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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寿筠:民粹、民主、革命 — 美国大选和中国文革(三) 
作者:[陆寿筠] 来源:[作者惠赐] 2017-01-21

                     红卫兵在天安门广场 


三、中国文革中的民粹主义现象

关于十年文革,笔者曾有专文明确肯定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动机是符合当时情势的客观需要的,是符合全国人民的长远利益的,因此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即使文革中有民粹主义思潮的干扰,造成了危害,也不应全盘否定文革、夸大毛的错误、并借此抹黑他。这是首先必须明确的。另一方面,文革中既存在着群众对于魅力领袖毛泽东的狂热崇拜,还存在着其它形式的非理性集体狂热,而且是空前规模的狂热。这一点恐怕不会有人质疑。所以,下面将从两个方面揭示这种狂热,并分析一下此种狂热产生的原因、和提出防治的途径:

(一)文革中的民粹主义群体狂热

这里首先要提及一下一个重要而当下无法立即解答的问题:文革群众运动中背离理性的狂热现象是否直接地、或间接地(如由于中央文革小组的鼓励)与运动的发动者毛泽东相关,或者基本上都是他的反对者、即文革的目标对象走资派官僚所煽动起来的?或者两者兼有?这个问题涉及对文革和毛的评价,因而对于总结历史经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笔者没有条件回答这个问题,所以在这里只能提出问题,而没有结论。虽然笔者不像那些没有亲身经历过文革,而只根据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网上传闻,对文革加以妄议武断的空论者,而是当时被直接卷入文革漩涡的一名积极参与者和见证者,但我的文革经历基本上没有超越工作所在的学校,因而对文革全局的所知有限。要对文革有一个客观、真切的评断,至少要知道:全国各地、尤其是一些关键地区文革的大致发展脉络,和上层争斗的内情,包括与两个“司令部”之间、以及毛与中央文革小组主要成员之间的分歧和争执有关的文件、文字资料。如果对上上下下主要的实际情况像笔者这样所知不多、或不确实,又没有条件核实各种传闻,那么就只能囿于本人在直观范围内的所见所闻与直觉感受来议论文革,那就自己首先就可能已经掉入民粹主义的陷阱,还怎么可能看清楚文革中的民粹主义现象,得出公正、真实的结论?因此,关于毛与下述群体狂热的关系,笔者只能提出问题,指出问题的重要性,希望有条件研究的专门家予以重视。

文革中的集体狂热既表现在对于魅力领袖的宗教式崇拜,也表现在对于异己者的非理性粗暴对待这样两个方面。下面分别述之:

(1)对魅力领袖的宗教式崇拜

应该说,毛泽东与一般民粹领袖是不可相比的。他的魅力不仅来自他独特的个性和吸引力,而更重要的是,还来自于他为人民利益、不惜牺牲个人一切的真诚之心,也来自于他文韬武略的旷世之才,表现在令世界普遍钦佩的政治军事谋略、异于常人的哲理睿智、磅礴飞扬的诗词文采等诸多方面。他以如此少有地杰出的才能,为统一、独立的新中国的建立,为将国家建设成具有自力更生能力的完整坚实的工业体系、拥有当代尖端科技的强大国防、和与之匹配的农业基础的社会主义堡垒,作出了独特的巨大贡献。无论他犯的错误有多大,他必将至少如秦始皇那样,或许其影响更深远,永载中国和世界历史的英雄史册。所以全国人民对他的爱戴和敬仰是完全出于内心真挚感情的流露。文革中某些势力故意煽动起来的、对于毛主席的宗教式形式主义崇拜狂潮完全是对于伟人形象的扭曲和亵渎。

当时的崇拜形式有:早请示、晚汇报,各种大小会议前集体朗读毛语录,就餐前对着毛像敬祝“万寿无疆”,唱颂歌、跳忠字舞,……同时将毛泽东思想肢解碎片化、实用主义化,为各自相互对立的观点作辩护,形成了对立力量之间打“语录仗”的荒诞局面。《毛主席语录》的人手一册既是毛泽东思想的普及,也是大规模肢解毛泽东思想的开始。这是对伟人思想的扭曲和亵渎,自然毫无理性可言。其实不少人的心里对此宗教式的形式主义是反感的,但在那种无理性狂热的气氛中,谁也不敢公开指出其荒谬性,只能随大流。

笔者也是这样,但心里是明白的,并不盲从。倒是还记得,那时笔者和战友们因为反对“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的“形左实右”、“假左真右”路线而受到极左势力的持续压制、反复打击,一听到学校的广播喇叭里传来“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毛泽东……”的歌声时,总是情不自禁地热泪盈眶、不能自制。至今在网络视频中听到这样的歌声时,仍会禁不住回想当年、心潮澎湃……这究竟是真情流露还是宗教崇拜?当然,时过境迁,当年笔者的战友中现在也有人认为那时是上了毛的当、受他利用(“今天拉这派打那派、明天拉那派打这派”)、结果落得个“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笔者《文革反思的多维视角》一文开头提到的那位挚友就是一例。毛是一位具有传奇式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他的所有决策只能放到他的社会政治理念体系中、放到具体的社会历史情境中,才能予以确当的认识和评判(事实上笔者对毛的做法也有异议,但不认为是上当受骗)。而这位“挚友”是以儒家的微观伦理去观察和评断有关社会治理的宏观决策。其实这正是民粹主义得以流行的社会思想基础。

回到本题:人们要问,当时那种形式主义的崇拜狂热,究竟是什么势力煽动起来的?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甚至毛本人为了“借钟馗打鬼”、以扫除抵制文革的阻力?还是“资产阶级司令部”为了借势造势、将局面推向荒谬的极端、然后伺机反扑?还是两者兼有?但这个问题超出了对于民粹主义负面危害性的一般分析,还是留给中共党史专家们去调查研究吧。

(2)对异己者的非理性粗暴对待

文革中的所谓异己者有两大类,一类是阶级异己分子,一类是思想异己分子。

所谓“阶级异己分子”本应有严格的政治和法律标准,但在文革中实际上已被大大地扩大化了,除了包括地富反坏右,还牵连其家属、子女;还包括资本家及其家属子女;又增添了“走资派”及其家属子女,而一时间几乎所有带着什么“书记”、什么“长”的大小官儿都可能被扣上“走资派”的帽子而被“专政”; 还有“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和一般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几乎所有的非党知识分子都被认为是属于资产阶级的,被民间戏称为“臭老九”,即排行第九的改造对象,因而必须接受工农兵、包括文革后期的“工农兵学员”的“再教育”,即思想上的“无产阶级专政”。经过多年折腾以后,中国传统的“师道尊严”被批得荡然无存,师生关系完全颠倒:教师尊称学生为“革命小将”或简称“小将”,学生则直呼所有教师的名字。记得有一次在青年工农兵学员主导编写新的英语教材的时候,一位教师将“a factory”译成“一家工厂”,于是一个学生呵斥道:“如今还有属于哪一‘家’的工厂吗?”让这位教师尴尬得啼笑皆非。这样的颠倒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从暴风骤雨般的“揭批”、“揪斗”一大批教师开始的。

以笔者所在大学为例,在文革初期1966年6-7月间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猖狂施虐的五十多天里,几乎所有从旧社会过来的教师、和专管教学业务的党员或非党干部都被贴到大字报。其内容除了大多是从他们平时授课内容、或日常生活中断章取义、捕风捉影地摘取的片言只语以外,就是将人事档案中记录的、早就有了正式结论的、不构成犯罪的一般“历史问题”或错误情事抛出来,俗称“抄冷饭”。到文革后期,这些又成为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清队”(“清理阶级队伍”的简称)、“整党”运动中内查外调的重要内容,结果大多是重复原有结论。但其中多数都已经遭受了背负莫须有的罪名、被打入“牛棚”劳动改造、被剥夺参与文革的政治权利、如此持续多年的迫害。所谓“牛棚”,是强迫“牛鬼蛇神”劳动改造的无形之“棚”。“牛棚”里后来还增加了顽固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少数“走资派”党政干部。“牛鬼蛇神”(也简称“牛鬼”)这个词在文革中如此普及,源自1966年6月1日官方人民日报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除了强迫劳动改造以外,他们还受到更严重的人身迫害、人格侮辱:戴高帽游街,喷气式罚跪、拉头发、打耳光、打板子、剃阴阳头、逼供信……,如此斗争他们的参与者绝大多数是学生(后来大多数学生都成了“红卫兵”),也有个别教师和党员、干部在旁附和;“红卫兵”既有真假“造反派”,也有早期“保守派”(被贬称“保皇派”),一些形左实右的投机造反派后来都与择机“造反”的保皇派合流了。负责“管教”这些“牛鬼”的红卫兵被戏称为“牛司令”。如果谁要宣传中央制定的文革《十六条》中关于“要文斗不要武斗”的规定,就要受到批判;他们就会大声朗读“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这段语录出自毛泽东发表于1927年3月、文革中被重新在全国报刊广泛刊载、宣传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还被编入《毛主席语录》,是文革中被大声朗读、引用最多的语录之一。)

那年8月,从北京来了一批红卫兵,到处煽风点火。先是(如我所在的高校)刮起一阵给全校被贴大字报最多的中老年教师和教学业务干部戴高帽游街、“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革命高潮”,接着在全上海市刮起持续多日的“破四旧”抄家、四处打砸抢的“红色恐怖”狂风恶浪:先是横行街道,到处打砸商店招牌,强剪行人小裤脚管,这些还是较轻的恶行;更严重的是,他们煽动年轻不懂事的学生抄资本家等“牛鬼”的家,打人、抢劫、破坏、搞流氓行为……无恶不作。我所在的外语系有一位同事,她本人是靠拢党团组织、努力与剥削阶级划清界线、要求进步的青年教师;她的父亲是一个没有查出任何问题的守法资本家,历年来先后数次紧缩自家住处,将部分住房捐给政府作公益用途。但这次他们的住家也没有幸免于难: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打着红卫兵造反的旗号,冲进他们的家,将家具、橱柜打翻、砸烂,里面的衣物用品撒了一地。他们专挑值钱的东西占为己有,还有男男女女倦宿在屋角里肆无忌弹地做着下流行为。当时这位教师刚好在家,向他们宣传文革《十六条》中的有关规定,劝他们停止这些非法行为,他们就抡起棍棒,对着她打将下来。幸好外语系造反派红卫兵头头闻讯赶到,才阻止了一场人命悲剧的发生。事后,该教师一家再也不敢在此处居住下去,只得投奔一个本家,在一个“亭子间”内长年蜗居。这位教师本人后来结婚、生子后也一直蜗居在一间不到8平方米的小屋内,直到文革结束以后。他们那个遭受过如此洗劫的住处后来被一家工厂用作了仓库,直到文革结束后“落实政策” 才归还。当年曾遭到比这扫地出门更惨命运的人家还不知有多少。笔者本人就曾代表外语系造反派文革筹备委员会到另一位教师家里贴出过警告,不准任何人冲击这位教师的住家,防止了类似事件的发生。

无论校内校外,有些挨斗者受不了这样的折磨和侮辱就自杀了。自杀者不仅有教师,有党政干部,也有不少“反动学生”。记得有一个时期,三天两头听说有学生跳楼。笔者所在学校还有学生因在日记中记录了对文革、对中央领导的异议,甚至在“四人帮”被抓、文革结束以后还被处决。至于传闻中湖南道县对于“黑四类”的大屠杀更是骇人听闻。这已经超出民粹主义的范畴,但这与当时席卷全国的暴力民粹主义“红色恐怖”大气候是脱不了干系的:没有这样的大气候,如此惨无人道的大屠杀是不大可能发生的。

这股规模遍及全国、时间持续多年、后果极其恶劣的极端暴力民粹主义狂潮所起的坏作用就是:在当时给了顽固不化的走资派掩护喘息之机、给他们创造条件得以比较从容地策划抵制、反扑的种种计谋,最终导致文革的半途转向和最后逆转;而且日后还便于他们颠倒黑白,将种种脏水泼在文革发动者和革命造反派的头上,实行倒打一耙、秋后算账。

关于思想异己分子之间的争斗,则表现为党内高层官员之间的路线权力斗争,和中下层对立群众组织之间的矛盾冲突。关于后者:在早期,主要是在基层,是反对还是保护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造反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斗争;到后来夺权阶段,保守派组织大多已瓦解,造反派则已经从基层开始一直到省、按照不同派别、各自逐级联合起来(实际上可能已经吸收了不少原来的保守派,或者本来就是改头换面的保守派),这些真假“造反派”的不同派系山头之间因夺权而产生的矛盾斗争被称为“内战”,以区别于原来造反派与保守派之间的“路线斗争”。无论是高层的还是中下层的权力斗争,都与民粹主义这个主题没有直接关系。不过,在地方上的夺权“内战”中,对立双方很多是将对方看做阶级异己势力的,因此不仅彼此动粗、暴力相向,而且不少地方还牵连到高层和军队,导致枪炮并作、死伤无数。其规模之大和惨烈程度则超过了对于本来意义上的“阶级异己分子”比较分散的“专政”暴力,彼此之间非理性的粗暴程度并不稍逊于对待“阶级敌人”的无情。

(二)文革中民粹主义狂热产生的原因

(1)历史根源

如果置于更广阔的时空背景上,中国革命是在1917年十月俄国社会主义革命一声炮响的影响下发生的;而要谈论这两场革命与民粹主义的关系,就不能不提到十九世纪俄国于1861年废除农奴制以后,在七、八十年代出现和持续发展的民粹派运动。这一运动的核心思想是主张越过资本主义阶段,反对大规模的生产组织,依靠农民公社的力量去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平均主义的、民主的社会。事实上,俄国民粹派与共产党在思想上是有交集的,既有相通(如争取非资本主义的发展)、也有分歧。读者或许已经注意到,依靠农民公社、迅速超越资本主义阶段的思想在中共党内也有市场。不过,关于中国革命过程中是否早已存在民粹主义倾向、(如果存在的话)是否因为受到了俄国革命或者俄国民粹主义的影响,本文无法细究,只能作为问题提出,姑且存疑。

不过,这里有一点需要澄清:上文提到文革初期官方报刊曾经重新刊登、广泛宣传《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那么文革中的民粹主义狂热,是不是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可能存在的民粹主义倾向的继续呢?那时的农民运动是否存在普遍的(即不是零星偶发的)、没有予以及时制止的乱抓、乱斗、乱杀现象?有没有普遍的、违背法制的人身虐待、人格侮辱现象呢?根据上述考察报告,答案是“没有”。作者在对当时湖南农民运动作了细致周详的调查研究,并加以具体、详细、条理分明的记述以后,总结说:“农民的眼睛,全然没有错的。谁个劣,谁个不劣,谁个最甚,谁个稍次,谁个惩办要严,谁个处罚从轻,农民都有极明白的计算,罚不当罪的极少。”至于涉及人身屈辱的现象,看来也只是打击目标高度集中的、为时短促的、方式比较单纯的、万不得已的给土豪劣绅戴高帽子游乡:“……在第二时期内,必须建立农民的绝对权力。必须不准人恶意地批评农会。必须把一切绅权都打倒,把绅士打在地下,甚至用脚踏上……他们用绳子捆绑了劣绅,给他戴上高帽子,牵着游乡……每个农村都必须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非如此决不能镇压农村反革命派的活动,决不能打倒绅权……这个斗争不胜利,一切减租减息,要求土地及其他生产手段等等的经济斗争,决无胜利之可能。”

但是,文革中发生的粗暴攻击对象是一大批(其中绝大多数是没有权力的中老年教育工作者、资本家、文化名人等),时间长达数年,虐待侮辱方式五花八门、残酷无道,而且更重要的是根本与正当的夺权斗争无关,相反恰恰是为了“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即保住顽固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当权派的权力。比照上述农民运动的经验,如果只是在这些当权派通过他们一手炮制、控制的伪“文革委员会”和保守派“红卫兵”“赤卫队”等,顽固压制群众揭发走资派特权官僚、围剿镇压革命造反派,使运动无法深入的危急时刻,“非如此决不能”冲垮那些顽固派的权力堡垒时,如果只是在这样的时刻,仅仅给这些少数当权者戴一次高帽、游一次街、“委屈”他们一下,才与当年农民给土豪劣绅戴高帽游乡一样,具有某种历史合理性;而他们或其背后身居高位的走资派为了保护他们自己一小撮的不正当权力,通过他们的子女,打着“红卫兵”的旗号(如“联动”、“西纠”等)怂恿、鼓动一批没有经过世面的年轻人,如此残酷粗暴地“打击一大片”,才是对于历史的反动。

这说明,《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不能用来说明文革中暴力民粹主义的历史根源。

(2)民众对于官僚主义体制多年积怨的盲目宣泄

根据笔者与共和国一起成长的经历体会,认为:无论文革中的民粹主义表现是否存在历史根源,其实质原因存在于当时的现实土壤之中。

官僚主义的本质特点是:官员办事不是对下面基层民众负责,而是只对顶头上司负责。当比较多的官员习惯性地只对上、不对下负责,党政系统就成了官僚主义体制。

毛泽东曾经一再告诫全党领导干部必须对人民负责,并且警告不要做官当老爷,要防止官僚贵族阶层的形成。如:“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抗日战争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三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一一二八页。)“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25-326页。)

事实证明,他在1945年的告诫非常及时,但1956年的警告已经迟了,问题出在1949年建政后没有及时建立和完善真正让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制度,也就是缺少让人民通过有效地监督官员、促使他们始终忠实于人民利益的制度,达到当家作主的目的,而是始终迷信缺少法制规范的、大呼隆群众性政治运动,希望通过这样的“整风”、“整党”、“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来保持各级党政领导系统的纯洁性。在1949-1956年这个期间,在以原有阶级敌人或敌对阶级为主要整肃目标的历次运动中,这种做法的缺陷还显不出来。但现在看来,在这短短六、七年间,一个相当规模、从上到下的官僚贵族统治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而且在 1957年紧接着中途转向、半途而废的整风之后的反右运动中,充分暴露了这个体系的能量之大和危害之深。

当时错划右派数量之大,固然与两种矛盾交叉、缺少辨别经验有关,但如果真正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从向下调查、熟悉下情入手,而不是靠拍脑袋、定指标、自上而下逐层压派指标来指导运动、逼着基层凑足指标数,如果真的是从基层实际情况出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则完全可以分清人们的批评意见是属于敌意还是善意。(即使由于偏激情绪、或者青年人政治上不成熟而说错话,也仍然可能出于善意。即使是敌意,也需要而且可以分清是出于切身的阶级利益、还是基本上属于政治信念的思想意识问题,也需要区别对待。)如果真正地从顶层到中下层都坚持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那就不会错把那么多好人、甚至优秀分子(比之于为数极少的真正的右派)打成敌人,让亲者痛、仇者快。反右之如此“扩大化”,完全是已经初步形成的官僚主义者阶级及其体制从中作梗所犯下的、第一次全国规模的明显罪错。

这个官僚体制的根本问题是让官员只对上、不对下负责,而且“对上”也是只对“顶头上司”个人负责,而不是对真正站在人民利益立场的上级领导、直至中央负责。只要是顶头上司的旨意,也不去辨别一下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符合代表这种利益的最高领导的指示精神,就毫不犹豫地推行、贯彻下去。这样,一方面助长了可能存在的来自上面的错误倾向,同时也助长着下位者为了私利而附炎趋势的恶劣风气。这种背离路线原则的个人依附关系是正在腐蚀着新政权的一颗毒瘤。1957年前后,一方面体制内正在蔓延着的官员特权、腐败、官僚主义正受到人民群众越来越多的不满和善意的批评,一方面极少数体制外异议分子借机否定新政权根本上的人民民主性质和社会主义导向。实际上这时候各级领导更需要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倾听人民的心声,来区分敌我、善恶,但竟然有那么多官员只听从上级按主观估计派发下来的指标。而且这种官僚主义倾向已经发展到这样严重的地步,即使有党员、干部对派指标、凑数字的荒唐做法有怀疑,也可能根本不敢提出来,否则就是自投罗网而被打成右派。实际上也就是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地步,就像今天,如果哪个干部不贪腐,他就反而显得不入流,而被周遭贪腐群体怀疑、排斥、孤立。

于是,在日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包括以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方式搞经济建设,全国上下刮起浮夸风、共产风,上瞒下骗、层层相护,宁可伤害百姓、也要护住自己的官帽…,又在所谓“反右倾”之类的运动中,将对上述歪风有异议者打成“右倾机会主义者”…,这些是非颠倒的现象一再重复发生,就完全不是孤立的偶然事件了。

因此,人民的不满在积聚着,但是又被压抑着得不到表达、宣泄,而且随着上述是非颠倒现象的一再重复,积怨越深,受压抑感觉越重、宣泄的冲动也越强。这种情绪和冲动自然也会传染到未经世事、头脑朴实简单的青少年一代……终于在毛泽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放手发动群众”,充分发扬“四大民主”,揭发“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文化大革命中找到了机会。但是,人们对于过去历次“放手发动群众”矛头向上的整党整风之类运动以后的“秋后算账”记忆犹新,因此大多数人一开始不敢轻易冒犯自己头上的直接领导,更不敢把矛头轻易指向更高的官员……于是,就像火山爆发出来的岩浆洪流向着低处冲击那样,一经从北京来的“红卫兵”稍加点拨、煽动,就将一切怨愤倒向当时最没有权势、最没有抵御之力的、已经被专政多年的地富反坏右、资本家、以及被一律戴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帽子的文化教育工作者……推演出一场席卷全国、经久多年的极端暴力民粹主义狂潮。其危害之深久,时隔半个世纪,至今仍让人痛心不已、让对手抓住不放!

可见,1949年建政后,没有得到有效防止、反而不断发展巩固的官僚主义政治体制,才是文革中民粹主义歪风得以盛行的根本原因。

还可见,这股民粹主义愤怒情绪所针对的,实际上是已经尾大不掉的官僚体制,只是被该体制内的顽固派巧妙地将其矛头拨转到了其他弱势群体头上,就像当前美国白人劳工对于特权精英体制的不满被一股极右势力煽动转嫁到移民、穆斯林等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头上一样。

于是本来是要整治官僚特权腐败走资势力的文化大革命,只得半途妥协、并最终以后者复辟得逞告终。血的教训不可谓不轻啊。

(三)民主法治是防治民粹主义负面效应的根本途径

上世纪中叶,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战争的胜利,但革命战争的胜利并不等于人民民主制度的完全确立。虽然革命的旗帜上写着“民主”二字,但事实上,后来的历史表明,一个真正能有效监督各级党政官员不致腐败变质、能规范执政党内外尤其是高层政治思想斗争的民主法治制度,从未建立起来。

上文提到,俄国民粹派相信,具有农村公社传统的东方生产方式能够越过资本主义阶段、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引起当时俄国革命派内部的争论。这个争论在上世纪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内部还一直延续着,在中共党内倾向于肯定与否定的“左”、“右”两派的斗争还相当激烈。而正是这场斗争的反复导致了名为“文化大革命”的政治大爆发。关于文革中这两派的是非功过,笔者在其它文章中曾有所涉及,但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这里要强调指出的是:这两派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不重视人民民主制度的建设,都把革命战争的胜利看作是民主革命的完成,而没有把民主法治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到议事日程上。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一个健全的人民民主制度必须包括“民主”与“法治” 这样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民主的核心是:官员(干部)的选拔必须是自下而上的、而不是由上面官方指定等额候选人、再通过形式主义的投票、或举手强行通过,将老百姓、或以同样方式“选举”出来的人民代表当作阿斗、橡皮图章;并切实保障人民及其自己推选的代表,可以运用各种方式(包括“四大”、报刊、互联网、法律武器等)对于各级党政官员的切实有效监督。“法治”不仅仅是指要有完整的法律体系,而且要保证法高于一切。当然这个“法”必须是通过民主方式、民众与精英合力制订出来的;如果发现不健全,也是可以通过民主方式加以完善的。而反过来,民主又必须由高于一切的法加以规范和保障。如:

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共产党的领导,也规定了人民的多种自由权利。其中,社会主义的方向是最根本的,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的自由权利都是为了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方向,因为这个方向代表着全体人民的长远根本利益。显然,如果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续违背社会主义方向,听任执政党和全社会腐败变质、将国家推向资本主义法西斯道路,那就是放弃了共产党的领导,也就是触犯了最高大法,就要受到谴责、抵制、甚至法律的制裁,使国家回归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方向,无论执政党的名称是不是“共产党”。是真共产党还是假共产党,关键不在于名称,而在于这个党在做什么。同样,如果有人滥用自由权利、反对国家的社会主义方向、反对坚持此方向的执政党,那也是触犯了大法,也要受到谴责、制止、甚至法律的惩罚。

而关键的关键是: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方向”?因为“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已被各种不同的、甚至相互敌对的意识形态用滥了。而究竟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才是真正符合全体人民群众的长远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或者说符合马列毛主义经典作家们“解放全人类”这一初衷的社会主义?而且马列毛关于“解放全人类”的阐述和解读是否完美地符合全人类的长远根本利益,这也需要在全人类的历史性实践中经受检验。因此,关于“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才符合全人类的长远根本利益”这个问题,也只有全人类通过反复实践、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中,才能逐步得到比较完善的解答,而不是将本本里的教条、或某个过去的或现在的领导人的经验判断作为终极依据。当然,我们不能等到争论有了水落石出的结论再来进行革命和建设,而是必须先按照某种通过精英与民众相结合的民主方式决定的方案去做,一面实践、一面争论。因此,如何通过民主与法治来保证此种政治思想争论和高层内部不同路线的斗争,得以有序、有效地进行,防止如文革中那样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破坏性混乱局面的重演,应是健全的民主法治制度必须体现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其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会过。

【关于人类历史经验,中国数千年前的黄老学派曾有过最高层次的总结:“应化之道,平衡而止。”(《黄帝四经》),“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关于阴阳平衡学说与源自西方思想传统的“对立统一规律”的区别,笔者已有专门叙述(见《人类向何处去》,108-111页),此处不赘。阴阳平衡之道涵盖了心物一元形上观统率之下的形下现象世界的一切,当然也包括着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规律。至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资产阶级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民族解放革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等等概念,它们只是特定社会、在特定时期内、由特定制度性质决定的、包括所有层次的全局综合(平衡、或不平衡、或过渡中)这一特定状态的概括性名称而已;其历史合理性,归根结底是要看它们在当时是否顺应着万事万物全局综合动态平衡这一“应化之道”,“拖后腿”和超前激进都是破坏平衡,都没有历史合理性,都必然失败。所以,只有遵循这一大道思路的学术思想和意识形态才真正有利于全人类的长远根本福祉,无论你称它是“社会主义”也好,“资本主义”也好,“革命”也好,“专政”也好,或任何其它名称也好。此是插话,下面言归正传。】

根据文革中民粹主义歪风肆虐的历史教训,一个能保障政治思想斗争有序、有效进行的、符合民主原则的法治制度,按笔者当下所能想到的,至少必须具有如下内容:

严禁诬告他人。揭发别人的罪错(包括口头、或大字报等各种书面形式)要有根有据,要负法律责任。批判他人的言行,要允许对方辩解,严禁借势压制、断章取义、强加于人。如果只是怀疑他人有罪错,但拿不出过硬证据,至少也应提出怀疑的线索依据,并说明“这仅仅是怀疑”,严禁捕风捉影、妄下断语。对于所言不实而伤害到他人者,必须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惩处,同时责令其对受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后者一切精神和物质损失。

严禁窃盗、偷窥、泄露人事档案中有关罪错分子的个人私密信息,除非得到有关政法部门的许可。犯此禁者一律作为犯罪分子予以法律制裁。

严禁人身虐待、人格侮辱。对于没有威胁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罪错分子,除了可以进行和平说理的规劝、批评、批判,即思想斗争以外,严禁其它形式的斗争,严禁人身和精神暴力。只有对于在当下对他人有生命财产威胁的现行犯罪分子、又不接受规劝警告者,受威胁者及旁人可以暴力自卫;但对于没有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除应设法扭送公安机关以外,非必要时也严禁施以暴力。

严禁对于监督、批评权势者的任何人进行打击报复、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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