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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金民:清抄本《生意世事初阶》述略 
作者:[范金民] 来源:[《文献》1990年第2期] 2011-02-16

    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商品贸易的兴盛,大量为商人活动所必需的应用书籍先后产生,人们谓之为商业书。这些商业书存世的尚有商濬的《水陆路程》  (8卷,万历四十五年刊);阙名的《三台万用正宗》中的《商旅门》  (万历二十七年刊);陶承庆的《商程一览》(万历刊);李晋德、黄汴的《一统路程图记》(又名《客商一览醒迷天下水陆路程》,8卷,隆庆四年初刊,崇祯八年再刊);程春宇的《士商类要》(4卷,天启六年刊);周文焕、周文炜的《新刻天下四民便览万宝全书》中的《天下便览路程》  (万历刊);江湖散人的《新刻士商必要》  (6册,明末刊,收录黄汴的《新刻水陆路程》和陶承庆的《商程一览》);儋漪子的《新刻士商要览——天下水行陆程图》  (3卷,明末刊);崔亭子的《路程要览》;陈其的《天下路程》  (3卷,乾隆六年刊);赖盛运的《示我周行》(全3卷附续集,乾隆三十九年刊)等。这些书籍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全国各地水陆交通要道里程及其交通条件,二是出外经商应具备的道德素养、业务知识以及有关注意事项。但是,这些书籍是专门为行商写的,而很少或几乎没有涉及坐贾的经营活动。至乾隆五十七年,吴中孚辑成的《商贾便览》8卷,虽然论及坐贾之事,但主要的仍是偏重于行商。

    1988年1O月,我们在南京大学图书馆古籍部发现了《生意世事初阶》一书。这是一本专门介绍坐贾基本知识的商业书,而且早于吴中孚的《商贾便览》。

    此书系抄本。每页9行,行21至26字。署名为句曲王秉元开初氏纂集、沙城西麓主人汪淏增订(按句曲为江苏句容县的古称)。书前有增订者汪溴作于乾隆五十一年丙午的序。序云:“余向以舌耕为事,不以猥琐撄心。迨至知非之年,欲效方人之术,始见挟本居奇,无微不入,特以江湖远涉,不克面诲儿曹。因阅王子《世事》一册,重加删润,邮寄子侄,聊节手示之劳。”由此可知,《生意世事初阶》是由汪溴依据王秉元《世事》一书重加增删润色而成的。而王氏何时纂集成《世事》,目前尚不清楚,但无疑是在汪氏增订时的乾隆五十一年以前。

    全书不分卷,共计62条,合订一册。前27条为学徒(书中称“小官”)如何学艺,后35条为店铺如何开张营业及培养学徒。现将其内容,略加介绍如下。

    此书强调店铺学徒应具备的条件。第一,在个人品质方面,“要守规矩,受拘束”,而“务少年老成”;要有礼貌,尊敬师傅和店内伙计,“不可嘴快多言好辩”,若有陌生人进店,则必须使用“请教尊姓台甫,尊府何处”和“到此有何贵干”等礼貌用语与人周旋;要虚心好学,师傅“说你,是教你成人,骂也受着,打也受着”,逆来顺受。因此在学徒期间,定要“努力奋志,学得生意精微,世务圆通”,日后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店员。

    第二,在道德素质方面,勿贪不义之财。如“扫地倘(见)失落银钱,须拾取放在账桌上,不可怀藏”。不近女色,当“女子堂客来买东西,切勿笑言戏谑,趣语留连,外人看见不像样”,而应“正言厉色,把着交易做,不可放肆”。“切不可嫖赌废荡”。至于生活细节,也要求勿沾烟酒。

    第三,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先学眼前一切杂事,谙练熟滑,伶俐精灵”,更要“目瞧耳听,手勤脚快,大概已定,然后用心习学戥子、银水、算盘、笔头,次之听人言谈,学人礼貌,种种法门都要用到”。于扫地抹桌、添砚水、润笔头、端洗脸水、沏茶等,均属学徒分内之事,自须时时在意。具体的职业技能则包括:(1)学戥子。其技术要领是,先“将(称)毫理清,拿足提起,勿使一高一低,总要在手里活便”。若使用的是“小戥”,称杆“务必平口”;大戥则“务必平眉”。称时思想集中,“不可恍惚”,直到“称准方可报数”。(2)看银水呈色。凡“整锭者,看其底脸,审其路数”,并弄清“是那一处出的银子”。如发现“整锭无重边者,趱铅无疑,语云:  ‘银无重边即是假’,倘疑惑认不清,剪开便知明白”。对块头银的辨别窍门主要是“看其宝色、墙光、底脸、查口”,“纹银是纹银查口,九五是九五底脸,如底脸不相顾者,必要存神”,以防将假银当做货款收进。(3)学算盘,但“生意之家,忌的是白日打空算盘”,因此学徒学算盘“要在晚下无事(时)”。(4)学笔头,所谓学笔头是指学写字、练书法,而同样“须在饭后闲暇无事”时。  (5)学官话,这是做生意的必备条件,  “学生意,先要学官话”,  “纵然一时学不像,切不可怕丑”。  (6)了解货源,  “货源全不懂,何能做生意”。

    由此可见,要充当正式营业员(店员)以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之掌握各种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道德。重视商店营业员的培训,是当时坐贾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生意世事初阶》系统地介绍店铺招徕生意、赢得顾客的经营之道。首先,必须保持店面之光彩。“凡柜内柜外”必须“打扫洁净”,各种货物必须“摆列整齐”。而且摆列货物也须讲究,“门市货色,须剔选高货,放在门口卖”,这是因为高档货物“不但卖得起价,而且又有主顾,次等货,或以大宗搭去不妨”。商店开门后,店员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恭候顾客光临,一是“必须挺身站立”,二是神态要“礼貌端庄”,三是要“眼观上下,察人诚伪,辨其贤愚”。做到这三点,进店“买物之人自不轻视你了”。店员要以顾客至上的原则去对待顾客,不可藐视于人。当顾客有意买物时,店员应主动与顾客搭讪,要善于“听他出口,探其来意”,  “交易虽要言谈,却不要太多,令人犯厌”。总之,与顾客攀谈的目的是为了将顾客稳住在柜台前,以使生意成功。   

    将顾客稳住后,顾客要买什么货,如何给他看货,就大有窍门:“买主进店,要看你货色好歹,可先将丑的与他一看,彼嫌不好,再把次一宗与他看,彼中意就罢,若还不中意,你须先垫一句,‘尊驾果要买顶高的货’其价不贱。,买者既合式,自然出高价买去。你若起初便把高货看,他必不信,宁可费点手,省却许多话。”

    向顾客要价时,总的原则是先出口“瞒天说价”,再让顾客“就地还钱”。因为“时下生意,老实不得,要放三分虚头,到后奉让,彼是信服的。你若突然说实在价,买者未能全信,决不肯增,只有减的”。但这还应看顾客买的是什么货。“如遇缺货,则不拘定价,虽一倍卖十倍无妨”。总之,向顾客要价要“见景生情,随机应变”才是。

    如发现本店门市各货原定价格比其他店铺偏低时,切勿急于涨价,而应看看“大市”行情,“你若蓦然就涨,买者一时未能信服,恐走出往别店买”。这时,别店见“往常是你的主顾”,今日却到他店去买,该店为争取顾客,不但不要高价,“反更让些”便宜卖给之。“买者信以为然,便说你欺他,下次永不来(你店)矣”.所以常言道:“跌价须跌在人前,涨价须涨在人后,亦是拉生意之道”也。

    当顾客还价时怎么办呢?当“还价不到本”无利可图时,在一般情况下,你可以表示“不卖”,这是“真不卖”;当“还价过了头”,有利可图时,你也可以表示“不卖”,这是“假不卖”,目的是“恐他反悔犯疑”,你“故意不卖,是拿他一着,令他不能反悔”;当还价“在路上”,买者尚“游移不决”时,你也可以表示不卖,这也是“假不卖”.因为“你若就卖与他,他只管嫌货丑,吹毛求疵,有一点不中意,就不买了”。在如何对待顾客还价问题上,要有耐心,必须缓言相待,让他站在柜前,有不得不买之势。对那些“还价不到本”的顾客,也不可轻意放他出门,必须笑容相待,推之以理,详之以情,此回不赚钱,恐下次又有所图。

    此外,做生意时“切不可三心二意,别处观望打叉,更不可因还价不到本,就抛去不理他,恐买者动气而去,如性子躁者,还要粗蠢你几句。故须细细揣摩,划算本利卖得卖不得,不可自误”。

    为了防止顾客出门后又来退货,以致在银钱上出差错,店员还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不要将顾客所交之银立即“搅乱”,而应“俟停一刻再搅”,若“彼不买而来退,其原银不动,则彼无话讲矣”;二是遇到顾客“来买物之银,先已称过,因交易不妥,既出去复回来者,务将他银包打开,复称复看,不可说我既称过,就收了”。此举是以防个别顾客在出门后“掉包抵赖,将铜换去银,将轻换去重”。总之,作为一个老练在行的店员,无论生意大小,“称银与人,发货与人,付账与人,数钱与人,必须再三盘算,交代明白”,特别是在“店内生意兴(隆),人多挤满时,更须逐一做妥交货,自己拿定主意,切勿见生意来多,失头忘尾”。

    这些经验之谈,可以告诉我们:首先,在清中期,店铺严格要求上柜做生意的店员,从顾客带银进店买货起,直到生意做成银全货发止,务必以和颜悦色的态度对待顾客,决不允许以粗鲁的态度对待顾客,致使顾客动气而去。可见和蔼待客,是当时坐贾普遍坚持的原则。其次,诸多条款表明当时坐商为了加强竞争,为了生意兴隆,已牢固树立了顾客至上的经营方针。再次,从坐贾视门市生意为养命之源,强调门市货色必须剔选高货,对于紧俏商品的要价虽一倍十倍无妨的情况,可见当时坐贾普遍坚持的经营宗旨。

    《生意世事初阶》还介绍了培训学徒的经验,以及店铺内部关系等问题。书中强调要因人施教,讲究方法。教训小官,先要论其资质若何,聪明作聪明教法,鲁钝作鲁钝教法。聪明者,不可过于严谨他,须缓缓指引,分剖明白;鲁钝者,教法可以不同,一时不必替他说那细话,待他学了年余,有一线之通,再逐件教他,要有耐心,有方法。所以店东并伙计为师者,亦要有些涵养,有点护恤,他后来成人,决不忘你善教之恩也。由此可见,当时贾商已经熟练地运用因材施教,注重示范,重在引导的一套培养学徒的办法。

    从书中所载,我们还得以了解当时店铺内部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书中称店主为东君,店员为伙计,学徒为小官,他们组成了店铺的基本成员结构。从劳资关系的角度看,店东属于资方,伙计和小官均属于劳方。又从书中所云“量才给俸”、“水深才养得住鱼”来看,店东与店伙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货币雇佣关系,并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至于学徒,与店主是师徒关系,一般而言,店主是不付给工资的,由店主免费提供伙食。通观全书,也看不见学徒与店主存在多少人身依附关系,看来店主并不能以占有学徒人身的主人身份随便役使责罚学徒。

    据《生意世事初阶》,我们还可知道当时店铺的收款方式有“现买银”和“赊账”两种。一般是前者居多,而万不得已时,“如若赊账,须看其为人若何”,再“访其家底若何”,如赊账者“为人信实,交接爽利,而家道又殷实,则不妨放手”与他做赊账生意,不收货款,即可发货。但是这种赊账生意也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在上述两种收款方式中,店主宁愿多做“现买银”的生意,而不愿多做“赊账”的买卖。书中还记录了两则当时流传于商界的谚语,其一是“赊三千,不如现八百”,其二是“略占些便卖,纵对合不赊”。前一则是说巨额“赊账”的生意还不如小额“现买银”生意有利;后一则是说宁愿做略赚些钱的“现买银”生意,也不做可获利50%的赊账生意。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汪淏手抄增订《生意世事初阶》一书的直接动机,乃是为了将此抄本寄给远在他地的“儿曹”、“子侄”,鼓励他们学习“挟本居寄,无微不入”的经商本领。自黄宗羲“工商皆本”等说广为传播后,这种“经营”论不断充实完善。清初唐彪说:“人生无事不需财,故无不营营于利,亦无不因财而坏品行,故有虽不可为之事,而不能禁人不为者”(《人生必读书》卷一○《理财》)。史典则说:“经营二字须看得大,如耕农织妇,行商坐贾,无一非经之营之也,必要平心公道,而利有自然者。”(《愿体广类》卷三《经营》)。到中清期,  《生意世事初阶》的增订者汪溴则公然声称,人生一切“无不以理财为急务”,商人贾竖不但不应遭歧视,反而应该备受人们尊敬。可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的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而商人的地位也不断上升。津津乐道于坐贾经验的《生意世事初阶》,便成为当时应运而生的必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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