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而有口,有口就要讲话。
语言是思想的第一现实。
尊重别人使用语言阐述自己思想的权利,不打棍子,不扣帽子,这是言论自由。审慎使用自己拥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对自己发表的各类自由言论负责任,这是言责自负。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思想舆论界,很多人往往更多地强调了言论自由的重要性,却忽视了对言责自负的把握与重视。这种观点无疑是有失偏颇的。
言论自由与言责自负同样重要。
近日,《辽宁日报》的记者朋友们有感于我国高校教育中存在的突破言论自由边界,随意抹黑中国,随意灌输各类不负责任言论的怪现象,“奔赴东西南北中,深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等5座城市20多所高校,用了半个月时间,听了近百堂专业课”,并在认真整理了近13万字的听课笔记之后,发表了一篇题为《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的公开信,呼吁广大高校教师,特别是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的高校教师,“能够对学生负责,能够对事业负责,能够对国家负责”,履行好自己教书育人的职责。
平心而论,作为公开信的创作者,他们进行调查研究的态度是端正的,方法也是中规中矩的,最后形成的文字也算得上语气和缓,有理有据,至于言辞的犀利程度更是几乎接近于零,完全称得起是一篇表达建设性意见的好文章。然而,就是这样一篇寻常文字,却仿佛点燃了中国思想界的又一个“火药桶”,和前一阵子社科院院长王伟光发表的那篇论述“人民民主专政”的文章一样,这篇文章同样遭遇了一场来自中国“公知”们的集体围攻、谩骂与阻击。一时之间,各大舆论平台风起云涌,惊呼“文革回潮”、“反右先兆”者有之,疾言厉色痛责其为“文化间谍”者有之,再次竖起绞架,咬牙切齿要将公开信创作者“绞死”者亦有之。打棍子、扣帽子,种种乱象,真是不一而足。
笔者不禁想问问这些公知、大V们,究竟这篇文章哪里戳了你们的肺管子,触了你们的霉头,害得你们如此疯癫张狂,大失风度,语无伦次,以致有些穷凶极恶了呢?
说到底,这些活跃在各大舆论平台上的中国当代思想界的所谓公知、大V们,也未必就是“言论自由”的真正支持者。透过他们接近癫狂的言行,我们看到的却是这些所谓公知、大V们既要用自己的“言论自由”来扼杀其他人同样拥有的“言论自由”之权,同时又不想为自己随意挥洒的“语言暴力”承担任何责任的无耻嘴脸!
呵呵,试问天下何时有过这样的好事!
其实,在这个现实而又骨感的世界里,无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有多大,也不论社会制度的不同程度有多深,“言论自由”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有边界性可循的。
从这点意义上讲,《辽宁日报》的这封公开信其实质就是在探讨当代中国的“言论自由”边界性究竟在哪里?公开信中提到的“呲必中国”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突破了“言论自由”必须拥有的客观、公正的天然边界的怪现象。突破了这一天然边界,所谓“言论自由”最终只能滑向“满纸荒唐言”的尴尬境地。
说到这里,笔者也想发挥一点“言论自由”的权利,简单探讨一下当代中国思想界“言论自由”的边界性究竟体现在哪里?
一、言论自由不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工具
诚如公开信中所言,当代中国的大学课堂上的确存在着“用戏谑的方式讲思想理论课,揭秘所谓马克思、恩格斯的‘隐私’;将毛泽东与古代帝王进行不恰当比较,解构历史,肆意评价;对党的创新理论不屑一顾,动辄把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归结为理论的失败”的怪现象,而这种怪现象的大量存在从本质上说就是某些人随意突破了“言论自由”的公正边界,事实上就是把“言论自由”转化成了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舆论攻击工具。
比如笔者就曾拜读过一位蒋介石研究专家的关于蒋介石日记解读的专著,亲耳聆听过他为蒋介石的历史名誉进行翻案的专题讲话,按照这位学者的观点,蒋介石是一个立志要做“圣贤豪杰”的人,是一位充满反省精神的护国有功、治国有方的“民族英雄”。但是,如果按照这位学者的解读,我们就很难解释如此这样一个以圣人自励,以完人自律的蒋介石是怎样走到了众叛亲离的境地,落了个为全体中国人民所抛弃,必须依靠美国人的保护与干涉方能在台岛苟延残喘的悲剧命运。更无法解释他在退守台岛之后,依然坚持独裁,压制民主,竭尽全力维护蒋家“父死子继”王朝体系的客观现实。上述种种,难道就是仅凭几本类似“帝王起居注”式的日记就可以把明晰的历史彻底翻案了吗?就可以把一个军阀出身的独裁者变身为“圣贤豪杰”了吗?
考察蒋介石日记,这段关于蒋介石要做“圣贤豪杰”的文字出现在1931年3月21日,蒋介石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晨起,曾忆少年闻人道,古人如孔孟朱王之学,与禹汤文武周公之业,窃自恨前有古人,否则此学此业,由我而发明,由我而创始,岂不壮哉!平日清夜,常兴不能做古来第一圣贤豪杰之叹!”(见杨天石《找寻真实的蒋介石》,第四十页注1,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5月1版)那么,这位立志要做“圣贤豪杰”的蒋委员长当时、当地在干什么呢?稍微翻查史书我们就不难发现,蒋介石当时正在做的主要是两件事,其一就是再次举起内战的屠刀,开始发动对红军的第二次全面围剿,其二就是为了弥补内战军费的不足,增捐增税,大举内债,继续盘剥百姓小民。就在蒋介石发誓要做“圣贤豪杰”的当天,在他的主导下,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了“新盐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盐税的征收盘剥力度。与此同时,蒋介石自1927年开始,到1931年为止,共计发行内债十亿五千八百万元,比北洋政府统治16年期间发行的内债总额几乎增加了一倍。双管齐下,蒋介石收效极大,不但获得了充裕的内战经费,也养肥了以他为首的官僚资产阶级,扩大了四大家族的经济势力。看看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谁还敢相信这位蒋委员长在日记中发出的要做“圣贤豪杰”的鬼话?(以上内容可参阅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中国近代经济史(1927--1937)》的相关章节)
言及此,笔者不得不指出的是,类似这种打着“新史学”、“新发现”的旗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言论在目前的高校思想界,不但存在,而且还颇有一批拥趸,很有市场。由此看来,《辽宁日报》在此时此刻发表这样一封公开信,是多么的及时,又是多么的必要啊!
二、言论自由不是进行人身攻击的借口
人身攻击,这是一个在任何时代,任何制度下都为常人所鄙夷的恶行。“言论自由”同样不能突破人身攻击这个最起码的底线,否则,所谓的“言论自由”就和“泼妇骂街”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了。
但是,这几年来,在我们的教育界,在我们的三尺讲台上,一些不负责任的人身攻击之词却常常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大行其道,真是让”言论自由“彻彻底底地蒙羞了一回”。
比如前几年,号称“史上最牛历史老师”的袁腾飞就曾在讲述抗美援朝历史的教学实况视频中公开说:“要不是美国飞行员把毛太子变成了挂炉烤鸭,今天中国就跟北朝鲜金家王朝似的,电视上整天就是大胖、二胖、三胖”。从视频的效果来看,当时的课堂上是一片笑声,一片冷酷至极的笑声。
当然,袁腾飞作为一名“历史表演系”毕业的老师,他的“言论自由”本身就是建立在更大的“言论自由”乱象之上的。关于毛岸英烈士的牺牲过程,这几年在网络和社会上流传着许多版本,什么“蛋炒饭”说,“烤苹果皮”说,“煮鸡蛋”说,真是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是,无论上述这些所谓的历史新说多么离奇,他们都不能否认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毛岸英烈士是作为一名志愿军战士牺牲在抗美援朝战场上的。在中国人民保卫独立、和平的战争来临之际,毛岸英烈士没有选择在后方安乐的生活,而是按照他的父亲毛泽东主席的要求,走上了炮火纷飞的第一线,牺牲在了炮火纷飞的第一线。他的行为本身是无可指责的。中国传统文化有言“逝者为大”,就是在很多人盲目崇拜的“人类希望之国”——美国,也同样不会允许对牺牲在战场上的战士进行污蔑和攻击的。但是这些在中国的所谓的“言论自由”者心目中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只要能够达到他们种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也可以无原则地进行人身攻击!
这还能叫“言论自由”吗?如此教书育人,和公开诽谤又有何区别呢?
讲到这里,谁还能说《辽宁日报》的这封公开信是无的放矢,杞人忧天呢?
三、言论自由不是误导青年思想行为的保护伞
通观公开信全文,笔者对文中的这样一句话十分激赏:“站在讲台上是一个心态光明的老师,教出的就是一群积极光明的学生。社会上都是光明的建设者,这个国家必定有光明的未来”。师恩深重,师责重大,恰恰就体现在这里。
青年在成长的过程中,在人生观、世界观确立的过程中,他们需要得到老师的指引和教导,他们更需要从老师的教导中汲取正能量,获得正思维。然而,现实恰如公开信中所言:“有的老师把自己生活中的不如意变成课堂上的牢骚,让学生做无聊的“仲裁”;把“我就是不入党”视为个性,显示自己“有骨气”;把社会上的顺口溜和网络上的灰色段子当做论据,吓唬学生“社会险恶”,劝导学生‘厚黑保身’”。这些误导青年思想的行为,无论如何也是无法用“言论自由”这四个字来作为搪塞的。
比如在一些高校教师的口中,现实的中国总是不能让他们满意。他们不但迷信美、日、英、法这些所谓的西方强国,甚至还迷信民国。在他们的言谈里,文章中,中华民国统治时期已经被被彻底美化成了一个知识分子的“黄金时代”。
然而这些鬼话,即便是在专门从事中国研究的外国人眼中,都是无法给予确信的。《剑桥中华民国史》中明确记载:“在民国成立后的1/4世纪里,中国的教育仍然规模甚小,1932—1933年全国大专院校学生注册人数是42710名,1933—1934年增加到46785名。1933年全国大学毕业生总数是7311名,1934年为7552名。就国家的规模而言,这些成果太不足道了。在教育部1935年编制的26个国家高等教育对比一览表中,中国排在最后,1934年每万人中只有0.88名大学程度的学生……其人数几乎不超过往昔士绅阶层的高功名获得者……我们至今对实际进行的讲授,它对中国当时需要的适合程度,甚至达到的数字,几乎没有概念”。(见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第39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1月1版)
但这些真实的情况,在当代高校中,是很少有人会主动告诉我们的学生的。如果我们把这种通过刻意歪曲,误导青年思想的行为也视为“言论自由”的话,这样的“言论自由”未免也有些太丑陋了吧?
《辽宁日报》的公开信发表了,这实在是一件好事。它仿佛是东方欲晓前的一抹鱼肚白,亮度虽不甚高,但却透露出了思想界正本清源的一缕曙光。笔者一直以为,言论自由必须得到保护,因为这是政治清明、社会进步的一种典型表现。但对自己公开发表的言论负责,做到“言责自负”,更应成为我们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必须恪守的一条基本准则。这或许也正是《辽宁日报》发表这篇公开信的要义所在吧?
为《辽宁日报》公开信点赞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