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迪·格雷(Freddie Gray)的一生短暂坎坷,小时候经历过铅中毒,因毒品犯罪被逮捕过十几次,两周前(4月12日),在巴尔的摩遭警方拘捕时身亡。他的故事让我想起一段话,说的是美国年轻人的世界,尤其是年轻黑人,被困于美国刑事司法系统。这是一位保守党人士写的,当时他在佛罗里达监狱服刑。
他写道,“许多年轻人都是法律和社会不公的受害人,他们得不到充分的官方援助,受到过分起诉和报复性判刑。他们是美国教育的失败品,承担不起社会服务和司法公正,也因其被边缘化。数千万生命得不到尊重……这种受到放纵、挥霍和政府冷漠影响的社会风气,让美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说这话的作者是康拉德·布莱克(Conrad Black),他曾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媒体巨头,因犯诈骗罪在监狱服刑三年多。布莱克的案子十分复杂,他也发起了强有力的辩护,后陷入美国司法体系被判刑。布莱克(加拿大裔,现加入英国国籍)进行了大量研究,并撰写了一本关于美国司法体系的书和几篇文章,现为一名坚定的英国保守党议员。布莱克的教训应该得到我们的重视。
布莱克附加说,“众所周知,美国人口占全世界的近5%,却囊括了全世界近25%的罪犯和50%的律师。”美国人均监狱人口比其他发达民主国家高出很多,包括加拿大、英国、法国和日本。
布莱克说,检察官胜诉的案件占到95%,而90%的检察官甚至不用开庭,相比之下,加拿大的定罪率为60%,英国为50%。他认为,原因归于控辩交易——政府律师恃强凌弱、威胁恐吓的一套系统。布莱克说,“在其他国家,这是要被吊销律师资格证的。如果有关嫌疑人,在政府的‘悉心教导’下,给不出详细的定罪证据,检察官们就会利用这套系统威胁起诉他们。”
美国地区法官杰德·拉考夫(Jed Rakoff)在《纽约书评》的一篇文章中写道,“控辩交易的出现,使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与开国元勋们的构想格格不入;与影视作品里的描绘大相径庭;与美国普通百姓的信念更是有霄壤之别。更普遍的是——没有了出庭日,没有了审判,也没有了被告人的权利,检察官们为所欲为。作为大陪审团的一员时,我很快就意识到,起诉只是例行公事地盖章批准,根本不是原来的样子。”
布莱克还写道,美国监狱旨在以“原始报复”进行惩戒,这也导致犯人刑满释放后,无法融入社会,再次入狱。挪威等欧洲国家的重点则恰恰相反,他们强调罪犯的救赎和融入社会,这大大降低了累犯率。
或许是平日观察,或许是个人经历,布莱克称,横在犯人和探亲家属间的玻璃挡板是“残忍的、毫无人性的。美国监狱不应该破坏犯人的家庭生活和个人生活。毫无疑问,家人、爱人和守法的朋友可以帮助犯人稳定下来”。
上世纪70年代的“犯罪潮”陷美国人民于恐惧中。出于恐惧,美国民众通常反应过激,一些糟糕的立法得以实施。紧接着,大量有关毒品和犯罪的法律给予了警察和检察官过大的权利,相反,被告人则毫无保护和尊严可言。逮捕罪犯的狂热带动了监狱业集团,这批特殊利益群体为了自己的利益四处游说,结果当然是——更多罪犯,更多犯罪。
传统上,英美法系关心被告人权利,而非检方权利,这也使其不同于世界其他地方。伟大的英国法律学家威廉姆·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称这一体系为“宁可10名罪犯逃脱,也不能有一人蒙冤”。如今,美国司法体系却离这一核心理念渐行渐远。
(作者系《华盛顿邮报》专栏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