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讲中说了,没有平衡,就没有统一,而只有对立。因此,虽然唯物辩证法和阴阳学说都讲“对立面”,但两者所说的对立面基本是两回事:前者所说的对立面,都可以归结为是推动、还是阻碍人类对于自然界的单方面索求这样两个方面之间的对立。以阴阳学说的观点看,这是人类阳性文化的最高典型表现。 阴阳代表的是事物(包括人或物,个体或群体)在各种各样关系中所持的两种相反相成的态势趋向,而不是指事物本身。什么是“阴”?什么是“阳”?若借用当代西方哲学概念,是不是可以说:“阴”代表天地万物之间的永恒相关联系、以及意识心对此联系的认知和遵从,“阳”则代表天地万物各自分别的、相对独立的主体性、以及意识心对此相对主体性的意识和在此意识指导下的行为倾向。因此,在中国传统话语中,“阴”代表的是静、守、生、谦,“阳”代表的是动、攻、克、傲。表现于人,可以更具体地描述如下:
这两种态势可以平衡地结合于同一主体(阴阳调和),但在某一个特定对外关系中可能较多地表现出“阴”性(若对方阳性较重),而在另一关系中又可能较多地表现为“阳”性(若对方阴性较重)。
阴性、阳性本身并不等同于力量的消长。也就是说,阴性不等于是力量的消退,也可能是正在积聚待长;同样,阳性也不等于表示力量的增长,有可能反而是消退的前兆。正如《黄帝四经 • 雌雄节》所言:“举凡自我炫耀、自以为是、自我夸耀,倨慢不逊,都称之为“雄节”;举凡宛顺、温和、谦恭、卑让的,都称之为“雌节”。所谓“雄节”,大抵属于自满的范畴;所谓“雌节”,大抵属于谦逊的范畴。依仗“雄节”,假使偶有所得的话,并不意味着即是福吉;立足于“雌节”,如果一时有所损失的话,那么最终也必然会有善报。如果依仗“雄节”屡有收获,那也只能视为积累祸因,最终是忧虑凶险并濒临死亡。如果立足“雌节”而常有所失,这正是积累福德的过程;谨慎地戒备自己而不背离“雌节”,大福就必然会来至。”(原文:宪敖傲骄倨,是谓雄节,□□恭俭,是谓雌节。夫雄节者,涅之徒也。雌节者,兼之徒也。夫雄节以得,乃不为福,雌节以亡,必得将有赏。夫雄节而数得,是谓积殃。凶忧重至,几于死亡。雌节而数之,是谓积德。慎戒毋法,大禄将极。)这段话用之于观察今日人类对于大自然的态度,多像一面明亮的镜子啊!
当然上面这段引言不仅适用于人天关系,也适用于一切社会关系、国家关系。不过阴与阳,代表的不仅是“态”,即“姿态”,也代表“势”,即所处之位势,也就是“弱势”或“强势”,后者如“权势”、“财势”、以及一切居高临下之势、和其它各种优势。势之强弱也不是绝对的、或一成不变的。如老年人在体能上显然处于弱势,但在宗法传统或人道主义传统深厚的地方,他们具有受到格外尊重和有权得到更多照顾的道义优势。又如,在道义精神普遍强烈的社会或时代氛围中,或修道有成者(阴阳平衡),其“权势”、“财势”的潜在破坏性就可以得到遏制,而较少发展成霸道、霸势。
鉴于上述,阴阳平衡应是“态”与“势”的综合。如当权者、有产者、名声显赫者、上位者、其他为人尊长者、大国、强国等等,已经具有某种优势(无论是符合还是有违道义),所以他们更应该注意“守雌节”,即守静、居下(如“大邦者下流”-- 《道德经,六十一章》),清心寡欲,谦虚谨慎,不强加于人,以平等、诚恳之心相待。强势者自身心性的阴阳平衡是社会关系得到平衡的主要保障——不过也需要弱势者的配合。如果周围没有倚强凌弱的霸道者,弱势者也应安于守雌居下。如果其“阳气”太重,本身阴阳失调,以别人的谦让为有机可乘,那么社会关系仍然会跟着失去平衡。当然,如果强势者以“阳态”助“阳势”,阳霸之气倍增,那么必然欺凌弱者,更容易让社会失去平衡和谐。这时,遭受欺凌的弱势者就需要多一点阳刚之气,表现在坚守道义、不对霸道行径卑躬屈膝;但在总体上仍需抱持无欲无为、谦虚谨慎、心胸开阔、以天道克服霸道的姿态。在战略战术上应采取以柔克刚、以阴平阳的态势,才能保持自性的阴阳平衡和推动恢复社会的阴阳平衡。这就是人类社会的阴阳平衡之道。显然这与西方传统中以某种对外的“对立”换取内部的“统一”完全是两条永不相交之道。
(“阴阳六讲”系列是从2009年12月11日首发新法家网站的《阴阳五行与人类文化》一文拆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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