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释“古”
提起“疑古”、“信古”这类概念,其实有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需要澄清。例如,这里的“古”字何所指?这个“古”字,并非笼统地指过去的东西,而是指“古史”,而我们所说的“古史”就是指先秦历史。如果进一步追究的话,“古史”又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先秦时期的历史过程本身,二是关于先秦历史的记述和阐释,即“古史学”。事实上,我们这里所说的“古”,就是指古史学。
古史学大致地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古史,二是古书。古史记载于古书。所以,古代典籍是古史学的核心。事实上,“疑古”、“信古”所“疑”所“信”的,正是古书及其对古史的记载。在这个意义是,我赞成裘锡圭先生提出的“古典学”来代替“古史学”这个概念[1],以与狭义历史学意义下的古史学相区别。
然而,先秦以来,每个时期都有其古典学。“古”具体是指哪个时期的古典学呢?
正如李学勤先生所说:“‘信古’一名之生,是由于疑古思潮的兴起,在疑古出现以前并无其说”[2]。固然,“疑古”的传统可以追之久远。早在战国中期,孟子已经发出“尽信书不如无书”之叹;东汉的王充,作《书虚》、《语增》、《艺增》、《问孔》、《非韩》、《刺孟》诸篇,更对群经、诸子所载上古史事多所责难;至唐代的刘知几,干脆将自己的著作命名为《疑古》、《惑经》,其矛头所向,直指《尚书》、《春秋》、孔子。
不过,这些“疑古”都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我们今天所说的“疑古”是有其特殊含义的。在北宋以前,虽然“疑古”的事例不绝于史,但毕竟没有形成一股思潮,而我们现在所关注的,正是作为思潮的“疑古”。下文我们将讨论到,这种作为思潮的“疑古”肇始于北宋庆历年间。因而,庆历之后的古典学自然是不能称作“古”的。换言之,“古”者,庆历以前之传统古典学也。
二、传统古典学之建立
这样一来,问题就变得比较明朗了。既然所“疑”所“信”的是庆历以前之传统古典学,那么就需要对它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中国古典学可谓命途多舛,曾多次由于种种原因遭到致命的破坏。当然学者们不会任其放失的,他们想方设法进行重建。
春秋以前,有关三代历史的记述,主要保存在《诗》、《书》、《礼》、《乐》等典籍之中。但随着周王朝的日益衰微,到孔子的时候,《礼》、《乐》荒废了,《诗》、《书》也多有散乱缺失。孔子对此深感痛惜,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阐发《周易》,著述《春秋》。经 孔子整理的六经,成为先秦古典学的典范。孔子对夏商周三代历史的重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古典学重建活动。
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大规模的古典学重建活动是西汉对先秦历史的重建。秦火之后,历史典籍丧失殆尽,古典学又有中断的危险。好在汉初废除“挟书律”,广开献书之路,于是涌现出大量先秦典籍。这些典籍,有的来自民间冒险收藏,有的来自学者口传,也有一批来自秦代国家图书馆。当时的历史学家们正是利用这些文献对先秦历史进行重建的。
大致地说,西汉学者重建古典学的途径有以下数端:一是口述古典,如伏生口述《尚书》;二是隶定古文,如孔安国等学者将古文经转写为今文经;三是考证编写古史,如司马迁撰写《史记》;四是校订古籍,如《汉志》所载:“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五是文献类编,如大小戴编《礼记》;六是杂记旧闻,如刘向撰《说苑》、《新序》;等等。
这套古典学,一直为汉魏隋唐时期的学者所遵信。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这些学者都是信古派。这个时期学术界的主流,就是对西汉传下来的典籍,尤其是对儒家经书进行注释、发挥。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令人叹为观止。
因而,总的来说,汉唐古典学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先秦文献与史实的整理和梳理,二是对这些文献和史实的诠释和发挥。其基本方向是对先秦古典学的恢复和发展。
三、疑古思潮对传统古典学的颠覆
至北宋中叶,汉唐传统古典学的两个方面都受到严重质疑。据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八载:“自汉儒至庆历间,谈经者守故训而不凿。《七经小传》出而稍尚新奇矣;至《三经音义》行,视汉儒之学若土梗。”宋人吴曾《能改斋漫录》亦曰:“庆历以前,多尊章句注疏之学。至刘原甫为《七经小传》,始异诸儒之说。王荆公修经义,盖本于原甫。”这正如李学勤先生所说:“宋儒之学的一般特点,是以义理之学取代汉唐的注疏之学,从而能摆脱注疏的约束,直接考察作为经典的古书,自行裁断。”[3]
事实上,几乎在同时,人们也开始怀疑汉唐有关先秦文献和史实的传统观点,最典型的是欧阳修《易童子问》针对《易传》成书、作者等问题提出的种种责难,但这并不是当时疑古思潮的主流。
宋代开始的这种疑古思潮,时起时伏,至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古史辨》派,算是登峰造极了。1923年,《古史辨》派领袖顾颉刚先生提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著名观点。他认为,先秦两汉古书所载古史都是传说,因而他立志推翻这个古史系统,从而还原其传说的本来面貌。
近代的疑古思潮可以看作宋代以来疑古传统的继续,但也有不同。或许可以这样说,宋代疑古思潮是有破有立,也就是说,其主流是,一方面打破了汉唐的章句注疏之学,另一方面又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义理之学,在基本承认汉代学者所建立的古典学的前提下,致力于直接阐释中国早期的思想世界。如果我们说那是对中国早期思想史的重写或重建的话,恐怕也不为过。而近代的疑古思潮则只破不立,其主流是颠覆唐宋之际以前有关先秦文献和史实的成说,基本谈不上古典学的重建,虽然其意图本来也是先破后立。
疑古思潮是否可以看作古史的重建呢?我们先来看顾颉刚先生本人的说法。他在《古史辨》第四册《序》中介绍了他准备编《帝系考》、《王制考》、《道统考》、《经学考》的设想,并指出:“这四种,我深信为旧系统下的伪史的中心;倘能作好,我们所要破坏的伪史已再不能支持其寿命。”他将传统古典学称为“伪史”,他的工作就是对这种“伪史”的“破坏”。时人也持相同的看法,如王国维先生批评顾颉刚先生说:“与其打倒什么,不如建立什么。”[4]当然,如果说《古史辨》派是对古史的消极重建,是寓立于破中,其破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立,那么是可以承认的。
四、“二重证据法”与古典学的重建
有意思的是,真正的古典学重建工作几乎与《古史辨》派的兴起是同步的。1917年,王国维先生著《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一文,使古书中许多被疑古派视为子虚乌有的记载重新得到证实,开始了古典学重建工作。其后,他又在《古史新证》中提出以“地下之新材料”印证“纸上之材料”的“二重证据法”。“二重证据法”一直为学者所遵信,成为其后古典学重建工作的基本原则。
《古史新证》开宗明义,首先阐释了对传统古典学以及“信古”、“疑古”两种相反学风的态度:
研究中国古代史,为最纠纷之问题。上古之事,传说与史实混而不分。史实之中,不免有所缘饰,与传说无异;而传说之中,亦往往有史实之为素地。二者不易区别,此世界各国之所同也,在中国古代已注意此事。孔子曰:“信而好古。”又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故于夏殷之礼,曰:“吾能言之”,杞、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孟子之于古事之可存疑者,则曰“于传有之”;于不足信者,曰“好事者为之”。太史公作《五帝本纪》,取孔子所传《五帝德》及《帝系姓》,而斥不雅训之百家言;于《三代世表》,取《世本》,而斥黄帝以来皆有年数之《谍记》。其术至为谨慎。然好事之徒,世多有之。故《尚书》于古今文外,在汉有张霸之百两篇,在魏晋有伪孔安国之书。百两虽斥于汉,而伪孔书则六朝以降行用,迄于今日。又汲冢所出《竹书纪年》,自夏以来皆有年数,亦《谍记》之流亚。皇甫谧作《帝王世纪》,亦为五帝三王尽加年数,后人乃复取以补太史公书。此“信古”之过也。而“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
可见,一方面,王国维先生对孔子、孟子、司马迁所代表的传统古典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另一方面,他既反对盲目信古,也反对疑古太过。但从他对传统古典学的态度看,“二重证据法”的基本方向是与疑古派背道而驰的,是对“疑古”的反动。事实上,“二重证据法”指导下的古典学重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恢复业已被疑古派所颠覆的传统古典学,当然在这同时也纠正其中的一些错误。
五十年代以来,随着考古事业的发达,大量考古资料出土。尤其是七十年代临沂银雀山汉简、定县八角廊汉简以及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的出土,给学术界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震动。而九十年代出土的郭店战国楚简和最近公布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简,更把古典学的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潮,至今方兴未艾。几乎每一次重大的考古发现,都在不同程度上证伪疑古派的观点,同时也促使古典学重建工作一步步走向深入、扎实。
肇始于上个世纪初叶的这种利用出土材料并结合传世文献对传统古典学重新判断工作,正是中国历史上第三次重要的古典学重建活动。如果说前两次古典学重建是古典学因传统文献缺失而遭到破坏,重建的主要途径是修复、整理和阐释传统文献的话,那么第三次是古典学因传统文献被怀疑而遭到破坏,重建的主要途径是以考古材料印证传统文献的可靠性,并在同时纠正和补充一些传统观点,进一步完善古史系统。[5]
就第三次古典学重建的历史过程而言,我以为王国维先生提出“二重证据法”标志着这股学术思潮的确立,而几年前李学勤先生提出“走出疑古时代”则标志着它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也就是说,作为学术主流的疑古思潮已经成为历史。
五、“释古”及其他
事实已经越来越清楚了,上述王国维先生对传统古典学以及“信古”、“疑古”的判断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唐宋之际以前的古典学基本上是可靠的,但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这套古典学当然也是有错误和其他缺陷的,甚至所传的古书中也有个别的伪书。因此,全盘相信传统古典学固然是不对的,而根据个别的“伪史”现象去否定整个传统古典学更是错误的。尽管疑古思潮澄清了不少问题,但在这同时却制造了更多的冤假错案。近代疑古派试图全面推翻传统古典学,其基本价值取向是错误的。
基于这种认识,许多学者都想当然地认为,走出“疑古”时代以后,便进入了所谓“释古”时代,并给予“释古”说相当高的评价。这是一个误会。
“释古”这个概念是冯友兰先生提出来的。但学者不察,冯先生对其“释古”的解释前后是有很大不同的。早在1935年,冯先生就在《中国近年研究史学之新趋势》和《近年史学界对于中国古史之看法》两文中提出并阐述了其“释古”观[6]。他将“信古”、“疑古”、“释古”看作史学研究的三个“阶段”,“三个派别”,“三个时期,或三个倾向,或是三个看法及态度。”指出:
“释古”一派,不如信古一派之尽信古书,亦非如疑古一派之全然推翻古代传说。以为古代传说,虽不可尽信,然吾人颇可因之以窥见古代社会一部分之真相。
吾人须知历史旧说,固未可信,而其“事出有因”,亦不可一概抹煞。若依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来讲,则“信古”“疑古”“释古”三种趋势,正代表“正”“反”“合”之辩证法。即“信古”为“正”,“疑古”为“反”,“释古”为“合”。
“释古”……是与“信古”、“疑古”两者迥不相同的。同时也是研究史学的态度进步到第三阶段。此种态度似乎是介于“信古”与“疑古”之间,……“释古”便是这两种态度的折衷,这种是比较有科学精神的。
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信古”、“疑古”、“释古”是近代史学“进步”的三个阶段;而“释古”是“信古”和“疑古”的“折衷”,是两者的“合”;“信古一派之尽信古书”和“疑古一派之全然推翻古代传说”皆不可取,只有“释古”“比较有科学精神”。可见,这种“释古”观还是比较平实的,甚至和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也没有明显的冲突。
然时过境迁,三年后,也就是1938年,冯先生的“释古”观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具体而言,他的基本立场已倒向了“疑古”。他说:
我曾说过,中国现在之史学界有三种趋势,即信古,疑古,及释古。就中信古一派,与其说是一种趋势,毋宁说是一种抱残守缺的人的残余势力,大概不久就要消灭;即不消灭,对于中国将来的史学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真正的史学家,对于史料,没有不加以审查而即直信其票面价值的。
疑古一派的人,所作的工夫即是审查史料。释古一派的人所作的工作,即是将史料融会贯通。就整个的史学说,一个历史的完成,必须经过审查史料及融会贯通两个阶段,而且必须到融会贯通的阶段,历史方能完成。但就一个历史家工作说,他尽可只作此两阶段中之任何阶段,或任何阶段中之任何部分。任何一种学问,对于一个人,都是太大了。一个人只能作任何事的一部分。分工合作在任何事须如此。由此观点看,无论疑古释古,都是中国史学所需要的,这其间无所谓孰轻孰重。[7]
在这里,冯先生只把“信古”、“疑古”和“释古”称作“三种趋势”,已不提三个“阶段”了。在这同时,他对三者的价值及相互关系作了新的判断。首先,冯先生明确表示,它们虽然是依次出现,但不是依次替代的三种史学观,并不是疑古替代了信古,然后释古又替代了疑古。在三者中,只有信古一派“大概不久就要消灭”,而“无论疑古释古,都是中国史学所需要的”。其次,它们也不是一个历史研究过程的三个阶段。既然信古一派“大概不久就要消灭”,这其实已将信古排除到历史研究过程之外了。在冯先生看来,疑古“即是审查史料”,释古“即是将史料融会贯通”,而“一个历史的完成,必须经过审查史料及融会贯通两阶段”,即只有疑古和释古两个阶段。
总而言之,冯先生已不象过去那样对“信古”和“疑古”各打八十大板,而是彻底否定“信古”的价值,充分肯定“疑古”的地位,甚至把“疑古”提高到和“释古”同等重要的程度,认为“这其间无所谓孰轻孰重”。
不难发现,这种经过重新解释的“释古”是以“疑古”为基础的。换言之,这种“释古”史学观的基本立场仍然是“疑古”,到头来也会导致“疑古”的弊端。事实证明,冯先生的疑古态度比那些正宗的疑古派有过之而无不及。马王堆帛书和郭店楚简的出土已经表明,冯先生有关孔子和《易传》没有关系的见解,有关老子其人其书的看法,以及有关《大学》、《中庸》等书时代的判断等等,都是错误的,其根源我们不能不追究到他的“释古”新说。
其实,“释古”这个概念本身就有问题,它和“信古”、“疑古”并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所谓“信古”和“疑古”,都是对传统古典学可靠性的判断,而从“释古”一词本身则看不出这种判断。当然,冯先生对这个词是作过定义的,“即是将史料融会贯通”。我不禁要问,有哪一种史料研究不是“将史料融会贯通”呢?难道“信古”不是“释”古,不是“将史料融会贯通”?难道“疑古” 不是“释”古,不是“将史料融会贯通”?对此,学者已存质疑,兹不赘述[8]。
除了上述的“信古”、“疑古”、“释古”之外,学者们还提出了“考古”、“证古”等说。
“考古”是周予同、杨宽等先生在三十年代归结出来的“信古”等三派之外的另一派,也就是用田野考古的方法去研究古史的学派。时人已经指出,只依靠考古发掘的古史研究是非常有限的。况且“考古”这个概念和“信古”、“疑古”也不在一个层面上,它也不包含对传统古典学可靠性判断的意义。
“证古”是最近廖名春先生提出来的,是对王国维先生“二重证据法”的理论概括。“二重证据法”无疑代表着正确的古史研究方向,但问题是“证古”是否能够概括“二重证据法”的主要思想。王国维先生在《古史新证》中是这样表述其“二重证据法”的: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
下文他又将“地下之新材料”归为甲骨文字和金文两种,并说:
今兹所讲,乃就此二种材料中,可以证明诸书,或补足纠正之者,一一述之。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根据“地下之新材料”“以补正纸上之材料”。所谓“补正”,王氏已明言,包含“补足”和“纠正”的意思。二是“证明”古书(也就是“纸上之材料”)。所谓“证明”,从积极方面说是“证实”古书,从消极方面说是“证伪”古书。在这里,王国维先生所强调的显然是积极的方面。然而,就字面上看,“证古”一词只有第二层含义“证明”古书或古史,而没有第一层含义“补正”古书或古史。另外,“证古” 这个概念也不包含对传统古典学可靠性判断的意义,与“信古”、“疑古”性质不同。
六、“正古”要义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对待传统古典学?如何全面地概括“二重证据法”?如何正确地把握中国古典学的研究方向?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推敲、琢磨,现在我不揣冒昧,大胆地提出“正古”这个概念与学者共商。
所谓“正古”,就是“修正”传统古典学。“修正”传统古典学,一方面意味着传统古典学基本上是可靠的,只需“修正”;另一方面意味着它也有缺陷,所以需要“修正”。这其实已包含了对传统古典学可靠性判断的意义,因而可以同“信古”、“疑古”相提并论。
具体地讲,应该怎样“正古”呢?我大致地归结为“四正”:
一曰“反正”。越来越多的考古材料证明,传统古典学是基本可靠的,不可轻易怀疑,这是前提。《史记》的古史系统可谓传统古典学之骨干,然所载三代世系曾倍受怀疑。王国维先生列举大量甲骨文中的材料得出难以置疑的结论:“《史记》所述商一代世系,以卜辞证之,虽不免小有舛驳,而大致不误,可知《史记》所据之《世本》全为实录。而由殷周世系之确实,因之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确实,此又当然之事也。”[9]再如,孔子手订六经之事,为汉唐学者所遵信,但后代学者却认为六经之说到了秦汉以后才出现,先秦时期根本就不存在。我们知道,郭店简的出土,已彻底否定了这种怀疑。可见,传统古典学确为古史研究之不可动摇的基石。不幸的是,它已被疑古派彻底歪曲。因而,根据出土文献“证明诸书”,拨乱反正,重新认定传统古典学的正确地位(此取“二重证据法”之“证明”义),乃当务之急。
二曰“纠正”(此取“二重证据法”之“纠正”义)。无庸讳言,传统古典学的某些方面是不正确的甚至是错误的,需要改正。如王国维先生证明甲骨文中的王亥为殷之先公先王,并指出《史记·殷本纪》和《三代世表》中的“振”为“核”或“垓”之讹,也就是王亥[10]。又如汉唐学者对思孟五行说的解释有误,当据简帛《五行》篇纠正,等等。
三曰“补正”,即“补”而“正”之(此取“二重证据法”之“补足”义)。汉唐传统古典学也有所缺失,尤其经过秦火,当有大批先秦文献佚失,需要根据出土材料并结合传世文献加以补足。这方面最显著的例子莫过于大家都注意到的郭店简补足了儒学史上孔孟之间的缺环。
四曰“判正”,即“判”而“正”之。汉唐传统古典学的有些方面是不明确的甚至是不准确的,需要进一步评判论定,使得其正。如汉唐学者关于老子其人其书的记载,杂乱抵牾。笔者根据郭店《老子》得出的结论是,《老子》简本出自春秋末年的老聃,今本出自战国中期的太史儋。又如汉唐学者只是笼统地说孔子作《易传》、孔子或子思等作《孝经》、子思作《中庸》。笔者依据“二重证据法”研究的结果是,今本《易传》包括早期《易传》和孔子易说两部分,《孝经》为乐正子春所记孔子和曾子的对话,而《中庸》则包括子思所记孔子言论(原本《中庸》)和子思本人著作两部分[11]。
总的说来,“正古”可以看作王国维先生“二重证据法”的落实和引申。这也正是我所理解的中国古典学的发展方向。
注:
[1] 裘锡圭:《中国古典学重建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第2辑,北京燕山出版社2001年版。
[2] 李学勤:《走出疑古时代》第343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 李学勤:《走出疑古时代》第343页。
[4] 顾潮:《顾颉刚年谱》第13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5] 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第19-20页。
[6] 分别刊于1935年5月14日《世界日报》和1935年5月《骨鲠》第62期。
[7] 冯友兰:《〈古史辨〉第六册序》,见《三松堂学术文集》。
[8] 参见葛兆光:《古代中国还有多少奥秘》,《读书》1995年第11期;廖名春:《试论冯友兰的释古》,《原道》第6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9] 王国维:《古史新证》。
[10] 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见《观堂集林》。
(本文刊于《孔子研究》2002年第4期,《光明日报》2002年7月16日刊登删节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