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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汉代吏治的棱面 
作者:[张毅] 来源:[学习时报2016年10月3日] 2016-10-13

    编者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左传·桓公二年》),由于吏治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吏治的清明维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以法治吏、以吏治世、宽猛相济成为我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的核心内容和鲜明特征。早在秦汉之际,我国就已经形成职业文官阶层,并在法家“明主治吏不治民”观念的影响下创设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官僚体系,孕育出成熟而别具一格的吏治文化,成型自秦汉时期的吏治文化也成为两千年间我国传统社会得以维系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之一。在本文中,笔者张毅就汉代的吏治文化展开探微,以点带面,要言不烦,耐人寻味。 

    汉代吏治牵涉甚广,以下只就几个节点作一粗浅论说。

  邀集良才的选官制度

  《韩非子·外储说》有言:“明主治吏不治民。”治吏之要首在选吏。西汉选官制度,主要为察举、征辟两途。

  察举,即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在秦代已被广为实行,西汉持续推演,更趋完备。其察举标准,为“四科取士”,具体为:“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其科目则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体现了选才标准的开放与多元,然究其要义,实为“公、能、智、勇”四字。

  征辟,则为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具体又可分为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前者为皇帝直接选才用人,后者则是中央、地方高级官员自行任用属吏。

  除了这两条正途,通过任子、纳赀援官入仕也较为常见。

  任子,即高级官吏可保任其子弟为官。大概从文帝时起,任子成为一种通制。其标准则是:“任子令者,《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汉书·哀帝纪》注引应劭)对于享有此项权力的官吏级别、在职年限、保任名额都有明确标准。

  纳赀援官,从入仕者的角度而言即为用钱物买官。武帝时,广开三边,财政紧张,在大卖武功爵的同时,采取入物补官的措施,即所谓纳赀授官。这在西汉时尚为临时应急举措,选官尚未过滥,但延至东汉,则发展为恶政。

  由以上可见,汉代选吏不拘于一途,虽去古未久,但已与“世卿世禄”的狭隘视野相距甚远,史学家许倬云说察举制度“将人才的流转也组织为庞大的网络,将人力资源和讯息经过流转汇聚中央”,这确实显示出了汉代邀集英才、共治天下的雄浑气魄。

  权责联动的制衡机制

  选才任官只是吏治的起点,随之而来的考核、赏罚制度则将官吏的权力严格限制,以治庸治贪,权责对等,提升行政效能。

  西汉对于官吏的考核督察,凸显为上计考课、刺史监督、权责相依三项制度。

  上计,即每年年终,由郡国专设的上计吏携带书面材料(“计簿”)到京师汇报全年治绩,如同今日提请审阅全年工作总结一般。汇报材料的内容,具体为“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簿”(《后汉书·百官志》补注引胡广曰),涉及农业生产、财务状况、治安情形等多个方面。

  汉武帝分天下为十三州部(如加司隶校尉部,则为十四州部,后有损益),每州设置刺史,秩六百石,来督刺和考察地方秩两千石的大员。刺史位卑权重,直通朝廷,与地方长吏无隶属关系,且巡回流动,不固守一地,这就有效地起到了监督作用,改善了吏治效果。

  此外,汉承秦律,对于权、责制定了硬性的关联条件。《史记·范雎列传》载:“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就是说,举人不当,举荐者要同受责罚。具体条令是否合理暂且不论,但将权责相联,以责问权,且担责成本较高的思路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这就有效地抑制了公权私用、以公器挟私货的本能逐利冲突。有的官员不愿举孝廉,正是由于这一律令所限,生怕用权不成、反受其咎,因而对于荐人为官表现淡漠。

  东汉王符在《潜夫论·三式》中谈到:“法令赏罚者,诚治乱之枢机也,不可不严行也。”可见,法令制度的制定执行以及其内在的合理性有效性,关乎吏治明暗,进而关系天下治乱,当重之慎之。

  良好官场生态的养成

  制度举措的长期浸润涵养,便会形成与之相对的官场生态。

  汉代做官,没有任职期限,却非终身制。在职官吏不断接受督察和考课,升降荣辱往往在一瞬之间。汉代官场,官员进出仕黜,宦海沉浮,司空见惯。或有起家为二千石,一跃而为封疆大吏者;或有朝登天子堂、暮为田舍郎,由卿相而一朝为布衣者。当时的官吏在这样的官场生态下,都非常了解并适应这样的入仕情况,一旦罢官为民,或隐居不仕,或重操旧业,并不以丢官为意,而当时的社会观念也习以为常,并不大惊小怪。如西汉中期名臣贡禹,任河南县令时,因公事受到太守府官的指责,被要求免冠认错。他说:“冠一免,安复可官也!”觉得脱掉官帽于礼不合,有损名节,索性直接去官还乡,洒脱之至。

  此外,汉代选官用官,不但对于官场,而且对于士林风向也有相当的引导作用。察举制中有一科目为明经,要求通晓经学,风气所及,邹鲁一带竟有“遗子黄金满籯,不如教子一经”之语。可见,官风振士风,再及民风,相互激荡涵泳,对于社会整体风貌的塑造具有不可替代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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