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这次抗击疫情的战役中,我们看到了全国各地的医疗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基层干部与干警、广大志愿者,在各条战线上默默奉献、努力工作,有个人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是这个时代最可爱的人,是我们这个民族的脊梁。这不禁让人思考,中华民族的这种奉献精神,这种为了大多数人而牺牲小我的精神,具有着怎样的历史与文化根基?一代又一代为了广大人民幸福的付出劳动的人们,他们的内在精神动力是什么?这或许是一个在当代历史与哲学领域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杭州西湖边上的章太炎纪念馆里,竖着一块匾,上面写着章太炎早年在《明独》这篇文章中的一句话:“大独必群”。这四个字,或许可以视为我们民族精神在近代的一个标志。由此出发,可以深入的从历史与哲学的层面探讨那些为了人民利益而默默奉献的人们的精神价值。事实上,我们新法家的观点和立场高度契合“大独”、“大群”的精神。
所谓“小群”,是各种带有强烈私利色彩的小团体、小圈子,比如官僚集团(“同官”)、豪右地主,它们是致使“大群”有涣散之象的祸首。由于不愿意与彼辈同流合污,毅然划清界限,君子有所不为,所以从“小群”的角度观之,此举实为“大独”。也正是因为如此,“大独”并非是一种哲学意义上抽象探讨,也非对某种“原初状态”的假设性描述,而是针对于当时中国历史社会中真实存在的主要矛盾而言的。在法家的政治论述里有大量对于官僚集团的批判,深刻揭示了官僚集团的活动逻辑及其经济诉求,特别是假设许多官僚集团可以上下其手、中饱私囊的政治场景,提醒为政者要提防其行径。而从儒家“民为本”、“为政以德”,批判“苛政猛于虎”的角度出发,也会时常提防官僚集团贪赃枉法,过分剥削民众,行虐民之政。这一点在清代的政论中有许多体现。比如清初名臣魏裔介尝云: 治天下之道,固有多端,大要在于定经制、正人心、厚风俗而已。然经制之要,莫先于取民有制。取民之制,在审天下各郡县地土之厚薄而定其高下,收获之多寡而权其轻重,丈尺之大小而审其规则。如南方多种稻,而稻地有厚薄之不同;北方多种麦谷,地亦有厚薄之不同。收获多寡有大相悬绝者,丈尺大小亦有迥然不同者,倘不详加核察而定之,生民之苦,何由苏乎? 而面对清中叶以降政治风气日趋奢靡,马福安痛陈: 夫天下非氓庶犯法罹罪之足忧,而士大夫弃礼蔑义、罔识廉耻之可畏。诚以士大夫者,教化之纲纪,风俗之原本,而人心以为转移者也;故朝廷崇拜礼,百僚奉法,士大夫以名教相尚,节行相高,而风俗人心未有不归于端厚者也;朝廷弃礼。百僚坏法,士大夫以浮虚相祖,放纵相师,而风俗人心未有不归于邪薄者也。 可以说,正是秉持着相似的学术积淀与政治感觉,章太炎才会对汪曾唯为官时不与同僚同流合污大加称赞,视此为与“小群”割席的“大独”之举。 此外,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谈到:“前明一代风气,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横征,民不堪命。而缙绅居乡者,亦多倚势恃强,视细民为弱肉,上下相护,民无所控诉也”。及至清代,按照沟口雄三的研究,“地主阶层、乡绅阶层或商人阶层等所谓地方精英的经济势力、社会势力不仅没有削弱或后退,反而在整个清代切切实实地得到了扩展”。彼辈地位巩固的后果,就是对地方政经利益的进一步操控。萧公权指出,在清代,“绅士阶层打着为‘民’的旗号,利用孟子思想谋取个人私利,而不挑战清王朝的权威。他们把自己的利益同后者的利益等同起来,并扮演着‘民’的代言人的角色”。不过,“因此而得到的利益,绝大部分落入绅士地主之手——如果可以说佃农和小土地所有者也的确得到一点的话”。正因为如此,龚自珍在清中叶警告统治集团,在这样的社会结构里,“其始,不过贫富不相齐之为之尔。小不相齐,渐至大不相齐;大不相齐,即至丧天下”。由此可见,章太炎将和豪右地主对抗视为“大独”的表现,是十分契合于当时社会主要矛盾的。而这一看法也在他后来思考中国政治经济问题时反复强调“均配土田”,让“豪民庶几日微,而编户齐人得以平等”的言说中有进一步的展开。 就此而言,章太炎所强调的“大独”,就与近代西方对个体权利的论述有着不小的区别。在后者那里,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为了突破各种中世纪社会组织的束缚,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人们认为政治共同体应来自于具有不可分割的个体权利的人之间所签订的契约,而国家的目的也就在于保护这些权利。因为在自然状态中,由于每个人都具有不可分割的个体权利,所以彼此之间会产生各种纷争与对抗,出于对这种极度不安全感的畏惧,人们遂联合起来,建立政府,以期后者能保护其基本权利。这样的观念虽然有其历史渊源,但更体现出近代资产阶级对于不受束缚的经营权、财产权的强烈渴求,以及视国家为保护自己扩大经济与政治利益的工具。 也正因为如此,其理念在西方世界得到广泛的传播,正如恩格斯所论:“由于人们不再生活在像罗马帝国那样的世界帝国中,而是生活在那些相互平等地交往并且处在差不多相同的资产阶级发展阶段的独立国家所组成的体系中,所以这种要求就很快地后的了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为人权”。 在这样的情形下,是否掌握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是否能实质享受个体权利的重要前提。对此,政治思想史家伍德一针见血的指出: 西方政治思想在其大部分历史中的一个惊人特点是,人们之间的自然平等观念并不排斥政治权利的不平等分配;而且,为了使自然平等者之间的统治和支配关系正当化,精致的论证被建构起来。在上帝或自然法面前,所有人都可以是平等的,但是,有些人可能有资格统治其他人。财产和阶级的决定性因素可以压倒所有自然平等。 关于这一点,正如沃格林所言,对于西方文明而言,“贪欲冲动是推动那种扩张的内在动力”。在分析被视为现代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先驱洛克的思想时,沃格林如是阐述: 有一条铁律贯穿《政府论》始终:人能想到的一切方面都可以是不平等的,但他们都平等地接受了对不平等的保护。政府将出于一种神圣的中立态度,保护穷人的财富和富人的财富。人们通常认为,马克思是资产阶级法权秩序的批评者,他认为这套秩序其实服务于阶层分化的上层建筑。事实上,没必要以一种批判的方式来揭示这样一个迄今无人留意的缺陷;恰恰相反,保护财产不平等就是洛克式政府体系的公开目的。 很明显,如此这般对个体权利的诉求,与章太炎主张的“大独必群”在思考逻辑与论证方式上都极为不同。章太炎之所以强调“大独”,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重建“大群”,维系作为政治与文化共同体的中国。在这个过程里,主要的动力不在于希望此共同体能保障自己的私有财产与社会特权,而是继承了中国传统学说中对于治国平天下的强烈责任感,于是能奋然投身于救亡运动当中。 此外,在《明独》篇中,章太炎重点抨击代表各种私利的“小群”。而在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演进过程中,特别是在与绝对主义君主制作斗争时,“反抗正在步步进犯的君主不是寓于普通公民或个体私人的权利,它是官员或‘次级长官’的权利,源自法人团体、贵族或市政官员具有的某种司法权”。而早期在早期共和主义的话语里,其代表人物也多为富裕的城市精英,他们恰恰是以牺牲普通平民的经济利益为代价才获得统治地位。甚至在法国大革命前夕,与君主制相抗衡的,主要也是各种“中间团体”,它们固然与王权有矛盾,但更带着强烈的为贵族制辩护的色彩。它和代表平民利益的民主制理想往往背道而驰。
犹有进者,近代以降的西方保守主义,按照其现代著名阐释者柯克的说法,更是直接鼓吹“文明社会需要多种秩序和等级”,咒骂“如果被强制立法推行,所有其他试图平等化的努力都将引人步入绝望之境”。所以它对贵族制、等级制、富人专政大加称赞。由此可见,在近代西方,各种法人团体、贵族团体,以及由此而生的等级结构,在政治论说中非但不被视为有害之物,反而成为带有某种正义性的象征。而在章太炎的论述里,“小群”不但会侵蚀广大平民的利益,而且对于维系“大群”有害无利。 而所谓“大独”,其重要表现就是毅然脱离这些“小群”,哪怕在这一过程中一己之利会遭受损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大群”的事业而奋斗。在这个逻辑里,借“小群”来保护某些阶层或集团的利益,在政治道德上是绝对负面的,更不会被视为某种现代性政治体制的先驱。在戊戌变法之后,梁启超通过阅读由日本翻译的西学著作,开始强调欧洲之所以有近代资本主义代议制,是因为有中世纪封建体制作为先导,封建贵族担当了限制王权的任务。而在章太炎的论述里,这种封建体制恰恰是对普遍平等的巨大危害,不应在中国鼓吹其正面意义。 总之,章太炎主张的“大独必群”、“小群,大群之贼也”,当然是面对近代西方势力对中国的冲击而产生的强烈危机感,但是他在论述这些观点时,基本是针对中国社会自身的矛盾而立言的,并且其思考逻辑也和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一脉相承。而并非对近代西方政治学说的简单复制。正如姜义华老师所言:“真正的‘大独’是同种种‘小群’决裂,而以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命运为依归”。 最后,沟口雄三指出,中国传统的“公”观念,“在经过士大夫阶层经世意识的政治主义的民族、民权的‘公’后,随着革命的深化终于再次提高到细民的天下之公,最终将太平天国以来的、甚至于明末以来的经济上的‘公’概念由民生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公’。”章太炎对“大独必群”的论述,很大程度上也体现着这一特征,特别是他对于“小群”的批判,就是因为后者让广大“寡弱者”饱受欺凌,制造了社会不平等,这一点在章氏后来的政治言说中有着更为深刻的论析。如果说《明独》代表了章太炎早年的政治理想的话,那么这种理想其实也深深契合于近代中国的政治斗争之中。正如周恩来所说的,“中华民族是受外国侵略、欺凌和压迫的,所以人们首先产生的是一种民族的反侵略的爱国主义。在这样一个具体的环境中,大多数知识分子的思想可以由民族思想、爱国思想发展到争取民族解放和为人民的思想”。章太炎所热爱的“大群”,理应包括生活在其中的广大人民,因此“大群”摆脱困境的过程,也必然伴随着广大人民的翻身与解放。而后来的历史也证明了,唯有有做到这一点,“大群”才能真正走出近代以降的危机,实现独立富强。
原文刊于《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本文仅是部分节选。并参考“雅理读书”微信号3月31日,王锐: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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