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11月29日电(记者 李志全) 河南省29日立法,支持职工与企业老总坐在同一张谈判桌前,为自己的劳动所得及权益“讲价钱”。
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9日审议通过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规范企业方和职工方在工资集体协商时的方法、步骤,为一线企业员工加薪问题“撑腰”,增强他们的话语权。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铁平表示,通过协商方式保护劳动所得,有利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也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
条例明确了“谈什么”。职工方与企业可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的工资集体协商。此外,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奖金和效益工资怎样分配等,双方都可以坐在一张桌前“讨价还价”。
“工资还能协商吗?”刚参加工作的“90后”徐庆庆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他每个月工资1800多元人民币,除去租房、交通费、电话费等,几乎是“月光”。在他看来,现在就业竞争很激烈,谁敢去找领导谈工资?
根据条例,工资不再由企业老板一人说了算。在河南省,企业不但要全面建立工资协商制度,还应当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违者,劳动行政部门可对该企业处以两千元至两万元的罚款,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为避免暗箱操作,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还明确,一线岗位职工的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而企业的负责人、出资人,及其直系亲属都不得担任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目前中国没有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专项法律。河南基层工会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举畅通了普通职工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