与《黄帝四经》的经文作对比时,使我们发现,在文字上,或在语意上,有的原封不动,有的只改动个别字,有的只稍加修饰,皆被一一采纳到《黄帝四经》之内。由此我们可以推断:《黄帝四经》的形成与范蠡的思想密切相关,似可确定。范蠡的思想为黄老思想的形成起了极为重大的影响。或者说,范蠡的思想为黄老思想的基本理论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除了范蠡的思想外,黄老思想的形成,也与这次长达47年之久的吴越战争有关。吴国的强大和越国的弱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是战争最后的结果是弱小的越国战胜了强大的吴国。吴越两国的经验与教训,无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都为黄老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新的思想资料,都被恰当地总结到了《黄帝四经》这本书里面。
 
(二)吴越相争的历史经验对《黄帝四经》形成的影响
 
《黄帝四经》是黄老思想的代表作[8],其“道论”的一些基本内容,除来自范蠡的思想外,也来自吴越相争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如刑德并用,无为而治,祸福转化,不争与争,特别是“术”与“分”概念的形成等等,都在这次战争中通过双方治国的政策表现出来可以说,黄老思想一些基本理念,均可在吴越相争的史实中,找到它的源头,找到它的影子,兹就其所见分论于下:
 
第一,刑德并用的思想。这是黄老思想特征之一。《十六经》说:“静作相养,德虐相成。”《经法》说“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当。”如前所述,这些话与范蠡所说有关。但这个思想不只是范氏。如越王二十一年(公元前475年)越王请八大夫议政,其中大夫曳庸说:“审赏则可战也。审其赏,明其信,无功不及。”[9]接着大夫苦成说:“审罚则可战也。审罚则士卒望而畏之,不敢违命。”[9]后来越王在誓师大会上宣誓说:“吾欲士卒进则思赏,退则避刑。”[9]都是强调赏罚分明,也就是刑和德要同时使用的意思。
 
第二,无为而治的思想。“黄老”的无为与“老学”的无为是大不相同的。老学的无为是自然主义的,没有任何条件限制;黄老的无为则是指在既定的法律秩序下的下层有为构成上层的无为[8]。如《经法》所说,“欲知得失,请必审名察刑(形),刑(形)恒自定,是我愈静,事恒自施,是我无为。”那么,黄老这种无为而治的思想,是空穴来风吗?不是的。我们可从越国的治理找到它原始的雏形。越王勾践为了报仇雪耻,回国后他卧薪尝胆,采用一种特殊的治国方略。史载:“越王内修其德,外布其道。君不名教,臣不名谋,民不名使,官不名事。国中荡荡,无有政令。”这种君主的教化,大臣的谋略,老百姓的驱使,官员们的办事,都是有条不紊,悄无声息的。所以在整个国家中,虽有政令,但老百姓感觉不到,就像没有一样。这就是无声胜有声,无令胜有令的无为而治。而结果却是“越王内实府库,垦其田畴,民富国强。”[10]这里已可清楚地看到无为而治在越国实施的情况。这种无为之治,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以爱民为中心的民本主义和省刑罚,薄赋敛和与民休息等措施,故越王问政于大夫文种时,文种回答说:“爱民而已。”又说,对老百姓要做到“利之无害,成之无败,生之无杀,与之无夺”。文种在进一步解释这种治国政策时说:“‘无夺民所好,则利也;民不失其时,则生之;省刑去罚,则生之;薄其赋敛,则与之;无多台游,则乐之;静而无苛,则喜之。民失所好,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有罪不赦,则杀之;重赋厚敛,则苦之;多作台游以罢民,则苦之;劳扰民力,则怒之。臣闻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其子,如兄之爱其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越王乃缓刑薄罚,省其赋敛,于是人民殷富,皆有带甲之勇。”[10]可见,越国所实行的治国方略,就是《黄帝四经》中所总结的无为而治的理论。(参见:《经法·君正》)而黄老无为而治的理论,又是西汉初年文景之治的指导思想,其治国模式,如此相似乃尔。可见,越国之治确为黄老无为提供了历史范例和思想基础。
 
第三,关于“术”与“分”的理论。“术”和“分”也是黄老思想特征之一。在“老学”中没有“术”的范畴。至于“分”,《老子》书中更是反对的。而在《黄帝四经》中却很突出,而且把它纳入政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经法·六分》说,“不知王术,不王天下”。所以后来韩非把它看成是帝王之具。[11]然而我们在越国的谋士中已看到这种思想。如计石儿说,“范蠡明而知内,文种远而见外,愿王请大夫种与深议,则霸王之术在矣。”[11]当越王询问大夫文种时,文种说,“夫欲报怨复仇,破吴灭敌者,有九术,君王察焉?”[10]接着文种叙述了灭吴的九种术。最后说,“凡此九术,君王闭口无传,守之以神,取天下不难,而况于吴乎?”[10]可见,“术”是不能让人知道的,它是帝王驾驭群臣的手段,也是战胜敌人的秘宝,所以文种说,“君王闭口无传,守之以神。”计石儿也说,“圣人之谋,不可见其象,不可知其情”。[10]这也就是后来韩非读了《黄帝四经》之后所总结的两句话,“法莫于显,而术不欲见”。黄老之学把这些都总结到经文里去了。
 
至于“分”的思想,在“老学”中是没有的,而在黄老思想中却认为按等级统治是天经地义的。故《经法》说“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在《道原》中更明确地说,“分之以为分,而万民不争。”黄老学中这种“分”的思想来源何处呢?现在我们可以溯源到吴越相争的时代。当越王于五年五月(公元前492年)入吴为臣虏时,曾召集大臣开了一次会,把国是全部委托给诸大臣,并征询如何治理这破败局面的意见时,当时大夫苦成说:“发君之令,明君之德,……统烦理乱,使民知分,臣之事也。”[10]首次提出“知分”的思想,不过这个“分”虽然指的是职分,但既是职分,就已经含有等级的意义在内了。“黄老”将此思想加以发挥,所以真正将“分”的理论化,作为一种概念提出来,还是在《黄帝四经》内。
 
第四,关于祸福转化的思想。无论是吴国还是越国,两国的谋臣大夫均有同样的认识,可见道家思想影响的深远。如吴国大臣伍子胥谏吴王欲赦越王时说,“昔桀囚汤不诛……天道还反,祸转成福……今大王既囚越君而不行诛,……得无夏殷之患乎?”[2]同样,越国的大臣文种与范蠡在劝勉越王时也说,“处卑而不以为恶,居危而不以为薄”,“二国争道,(按:指天道)未知所就。……夫吉者,凶之门,福者,祸之根。今大王虽在危困之际,孰知其非畅达之兆哉?”[12]这种祸福相互依存转化的思想,当然是上承老子的理论。但吴越相争的历史事实,对这一观念的认识,已再不是抽象的了,它已具有深刻的历史内涵。所以,在《黄帝四经》中,我们已看到这种历史性的总结,如《经法·道法》说,“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死而复生,以祸为福,孰知其极。”又说,“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莫知其所从生。”这正是对吴越两国命运结局的总结。
 
第五,关于对财货女色的认识。道家一贯视财货为身外之物,反对贪财敛财。认为迷恋女色是灾祸之根。故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又说,“多藏必厚亡”。吴越两国的大臣都认同了老子的这个思想。吴国大臣伍子胥针对越国的贿赂和女色,多次劝诫吴王,并引老子的话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认为“贤士,国之宝,美女,国之咎”[13]。可是吴王不听,所以在吴越相争之中,吴国之所以败亡,与吴王夫差,大夫喜否之贪财爱色大量接受越国所献美女、重宝是分不开的。这个惨痛的历史教训,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黄老之学在总结这一历史经验教训时说,“黄金珠玉藏积,怨之本也。女乐玩好燔材,乱之基也。守怨之本,养乱之基,虽有圣人,不能为谋。”[5]在《称》篇中又指出,“宫室过度,上帝所恶。”谈到天下有“三死”时,其中就有一条是“嗜欲无穷死”,谈到个人有“三凶”时,“纵心欲”就是其中的一凶。可见,吴越相争的历史教训,对黄老思想的形成产生了多么深远的影响。
 
第六,关于天道反还的思想。天道的运动,古人极为关心。老子认为“道”的运动是“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即天道的运动是往复无穷,循环不已的。但把天道的运动用于观察人事祸福的转移,则自黄老思想始。而“黄老”又来自于吴越之争的历史总结。
吴国大臣伍子胥在劝吴王诛杀越王时说,“天道还反,祸转成福”。[13]意思是你今天不杀越王,可天道的运动,就会使他转祸为福,反过来,你自己就会倒霉。后来吴王果然兵败被俘。越王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即后来吴王被俘,要不要诛杀吴王?越大夫文种与范蠡,根据天道反还的道理,非要诛杀不可,文种说,“中冬气定,天将杀戮,不行天杀,反受其殃”范蠡也说,“天诛当行,不可久留。”[13]吴、越两国大夫所讲的这些话,在《经法·四度》中,用一句话就总结了:“因天时,伐天毁。”
 
第七,关于不杀服民的思想。越王被囚禁以后伍子胥力主吴王诛杀无赦,而吴王却给予宽大。理由是,“吾闻‘诛降杀服,祸及三世’”。[13]结果养虎遗患,害了自己。而黄老之学却从正面总结阐述了这句话的意义,《经法·亡论》说:“大杀服民,戮降人,刑无罪,祸皆反自及也。”这句话中,多了“刑无罪”这一条,这也是针对吴王诛杀忠臣伍子胥和直言不讳的公孙圣而言的。
 
第八,《黄帝四经》中所论述和总结的历史经验还有一些也和这次吴越相争有关。如越王十三年(484公元前),越王按计谋请文种入吴求籴。当时吴国伍子胥向吴王进谏曰:“不可!非吴有越,越必有吴,吉往则凶来,是养生寇而破国家者也”。“今不用天之道,顺地之理,而反输之食,固君之命,狐雉之相戏也”。[14]这段吴国借粮万石给越国的事,使吴国削弱了自己的力量,而越国却因此而得到充实。《黄帝四经·称》在总结这一历史事件时说,“毋借贼兵,毋裹盗粮。借贼兵,裹盗粮,短者长,弱者强,赢绌变化,后将反施。”意思是不要把武器和粮食借给敌人,否则短的也会变长,弱的也会变强,这种力量的增减,伸缩的变化,反过来就会使自己受到伤害。吴国的教训,正是这一论说的历史见证,所以为黄老之学所概括总结。
 
第九,名词、概念的承借与转用。吴越两国君臣在施政治国以及相互的斗争中,均使用了诸如“天征”、“天伐”、“天极”、“德虐”、“逆节”、“阴敝”、“阳敝”、“阴节”、“阳节”等之类的名词概念,而这些名词概念在《黄帝四经》中几乎比比皆是,其继承借用的痕迹明显可见。所不同的是,后者在使用这些名词概念时,已纳入到理论体系之中,因而具有更高的理论和文化内涵。但其源头来自吴越相争的历史事件中则是毫无疑问的。
 
综上所述,在思想方面,有16条范蠡的思想为黄老哲学所吸收;在历史事件中,也有9条史实与黄老思想形成有关。从两方面所列举的证据来看,似可断言,《黄帝四经》的成书与黄老思想的起源与吴越相争这一历史事件,特别是与范蠡的谋略思想是分不开的。所以说,《黄帝四经》所述,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国智慧集中的表现。
 
参考文献:
[1]越绝书(卷七)[M].
[2]史记·越世家[M].
[3]老子(第三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四十四章)[M].
[4]国语·越语(下)[M].
[5]经法·六分[M].
[6]十六经·兵容[M].
[7]十六经·前道[M].
[8]余明光.黄帝四经与黄老思想[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
出版社,1989.
[9]吴越春秋(卷十)[M].
[10]吴越春秋(卷八)[M].
[11]韩非子·定法[M].
[12]吴越春秋(卷七)[M].
[13]吴越春秋(卷五)[M].
[14]吴越春秋(卷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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