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任何重大的社会现象,都需要将其置于更宏大广阔的视野之中,如果用一句话来回答“什么是民粹主义?”这个问题,也许可以说那就是:“一切顺从民意”。那么,为何“民意”,而不是“神意”或者“个人意志”,成了当今的时髦呢? 如果将民粹主义置于人类思想演化历史的长河中,这就可能较易理解了。仔细看来,虽然迟至近现代的十九世纪下半叶,名为“民粹主义”的思潮和运动才在俄罗斯首先出现,但民粹主义正负两方面的内涵和倾向,在中外更远的历史上各种不同规模的农民起义、近现代裹挟着所有下层民众的资产阶级思想革命和政治革命运动、以及现代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中,大多(如果不是全部)都在不同程度上有所表现,只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此类思潮、运动的终极信仰基础是有区别的。 在古代中国,就有“民贵君轻”的信念,即使在反正统的历代农民起义中,民众的诉求也是在“替天行道”的旗帜下才得以伸张,因为“君”也只是“天子”,即“天”之子。也就是说,只有“天”,即“天道”,才是规范人间一切是非的最高依据。在中世纪西方,以上帝意志为终极依托的基督教平等理念,则是当时一些农民起义的思想基础(如1381年由瓦特•泰勒领导的英国农民起义)。以“天道”和以“上帝”为最高依据虽然有着无神和有神信仰之别,但在超越人类世俗社会这一点上是共同的。也就是说,在近代以前,东西方都不是以凡俗之“民”(“人民”“平民”)作为社会哲学思想理念的出发点和终极依据。 不过,到了近代,东西方的思想走向开始有所分化。在前现代的中国,对于超世俗天道的信仰并没有改变,而在欧洲,随着宗教改革、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一连串所谓思想解放运动的连续推进、深入,对于上帝以及相关教义的信仰逐渐从宏观社会思想领域退出,即所谓“政教分离”,而只在微观人伦关系对阶级分裂社会起到一点润滑剂作用。思想解放的核心即是所谓“人的解放”、个性解放。那时的政治口号“自由、平等、博爱”,虽然保留了基督教的“平等”“博爱”思想,但这后两者被置于“自由”之下,即人际之间的平等博爱是以个性的自由为前提的,而不是相反,如中国一以贯之的传统那样,个人的自由除了要受到微观伦理之“仁”的原则的约束以外,还必须接受其在宏观秩序中的体现、即“均平”之“义”(正义)、之法的规范和节制。 个体本位的“人的解放”,虽然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改善、整体文明的提升,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其积极意义,但众所周知,在“天道”“上帝”信仰中蕴含的人类共同体意识的退化,其结果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在更大规模上的、新的不平等、贫富分化、社会动乱、殖民扩张、种族灭绝,一直发展到后来的世界大战、今天的核子恐怖、生态灾难……原子论个人主义否定了人类共同体的存在这一层次,是一种否定人类社会多维性的平面思维。所以,如果说“人的解放”是对于超世俗信仰的逆反的话,那么,到了十九世纪下半叶,在具有东方农业公社传统的俄罗斯首先出现的、以民众群体利益为本位、试图超越资本主义、探索新的社会发展道路的民粹主义,则是对于近代以来西方个人自由主义潮流的新的逆反,即“否定之否定”。 由此开始的、以对于群体命运的关切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又走向另一极端:即无视或压抑个体的基本利益和基本权利(如将个体人看作是可以被群体内部“精英”随意摆布的、革命机器上的“齿轮”或“螺丝钉”), 以整体(人民、社会、国家、民族、政党、阶级等)利益的名义,推行强制性的舆论一律、绝对服从,压制异议,结果是离开了无数平凡个体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实际上是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人民群众历史创造者作用,因而有违初心地几乎完全葬送了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否定原子论个人主义,但不能否定个体存在这一个层次,无视这一层次的存在也是否定人类社会多维性的平面思维。 当然,不仅是假马列毛主义者比较轻视、甚至践踏个体人权,即使是欧美个人自由主义的人权旗手们,在他们推行一种与国际主义、与人类共同体意识相对抗的国家主义,以外来因素解释国内危机、掩盖自己在国内和世界各地制造矛盾、播弄是非、兴风作浪、谋取私利的霸道恶行的同时,也以对付外来威胁、保卫国家安全整体利益为借口,压制公民个体的自由和民主精神、迫害那些揭露帝国主义战争罪恶的所谓“叛国分子”(如美国借“反恐”肆意侵犯公民隐私权、对人民实行严密控制,在这方面民主党和共和党没有本质区别)。 所以,在与整体利益的互动中求取平衡的个体人权、“个性解放”,还是不应该否定的——不过这只是描述理想的人类社会关系的半个命题;同样重要、因而也不应否定的是:与各别个体和低层次群体利益互动平衡的人类共同体整体利益、和天地生态平衡的全局利益。这两半的互动平衡就是我们必须遵循的终极大道,否则就是忤逆天道、同归于尽。 从多维平衡的时空总体高度看民粹主义,就能对其历史作用和历史地位有个正确认识。 (摘自《道法社会主义:二十一世纪人类意识形态革命》政治理论篇,第二章第二节;该书由香港东方文化出版社2021年5月出版,购买可加微信zhai200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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