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者按: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宁(1870-1924)多次谈到巴黎公社原则,主张革命一旦胜利,立即实施这些原则。其中的一项就是“取消支付给官吏的一切办公费和一切金钱上的特权,把国家所有公职人员的薪金减到‘工人工资’的水平”,通过这一措施,建设“廉价政府”。本文原载2007年11月22日《南方周末》。
征收累进所得税是缩小贫富差距的一项重要措施。十月革命后,列宁主张实行累进所得税,他在一个报告中说:“从社会主义的观点来看,惟一正确的税收是累进所得税和财产税。”他主张“一切收入和工资,毫无例外都应当征收所得税”。列宁本人当然也不例外。1919年9月13日,列宁收到莫斯科第一所得税稽征所发来的1918年个人收入报表。 列宁申报收入
列宁对此认真对待,当即给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邦契-布鲁耶维奇去信,请他找人抄录他的1918年薪金和稿费的明细账目,并请有关人员签名作证,此外还请他计算出房租。与此同时,列宁夫人克鲁普斯卡娅也请求办公厅主任代查她的收入情况。
收到邦契-布鲁耶维奇提交的资料后,9月20日,列宁亲自为申报表写了说明。说明不长,现引录如下:
我1918年的收入包括以下两项:
(第4项)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薪金。
由于薪金的数额在一年中有变化,所以我委托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将我1918年领取薪金的明细账目摘抄一份,现随此件附上。
(第5项)稿费:我定期从负责党的出版社工作和与作者结算工作的弗拉基米尔·德米特里耶维奇·邦契-布鲁耶维奇处领取数量不等的稿费。随此件附上有相关人员签名的、根据1918年稿费领取总额凭证出具的证明。
对第4项的补充。实物收入是,年初在斯莫尔尼宫(彼得格勒)内得到一套住宅,后来,从政府迁到莫斯科时起,在克里姆林官(莫斯科)内得到一套住房,内有4个房间,1个厨房和1个保姆间(家庭人口———3口人,加上一个保姆)。这套住房按当地价格值多少钱我不清楚。
从列宁本人写的说明我们可以知道,列宁申报了3个项目:薪金、稿费和住房。具体数字为:
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薪金:9683卢布33戈比。
稿费:15000卢布。
住房:1套共4间,加1间厨房和1间保姆间。
报表中所列的其他收入,包括货币资金、不动产、商务活动和手工劳动的收入、来自各种定期收益权的收入,列宁均填“无”。
这就是列宁在1918年全年的收入情况。这些收入是什么概念呢?
1917年12月1日,人民委员会曾作出规定,人民委员(相当于政府部长)每月最高薪金为500卢布,有未成年子女者每个子女加100卢布,对高级职员征收特别税,削减一切过高的薪金及退休费。1918年1月2日,人民委员会再次发布关于薪金的决定,“确认人民委员会成员月薪为500卢布的法令是指最高薪金的大致标准,至于付给专家更高的报酬不在此限”,同时要求财政人民委员部提出报告,说明是否已采取坚决措施征收所得税和杜绝逃避缴纳所得税的现象。
不过,在是否给专家以高薪问题上,1918年春在党的领导层有过一场争论,那时,为了吸引专家参加苏维埃国家的建设,决定给予专家月薪2000-4000卢布。当时的左派共产主义者布哈林说:“有些人收入4000卢布,应当把他们拉到墙角下枪毙。”列宁反驳说:“这是不对的,我们正需要这样的人,而我们这里能够领取4000卢布的人并不多。”不过列宁承认,这是违背巴黎公社原则的。按照巴黎公社原则,公职人员应当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1918年7月,工人的平均工资是420卢布左右。
列宁的年工资9683.33卢布,月平均工资为807卢布,为专家的工资4000卢布的五分之一。807卢布的月工资是一个平均数,当时国库的收入是靠印钞机日夜加印纸卢布解决的,因此卢布不断贬值,年初的500卢布,购买力同年底的是大不一样的。1918年列宁的月薪金超出500卢布,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顺便说一下,苏联时期有过三次币制改革,第一次是1922-1924年,实行切尔文卢布,第二次是1947年,第三次是1961年(10卢布旧币等于1卢布新币)。由于通货膨胀和币制改革,所以不同时期的工资的绝对数字很难进行直接比较,比较能说明问题的,是同时期或同年的最高工资与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的比较。
列宁的稿费收入比工资高,1918年收入为15000卢布。这完全是他劳动应得的报酬。列宁的所有著作都是他本人亲手所写,而不是由秘书或者写作班子代笔的。
关于住房,当时有一个规定,人民委员家庭成员的住房每人不得超过一间。列宁在克里姆林宫有一套房子,共4间,3人共住:人民委员会主席列宁、教育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克鲁普斯卡娅,第三人是谁不清楚,可能是列宁的妹妹,后来与列宁同住的是他的两个兄弟。当时还不兴给领导人配备别墅,列宁因病需要休养的时候,住到莫斯科郊外哥尔克一个旧庄园。列宁病逝的时候,布哈林恰巧因感冒也住在那里,他是在现场给列宁送终的惟一领导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哥尔克当时并不是列宁专用的别墅。不像后来,领导人的别墅遍布全国各地,尤其是在南方避暑胜地。
可以说,列宁执政期间,在分配上大体上是坚持了巴黎公社的原则的,在党内并没有实行高薪制。1920年9月,俄共第9次代表会议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中明确规定:“党员负责工作人员(即党员领导干部———引注)没有权利领取个人特殊薪金、奖金以及额外的报酬”,“必须规定切实有效的办法来消除‘专家’、负责工作人员同劳动群众之间的不平等(生活条件、工资数额方面,等等)。这种不平等现象是违反民主的,它会瓦解党和降低党员的威信”。 领导干部的高薪制
变化发生在1922年4月斯大林(1879-1953)担任总书记以后。
这年8月,党的第12次代表会议决定采取措施改善党员干部的物质状况。“党的指挥人员”起初确定为15235人,包括中央和区域机构、省党委和省团委干部、县委(或区委)和县团委、乡支部和大企业支部书记,他们领取不同级别的工资,享受住房、医疗以及子女教育的保障。这些措施由中央委员会实施。领取最高等级工资的,有俄共中央委员和中央监察委员、中央各部部长、中央区域局委员、区域委员会和省委员会书记。此外还允许给某些人特别提高工资。
此前,1922年7月,中央组织局通过“关于改善党的积极工作人员的生活”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各级党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级。最低级党的工作人员———企业和村支部书记的月工资为300卢布,中央委员、中央监委委员和省委书记为430卢布。在苏维埃和经济机关工作的领导人员的工资大体相当。同时规定,有3名家庭成员的党的工作人员工资提高50%,有兼职工作的加50%的工资。高工资的扣税完全是象征性的,从645卢布起征。斯大林作为中央委员的工资应是430卢布。但他还有兼职,是民族人民委员,应当再加50%。而1922年夏,工人的平均月工资约为10卢布。
对领导人来说,工资和收入不是一个概念,除工资外,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还获取党提供的粮食配给、无偿的住房、医疗服务,有时还有专门的交通工具。例如,苏维埃中央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1922年夏每月获得12公斤肉、1.2公斤糖、4.8公斤大米等等。省一级的干部定额略少一些:4.6公斤肉或鱼、1公斤油脂、400克糖、162支香烟、3盒火柴等等。这对一个刚刚走出饥荒的国家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量。
还要补充一点,最高领导干部每年还可以到国外休养度假(1至3个月)。这种国外疗养,经常带着家庭成员和治病医生,均由国库开支。根据1922年5月5日中央书记处的决定,支付100金卢布作为去休息或治病的路费,100金卢布作为第一个月在疗养院的开支,还有100金卢布作为“安顿和零花钱”,以后每月支付100金卢布。金卢布是沙皇时期的卢布,每卢布含纯金7.774235克,不受苏维埃纸币贬值的影响,1金卢布大体相当于1922-1924年币制改革后的1切尔文卢布。
1923年下半年,中央组织局开始编制高级职务名册,一共制定了3个“职务名册”,规定这些职务的任免权归中央组织局及其分配登记部,这样就把当时叫做“负责工作人员”的高级干部明确化了,其人数起初大体在10000名左右。1922年4月—1923年4月为10351人,1923年4月-1924年5月为6088人,1924年5月-1925年12月为12227人。苏联末期开始流行的“在册权贵”(номенклатура)一词指的就是登记在“职务名册”上的领导干部,这些人不仅拥有相应的权力,而且还享有明文规定或没有规定的各种特权,例如在莫斯科就有相当著名的特供商店———“小白桦”商店,里面各种优质的国产和进口商品应有尽有,且价格低廉,就是专门为他们服务的。
1932年,斯大林废除了党员干部工资最高限额的规定,大幅度地提高了高级干部的实际工资。高工资和特权实际上是一种收买。有一个文件说,斯大林经常给省委书记发去大致如下内容的便条:“卡巴科夫,恳请在代表大会上支持一下。斯大林不会忘记你的。” 斯大林的“共产主义”伊甸园
2003年1月俄《总结》周刊发表一篇文章《从工资到工资》,介绍了苏联不同时期领导人的工资情况,据这份资料,斯大林的月工资如下:
1921年到1935年为225卢布。1935年500卢布。1936年翻一番,1200卢布,是当时工人平均工资的5倍。卫国战争末期为2000卢布。1947年底,大概由于政治局委员等高干家属的吃穿不再由政府包干,斯大林把自己的工资加到10000卢布,其他领导人的工资则为8000卢布。当时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为480卢布,最低工资为220卢布。文中1921-1935年的数字可能是经过换算的,应是币制改革后的切尔文卢布,所以同上文1922年规定的430卢布对不上。
斯大林时期还有一个发“红包”制度。由于公开提高工资不太方便,于是采取另一种途径,每月发给高级干部一个专门的“红包”,内放工资外的“奖金”,是按照级别和“贡献”发放的,通常为月工资的1-2倍。这一制度,直到1956年才被赫鲁晓夫取消。
对斯大林来说,从上个世纪30年代初开始,工资多少对他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他本人连同家属的一切开销均由政府包干,他再也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他的女儿斯维特拉娜回忆说,1947年货币改革后,政治局委员的亲属的吃穿,不再由国家开支,斯大林开始给她钱,但他并不知道新币值多少,或者物价是多少。他只知道革命前的旧价值,那时候给100卢布已经算得上慷慨解囊了。所以,当他递给女儿2000或3000卢布的时候,并不知道这笔钱能用多久,还以为给的钱值100万呢。他让他的工资袋在书桌上堆得高高的,都没有打开过。他从来不花钱———没处花,没有需要购买的东西,他所需要的一切全由政府开销,包括他的吃穿、别墅和服务人员,等等。克格勃专门成立一个部门管这件事,设有专门的会计室。斯大林的工资都到哪里去了,他本人并不知道。对斯大林来说,早已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了!
和斯大林一样生活在“共产主义”的还有苏联的第二把手莫洛托夫,其职务最高时为人民委员会主席,即政府总理。他同丘耶夫谈话时说,他不知道自己到底领多少工资,“不知道,我从不关心这个问题。几乎没有限制,按需要领。够用,仅此而已。就是这个限度。”“到我们这一级就特殊了,一切由国家包了,还可以拿工资。实际上国家什么都包了。我现在无法准确说出我多少工资,因为变了好几次。而且战后根据斯大林倡议,采用了红包制。用这种封口的信封给领导人们送钱,很多的钱。数目不仅太大,而且过分。斯大林得多少,谁都说不清。他有几所别墅……怎么算得清得多少呢?斯大林仅在莫斯科郊区就有4座专用别墅!”
直到被逐出“共产主义”伊甸园后,莫洛托夫才关心起养老金来,知道他起先每月养老金是120卢布,1967年提到250卢布,后来又增加到300卢布。这时他的别墅已经被收回,他妻子波林娜给领导写信,结果把位于茹科夫卡地方的部长会议的别墅给了莫洛托夫。每年可以在疗养院休养26天。有食品卡,每月付60卢布,可以在克里姆林宫食堂吃午饭和晚饭。塔尼娅(莫洛托夫家的保姆)每周去一趟,领回干的食品,是午餐和晚餐折成的,当然领的食品实际上大大超过60卢布,至少超过1倍。塔尼娅由国家付工资。
赫鲁晓夫执政后,曾经想改变一下这种不得人心的状态。他废除了斯大林的“红包制”,降低工资,他本人的工资从任中央书记时起至下台一直是800卢布(币制改革前为8000卢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后来的勃列日涅夫虽然也坚持800卢布的月工资,但他从写作3本书《小地》、《垦荒地》和《复兴》获得了巨额稿费和列宁奖金,据统计,他执政18年共获得收入50万卢布,这相当于一名乡村教师500年的工资!
十月革命前夕和革命胜利以后,列宁倡议国家官员的薪金不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他想实现巴黎公社的“廉价政府”的理想,他本人身体力行,他领导的党和政府也曾经为此努力过,可惜在他去世后,社会主义政府逐渐演变成了“高价政府”,巴黎公社的原则终于荡然无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