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年,由于乡下没有高小,必须设法让瘦竹去镇上读书。还好同宅后院西边那家族人在黃渡镇上开着一家布店,他们的小孩路福根也要到镇中心小学读高小。于是养父母求得福根父亲的同意让瘦竹住在他的布店里,成了福根的同班同学。 路宅前后两院虽然同族,但没有人知道究竟在多少代以前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先祖。这样的门第本该有族谱,一查便知。但是也没有人知道哪里有族谱,恐怕是在百年来不断的战乱中丢失了。族内只有如下这样一个传说:不知多少代以前一个老祖宗造了一排三幢像现在的路宅那样的大四合院,一幢在西边紧靠河湾,一幢在东边。据说三幢建成后,老祖宗在各幢的中央大厅上摆了酒桌,他得意地从一个大厅喝到另一个大厅。可惜后来太平天国的战火烧毁了最西边的那一幢,还延烧到中间这幢的西南角。直到数十年前黎锦云过来当童养媳那时候,才由瘦竹已故的祖父加以修缮重建。所以现在的西厢明显地比东厢崭新得多。至于最东边那幢大四合院如何损毁成了现在的一条边屋,那就无人知晓了。所以,路宅前后院之间的关系远没有各自东西两厢之间的关系那样直接和亲密。不仅如此,福根的父母、祖父母与瘦竹的养父母之间还有某种程度的敌意。例如,瘦竹家西墙外的竹园与福根家的场地由一道竹篱相隔,该竹篱经常被损坏或者偷偷地南移,显然是为了蚕食竹园、扩大场地。路惠农、黎锦云他们看在眼里,从不揭穿,只是一次次地把竹篱修好、还原。为了儿子的前途还不得不有求于他们。就这样,瘦竹和福根成了一对冤家朋友。在旁人看来,两人都是浑圆而略长的脑袋、边角圆润的方脸、端正而并不俊秀的五官,差不多高度,不胖不瘦,天天同进同出,像一对双胞胎,形影不离。其实两人并不亲密,福根直白地看不起瘦竹,而瘦竹暗暗地不服气。福根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住在镇上,在中心小学读书。他带着蔑视的口气对瘦竹说:“爹妈告诉我,镇上人比乡下人有出息。我爹在镇上开布店,是镇上人,我从乡下到镇上读书,住在镇上,也成了镇上人。你本来是镇上人,成了乡下人;还离开了镇上的爹娘,认乡下人做爹娘。所以我比你有出息。”小孩子说话直来直去,毫不隐晦。这让瘦竹感到自己矮了一截,让人看不起。他不由得想起妈妈经常告诉他:要争气,不要让人看不起。于是他下决心要更加努力读书,一定要比过福根。而实际上瘦竹比福根聪敏,在课堂上反应快得多。两人坐在一张板凳上,老师一提出问题,话音刚落,瘦竹就举起右手,同时扭过头来瞥一眼福根。总是瘦竹拔得头筹,受到老师称赞。尤其在算术课上,瘦竹回答起来更是信心满满,干脆利落。后来,为了争胜,福根居然还没有想好答案就不自觉地举起手来,老师一问却不知如何回答,站在那里傻傻地呆若木鸡,狼狈不堪。这时瘦竹就暗自发笑,得意至极。过了一些日子,养母到镇上来看瘦竹,给两个孩子带来一些炒米粉之类的自制零食。她看到瘦竹报告她时的得意模样,就批评他说:“要争气不是要看不起别人。他看不起你是他的错,你不可以也看不起他。他有不及你的地方,你也有不及他的地方。不及别人的地方就要努力赶上,这叫争气。我猜在体育课上,你肯定比不过他,我说得对吗?”瘦竹微微涨红着脸点点头。从此,他在课上与福根争胜的劲头有所收敛。不久,有传闻说解放军将从镇的北边东进解放上海,于是镇上店家纷纷打烊,学校停课。瘦竹就只得独自走回路家圩。路上却遇倾盆大雨,到家后生了一场重病,高烧昏迷,身体僵直,眼睛都上了翳。养母日夜守候,连续不断地替孩子翻身,以免生出褥疮,自己二十多个日夜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当时又是求医,又是拜鬼。幸好离上海大城市近,据说还搞到针剂(大概是青霉素吧?)但是病情一直不见好转。那晚,养母绝望了,就对着瘦竹“身上附着的鬼”,又许愿、又威胁,软硬兼施地说:“如果你们一定要带他走,那就马上带走,我受不了了,我不管了,我要去睡觉了。如果你们放了他,我一定会香火拜谢。”果然,那晚半夜,养母听到了孩子自己翻身的声音,真是喜出望外。后来情况就一天天好起来。瘦竹记得刚能起床的最初几天,眼睛仍看不见窗外的任何东西。那年他九岁,这是他幼年第二次与死神擦身而过。这次重病后,最初瘦竹只能吃稀粥加酱瓜,不能吃鸡蛋和鱼肉,他还因此犯错而受过惩罚。那天,养母去地里干活前叮嘱他千万不能自己找东西吃。但瘦竹实在馋得不行,竟禁不住偷吃了碗橱里的一个鸡蛋。这是两年里第二次“明知故犯”,按照之前的约法三章,不听父母的话,就要受到惩罚。那天路惠农也刚好在家。夫妇俩看在他重病刚痊愈的面上,让他自己用尺子不痛不痒地打了几下手心了事。不管怎样,说话算数,说到做到,这给瘦竹留下了终身的教训。(选自美籍学者陆寿筠先生的自传体纪实小说《我的路》,该书对于理解起伏跌宕的中国近代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陆先生代表作《道法社会主义:二十一世纪人类意识形态革命》,购买可加微信zhai200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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