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4日 18:09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四日电 经中央军委批准,《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日前颁布实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突发事件处置行动有了纲领性文件和准则。
《预案》规定,处置军事冲突突发事件、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处置重大恐怖破坏事件、参加地方抢险救灾、参与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五大任务,是军队参加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的基本任务。紧急情况下,师团级以上部队可以越级报告情况,上级也可以实施越级指挥。《预案》还规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应主动公布消息。
此间官方媒体今日引述军队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的介绍:军队是参与处置国家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在各种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预案》是在吸收军队几十年来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并参考了外军相关法律、条令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适用性,将使军队的行动流程更清晰、处置更及时、效果更明显,可有效提高军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这位负责人说,《预案》是国家应急总体预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军队参加国家组织的处置行动首次进行了规范。以前军队参加地方抢险救灾和救援行动,一直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和规定,协调性、联动性较差。《预案》为军队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又针对军队担负的职能任务制订了若干个分预案,可独立开展行动又自成一体。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涉及到国家主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时刻,中间环节的减少,可使军队更加迅速地对突发事件作出反应。此外,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的军队领导机关还可进行“先期处置”,即边处理边报告。这样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公共安全等造成的损失,也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需要。
《预案》规定,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应主动公开发布消息。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社会对重大突发事件关注度很高,应该把真实情况及时地向社会发布,以权威的信息发布来避免因为猜测和不负责任的报道引起的社会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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