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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货船沉没十余人死被瞒报数月 举报者遭拘 
作者:[吕宗恕] 来源:[] 2008-11-28

2008年11月28日02:51   新京报 本报记者 吕宗恕 辽宁东港报道


刘玉波出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他因举报沉船有遇难者被拘10天。本报记者 吕宗恕 摄


195天,安有霞仍未找到丈夫。11月23日晚,她闩门时,略一停顿。她仍会想象丈夫孙昌和要从暮色中归来。 

5月11日,孙昌和搭乘的“辽东运396”运输船在黄海沉没。19人获救。

新华社当时报道,记者从辽宁省东港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接到事故信息后,丹东市、东港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有关部门已经找到事发渔船的船长,据船长反映,渔船上共有19名船员,事发后很快被附近的社会船只救起,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但在沉船中,安有霞依然没找到丈夫遗体。

船沉,举报者被拘

有人举报沉船有船员遇难,被以捏造为由罚500元拘10天

5月11日早6时,安有霞和往常一样,搭车去东港黄海大市场卖衣服。4天前,出海捕鱼的孙昌和捎信说,将搭乘“辽东运396”货船返航。

中午,安有霞接到电话,“船沉了。”

她奔到110号港口。岸边站满边防武警、公安民警和地方官员。一艘渔船停靠着,船长李庆武等人救了沉船上的19名落水者。

获救船员王传刚(音)说,孙昌和和其他人在一瞬间被翻船的巨大惯性甩入大海,之后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他醒来,已经躺在李庆武的船上。

那天中午,刘玉波也听闻货船沉没。

他从一名幸存者处打听到,船上有不少人沉入海中,便用朋友电话向东港市委书记举报,“……我是长山的孙波,我的亲戚在早上的沉船里死了,……希望领导调查。”

随后,他还向东港市主管渔业的副市长、公安边防大队长、公安局长、丹东市公安边防支队参谋长等领导用化名举报了沉船事故。

次日上午9时左右,刘玉波被带到公安局防暴大队,隔离审查,后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样解释拘留原因:现查明2008年5月11日13时许,刘玉波捏造事实打电话举报给各级领导,称自己是长山镇的孙波,谎报其哥或弟于5月11日4时许在一号鼓附近高杰接货渔船上沉船死亡,从而引起各级领导重视。

刘玉波此后承认,化名,是担心被报复;谎称亲戚遇难,是希望政府彻查,“不是没有死人”。

刘玉波说,他举报后,家里大门和冰窖都被泼了粪。

在刘玉波被拘的当日,《辽沈晚报》引用新华社的沉船消息,只提到,“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找到事发渔船的船长,据船长反映,渔船上共有19名船员,事发后很快被附近的社会船只救起,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和坤看到报道很诧异。因为她丈夫也在这艘沉船上,而并没有获救。她说,“怎么报道称全部获救,并无人死亡。我觉得是政府瞒报了。”

海边漂来浮尸

家属不断上访,省调查组介入,沉船被打捞,发现船内有10具遗体

出事海域叫“一号鼓”,那里离港口有35海里,四五月份时,总是阴晴不定,常起6级以上大风。

5月底,张玲发现海边漂来浮尸。她父亲张永基也在遇难的沉船上。张玲说,浮尸出现共有两次。一次在5月底,有3具。第二次,6月中旬,两具。“我都去看了,不是父亲。”

安有霞也没有从这些尸体中找到丈夫。她不知道这些尸体是来自“辽东运396”,还是其他船上的遇难者。

记者采访时,当地渔政、渔监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安局没有给出说法。这些浮尸很快被当地殡仪馆拉去火化。

5月中下旬,安有霞等11户家属去东港市政府,要求对“5·11”沉船立案侦查,并赶紧打捞沉船。

此后近2个月,他们不断在丹东、东港的两级政府及海事局等有关部门上访,并有人进京反映情况。

按照家属们的说法,6月19日,东港市政府市长秘书回复:“市长不知道这件事,你们去找丹东海事局。”

6月22日,家属们赶到丹东海事局,他们说该局李智处长说,现在接到的报告还是无人死亡。

8月18日,《丹东日报》在不显著位置刊发《“5·11沉船事件”初步查明》一文说,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初步查明另有11人失踪,“此事件是一起重大的海上交通事故。”

上访家属于淑英说,后来她把从北京转批过的上访材料交给辽宁省有关部门,不久省里派调查组进驻丹东,要求东港市政府立即开始打捞沉船,寻找死难者。

9月30日,“辽东运396”被打捞出水。此时距沉船时间141天。

安有霞赶到岸边,那里又站满各类警察。她被拦在很远,无法靠近沉船。

很多人在清理船舱中淤积的泥沙。安有霞看见,有10具遗体从船舱里抬出。

但那一天,安有霞仍未见到丈夫遗体。

隋明波比安有霞幸运。她从那10具遗体中找到了丈夫林世财。她拿出的火化证明上显示:林世财,男,于2008年5月11日乘辽东运396号船返港时,船只沉没,溺水死亡,经支队及东港市公安局法医对尸体进行检验,确认因溺水死亡,家属无异议,现准予火化,特此证明。

落款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时间2008年10月1日。

记者查询另9名家属均开有火化证明,并载明死亡由辽东运396号沉船所致。

无证“黑船”运营2年

参与营救的渔船船长凭经验判断,货船因超载沉没;该船后被证实,自编了船号

11月22日,东港110号港码头。20多米长的“辽东运396”斜泊在烂泥滩,船身泛着斑斑锈迹。甲板上,粘着干枯的海藻和泥沙。

对于沉船事故的调查,当地渔政、渔监和交通局等部门都只说调查还在进行,不便接受采访。

“凭我经验,它是因超载而沉没的。”有着25年打鱼经验的李庆武说。

事发当天清晨,李庆武驾着船在“一号鼓”附近捕鱼。网刚撒下海不久,他就看到“辽东运396”在眼前驶过。当时他心头一惊,这艘船吃水很深,还出现明显倾斜,“那肯定说明超载。”  

没几分钟,船沉了,海面上漂浮起大量的泡沫箱。李庆武忙收网救人,过程中,他还捞起了几十个箱子。

“事后船主国涛跟我说,我救了那么多人,那些箱子就送我了。”李庆武打开箱子看到,里面都是牙鲆鱼、大巴鱼等昂贵的冰鲜海货,“一箱值二三千元吧。”

在安有霞等遇难者家属的了解下发现,“辽东运396”是艘黑船,没有相关运营证件。

11月21日上午,东港市交通局航政站第二办公室一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船因没有年审已报废两年,相关档案已被注销,属于三无船只。

东港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姜永涛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说,此船没有证件,船号是自编的。

“即使是黑船,能在港口进出两年未被发现,那绝对不可能,除非它是走水下的潜艇,或者是船主与有关部门关系好,不用检查和年审。”一名在海上跑了近30年的老船长告诉记者。

这名船长说,在当地活动的黑船约占总船只的20%。

船主国涛的一位朋友说,事故发生后,国涛被警方带去调查,至今未归。记者致电负责此案的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该队负责人在电话中拒绝接受采访。

沉船参与“帮艇”私捞

东港许多渔船打通关系出境捕鱼,家属称,沉船出事前便在帮助出境渔船运货

高杰,船主国涛的朋友,事故发生后,他也被警方带去调查。他说,后来他被警方关了34天,罚了200万,交了10万元才得以保释。

“罚款是因为船上有我的很多货。”高杰说。

当地一些渔民说,高杰是“辽东运396”的真正船主。

而高杰予以否认。

现任东港市工程液压机械厂厂长的他说,在2006年春天,他帮助国涛,牵线搭桥,购买了这艘钢船。“花了30多万,主要用于跑海产品运输。”
一名沉船上的遇难者家属说,“辽东运396”主要在“帮艇”中运输海鲜货物。

“帮艇”,一种特殊的捕捞现象。境内渔船打通一些关系后,得以去境外捕捞。

东港与朝鲜隔海相望,从大东港到朝鲜海域不出一小时即到。据了解,东港近海海产品资源少,而不远的朝鲜海域海产品资源丰富,一网下去收获颇丰,很多渔民乐意越境捕捞。

而去境外捕捞需要获得一种“帮艇票”。

所谓“帮艇票”就是一个铁质的牌子和一面旗帜。上面用朝鲜文和中文写着“宝华”字样。只要把它们挂放在船上,到朝鲜海域捕鱼就不会被当地巡逻艇盘查,也不会被没收。

“这种非官方许可的私下交易在东港存在了至少10年。”高杰说,他就曾从朝方人员处购买过“帮艇票”。早期,他用柴油、冰箱、美元、食品、衣服、发电机等物资,换取在朝鲜海域的捕鱼许可证。

一位曾参与过“帮艇”的船长说,除了要有“帮艇票”,还需要有领船的“中间人”。他能打通东港港口的公安边防、海警等检查部门,以便领着渔船顺利出境。

“中间人”会先按渔船马达大小,收取1500-2500元不等的领船费。渔船捕鱼后,“中间人”还要根据海产品的品质、货量大小,一次性抽取3000-5000元的货钱。

据介绍,从2006年开始,“帮艇”呈公司化运作。购买“帮艇票”、领船等成为公司的服务环节,并且还出现了运输这一环节。

“因为现在过境捕鱼的船越来越多。”那名参与过“帮艇”的船长说,最近一次过境的捕鱼船有六七十艘,“曾有最多一次是百余艘。”

“‘辽东运396’就参与其中的运输。”这名船长说,运输船将货托运回港,每箱收取5-80元不等的运费。

“即便要交纳那么些费用,但渔船一次过境捕捞,少则赚1万,多到两万元。”这名船长说,比在东港近海捕捞要划算得多

东港市渔政处的一名官员说,“帮艇”在东港确实由来已久,而且公司化运作后势力很大,还常有纠纷发生。

1万到30万的赔偿金

东港政府先行给遇难者家属赔偿,具体金额按城乡户口差别而定

隋明波记得,大约是在8月18日,省专案组下来调查不久,毛长山律师便到她家里,说他自己是东港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律师,为家属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等沉船打捞出水后,当地市政府、乡政府先后到隋明波家。

隋说,他们要求在五天内尽快火化。否则火葬费等自理。她和其他几个家属都很担心,就在10月6日火化。

之后,律师毛长山送来了政府垫付的1万元死亡赔偿金,律师说剩下的等此案开庭后再说,肯定不会少。

另9名已发现遗体的船员家属分别获得2万到30万不等的先期赔偿。

隋明波不明白,为何同为一命,赔偿那么悬殊。她听人说,赔偿金多少与死者家属的社会人脉不无关系。

律师毛长山接受采访时说,这次事件中,政府是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先行垫钱赔偿。赔偿金额的多少是按照,城市和农村户口的差别而定。

安有霞还有些欣慰,她跟着那些遇难者家属,也从政府那儿领到了15万的先期赔偿。虽然她还没找到丈夫的遗体。

还有多少人遇难?

东港市各个政府部门,至今没有给出遇难船员人数,以及海难的调查情况

有关“5·11”沉船到底有多少人遇难,是否还有10余人下落不明?

安有霞通过各方了解到,沉船上该有41人或42人,除了获救19人外,另20余人下落不明。

记者联系东港市公安局副局长隋国锋、魏小丹,以及东港海上安全办公室,但他们均未给出明确说法。后来,记者电话、短信给东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宁永亮被告知找宣传部了解。

11月20日,记者打开国家安监总局的事故查询网页和辽宁省安监局的事故查询网页,也没有找到相关事件。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3月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规定,发生10人以上死亡的重特大事故,当地政府应逐级上报。对于不报、漏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记者与该市委宣传部杨光、副部长杨树全联系,无回应。之后,记者给分管渔业的副市长尤泽军发去短信要求核实海难,也无答复。

11月25日,记者致电国家安监总局统计司。该司一女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并做了记录,表示会向统计司进一步了解核实,并说,“如果省安监局没有上报,他们这边也不会有统计。”

在当地长山镇新升村8组,有一名被救船员叫柳伟东。他妻子说,丈夫在“辽东运396”上负责做饭,获救后第三天就又出海,后来几个月里从未向她讲起当时翻船落海情景,她曾问过丈夫但他没有说。

记者再联系其他几名获救船员,也都称不清楚,并回避。

据了解,“辽东运396”沉海后的头半个月,跟李庆武干了一年多的船员龚本宝(音)、姜发伟辞工。另外,19名获救者中也有多人转行。

一种没有证实的说法是,获救者或当事者曾被告知,对沉船一事“不可乱说”。

安有霞等待着这起海难的最终结果。她得知若没有死亡证明,将不能获得最后的全部赔偿。10月份的某一天,她去了大连海事法院,申请宣告孙昌和死亡。

10月19日,法院受理此案,并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月。“希望孙昌和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东港法庭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安有霞说,他应该已经遇难了,虽然她心里还有些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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